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迷题渐解 【两更合并】

桃花三月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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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龙是有,就要看你拿的了拿不了1金大顺笑的有点猥琐,一脸的肉在震动。

    金大顺她老婆见唐安歌问金龙,以为又是金大顺从哪里忽悠来的古玩行新人,一把就揪住了金大顺肥耳朵,对着金大顺凶说被别糟蹋人家了,大字不识半个,靠踩狗屎运发了财,要把人家往正道上带,尽扯这些没用的东西,带坏人家!

    金大顺疼的一边“咝咝……”的吸气,叫他老婆轻一点,一边捂住耳朵从椅子山站起;来,要我们快把这坏婆娘给撵出去!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他老婆就更加的来劲了,顺手抄起了个打扫卫生的鸡毛掸子,对着金大顺满是肥肉的屁股打,一边打还一边骂是不是反了天了?!

    看到这场景,唐安歌转头看了我一眼,用眼神意示我今后会不会这样对他?我对着他挑了下眉,告诉他要看他的表现。

    唐安歌笑了起来,若是平时在家无人的话恐怕又是将我搂坐在他腿上了,现在在金大顺店里,他也知道节制,只是伸出了几支纤白的手指在我的额角敲了一下,轻声的对我说了句回家再收拾我。

    我才不信他说的话,正一转头,手腕碰溅了坐在我身旁白秋远手里的茶杯,茶水洒在了白秋远的手上,立即被烫起了一个个的红点点。

    我顿时慌了,赶紧的拿着桌上的纸巾帮他擦拭,白秋远推了下我,说他自己来,正好唐安歌在这里我也不适合对他做这样的亲密的事情,点了点头,对他说对不起。

    白秋远说了声没事,我才放心下来,唐安歌伸手搂了我一下,然后有端正坐好了。

    “走走走……,我请你们喝咖啡去,懒的跟这婆娘在这里瞎闹腾坏了我们的大事。”

    金大顺终于有些生气了,带头往外走,我们自然是跟着他,跟金大顺老婆告别了声,向着屋外走,他老婆就在后边大喊,要是今晚敢回来的话就打断他的腿!金大顺没理他老婆,打开白秋远的车门,肥胖的身躯挤了挤去。

    我们在离古玩街的一个咖啡厅了坐了下来,白秋远点了壶蓝山咖啡,我坐在唐安歌的身边,怕唐安歌一时喝不习惯咖啡,给他点了壶绿茶和些大家都可以吃的糕点和水果沙拉。

    金大顺一坐下来啊,整个身子都瘫在在了沙发上,对我们说金龙啊,还放在他的老家,浙江一个偏僻的山区里,而起这个金龙啊,要我和白秋远两个人一起去才拿得到,放金龙的地方他布了一个迷宫阵,只有白秋远的血才能破解的了,他欠白秋远的太多,今生要是还不了的话,只能等下世了。

    说着饶有深意的看了一眼白秋远。

    “那为什么要我去呢?”我问金大顺:“是不是和我的身事有关?你只打这么多,也一定知道我是什么东西吧。”

    我有些激动了起来,十指紧紧的抓着桌沿,关节泛白。

    金大顺看我这幅着急的模样,对我嘿嘿一笑,说我怎么不向唐安歌学学,无论什么时候,冷静的跟死人似的,这才叫大智大慧的人。

    这会服务员正好端着咖啡壶过来了,白秋远煮咖啡,金大顺一直在张望甜点,没见着服务员的人的时候,才转过身来对我说:“得嘞,这件事情要跟你讲清楚啊,还得从千年前开始讲起。——千年前啊,你男人可是唐皇和一个高官家的私生子,生的又聪明乖巧,虽然寄养在宫外,但是唐皇喜欢啊,经常召他进宫面圣游玩,那时时候啊,正好唐皇膝下正亲自养着皇后的女儿,也就是晋阳公主,晋阳公主一来二去,又血缘关系,所以对唐安歌依赖上了。但有一次唐安歌出去打猎的时候闻晋阳公主忽然暴毙,唐安歌觉的这件事情不简单,最后查出了晋阳公主是为了躲避宫里的那些女人的陷害逃出宫去了。”

    话说着这会,服务员已经将点心给端上来了,白秋远帮我倒了杯咖啡,我帮唐安歌倒了杯茶,金大顺端起咖啡也不吹,直接往口里灌,顿时就烫到了嘴,但是地面上铺着的是洁白色的地砖,桌面也干净的很,一时没找到垃圾桶,他便还是紧皱着一张脸将咖啡咽下去了,没放糖,又苦的不行,哭丧着一张脸立即把他杯子里的所有咖啡刚想往地上倒,白秋远赶紧的拿了个垃圾桶给他,要他往桶里倒,就跟我第一次带我爸来西餐厅是一样的,我爸这种人,吃个牛排还要人家拿筷子。

    “这她妈什么东西,怎么这么苦?1白秋远的脸色顿时僵在了脸上。我忍不住笑了,对着金大顺说:“这是咖啡啊,你刚才不是说要带我们来喝咖啡嘛,这就是咖啡啊1我说着着的时候,正给唐安歌续茶,问他好不好喝?这里的茶倒是不错的。

    “看来小姑娘还是很了解这里啊,之前跟男朋友来过好多次吧,来,给我也来杯绿茶!这咖啡真难喝1

    这种土鳖的话竟然从他这身价上亿牛逼哄哄话,金大顺竟然好不要脸的说了出来,我的脸色也和白秋远一样了,僵着脸了,给金大顺倒了一杯茶。

    金大顺满意的看着我,继续说道:“这公主逃出去的这段时间里啊,宫里最受唐皇宠幸的小杨妃、在一次意外中脸被烧伤了,宫里的太医全都看过了,就是找不到治愈的法子,这会正好燕支镇的镇民上贡燕支,那些娘娘本来就生的美,抹了这些燕支啊,就显得更加美了,眼看着自己就要变成丑八怪,小杨妃对来上贡的燕支镇百姓说啊,要是没有制作出能治好她脸皮的燕支啊,整个镇子今后就不能再做燕支了。事隔几个月后,燕支镇传来消息,说已经研究出了能治好小杨妃脸的胭脂配方了,小杨妃等不及,在宫里放了个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的女人顶替她的位置,而她则先去了燕支镇。做面皮的最重要配方就是将处子的脸皮融合在胭脂里,正好成为乞丐的小公主逃到燕支镇,被剥了脸皮。”

    金大顺说的这些,都是和外婆说的一样。

    “那接下来呢?1

    “公主因为面皮被毁,怨气滔天,杀死了镇子上所有的人,因为她贵为一国之女,怨气又巨大,变成凶煞后,根本就无能能敌。

    公主仗着她的无边煞气,在燕支镇里胡作非为,把镇子里的人都杀了,却不让他们超生,不让她们出燕支镇,像傀儡一样,让他们的尸身不腐,跟人一样的活着,做她的奴隶。

    ——但是小杨妃并没有受到这样的诅咒影响,原因是千年前的小公主不知道是小杨妃要她面皮做胭脂,而小杨妃又在公主死前无意的施舍了她一碗饭,公主感恩,虽然让小杨妃死了,但是她可以控制整个镇子上的那些活死尸,这燕支镇里的人,现在在小杨妃的控制下,和人一样的正常生活。

    ——小薇,我说到这里,你因该知道这个小杨妃是谁了吧?”

    金大顺说着,很有信心的问我,像是我一定会猜中一般。确实,我真能猜中,而且,百分百的是她。

    “你是说,我的外婆就是小杨妃1

    “没错,她就是千年前的小杨妃,在鬼公主的帮助下,小杨妃在燕支镇里叱咤风云,但是她也像镇民们一样,他们的躯壳会变换,像是蛇蜕皮般,每满百岁,他们会脱掉身上的那身皮,变成一个小孩子,记忆不变,他们只是换了躯壳,一副从新将开始的躯壳。

    又等百年,又脱皮,周而复始……。

    当年,唐公子和我,为了能将公主降服,劝小杨妃与我们一起,开始小杨妃并不同意,她娿学过玄学,很喜欢这种控制众鬼的感觉,但是后来在我们的提醒下,小公主的死她是罪魁祸首,要是被小公主发现她就是害死她的人的话,恐怕她比镇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死的难看。

    后来,小杨妃才答应了我们的请求。因为公主的力量实在是强大,光靠我们三人是无法杀她的,我们只能在燕支镇的西头山上,在金龙的镇压下,布了一个巨大的八卦镇妖阵,将被公主控制的所有鬼邪妖仙锁进八卦阵,而唐公子为了救那些被控制的镇民,还没等用金龙将镇民的诅咒解除,脸皮被公主剥了下来,把他的血液吸食了干净,没有了血,公子就根本无法控制住金龙,而且尸身也让妖鬼给全部吃了。公主用死无全尸的方法,来将唐公子困在了燕支镇,却又不知道为何原因,在最近这几十年,公主对唐公子的诅咒在慢慢消退,而八卦镇的阵型也在逐渐的轰塌,这是我唯一不能想明白的地方,为什么公主会慢慢的解除公子的诅咒?八卦阵是怎么破损的?”

    我转头看了一眼正在看着窗外的唐安歌,想起他昨晚问我信不信命,我觉的其中肯定有什么联系,想问问他真不知道这个原因,但是他脸色苍白,似乎有些不想提及这段事情。

    “那我呢,我妈妈呢,我是什么,唐安歌对我说我妈还没有死,也就是你们说的她是鬼,能活蹦乱跳,有思维意识,就是没有死的意思。”

    “你妈是你外婆在几十年前生的,与唐皇转世的那个男人生的,和你和你肚子里的孩子一样,是鬼胎,你妈,也是,第一个用金龙的力量从燕支镇逃出来的人,到现在为止,也是唯一的一个。”

    “我妈是靠金龙的力量出来燕支镇的?”我惊讶了,现在回想起来,宴会镇的那些证明似乎从来不坐车去省里市里,而且连医生都不用看,原来他们都是一群死了的人,想到之前我还在跟他们打交道说话吃东西,现在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那为什么别人不能出来。”

    “因为你妈能控制金龙……。”金大顺一边喝着茶,一边给我讲下去,时间一分一庙的在流淌,过了一个小时左右,他才大概的将千年前与我妈那个时代的事情讲完了,原来一切都是这样的:唐安歌所跟金大顺要的金龙,是先前皇室里的人最重要的身份象征,得金龙者得天下,历代的每个皇帝,都有一条金龙,但这种东西,不能大白于天下,只在皇室流传,对外公开也是对自己的皇位带来没必要的纷争。燕支镇发生这种事情,也只用一国之脉的金龙才能镇的祝

    你外公是唐皇转世,虽说不上和千年前的皇室有还有血缘关系,但是我外婆,也就是小杨妃,她可是隋炀帝杨广的女儿,皇室中人,她的后代也都是皇室一族,我和我妈身体里都流着皇室的血,本因该靠这点是无法控制住唐皇的那条金龙的,但是这就要感谢外婆对唐皇的喜欢,唐皇本修成正果,正好在成仙时投胎转世,在人间经历最后一难,可是没想到,在这个万千人海的世界里,外婆竟然认出了唐皇转世的那个男人,并与他结为夫妇,虽然血液不同,但终究是皇者,他的精气正好与你外婆的皇血一混,正好让我们这些后辈有了能召唤金龙的能力,而为了实验这种能力真的有没有用,我妈就是第一个牺牲品。

    我妈为了能将燕支镇的人解救出去,让他们投胎转世,不惜背叛了我外婆,在外公玉玺的保护下,踏出了燕支镇的领土,向成功的将金龙唤了出来,但是在此同时,我,妈怕她自己出生意外,便在市里找了个有其他朝代和皇室有点血缘关系的男人嫁了,为了嫁给这个能让她的后代血液更纯一点的皇室后裔,我妈还不惜拆散那个男人的家庭,那个男人为了能和我妈结婚,抛弃了自己的老婆还有一个一岁多大点的女儿,而这个男人,——就是我爸。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在他们上一辈的恩怨里,我们无法说是谁对谁错,现在也不是在讨论我妈是不是坏女人的时候。

    我妈在生我下来的后阵时间里,借着身体不好又勉强的生了我的缘故,装病装死亡,在这个期间,她为我封住体内的灵气,因为我已经不在燕支镇的范围内所生,所以燕支镇的这种诅咒也与我无关。

    在我妈身下我的一两个月后,在大家都以为她死了时,我妈却以另外一副活剥乱跳的躯体和金大顺和白秋远去找藏在金大顺老家的金龙,并且,也能成功的召唤出了金龙。金龙一出,巨大的帝尊之气立即将我妈身上的诅咒解除,让她不用在玉玺的庇佑下也能离开燕支镇,死后能投胎转世,也能不再受我外婆的控制,也不用在百年之后忍受换皮的痛。

    但是这一切,哪能逃的脱我外婆那老妖婆的眼睛,就在我妈想把金龙从古墓里拿出来时,外婆为了阻止她的权利被破坏,唤了三千妖邪来阻挡我妈拿金龙,我妈那时毕竟才二十几岁,就算是有灵气,但也只不过是个半人半鬼的东西,斗不过我的外婆,我妈深知她逃不过了,又连忙的赶回家,在谁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将她所有的灵力都注入我的身体中,并将这种灵力封印在了我的体中,不到一定的时候,是使用不出来的,只有在我呼唤金龙的时候,我自身的灵气与我妈给我的灵气,就会一并的迸射出来,不过现在来看,我的这些灵气,估计是让小郎吃的个一干二净,要是去拿金龙的话,还得挺着一个大肚子去。

    金大顺说到这里的时候,又对我说:“其实我也有很多事情不明白,为什么这巨大的八卦阵会破阵,如果没有外来的力量去破解它的话,那个阵万年永固,根本就不存在只存在了千年就被破阵了,而且千年前那些吞噬唐公子身体的妖怪更像是一个个挨着顺序的放出来的一般,而且寻找躯体的整个过程又是如此的快速。还有,就是小杨妃一直都很诡异,千年前她帮我们一同对抗公主,但是现在的时候她又护着公主,不准我们将燕支镇的镇民解救出来,我想,这次她绝不可能单单只是想维护她自己的权利,我预感,她在酝酿一个更大的阴谋。”

    连金大顺都不知道的东西,我怎么会知道,金大顺说到这里,似乎也已经说累了,靠在沙发上喘气,对我说:“再细节的东西啊,你找唐公子给你说,现在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尽快拿到金龙,灭了那俩婆娘,公主在八卦阵里呆久了后,灵力也会想对的减弱不少,加上千年时间的积淀,恐怕怨气也消了打扮。对了我听秋远说那婆娘练成了不坏之身?”

    “这个我们谁也没见过,只是公主的一个手下的傀儡说的,是真是假,还有待确定。

    ”唐安歌喝了口杯中凉了好久的茶,金大顺说完了,他脸上的神色才稍微的好了些,我慌忙将他杯中的茶倒了,给他倒上新茶。

    唐安歌看向我,手臂一动,大概是忍不住的想向我抱过来,但是看了眼金大顺和白秋远就做在我们的面前时,只是在我的肩上拍了一下,再抽了回去。

    我敢保证,唐安歌知道的事情要比金大顺知道的多,而且现在金大顺说的比较模糊,还有,他不知道我妈现在在哪里。而唐安歌,他有可能知道。

    人一般在不想说话的时候,一般都有两种可能,一是没有找到适合的人说,二是这种事情根本就无法说出口。

    我不知道唐安歌是不是觉的有些事情和别人说了别人也不懂,所以才不想再说话,或者有些东西关系到他自己的**,不能说。但是我妈的事情,他一定要和我说清楚,这个女人,把她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燕支镇镇民,但却失败了。无论怎样,她是我妈,我想看见她,无比的想。我和她是同一类人,都是是鬼又是人的怪胎,起码,我妈是这个世界上和我有同样遭遇的人。

    “得嘞,小薇啊,细节的我也有好多不知道,唐公子比我知道的要多多了,回家啊,好好的伺候伺候他,多撒会娇,指不定他就全部告诉你了1金大顺说着看了看表,顿时吓了一大跳,赶紧的起身:

    “我要回去了,我家这个疯婆子,要是再不回去的话,我真的要死了,找金龙我们明天就可以出发,我得回去跟那老婆子商量下能放我几天,娶到这样的老婆真是家门不兴1

    金大顺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桌上的气氛才缓和了些。

    本来这次是我要掏银子付账的,金大顺一摆手说不能让我一个女孩子破费,我转头看了眼唐安歌,哭笑不得的说我的钱都是唐安歌的。这下金大顺也说他的钱也都是唐安歌的,他那古董店里的古董啊,全部都是唐安歌的,唐安歌死的时候,他千年前在长安时的那俩个爹啊,是悲痛欲绝,哭的稀里糊涂的,挖了个风水宝地,没找到尸体就把衣服古董埋在墓里,多的啊,几乎快要搬掉那时的国库三分之一了,到现在为止除了他这盗墓贼,还没人动过。

    听金大顺这么一说,我终于放下心来了,之前还看着唐安歌这么慷慨的把墓里最后剩下的这些值钱东西都送给了我爸该怎么办,以后养小郎都成问题了,本来还想着要从我爸店里偷几个值钱的回来,现在金大顺这么一说,看来是完全没有必要了。忽然好想转身,对唐安歌来一句:土豪,我们做朋友吧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