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为虎添翼

木子蓝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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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在马上,李逍十分怀念后来。

    后来的我们,有平坦的柏油马路,甚至就是最偏远的乡下农村,也早就村村通了水泥路了。

    这蓝溪也算是天子脚下京畿之地,尤其是蓝溪还处于关中通往山南的要道蓝武道上,这若放后来,这肯定是有高速的啊,甚至说不定都能算是五环之内,地铁、公交、轻轨啥的都有。

    可现在,土路。

    干旱许久,路面倒是不泥泞了,可全是灰。

    尤其是阎立本虽然没大张旗鼓,可也几十号人呢,这车啊马的一走,顿时飞沙走石。

    看着阎立本一把年纪的老头,人家还是副国级的高官,可却依然身子笔挺的坐在马上,那气势,真让李逍有些佩服。

    都说大唐尚武,还真是没错。哪怕是个文官,也一样如此。阎立本可是大唐有名的技术型官员,不但绘画技艺了得,尤其人家还是建筑行业的顶尖大师,这样的文官,还一把年纪了,可照样佩剑骑马,八十里路半天就要往返,可知道多硬气。

    相比一下,南北朝时的南朝贵族士阀们,却最喜欢的是坐牛车。汉以来,牛车最受贵族们欢迎,皆因高级牛车比起马车来可是更为舒适,牛车速度慢,不比马拉车快。

    因此,许多贵族,尤其是那些贵族女人最喜欢乘牛车。

    但到了唐朝,牛车却慢慢式微,皆因唐人尚武,官员们几乎都习惯骑马,不论文武,而就算是一般的贵族子弟和家眷,也多乘马车。慢腾腾的牛车,反不受待见了。

    这就类似于在南朝时早有的人抬辇,在如今却很少看到。

    以前人觉得重要场合,坐车为礼,骑马为失礼。而自唐朝始,上到皇帝下到平民,却都以乘马聊服为礼。男子们在隆重的场合,全都骑马。

    甚至流风所及,许多妇女也骑马。

    唐人爱骑马,马具也比较发达。比如这时代的鞍,已经是在汉魏时高桥鞍的形状下加以调整,后鞍桥向下倾斜,更便于乘者上下,对人体也更适合,可以称为后桥倾斜鞍。

    这种鞍说白了就是U形鞍,比起汉代的V形鞍来,要舒适些。

    但对于李逍这样的人来说,这种鞍具还是舒适性不高。鞍具嘛,最重要的作用当然是骑乘时坐着用的,坐,就得舒适。

    简单点说,就是后世的普通摩托车、电动车的坐垫也比现在这种木头制的桥鞍舒适啊。

    虽说这时的马鞍以木头为骨架,外面会蒙上牛皮,甚至有用金银珠宝做点缀装饰的,可说到底还是木制鞍。

    木鞍可是硬的,那几层皮革也不会有太大的减震缓冲作用,一口气跑个百八十里的,人真的会震散架。

    唐的马鞍,鞍下还有鞯,在后世则称为鞍褥,一般用毡子做成,也有用皮毛做的,比如皇帝的鞍鞯,就有用虎皮做的。

    而在鞯之下,还有障泥,障泥悬挂在鞯下。

    为了固定鞍、鞯,还要向马胸、尻、腹部引出带子加以系结固定,自马鞍底下绕住马腹的带子称为腹带,自马鞍向前绕过马胸的带子则叫攀胸,而自鞍后绕过马屁股的带子则叫鞦。

    有些人还会在鞍后每侧散缀一些装饰性的带子,甚至不少唐人还会在自己腰带上也散缀一些短带子,名鞢韄。

    一套上等的鞍鞯就包括所有的马具,价格是极高昂的。

    但今天李逍看阎立本和狄仁杰两个大唐官员的鞍鞯却都差不多,基本上都是木头鞍骨,外蒙皮革,高桥式马鞍。这种鞍跟他那几个朋友送他的鞍具大致差不多,短途乘骑还没什么,稍骑远些就屁股疼。

    还没骑老式自行车舒适。

    他一边拿了块布把自己的嘴鼻给包裹起来,做了个简单的口罩防灰尘,一面想着,要是再有个墨镜就好了。

    嗯,马鞍若是能再改进一下就更好了。

    若是能把这两头高高翘起,中间凹陷的马鞍改进成摩托车坐垫那样的,估计就会舒适许多吧。

    那样的明显更平稳一些,而且如果由木制改成皮革的,中间用兽骨或木头做点支撑,那么肯定就不那么硬了。多层式皮垫肯定能舒适许多。

    “在想什么呢,是不是在想着一会见到陛下后不知道说什么了?”阎立本笑着扭头对他道。

    李逍对阎老头感觉不错,堂堂京畿地区一把手,紫袍大佬,却还能对他这样一个小老百姓和和气气的,这可十分不易。

    特别是佩服人家亲自骑马赶来见他,毕竟往返一百六十里路呢。

    “没想那么远。”李逍对阎立本笑笑,“逍只是觉得骑马挺累,佩服阎长史一把年纪还能够坚持骑马,真是难能可贵。”

    阎立本笑笑,“这有什么,我虽说是个文臣,可老夫以前也是数次随军前线的。”

    狄仁杰便在一边小声解释,说阎立本以前曾先后跟随过隋炀帝和唐太宗东征高句丽等,虽不曾持刀厮杀,但骑马真算不得什么。

    “怎么?骑不惯马?你这样的年轻人,不会骑马可不行。尤其是我们关陇子弟,哪个不得学会骑马。这次你发现玉米有功,肯定会赏的,到时你说不定就能得爵授官,可不能到时成为了大唐贵族,却还连马都不会骑,那时可就要被长安耻笑了。要知道,在长安,连贵族家的女眷们,可都是会骑马,甚至还能骑着小马打马球呢。”阎立本笑着说道。

    “呵呵,可能小子的想法跟长史不一样吧。小子骑马觉得累,想的倒不是如何改进骑术,而是想着如何改进一下这马具。比如说这马鞍,未免有点太过高过深了,如果说适应战场倒是不错,可是寻常骑乘的话,这种鞍具未免有些不太适用。如果加以改进,比如说把木头鞍骨改成仅以木头或兽骨等做部份支撑,而以皮革为主,用多层皮革做鞍,特别是改变这种两头高中间深的形状,改成更平伏一些的形状,把鞍、鞯连为一体,让马鞍更适合乘坐,岂不更好?”

    阎立本虽然如今是雍州长史,但他们阎家可是工程世家,搞工程技术闻名,而且以绘画擅长,对于李逍提出的这个想法十分喜欢。

    “改良马具,你说的这个方向倒是不错。不过光有想法还不够,若是你真的能够研究出好的改良办法,那可又是功劳一件。特别是你若是能够改良出更适合骑兵作战用的马具,那么绝对会有重赏。”

    骑兵不论什么时候都是重要的兵种,战场上往往是决定性的力量。马镫的出现,让骑兵拥有强大的作战能力,而马鞍也一样能够为虎添翼。

    阎立本越看越有些喜欢李逍了,这个年轻人,想法不一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