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组织御敌

凌云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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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驰道距离汾水的距离极近,只有不到三百丈。李玄霸舞动一双大锤,一路摧枯拉朽,将沿途所有的树木尽数轰碎折断。不多时,他就带领着身后车队,走出了密林,来到了河滩上。

    随后他就又走回到了李世民的身侧,语含怨气道:“二哥,我们这算是无妄之灾吧?林中的那些贼匪,看上的是他们渤海高家。你我没有独自突围,就已经很够义气了。亏这长孙无忌,居然还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他哪来那么大的气性?还有,那个高士廉也不老实,他明知道缘由,却偏不肯说。”

    李世民心内虽也恼火,却反应平淡:“长孙无忌此人好学上进,瞧不上我这庸碌之人,情有可原。且今日关系他一家人的安危性命,又岂有不急之理?至于高世叔,只怕也有他的不得已处。”

    说到这里,他又微微一叹:“渤海郡公昔日对我武功李氏,颇有恩德。既然遇见了,那就不能坐视不理。否则世人,该如何看待你我兄弟?”

    他说的渤海郡公,是指先帝名臣,开隋元勋高熲。高熲权位极盛之时,被赦封为齐国公,可世人依旧喜以渤海郡公称之。

    而昔日身为八柱国之一的唐国公府,亦曾仰其鼻息,蒙其照拂。

    其实就他自己也就罢了,可今日李玄霸在场,那就绝不能就此逃离。

    临敌而逃,坐视故旧蒙难,这可不是什么好名声。不但会被世人鄙薄,也会影响李玄霸在军中的前程。

    “可终究是不地道!”

    李玄霸无奈的一声轻哼,可随后他又语声迟疑的说着:“兄长,长孙无忌这人虽不怎么样,可我听他的话,却还是有些道理的,为何一定要走这河滩地?”

    此时他已下了马,脚下则是深一脚浅一脚。河滩地内泥泞不堪,别说骑马,便是行走都很艰难。

    后面的几辆马车,也同样行进艰难,

    幸在里面的墨匣重甲,还有诸多兵器,都已被他们取出,装备在身使得车身重量大大减缓。那些挽马也是身强力壮,还能勉力拉动这几辆车,在这河滩地上行走。

    “三弟你是听人教习兵法,认为墨甲极重,所以遇河莫近,遇雨不行?可有时候也需变通的。”

    李世民失笑:“三弟你可知我们陇西李氏,最擅长的是什么?”

    “我们陇西李氏最擅长的?”

    李玄霸的眼神疑惑,心想他们家,最擅长的应该是射术吧?

    昔日先祖李广,就以射术著称。那位可是汉时第一擅射之将,箭可开山裂石,比肩春秋战国时的养由基。

    之后他们的八世祖李暠,也是以射术纵横西域,开国西凉,是为西凉太祖。

    再有他们的父亲李渊,也同样擅射。

    传闻昔日他们的外祖父上柱国窦毅,就曾以考校射术,来为他们母亲选婿。

    这位让人在门屏上画了两只孔雀,在两百丈外,凡是两箭各射中一只孔雀眼睛的,就招为女婿。前边有几十人都没有射中,到父亲李渊时两箭都射中了。窦毅欢喜不已,才将他们的母亲下嫁给了唐国公府。

    陇西李氏有这样的传承历史,对射术自是重视已极。而府中家将,别的本事可以平庸,唯独这射术,却必须有出众之处。

    即便是他李玄霸,也曾在幼年被父亲耳提面命,练就了一身精湛射法。比之那些神射或有不如,可却也远超常人。

    而就在李玄霸思忖之时,李世民已经将高府家将的统领,招到了面前说话。

    “不知贵府中,在一百丈距离能十射六中之人有多少?”

    高府家将之首,名叫高福。此时这位,也以略含置疑的目光,看着李世民。

    不止是因为这位的年纪,更因李世民莫名其妙的指令。他与长孙无忌的看法一样,他们如果是寻一高地,坚守待援,还有几分退敌的可能。可在这河滩地里,他们身上这些墨甲的能力,又能施展几分?

    一旦被人追上,后果只怕不堪设想。

    不过他对高士廉,还是颇为敬服的。后者已有交代,让他们今日必须遵从这位李家二郎之命。

    高福虽不情愿,可此时依旧恭敬答着:“回禀公子,我家擅射者不多,可在一百丈内十射六中者,亦有四十二人。”

    他的语中,颇含自豪。

    如论将门,渤海高氏近年虽有没落之势,可依旧是天下间最顶尖的几家,能与关西将门一较高下。

    李世民的眼神,也颇为意外,他随后又问:“那么军阵战法,可还熟悉?”

    “军鼓号令,俱皆娴熟。国中所有制式军阵,也都精通,绝不逊于禁军。”

    高福有些不悦,他感觉自家的水准,被这少年质疑了。

    可昔日渤海高氏雄踞山东,开国北齐,征伐四方的时候,武功李氏才刚刚崛起。

    他们身为渤海家兵,如连军阵战法都不熟悉,岂不叫世人贻笑大方?

    李世民闻言,则一声请笑:“如此,便请高都尉,将擅射之人交予在下指挥,再请都尉率贵府之人殿后如何?”

    高福不明其意,他看了那端坐于马车上的高士廉一眼,随后无奈的应道:“诺!”

    也在此时,二人都同时心中有感,齐齐回望后方。只见数百外的密林内,忽然有大量的人潮,澎拜涌出。

    李世民远远望去,只见这些人衣饰杂乱,旗号不整,一望就知是乌合之众。可那二千七百之众,还有那数百具表面闪动寒光的魁梧墨甲,却又让人不自禁的心生寒意。

    除此之外,林中还有一支二百人左右的黑衣甲士走出,不但阵型严整,更从容不迫,装备精良。在对面杂乱的阵列中,似如鹤立鸡群般的惹人注目。

    “那是士甲破锋!”

    家将首领李岩也注意到了这支队伍,脸色顿时更为凝重:“这是边军!”

    而且不是普通的边军,只看那彪悍生猛的气势,就知这是精锐中的精锐,来历不俗。

    李世民见状,却是轻松了一口气:“幸好不是狼牙。”

    ‘狼牙’也是大隋边军中的制式墨甲之一,却比‘破锋’轻了大约三分之一,

    前者常被用于游击侦查,轻装突进,侧翼袭扰,后者却是正面战场中摧锋破锐的首选,是用于堂皇战阵的墨甲。

    李岩闻言,却有些不解的看着李世民。他想不明白,这有什么好庆幸的?

    对面两队边军,战力就不逊色于他们。那些‘破锋’甲,联手后的战力,更是极其强大。

    此时的长孙无忌,也是脸色发青,他转过头看向自己侧旁马车上的高士廉,小声说道:“舅父,此战凶威,最好是做好万一的打算。”

    一旦形势不妙,他会以这身将级墨甲,全力护送高士廉与小妹逃离。

    高士廉却似听而不闻,仔细看着远处,正在指挥部属,编组战阵的李世民。良久之后,才一声感慨:“世人都说故楚国公看走了眼,这李家二郎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可今日见了之后,才知传闻不实。此子了得,果然是龙跃凤鸣,才气纵逸。”

    长孙无忌闻言一楞,有些不解的,转头看向了李世民。

    这个家伙,即便是穿上了墨甲,依然透着几分懒洋洋的味道,一点骁勇英武之气都没有。

    他实在看不出此人,究竟有什么优点,值得自己的舅父如此称赞。

    高士廉则笑:“你的兵法教习,是不是对你说过,墨甲沉重,所以不得轻入沼泽与临河之地?可你再仔细看对面。”

    长孙无忌微一蹙眉,循着高士廉所指之处望了过去。

    只见对面,那近三千的贼匪,四百余尊墨甲,正蜂拥着往这边追击。

    初时长孙无忌还未察觉,可随后他就心神微动,发现了异常。

    “脱节了——”

    对面的那些墨甲,都是由工部监造的民用甲具改造。

    一共有三种型号,其一为‘开山’,体型魁梧,是专为开山碎石设计;其二为‘牛马’,是专为拉拽车辆,运送土石;其三为‘土龙’,是专用于挖掘泥土。

    就体型而言,开山最重,其次土龙,牛马再次。

    而此时这四百多尊墨甲,已经分成了四股。最前面的是‘牛马’,后面是‘土龙’,再后面则是‘开山’。

    最后才是那五十尊军中制式的士级墨甲‘破锋’,由一百五十位辅兵护卫,驱赶着前方的数千贼匪。

    这显然是因这些墨甲的重量不同所致,那开山甲与土龙甲,无不粗大笨重,重量远远超越于他们‘破锋’这样的军用墨甲,在泥地中行走极其艰难。一脚下去,往往就是一个深坑。

    不过对面的那些领兵之人,亦是通晓兵法,始终在努力的维持战阵。两千七百人的贼匪,阵型之严整,竟然不逊色于府兵。

    可如此一来,敌阵进入河滩之后的追击之速,却不得不大大的放缓。甚至还不如他们这边,哪怕有着马车拖累,他们的队伍,也依然快了这些贼匪一截。

    长孙无忌见状,不禁一阵愣神,目光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