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我不欠他的

南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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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累哦,里外不是人的日子真是受够了,可能怎么办,我放不下你。

    ——摘自某人的少女心事日记本

    陆小凉蹲在门外头,听见赖主任啪啪拍桌子:“真是要气死我了你!走走走,不想看见你!”

    沈书辞面无表情走出来,感觉被人扯了扯袍子下摆,低头一看,地上长出一朵矮蘑菇,眼巴巴地望着他。

    他叹了口气,把她从地上拉起来。

    陆小凉攥着他的袍子不肯撒手,也不敢乱说话,她经验丰富,知道这时候的沈大夫如一颗定时炸弹,会爆!

    沈书辞抿了抿唇,道:“你别也来劝我,别人不清楚你不清楚?丫就是来恶心我的。”

    其实陆小凉也有点儿生气,她不喜欢严天煜拿命威胁人。

    沈书辞捏了捏陆小凉的手,目光瞧着前方,凉薄无情:“他不安好心,我也不是泥捏的。”

    陆小凉心里莫名其妙一抽,有点儿害怕不安地紧紧握住他的手,感觉到他手指的温度才觉得自己太过紧张。

    这时候,她还不知有一天这份凉薄无情也会像剑一般刺中她。

    情况刻不容缓,赖主任开了一大溜检查单,前一天夜里禁食禁水,第二天一早六点多值夜班的陆小凉进去给严天煜抽血,整整抽了十一个大管子,天亮后有专人带路,不知哪里找来的专业护工推着轮椅送严天煜辗转各项仪器,做更精密的检查。

    严家不差钱,院方也求稳,所以能开的检查都开一遍——

    血常规、血沉、β2-MG、SIL-2R、X线、B超、淋巴造影术、CT 、MRI、淋巴结扫描,最后是病理活检和骨穿。

    周一大查房,所有检查结果都出来了,陆小凉站在查房大队的尾巴,听见大主任低声问毛毛:“人呢?”

    毛毛挠着头,声音更小:“……没来。”

    赖主任不满地哼了哼,翻开厚厚一叠检查报告,陆小凉看见学生们躲在后头用微信互通消息,一直到查房结束作为主治医生的沈大夫都没有冒头,一队人马出来没走两步就看见他带着一德在另外一间病房里给别的病号查房。

    赖主任气得一佛出窍二佛升天,偏偏遇上的是个锯嘴葫芦,问不出原因。

    查完房全科室开大会,大办公室挤了个满满当当,这种情况沈书辞必须到场,但他全程翻着一本外文书,显然对会议内容没兴趣。

    在他身后,学生们你看我我看你,都惶惶不安如同笼子里的小鸡崽,生怕下一秒就被人拎着脖子杀掉吃肉。

    赖主任给了某人好几枚白眼也没能让他有一丝一毫的不安和内疚,终究是放弃了,和陈发财等人研究起1号病房贵客的治疗方案。

    ***

    与此同时,协和新秀高岭之花沈大夫拒绝治疗的消息如插了翅膀传遍了医院,医院这地方如同一个小社会,人情往来复杂得很,一点小动静都会被无限放大,一个医生的名声其实比医术更重要。

    这不是谬论。

    主任头衔为什么这么重要?主治和主任就差一字,若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在完全不清楚实力的情况下,人们一定会挂主任的号、专家的号,而不是主治的号。

    在协和,主任的挂号费25元,主治8元。

    这就是名声。

    一个医学生如果18岁参加高考,硕博连读8年,工作一年才能考执业医师资格证,假设他工作一份风顺,那么大约到30岁可以通过中级职称考试,事实上这几乎不可能,拿到中级职称之后既要参加临床工作又要搞科研,必须两手抓,因为国内对高级职称评审的要求是主任医师履现职期间3篇国内外专业期刊论文或著作,副主任医师履现职期间2篇国内外专业期刊论文或著作,二者均必须是第一作者。

    很难。

    所有人都是这么过来的,但不是每个人都有高水准。内科还好,在外科偶尔会出现一种情况,主治的手术水平比主任高,因为主任都去写论文了,剩下可怜兮兮的小主治每天蹲在手术室里抢台。

    操作多了,自然熟能生巧。

    为什么现在医院的规矩那么多,大夫手术前必须让家属签完整的知情书?就是因为有太多的大夫在这上头跌了跟头,一台手术若是成功了,人人会夸是主刀大夫厉害,若是失败,即使责任不在大夫身上,人们还是会将一切怪罪在他身上。

    大夫的名声比金贵重,一旦传出一点负面消息很可能他的职业生涯就完了。

    病人可以选择大夫,但大夫不可以拒绝病人,这种事从来没发生过。

    医院里风言风语,协和的内部论坛、陆小凉手机上的几个工作群都在疯狂议,连院长都把沈书辞叫走了,事情已经朝着无法控制的节奏发展下去,陆小凉推开了1号病房的门,这里有人能按下暂停键。

    严天煜似乎知道她会来,指了指椅子:“坐下说,你站着我看你费劲。”

    他现在连说话都不容易,陆小凉帮他调整了一下背后的靠枕,再查一下点滴,再看看手上的针头,严天煜打断她:“凉凉,想说什么就说吧。”

    “你以前说欠我一次,我现在想让你还,天煜哥,你转院吧。”

    严天煜显然知道她会说什么,面上很从容,轻轻摇了摇头:“我就是不想让他好过。”

    陆小凉闭了闭眼,上一辈的恩怨终是延续到了下一代。

    “你还记得小时候的地震吗?”严天煜在发烧,病号服下已经汗湿,深邃的眉眼不再好看,反而带了一股森森之意。

    “记得。”陆小凉看着他,“记得很清楚。”

    “十年前我第一次发病,当时国内查不出来病因,家里把我送到美国治病,确诊是霍奇金淋巴癌,中期,我扛住了六次化疗,整整在病房里关了一年,从那时起,医院就是我最讨厌的地方,生理反射那种恶心你明白吗?中间我瞒过所有人偷跑出去,可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最后还是回了家。因为我生病,全家都搬去美国陪我,美国的房子是早就有的,每年冬天我们去滑雪前都会在那里住几天。”严天煜陷入了回忆中,“家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请了一尊菩萨,我看见我爸跪在菩萨前忏悔,到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坚信的是错的,原来那场地震沈叔叔真的是为了救我爸才死的。”

    陆小凉震惊,一下站了起来,椅子腿蹭着地面发出刺耳的尖锐声。

    ***

    “那你还……”陆小凉瞪圆了眼。

    严天煜笑:“为什么不能?凉凉,我不欠他的,如果要一命抵一命,他爸的命我来还,这账,清了。”

    “你不能这样!”

    “我可以。”严天煜露出一种陆小凉从没见过的,可以称为狰狞的表情,“我从没有告诉过你,其实我一直觉得活着很没意思,病好后我就在等复发的这一天,可是自从见到你,我就改了想法,我开始害怕,我开始主动去美国复查,我喜欢你,我想追你,但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美国的医生说我的情况很好,再活十年也不是不可能,可十年太短了,如果十年后我会离开你,我宁愿一开始就不让你伤心。所以,我做了逃兵。”

    他看着陆小凉:“你不知道我有多嫉妒,他很健康,他有你,你只对他露出那种笑,你只对他好。所以,我为什么要道歉?他什么都有。”

    疯了,都疯了!陆小凉被严天煜这套歪理邪说搅得脑仁疼。她狂奔而出,用力推开天台的门,大风吹起她的裙摆,烈阳驱散她身体的寒意,陆小凉站在阳光下狠狠抖了两抖,渐渐感觉温暖,她撑着头坐下,酸意爬上鼻尖,泪意汹涌澎湃,在她脚下,一颗颗眼泪啪啪砸下,水泥地面染上深色,又很快被太阳晒干,仿佛从来没出现过。

    陆小凉的心疼得要出血,那个站在雨中的男孩,那个借雨哭泣的少年,那个努力长大郁闷时只会躲起来喝酒的人,那个总是对她好、说需要她一辈子陪伴的人,她的眼泪,为他而流。

    她心疼,她太心疼了。

    ——

    南春碎碎念:

    抱住我老沈,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