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里神一样的少年

张嘉佳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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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几十个亲戚的沉默里,胖胖黑黑的小山,三步并作两步,牵着独眼龙新娘,走进新房。太阳落山,没有路灯,农房里拉出几根电线,十几只幽暗的灯泡,散发着橘红色的灯光。

    小学是拉帮结派的发源期,一切东西都要占。

    比如乒乓球桌,下课铃一响,谁先冲到桌子边,就代表谁占了桌,谁能加入进来打球,都要听他的话。他让谁打,谁才能进入内围。

    一开始,个头小速度快的人很是风光,几乎每个课间休息都是霸主,直到小山转学过来,才终止了这条江湖规矩。因为无论谁占到,都必须把控制权移交给他。

    长大后我才明白,这就是所谓的威信。

    当时老师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大便也要离三尺”,由此可见,我基本没有威信这个玩意儿,连亲和力都不存在。

    本来我还能仗着坐前排,偶尔占几次乒乓球桌,当大佬小山出现后,就断绝了我打乒乓球的机会。

    我只有两个选择,一、去宣誓效忠,委身为小山的马仔。二、也成立帮派,与之对抗。

    我为此挣扎良久。其实我也身怀背景,班长是成绩最好长得最好看的马莉,威信仅次于小山。她莫名其妙每日对我示好,带点儿饼干话梅啥的给我,而且我是午睡时间唯一可以翻小人书看而不被她记名字的人。

    但我讨厌她的马尾辫。她坐在我前边,一长条辫子晃来晃去,搞得我经常忍不住爆发出想放火烧个干净的欲望。

    日复一日,我永远被排挤在乒乓球桌外围,怨气逐渐要冲垮我的头脑,我做了个出乎大家意料的决定。

    我介绍马莉给小山认识,说这个姑娘不错,要不你们谈朋友。小山大喜,这个下流的举动获得了小山无比牢固的友谊,问题是,我失去了午睡时间翻小人书不被记名字的特权。

    小山宣布,从此我就是副帮主,和他同样具备挑选打球人的资格。

    剩余的整个小学时代,我们一起享受着同学们的进贡。当然,拿到的东西,比以前只一个马莉送我的饼干话梅多了N多倍。

    初一我把时间都荒废在踢足球上。小山家开饭馆,他没有读下去,彻底当了社会混混儿。

    他约我打台球。镇里仅仅一家台球室,台球室仅仅一张球台。我穿着球衣,他穿着人造革皮衣,跑到台球室,已经有几个初中生打得正欢。

    小山扯下手套,叼一根云烟,缓步走到那几名初中生面前,冷冷地说:“让。”

    初中生斜眼看他,也点了根烟。

    小山用一副手套拍了拍掌心,蓦然一挥手,皮手套直抽一人的面颊,“啪”,声音清脆。

    那人的鼻血立刻流了下来。

    其他人勃然大怒,操起球杆,要上来拼命。

    小山暴喝:“不许动!”

    他脱下上衣,打着赤膊,胸口文着一个火焰图案。

    那年头那乡下地方,谁他妈的见过文身呀?

    初中生愣了愣,喃喃说:“你是小山哥?”

    小山“哗啦”披好衣服,“噗”地吐掉烟头。初中生们赶紧递烟,点头哈腰。

    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看到如此威风凛凛的场面。乡村古惑仔的梦想,盘旋于我的少年时代。

    后来我们经常打球,有次打到一半,冲进个小山的忠实粉丝,大喊大叫:“小山哥,三大队和六大队打起来啦!”

    小山拽着我,跳上摩托车,直奔村子。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农村,每个村子还保留着大队的称呼,就是所谓的生产大队。

    两边起码聚齐了一百多号人,人人手举锄头铁耙,僵持在两村相交的路口,破口大骂。

    我一眼认出来满头是血的马莉。

    然后小山的眼睛通红,咆哮一声杀了进去。

    在那场可怕的斗殴之后,我曾经仔细数了数,跟小山一共见面三次。

    前年国庆节,我回老家,在马路边的饭馆前看到了一个中年胖子,乐呵呵地笑着,怀里抱着婴儿。我迟疑地喊:“小山。”他冲我客气地笑笑,说:“回来了?”

    我们在他饭馆吃了顿,口味一般,喝了很多。他醉醺醺地说:“你知道吗,我坐了四年牢。但老天对我很好。”

    我回头看看抱着婴儿的马莉,马莉左眼无光,右眼流露着对孩子的无限温柔。

    十多年前,她的左眼就是戴着假眼珠。

    我一直在想,小山困守在落后的小镇,要文化文化没有,要家产家产没有,对,就是困守,却坚守着一个瞎了眼的女人。

    而飞出去的兄弟们,如今离了几遭的有,浑浑噩噩的有。

    究竟谁对这世界更负责些?

    回到初中年代,那场斗殴的现场。

    在三大队村长的咆哮声里,他喊得最多的词语就是强奸。我完全不明白什么叫作强奸。听旁边人议论,六大队一个混子,强奸了三大队的一个村姑。因此双方聚众火并,却因为初中生年纪的小山改变了局面。

    小山,十五岁,身高一米七七,八十公斤,脾气暴烈。

    小山脾气暴烈,只是对我显得宽容。

    小学六年级,我一直生活在对小山的深深愧疚中。

    开学文艺会演,欢度国庆。我们排了个小品,按照梁祝的故事,在老师指导下拼凑了简易的剧情。

    小山虽然又高又胖,但身为帮主,自然担负男一号梁山伯。作为副帮主的我光荣地饰演马文才,衬托帮主的形象。

    马莉饰演祝英台。

    彩排得好好的,正式演出时台下坐着校长老师同学,黑压压一片,却捅了娄子。

    梁山伯到祝英台家拜访,马文才登门求亲,梁山伯见势不妙,赶紧也求亲。两人跪在祝英台面前,手里捧着文书,脚下互相踹着。

    台下哄堂大笑。

    祝英台选择了马文才手里的文书。

    台下鸦雀无声。

    负责排练的老师急得站起来乱挥手,小声地喊:“错了错了!”

    然后台下又哄堂大笑。

    含着眼泪的祝英台坚持拿着马文才的文书,死死不肯松开,也不肯换梁山伯手里的文书。

    我和小山打台球,偶尔会提起这件事,他随意地搂住我,笑呵呵地说:“自家兄弟,过去了就过去了,再说当时被老师赶下台的是我们三个,大家一样难看。”

    从我得到的消息,小山和马莉小学毕业后没什么交集。直到那天奔赴三大队、六大队的路口,农民们大打出手,其实也就两人受伤。

    问题是马莉便在中间。

    她被捅瞎了左眼。

    另外一个受伤的是三大队名气很大的疯狗。他从小精神有问题,谁也不敢惹他,比我们大四五岁,小学都没读,谁不小心碰倒了他们家篱笆,或者踩了他家地里的庄稼,他可以拔出菜刀,冲到肇事者家里,穷追猛打不依不饶一个星期。

    疯狗捅瞎了马莉。

    所以小山抽出摩托车的车锁,一根长长的铁链条,劈头盖脸地狠砸疯狗。

    而且只砸头部。

    疯狗没死,但住了多久医院我不清楚,因为初二我被调到外地学校。那里比我老家更加破败陈旧,尚未升级为镇,叫金乐乡。据说升学率高一点儿,母亲毫不迟疑地动用关系,将我丢到那边。

    这儿的农村黑社会就不太发达了,学校充满了学习氛围,连我骑一辆山地车都会被围观。

    后排两个女孩交了钱给食堂,伙食比其他人好些,中午有山药炒肉片之类的吃。她们邀请我,被我拒绝了。

    我觉得接受女孩子的馈赠,将会遭遇惨烈的报复。这个观点我保留至今,人家对你好,你就要对她更好,免得到后来每天生活在愧疚里。

    女孩在食堂刚端好菜,斜插个高年级生,一把抢过,我依稀记得是碗香芋烧肉。女孩细声细气,说:“还给我。”男生丢了一块进嘴里,嬉皮笑脸地说:“不还。”

    女孩眼泪汪汪,撇着嘴要哭。都什么年代了,还为点儿粮食闹矛盾。

    我走上前,但不比小山,没戴皮手套,随手将一整盆米饭扣在男生脸上,接过那碗香芋烧肉,递给女孩。

    男生揪住我衣领,他高我半头,我摘下别在衣袋上的钢笔,用嘴巴咬掉笔盖,笔尖逼近他的喉咙。

    男生脸色煞白,转身就走。

    期中英语考试,我背不全26个字母,看着空白卷子发呆。后排丢了张字条过来,是选择题答案。这是我历史悠久的作弊生涯的开端,而且这开端就极度不成功。因为刚抄一半,监考老师跑近,手一摊让我交出来,我瞥她一眼,缓缓放进嘴巴,努力咽了下去。

    监考老师勃然大怒,颤抖着手指着我说:“零分!我会告诉校长,你等着回去重读初一吧。”

    后排女生颤抖着站起来,小声说:“老师,他没有作弊,那是我写给他的情书。”

    我经历过许多次怦然心动,这算一次,可惜如今我连她的名字也记不起来。因为没几天我又转学了。

    调到母亲自己当校长的初中。和张萍同桌,然后花半学期学完前两年的课程,后面迎头赶上,居然考取了全市最好的高中。

    那所高中离老家二十公里,我寄宿在姨妈家。中间瞒着家人请假,骑自行车回老家,参加了一场毕生难忘的婚礼。

    小山和马莉的婚礼。

    农村人结婚,问村里其他人家借桌子凳子碗筷,开辟一块收割掉庄稼的田地,请些老厨子,烧一大堆菜肴,乡里乡亲谁来了便立刻落座。

    乐队敲锣打鼓,吹唢呐。

    小山家应该是掏出了很多积蓄,因为一大块田地上,摆了起码四十桌,但空荡荡的,只坐了十桌不到。

    大批大批熬好炖好的菜,摆在长条桌上,却端不出去。

    小山的姑妈抹着眼泪跟我说:“他把疯狗打成残疾,连夜逃跑。整整三年多家里联系不到他,后来听说只有马莉接到过他的信。于是亲戚好友们劝马莉,写信给小山,让他回来自首。

    于是马莉写了这封信。于是小山回来自首。

    他自首的时间,就放在这场婚礼之后第二天。

    他是凶手,是囚犯。淳朴的农村人胆小而思想简单,他们不想蹚浑水,因为不吉利。这个喜宴在他们眼中,充满污浊和晦气。

    在几十个亲戚的沉默里,胖胖黑黑的小山,穿着灰扑扑的西装,满脸喜气地放起爆竹。新娘接来了,一辆面包车停在田边。

    在几十个亲戚的沉默里,胖胖黑黑的小山,三步并作两步,牵着独眼龙新娘,走进新房。

    太阳落山,没有路灯,农房里拉出几根电线,十几只幽暗的灯泡,散发着橘红色的灯光。

    在窃窃私语的几桌人中,我猛地擦擦眼泪,提着两瓶酒冲进新房,一瓶交给他,互相碰碰,干掉。

    小山对我笑笑,我无法明白这个笑容里包含的情绪。苍白,喜悦,悲伤,愤怒,还有一丝淡淡的满足、解脱。

    我只能砸掉酒瓶,骑上车,踩二十公里回学校。

    小山的女儿起名小莉。前年我们在他家饭馆吃饭,女儿两岁。他1997年坐牢,2001年出狱,家里的饭馆早已变卖,赔偿给了疯狗家。

    小山一出狱,看到家里基本没有经济收入,三间平房租出去,父母和马莉挤在一间小破屋子里。

    他喝了几天酒,同马莉离婚,借了点儿钱留给父母,自己坐火车去天津闯荡。

    中间路过南京,我请他吃饭。

    他打着赤膊,胸口一朵火焰文身,大口喝着二锅头,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我问:“你去天津有什么打算?”

    他说:“跑运输,起码把饭店给赎回来。”

    我问:“马莉呢?”

    他说:“我亏欠她,现在还不了她,不管她嫁给谁,等我回老家,一定给她一笔钱。男人什么都不能欠,当然更不能欠女人。”

    我已经欠了好几个女人,没资格说话,狠狠喝了半瓶。

    他把喝空的酒瓶砸到地上,拎起破旧的包,说:“不用送。”扬长而去。

    然后九年不见。

    由于我家搬到市里,所以回去就很少到老家。直到这个国庆,我去走亲戚,路过那家饭馆,发现它又属于小山了。

    我与他们再次相遇,马莉一直没嫁人,和小山2007年复婚,2010年小莉两岁。

    想来想去,我只是陪伴他们的一颗暗淡无光的星,无法照明。

    我是小学班长本子上记录的不睡觉的人名,是被自己吞下肚子的考试答案,是骑着山地车来回奔跑的下等兵。

    梁山伯没有下跪,他休了祝英台。可是祝英台待在原地,远远想念着梁山伯,一直等到他回家。

    他们的两次婚礼,一次我有幸参加,是在几十个亲戚的沉默里,胖胖黑黑的小山,三步并作两步,牵着独眼龙新娘,走进新房。太阳落山,没有路灯,农房里拉出几根电线,十几只幽暗的灯泡,散发着橘红色的灯光。

    第二次据说没有操办。不过,他们毫不遗憾。

    至于马文才,已经不是这个故事里的人了。

    而那些如流星般划过我生命的少年,有的黯然颓落,有的光芒万丈,从这里依次登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