第二十二章 我是老杜我是晏古

好好小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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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老杜。

    莫青,当我在火车上看到你第一眼的时候,我就认出了你。虽然你画着张扬的浓妆,虽然你已经长成了一个大人,可你的眼睛里依然弥留着,你小时候的单纯和清澈。

    宇宙浩瀚,世界渺小。小莫青,茫茫人海,没想到我会再次遇见你。

    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老杜。

    不,我是晏古。

    那天,我刚从外地忙完了一个化妆的活动,就赶着买了张火车票从当地的小站台上了车,买吃食的时候,你站在我旁边,我听到你急乎乎的打听倡平监狱的地址。回头的一霎那,我发现眼前这个穿着漏脐T恤的姑娘,曾几相逢。然后,我注意到你食指上的乌鸦刺青,才更加确定了,我认得你。

    是的,我认识你。原来你就是六年前,那个被我救下的小女孩,那个在冬天里可怜巴巴非要买一件寿衣的你,莫青。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去汐镇,可我见到你却像见了亲人一样,我尽可能按捺住内心的激动,表现的镇定自若。

    你知道么,6年了,大家都以为我死了,我和鹤安市的所有人断绝了一切联系,我用老杜的身份苟延残喘的活着。我知道,也许你,早已忘记了我,可我却是个极信命的人。兜兜转转,6年了,我居然能在火车上,遇见你。而你,居然要去汐镇安家落户。于是,我给你推荐了我的客栈,七年秘密。

    我给程凉打了电话,嘱咐她如果有一位姓莫的姑娘去了客栈,务必要把她留下。关于你的名字,你还记得吗?几年前我把你救醒的那天,你清清楚楚的告诉我,你叫莫青,青鸟的青。

    后来,汐镇举办第二届“最青春”杯旗袍小姐暨摄影大赛,我在棚子里给演员们化着妆,燥热的天还穿着腈纶长裤的我,脸上逐渐冒出密密麻麻的汗,可我的皮肤不能被过多的汗液浸湿,所以打算化完最后一个选手就离开。

    我再次看到了你,虽然我知道你已经住进了我的客栈,可我还是感到欣慰。我不知道老天给这场邂逅埋了怎样的伏笔。但至少,我隐约读出了你身上的落寞和多出的沧桑。时光总无情,就连曾经的小莫青,也无声无息的长大了。

    我知道,如果你某天见到晏古,一定会问一句,他去了哪里。那一天也好,这些年也罢。怎么,就了无音讯了。

    我想你会匪夷所思我的故事,就连我自己,至今也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噩运。

    6年前,我25岁。那是我和程凉刚刚分开的第一年。我在鹤安市开了一家殡葬店,起初创业的我,挑了一件人人避之不及的冷门生意来做,本以为丧葬行业市场广阔。可惜,苦于没有经验,店里生意惨淡……

    我记得那个夜特别冷,风就像一把利刀剜人的肉,平时体格还不错的我,都穿上了厚重抗风的外套。而你,一个15岁的小姑娘,却只穿了一双夏天的夹脚拖鞋,脚趾被冻得通红。

    你吵嚷着要买一件寿衣,我原本以为就是小孩子过家家闹着玩而已,可在你逐渐黯然的眼神里我猜测,也许你想死,是真的。我不确定你想死的理由,但我能看出你是个内心十分孤独的孩子,你的孤独像极了小时候的我。

    我一遍遍问你,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情,还是身体不舒服,你缄默着不说。最后,我只能把名片留给你,祈祷你不要出事。

    可最后,你还是出事了。

    那天晚上,我的父亲给我打了很多通电话,我给你讲过,他是个赌徒,如果不是为了给他还债,我也不会离开我爱的程凉,知道我为什么对倡平监狱的地址如此熟记于心吗?因为嗜好赌博的他这些年已经进进出出过很多次了。所以他找我的目的,我以为无非就是为了钱。索性,我按了拒接,挂断了他的电话,想了想,还是打算早点关掉店门回家看看。

    我锁上了殡葬店的大门,却接到了你打来的电话。

    我听到你在电话里迷迷糊糊孱弱无力的声音,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我知道,那个可怜的孩子,出事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在你身上能找到我儿时的影子,你眼神里的桀骜不驯和单纯无助,就像我在面对我成长的环境一样。或者,我们的经历相仿。我想,我必须要救你。

    闯进去的时候,你已经失去了知觉,怀里还抱着一顶长长的黑色假发。我不知道这顶假发的由来也不晓得它到底意味着什么,但我敢确定它一定对你意义非凡。这也是我之后,再次确定了那个人就是你的原因。因为,我在你如今住的房间里,发现了当年这顶一模一样的假发。

    是的,你的房间我进去过。

    抱歉的是,把你救过来之后,我就急匆匆的走了。

    因为,救你的那晚我的父亲自杀了。

    那天公安局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去辨认尸体。原来那晚他又出去赌博,结果陷入了别人设下的圈套,他一下输进去十万,却没有钱赔给对方,他不得不向我求救。电话在一遍遍地响过之后,无人接听,大概是放弃了对儿子的指望,又或者是出于这些年对家庭的愧疚和抱歉。在那伙人的恐吓逼迫下,他直接选择了跳楼,最终连反抗都没有。

    终于,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了他。

    当我看到他尸体的那个瞬间,仿佛被灵魂超度的人是我。那是一种命途深处的释放,我终于可以摆脱他的枷锁和捆绑,彻彻底底为自己活一回了。头一次,我嗅到了这世界的香气,

    我为他穿好寿衣,选好墓地。我熟练的布置灵堂,尽可能给他办一场风光的后事,可莫名的悲哀犹如泥潭,令我深陷无法逃窜。责任感罪恶感缠绕在一起化为紧箍,将我套牢。因为他,我厌恶了这个职业。就像医生在手术台上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人死去,而无法挽救的心情。

    他不是个好父亲,可我,也不是个好儿子。

    他死后的几天,程凉找到了我,她说她爱我,忘不了我,愿意陪我承担一切。我看着因为我,而备受煎熬的她。最终还是咬牙选择了离开,狠心去了其他城市。我想打拼,好好的奋斗,然后给她一个未来,给她一个家。

    可现在看来,真的是我错了。莫青,谢谢你真正的帮我破解棋局。原来幸福,不一定就是要给她好的物质。幸福,只是简单的心与心的距离。

    其实,哪怕想要天南海北,哪怕执意远走高飞。都大可不必舍我其谁,孤独单飞。两个人的依靠,好过一个人的聒噪。

    两年后,我终究还是为我的错误埋了单,埋了一笔让我倾家荡产至今都偏安一隅的单。那是一场宁可永远都不要醒来的噩梦,不,那是一场灾难,一场把我变成了行尸走肉孤魂野鬼的灾难。

    二十七岁那年,我的事业算小有了成就,我准备回鹤安市向我深爱的程凉求婚,我知道她还在一直等着我。那天因为我订晚了回鹤安市的机票,所以只剩下了三天以后的。迫切见到程凉的心情让我没有选择等待,而是飞往了另外一个城市,打算第二天再转机。

    飞机降落的时候已经是凌晨,陌生的内陆城市不算干净,凝重的空气压抑着我的胸脯,我随意找了一家宾馆住下,手里拿着一枚为程凉精心挑选的钻戒。我在心底默默期盼着第二天升起的太阳,那是我毕生的愿望,多希望以后的岁月可以和我心爱的女孩在一起,看潮涨潮落,品酒馀茶后。

    可惜,我没来得及望见第二天升起的太阳。

    我住的那家宾馆,就在那夜,发生了火灾。那是一场熊熊烈火,烧毁了我的整个安稳人生。

    关于那夜,我唯一的记忆只有整片通红的像血水一样的地狱之光,关于火势的蔓延,人群的仓惶,关于倒塌的房梁,掉落的火焰,已经全部在我绝望的记忆里泯灭。住在那家宾馆的几十位房客,全部被大火烧死了,我是那夜仅存的幸运儿。可是我好恨,恨那个举起杀人斧又放下的刽子手,恨他放我一条生路。

    就像阿槿信里写的那样,我成为了一个魔兽怪物,一个别人眼中的恐怖魍魉。

    是的,我故意把信丢在了垃圾桶,我希望你可以拆开。不知道为什么,小莫青,我想告诉你关于我的故事,可我多少次想开这个头,却没有勇气的话说一半匆匆结了尾。或许这样的方式,会让你更容易接受一些。

    我的脸和四肢,一大部分被火焰烧成了狰狞的疤,裸露着凹凸不平的肉。撕裂的皮肤,灼伤的痕迹,曾经的晏古,在那场火灾里面目全非。我被医院判定为重度烧伤,大夫说,还好,没有伤及器官和生命。

    还好,人还活着。

    只是晏古死了,死在那一座陌生的荒凉城市。

    还记得在火车上车厢失火的那个夜晚吗?你问我为何举止疯狂,我想我控制不了自己,关于火灾是我毕生都不愿触碰的噩梦。

    那夜火灾里,我弄丢了求婚的钻戒。却拼死保住了我在海边为程凉拍的背影,那部装满了许多张回忆的单反相机。

    之后,我没有再找程凉,与鹤安断了来往,然后把晏古安葬,恍惚间就体会到了很多年前你的悲凉。原来敢于为自己举行一场葬礼,是一件如此让人钦佩的事情。

    莫青,我记得你问过我,我为什么热爱化妆。

    火灾后我像疯了一样研究人的五官和皮囊,屋子里摆满了骷髅,我从眉弓深入到鼻梁,从眼睑摸索到下颌。我开始研究制作一张张的人皮面具,从材料到塑形再到存放,感受着面具与皮肤的融合。你还记的我让你捎回来的薰衣草吗?它的种子就是我用来浸泡硅胶的一种材料。

    那年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我,仿佛接入了异形生物的开关,把易容术的真传秘籍攥到手里。终于我花费了一年的时间,完成了就连这个世上的诸多医师都没办法完成的精密制作,我制作出了一张张可以和人脸融合,并且融合的天衣无缝的完美人皮。

    我戴上了人皮,变成了老杜,没法嚎啕大哭,无缘纵声大笑,不能有任何过分表情,甚至连大汗淋漓都要受限制。我终于在天寒地冻的血洗里,沙化成冷漠的,无情的,心死的,异类的老杜。

    自此,我每天生活在一张假的面具之下,看沧海桑田,阅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均与我无关,只有程凉成为了我心中永不愈合的伤,和她搭建的过往是一座遥不可及的伊甸,圣洁冰晶。

    莫青,我必须要告诉你,你的骆文喆曾经来找过我,就在我被警察带走的前几天。

    可能你已经听说了,我牵扯一个肇事逃逸的案子。那天早晨,我在外面给一个出嫁的女孩画着妆,突然店里的服务生就打来电话,说警察来了。

    去了警察局以后,我才弄清楚了其中的缘由。有个肇事逃逸的男人,在高速上一尸两命,那张脸和我十分相像。

    我也不解释,只是觉得可笑,若虚假的身份被拆穿,还不如枪毙来得痛快。

    最终,肇事逃逸的司机自首,我才被放了出来。

    活着,却不敢证明自己的身份。我一次又一次的鄙视自己,骂自己是个胆小鬼是个怂包是个懦夫。

    原谅我,莫青。其实不该让你住进第七年,那里藏着我见不得光的秘密,因为那间房的温度湿度和向阳的位置,最适合面具的贮藏,所以我做了暗格用来放置人皮,我从未想过会有人破解棋局,真正入住。可一切又是上天的安排,也许因为我们过往的特殊情愫吧,我并没有芥蒂你,反而希望也许某一天,你会发现这个秘密。

    是的,秘密封存在心里太久是会垮的,我想我撑不住了,于是在树屋的那个夜晚,我和你聊了许久,仿佛一个即将爆破的瓶子,放空了碳酸气体,不再致命。谢谢你,莫青,那个夜晚听我诉说我的心事。

    你睡着了之后,我走进树屋帮你盖了盖身上的衣服,看着你憔悴的小脸,我知道,你也是为了逃避一个人而来。其实后来,你的骆文喆和我讲了你们之间的故事。只是,为什么逞强,连怀孕这件事情都不肯告诉你的爱人?在你刚来客栈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你的不对劲,你时常喜欢吃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有时候在厕所一呆就是许久,水龙头的哗哗声无法掩饰你呕吐过的痕迹,还有“第七年”床头的那本《孕妇守则》。

    只是,别怪骆文喆,真的。他也是个苦命的孩子。

    方云村的清晨鸟儿纵情的飞舞,远方妩媚的溪水潺潺的流淌,我心底沉睡多年的敏感再次唤醒,然后在树屋的那个早上,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回鹤安市看看我牵挂的程凉。其实,在你刚刚告诉我棋盘上的秘密时,我就想去见她了,可当我背上背包出了客栈,还是没有勇气,最终只能回到客栈一个人喝闷酒。

    树屋的早上我回了趟鹤安市,遗憾的是,我在她家周围足足守候了两天,也没有看到她的身影。

    呵呵。算了,算了。都是命。

    从鹤安市回客栈的路上,你的骆文喆再次找到了我,原谅我,我把你怀孕的事实告诉了他。他穿了一件简单的T恤,靠在墙边的角落里抽烟。他说,他过得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