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目标一致

天降横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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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来吧,别藏头露尾,我知道你在那里!”

    身后的树林里突然亮起一道手电光。

    “我说你呀,我好心帮你挡住了追兵,你连谢谢都不说一声就跑。”

    叶云走了出来,他的身后背着一把带着红外线夜视瞄准镜的akm步枪。

    他当初之所以选择这么一把枪,其实也是无奈之举,他是拿这枪当狙击步枪使用,起码一两百米之外还是有把握的。

    不管是偷袭还是暗杀,都是离的,越远越好。

    他在七星帮那里虽然看到了SVD ,也就是德拉贡诺夫狙击步枪。这种步枪有效射程800米,最大射程能达到130米。但是它1.2米的长度是个大麻烦,不能折叠也不能拆解。

    而AKM突击步枪最大射程能达到1500米,配合瞄准镜的话在500米内进行狙击还是可以的。

    “你是谁,你为什么要救我呢。”林刚的目光中充满了警惕。

    “我来问你,你刚才要攻击的目标是不是刘三爷的儿子刘传宗?”

    “是又如何呢。”

    “如果是的话那就好,我们是一类人,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你也要杀刘传宗?”

    “不,刘传宗对我来说只是稍带需要消灭的目标 ,我的目标是刘三爷和整个刘三爷的势力,我要把他们连根拔起,还万山县一片青天。”

    “我没兴趣,我只要杀刘传宗一个。”

    “能跟我说说为什么吗?”

    于是林刚就把他家人的遭遇原原本本的讲给了叶云。

    “所以我要亲手杀死他。”

    “我能说你是一个傻子吗?”

    “这话怎么说?”林刚很诧异。

    “你想过没有,如果没有刘三爷的纵容,这个刘传宗会如此的嚣张跋扈吗?

    如果没有刘家手下的那些打手为虎作怅,你认为单凭刘传宗这样一个纨绔子弟会是你父亲的对手吗?

    事情的根源在哪里,不是就在于刘三爷也就是刘东强,在于刘家这个黑恶势力吗?

    你光杀了刘传宗又有什么用,他刘东强还可以再生,继续的祸害老百姓啊。”

    林刚陷入思索,他不得不承认,叶云说的是对的。

    “那你说应该怎么办?”

    “当然是将他们的势力连根拔起。否则我们即使杀了刘东强和刘传宗,他手下这些人还会继续留在这万山县害人 ,还会有更多老实人被他们害得家破人亡。”

    “刘家的黑恶势力太强大了,有上千人,上面还有保护伞,你怎么破?”林刚问道。

    “我有钱,有枪,有能力把刘家连根拔起,只是时间上的问题。如果你愿意过来帮我,那么我会更快的实现这个目标。”

    “好,那我就跟你干。我叫林刚,你怎么称呼?”

    “我在这里的化名叫王强,你今后能不能知道我的真名,那要看我看我们合作的程度。”

    在林刚看来,对方似乎有些谨小慎微了,但是他能够理解叶云的这种小心,毕竟对手是地头蛇。而他这只是第一次跟林刚见面。

    “林刚,你现在住在哪里?”

    “山里,在这里向东1.5公里有一个岩洞,岩洞不大,三四米深,上面是镂空的,里面可以躺两个人,保暖还很隐蔽。”

    “里面有没有什么值钱东西?如果没有的话跟我走吧,我给你安排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那拜托了。”

    林刚跟着叶云迅速的穿过了丛林来到路边,这里停了一辆皮卡,这辆车叶云盯了很久,是当地一个小富豪的,这家伙最近出远门,叶云就偷偷跑到他家里,把车开走了。

    反正他打听了这个小富豪也不是好东西,借着刘三爷撑腰,也没少干坏事,所以叶云干脆把他的车开走了,这也是一种惩罚。

    如果以后他们行动时被发现了这辆车,追查的话会追查到那个小富豪身上,到时候他就要想办法跟刘三爷好好解释一下,不过,那就不是叶云他们关心的事情了。

    铁匠铺的后街,在往后五十多米的地方,这里有一条小河,河边有一排仓库。这些天正好有一家仓库想出手,叶云就买下了一个。

    这仓库一共有五百多平,上下两层。

    仓库的一楼可以堆放东西,叶云想用这里堆放煤和铁矿等,毕竟在家里堆放大量的煤炭可不是什么好事,万一被点着了,麻烦就大了。而这里是仓库,又离河边很近。

    仓库的二楼被间隔出来五个小房间,上面还有卫生间和厨房,可以住人。

    林刚就被安排到这里,对外宣称的林刚就是帮他看房子的。

    林刚对这里很满意。房间里的设施很齐备,有电视、电脑还有空调和冰箱。

    叶云扔给他一把gsh-18手枪,几个弹夹,一把ak47的刺刀,那把ak m半自动步枪也被留给了林刚。另外还有十颗手雷。

    林刚看到这些,武器装备欣喜不已,这强大的火力一点不比军队差。叶云拍着他的肩膀:

    “这下子你对我应该有信心了吧,我可不是说大话呀。”

    林刚听了,连连点头。不过叶云接下来拿出的东西,更让他目瞪口呆。

    首先是一个人皮硅胶面具。林刚是当兵的,皮肤常年晒得黝黑,稍微透着点红。

    而在叶云的帮助下,林刚戴上这个硅胶人皮面具,他再一照镜子,发现眼前出了一个小白脸。

    “这……”

    “这是高分子硅胶人皮面具,有了它,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不用顾及监控了,还能把对手给引向歧途。

    以后你在万山县的时候只要行动或者和人接触就带着这个面具。我会给你制作一个假身份。从现在起你就叫李刚,就是他爸特牛逼的那个李刚。

    紧接着叶云又递给他两罐发胶一样的东西。

    叶云按下了罐子的开关,从里面倒出来一滴黄豆粒大小的粘稠液体。

    “这东西叫液体手套,涂抹在手上十秒速干。干了之后就不会留下任何指纹了,要洗好久才能洗掉失效,所以即使是下雨天,或者是在海边,河边进行的任务也不怕。

    另外,这东西还能改变你手上皮肤的眼色和长期射击造成的老茧。这绝对是杀人放火的必备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