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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两个人的行程很简单,在这七个月里,已经先后有两批人登陆阿拉斯加,但是他们先后都失去了联系,所以昨天两个人接到指令是去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事。.这件事当然是当前的首要目标。很奇怪的是,两个人对这个目标似乎都并不热心。
丁飞羽用一根直尺在找到的大幅阿拉斯加地图上比划着,说道:“直线距离一百七十公里,我们可以沿着楚加奇山脉一直飞过去,连地标都有了。”
“好主意。”叶知秋赞同的说道:“你想让我两个小时都盯着山顶的雪地吗?”
“那飞机上的墨镜不错。”丁飞羽对叶知秋的嘲讽很不满意,但还是很从善如流的改变方案:“那沿着这条水道怎么样?它一直流进阿拉斯加湾。”这是一张大比例地图,上面密密麻麻的标满了文字,丁飞羽没找到那道河流的名字,干脆指给叶知秋看,他修长的手指从地图上基站的位置哗的一划,就到了海边。
叶知秋叹了一口气,问道:“你究竟有没有学过怎么做行动计划?”
丁飞羽抬头看了他一眼,有些无奈的说道:“坦白说,学过。不过我更喜欢随机应变。没人知道我会遇到什么情况对吗?”
“那就是没学过。”叶知秋夺过尺子,指着地图说道:“这里是埃尔门多夫空军基地,我们从这里飞了一百零九公里到了这里。”然后他把尺子按到地图上,让它以基站的位置和阿拉斯加湾的某处形成一条直线:“这里直线距离是一百七十公里,沿山飞曲率够大,近似于直线,沿河飞、、、、、、”说到这里,他愣了一下,与丁飞羽不同,他有研究地图的习惯,所以一眼就认出了丁飞羽说的这条河是什么,脱口道:“这是哈佛冰川,如果我们沿哈佛学院峡湾飞,倒是一条不错的观光路线。但是这是一条曲线,我们需要飞超过二百公里,这两种方案都需要飞三百公里左右,正好是hh60最大航程的一半,如果还要到第一次登陆点、、、”他指了指山脉的尽头:“还要飞一百七十公里。也就是说,我们只有单程的油量。我可不知道哪个加油站会准备航空煤油。”然后他又把尺子调回来,把它本来放到基站位置的一头放到埃尔门多夫空军基地上:“如果我们现在回去加油,那么去目的地就只有一百五十公里,问题是需要飞越安克雷奇控制区。”
“那怎么样?”丁飞羽奇怪的问道:“你不想和她们打个招呼吗?”
“不。”叶知秋很严肃的看着他:“我怕我们会被打下来。”
两个人匆匆弄了一点东西填饱肚子,就又坐上了直升机,叶知秋拎上了那台用过的笔记本电脑,尽管里面已经没有了任何他添加进去的东西。丁飞羽则在电脑包里塞了不少刚刚打印出来的文字资料,有些东西的确不能留下备份,但是两个人都不是记忆强人,可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所以该用物理介质的时候还得用,总不能需要的时候再联系国内吧!
丁飞羽从背包里翻出硕大的地图,指着上面的一个地方说道:“我们先去这里!”叶知秋点了点头,昨晚接到的通报说国内已经先后派了两批人登陆阿拉斯加湾,但是第一批人已经全部遇难,第二批人也在前天中断了联系,要求他们前往接应,那个地方正是他们中断联系前的位置。没有了卫星定位,依靠人工校准的位置会有一定的偏差,所以他们大概要搜索很大一片面积。
hh60的叶片开始缓慢的转动,丁飞羽戴上机内通讯器,叫道:“试麦,试麦。”
叶知秋本来不想理他,最后还是忍不住讽刺道:“要不要听到的打1?”
“你玩过语音聊天室?”丁飞羽很惊奇。
“我又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叶知秋操纵着直升机平稳升起,确认了一下方向,开始向下飞,他们现在的海拔高度大约在一千五百米到两千米之间,所以要先往下飞,他们需要先回到空军基地加油,然后绕过安克雷奇聚集区,飞往阿拉斯加湾。实际上,叶知秋更愿意直接沿哈佛学院峡湾飞,必竟那样有很明显的地标,不用担心迷失方向,但是那样的话,他必须飞跃楚加奇山脉,虽然hh60的实用升限在五千米以上,楚加奇山脉最高峰才四千多米,但是飞得越高,油耗越大,他可不能指望会有c130改装的加油机来给他做后勤支持。
同样为了节约燃油以应付可能出现的意外,叶知秋不得不耐着性子按hh60的经济巡航速度飞行,因为没有明显的地标,他还需要经常核对飞行位置。加油后没有休息,以因为需要绕过安克雷奇聚居区绕了一个弯,连续的飞行对两个人都有些苦不堪言,好容易飞到海边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
叶知秋找了个避风的地方,把直升机降落下来,然后两个人开始轮换着休息。虽然没有人说出口,但是两个人很有默契的把到达的时间拖延到了晚上。夜间在山区飞行是很危险的事情,但是如果在白天驾驶着直升机搜索未知区域同样危险,这种危险来自于未知的敌人。如果他们需要接应的战友是被某个势力消灭的话,那么能够迅速消灭一支精英小队的势力打打战场生存能力不强的通用直升机还是很容易的,各种单兵防空用品殾能对hh60构成致命的威胁,必竟他们的敌人不太可能是街头的黑帮,自动武器只能算是标配。
凌晨的时候,叶知秋叫醒了丁飞羽,两个人简单的吃了一点东西,就开始乘着黑暗开始徒步行走,他们大约需要以每小时十公里的速度步行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才能到达目标区域,那个时候,天色刚刚开始放亮,正好适合搜索行动。
叶知秋仍然选择了m4a1作为主武器,在背后背了一支m24。如果不是这次任务特殊,他是绝不会选择两支口径不同的步枪的。而且找到这支m24也让他花了不少心思,埃尔门多夫是空军基地,基地警卫以5。56毫米枪族为主,他本来想找一支m21或者m25的,没想到居然找到了一支m24,也算意外之喜。
丁飞羽的装备很让人意外,他的武器是从福特理查森**来的,看着他大背在身后的ssg,叶知秋就觉得背后冷嗖嗖的,显然那天在小镇上,丁飞羽对他开枪的时候用的就是这支枪。丁飞羽手里拿着的是一支hk53,对于这种老枪,就连叶知秋也不熟悉,不过好歹知道这枪一样用5。56mm的北约制式步枪弹,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的德国货。
本来叶知秋还很担心丁飞羽的体力,两支步枪加上弹药就不轻了,再加上背包,就算丁飞羽的两支枪都比自己的轻,那分量也不是一般的知识分子能承受得了的,没想到丁飞羽居然表现得很轻松,不但很轻易的跟上了他的速度,而且叶知秋注意到他行走的路线几乎和自己吻合,差不多每一步都踩在自己的脚印上。
如果丁飞羽是跟在他的身后亦步亦趋的话,这也算不了什么难事,但是现在两个人是标准的搜索队型,间距大约十米,丁飞羽还在负责警戒侧翼,这就很了不起了,叶知秋越来越不相信他只是一个科技间谍。
黎明前的夜晚总是最黑暗的,叶知秋虽然带着微光夜视仪,也不敢走得太快,他小心的绕过了一片岩石,突然蹲下身子,左手挥拳举手示意。丁飞羽飞快的侧身靠到一块石头后面,举起了步枪。
最近家里和单位的事情都很多,感冒又一直不好,很影响更新。而且从这一部开始,主角开始满美国到处跑,我需要查阅大量的资料,同样很占用时间,喜欢一气呵成的朋友还是先养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