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铁血手段

修仙的三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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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志义也就说说而已,发泄自己心中的郁闷。

    他们再次使用围攻,想要一举拿下对方。

    可是他们遇到的是正宗的突厥斥候,一个个看到关志义他们这些大唐人,立马发动攻击。

    关志义带着关旭从正面出发,其他人从两翼包抄。因为对方全是精壮,他没有议和的打算,也不打算正面对抗。

    “杀!”

    在关志义一声大吼中,唐军的武器直奔对方的要害。

    他不知道电视里的情节是不是真的,那些打仗的将军每一次攻击都是直奔对方的身体,但是目标往往是随意的。难道古代人真的不知道每次攻击都朝要害吗?

    这也有可能,那些抢劫犯什么的,不也是胡乱攻击的吗?

    但是关志义训练过的唐军不同,攻击躯干时,都对着心、肝、肺等内脏去的;攻击手脚都是朝着关节去。那个谁都知道的脑袋,更是每个人都知道的重点攻击目标。

    这样一来,被唐军攻击,不死就是重伤,被突厥人打到大不了就是一道伤口而已。

    要知道,自从关志义献出疗伤之法,大唐没有几个因伤而死的人。

    别看血流了不少,但是真正流血流死的有几个。就算是战场,简单的止血方法还是有的。哪个会白痴到任由自己的伤口一直流血的,他真的不想活了吗?

    而且人身上的血要流得威胁到生命,消耗的时间绝对不短。人的生理机构决定了,在遇到意外伤害的时候,会自动保护。比如自动凝结,伤口收缩之类一些本能手段,能减少死亡的可能性。

    加之关志义带着人偷袭,哪怕对方反应过来,也慢了半拍。

    对于分秒必争的战场,慢上一拍那是致命的事情。

    被缴了武器的奚族人也跟在关志义他们队伍了。他们人数不多,又有老弱妇孺,因此,关志义没有把他们绑起来。

    关志义相信他们没有那个胆量反抗,毕竟这是拿命拼,没有几个人有哪个勇气。

    正如他料想的那样,奚族人很乖巧,连一点儿异常的举动都没有。就连出击的时候,他们都还询问关志义,要不要他们出手。那个意思很明显,你同意我们就帮忙。你不同意,我们绝不动手,免得产生误会。

    奚族的头人达克萨,很庆幸自己没有反抗。

    看看这些勇猛的突厥人,就知道惹上恶魔般的大唐军队有多么的恐怖。

    突厥人很勇猛,比关志义以前见到的人都勇敢,一点儿都不怕死。只是他们的对手太厉害了,各方面都比他们要强。他们的防御在唐军的刀下,不比纸结实,一撕就破。突厥人的武器无法撕破唐军的防御,造成的伤害几乎可以不计。(当然,唐军士兵的脑袋要是被打到了,也会死翘翘的。)

    更可怕是他们的武器和唐军的武器对抗的时候,经常是折戟断剑。

    不管投降与否,没有关志义的命令,手无寸铁的突厥人一样会被砍。

    关志义漫不经心的说道:“程校尉,留两个活口。”

    “知道了,教官!”程处亮收起长槊,意犹未尽的说道。

    作为战士,杀敌时必须的。能够杀人,还不用承担责任,在叛逆少年看来,这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关旭问道:“三郎,有好几个没断气的,需不需要救治一下?”

    关志义摇摇头,对汇聚过来的人说道:“记住了,战场上不允许任何人救治敌人。有那个闲心,还不如看看自己的战友。”

    这在新世纪看来,是完全违背人道主义的,可是关志义不管那些。

    人道主义算个毛线,米军屠杀平民了,哪个去谴责过了他们。这个世道就是你强了,谁都不敢咂牙。华人那种温吞水的性格,不适宜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只有犹大民族那种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才是王道。

    来到这个年代,没有什么思想家,自己不妨对那些小孩子尤其是贫民输出一下这种思想。其他国家百姓的死活,管我什么事儿啊!当初,我们被欺负的时候都没有一个人出面,我欺负人的时候,你们也没有那个必要出面了。

    这些关志义训练过得士兵,和其他普通的唐军都没有什么文化,更不知道什么孔孟之道。因此,关志义下达的命令也没有遭到反对。

    要是遇到魏徵那个家伙,关志义就麻烦了。就凭这个命令,魏徵就要和他拼命。

    达克萨偷偷的抹抹头上的冷汗,和其他族人一样,他们被吓住了。关志义他们战场上的气势太凌厉,让人有些胆战心惊。

    关志义说道:“曾校尉继续侦查,程校尉把战利品收好,其他疗伤的疗伤,歇气的歇气。”

    在他的示意下,几个未死的俘虏被粗暴的丢到他面前。

    从俘虏的裤子上撕掉一块碎布,直接塞进俘虏的嘴脸,关志义可不想这些人咬舌自尽。

    他把脚踩在一个重伤突厥兵的脸上,低下头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在这里?”

    队伍里那个会突厥语的家伙,聪明的跑过来翻译道:“#%##%¥#%”

    “*……%¥……#%#¥%”那个突厥人有气无力的反抗者,嘴里断断续续的嚷道。

    会突厥语的士兵对关志义说道:“教官,这小子在骂你,什么事都不肯说。”

    “好!很好!某最喜欢硬汉了。”关志义神经质的站起身来,歇斯底里的说道。

    他不是发神经,他要杀鸡骇猴。先去那些人自称是奚族的,谁知道他们说没说实话。只有萝卜加大棒才能让人心甘情愿的跟着他们跑一趟。

    这个重伤的人,活下去的机会不大,就算是现代医学也无法挽救他的生命。既然如此,不如做点贡献,让所有人见识一下战争的残酷。也让某些人放弃不该存在的幻想,免得他偷袭突厥的时候,出现问题。

    想到做到,关志义拿起一把短刀直接拍向那个伤者的嘴。

    “砰!”

    鲜血四溅,几颗苍白的牙齿从伤者嘴里掉了下来。

    “嘶!”

    达克萨倒吸一口凉气,这个大唐的将军怎么这么凶。

    唐军不是一向都很仁慈的吗?怎么会这样?难道这支部队不是大唐的军队?

    不管他们是不是大唐军队,他们要求的事儿一定要听。否则这个突厥人就是他们的下场,说不定更惨。

    奚族的其他人比达克萨更害怕,特别是那些妇女和小孩儿,吓到浑身哆嗦。他们的代入感还挺强的,可能把自己当成了突厥人吧!要是先前他们反抗了的话,想到这里有几个人感到自己湿了。

    关旭倒有些不忍,凑近关志义耳边低声的说道:“三郎,何不给他一个痛苦?”

    “熊飞,知道某为什么把程处亮和曾越他们都赶走吗?就是不想他们见到这个场面,毕竟有些残忍,对他们影响不好。”关志义如此说道。

    他不知道程处亮最喜欢的就是这些。自从关志义给他们训练一来,他就喜欢上了这种对自己伤害最小,获利最大的方法。

    关旭问道:“那三郎为何还要这么做?”

    关志义说道:“不这么做不行啊!这些人的身份必须掌握,否则吾等很可能被突厥人包围,甚至有全军覆没的危险。在行军过程中,别说他们这些身带武器,看起来像斥候的部队,就是普通百姓,也不能轻易放过。杀是最好的手段,审问是必须有的措施。”

    不知道关旭听懂了没有,反正他点了点头,关志义就当他听懂了。

    “唰!”

    关志义拔出匕首,带着凶狠的表情一步步的走向重伤的突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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