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不求活命,只求杀敌

小骗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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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章 不求活命,只求杀敌

    杀我的人?

    高锦安听后,不屑地为之一笑,“你可知道我是谁?”

    “知道。你的父亲是清河高氏当家人,外公是八极宗宗主,而你如今已掌握河西。”对方一一道出,并笑了笑,“正是知道这些,才要杀你!”

    “什么——”高锦安眉头一锁,觉得这人不像是在开玩笑。

    “你想必不知,即使没有那些身份背景,我身为通脉宗师也不是谁都能击败的。”他已在悄悄运功。刚才唐晨施展阎王三点手不仅化去的立地通天炮中的拳劲,其残留的气机更透入他的身体,至今还驱之不散。

    他有种感觉,眼前的一男一女必然是善者不来。

    女人的腿很长,但胸很小。若是不看脸,不看腿,多半会以为她是个男人。

    高锦安什么都没有去看,或许说他一直在看男人。

    那个持枪的男人!

    他的枪在窗外月光的映射下很耀眼,仿佛镶嵌了宝石一般。

    但他更知道,这把枪不仅好看,还非常危险。

    这人与唐晨不同,他从唐晨身上感觉不到任何气机流动,犹如普通人一般。现在他已知晓,那就是所谓的返璞归真。眼前的男人则锋芒毕露,强大的气机根本丝毫不加掩饰。

    别看男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但他却已感受到逼人的寒意与枪意。

    ‘他或许出自一定枪道世家。’高锦安心中这样想着。

    “你是通脉宗师,我也是通脉宗师,但我想,一定是我的枪更快,更锋利。”持枪男人面无表情地冷然说着。

    长枪一舞,高锦安直觉得一股苍凉之意扑面而来。

    他暗暗一个激灵,当即想到了对方的身份。

    “李家问世枪!你是李家后人?”

    “没错。”

    “我与李家素日无仇无怨,不知是谁让你来杀我?”

    “没有人,只因为你的命太好。”见高锦安迷惑,李问天又道:“告诉你也无妨,我要用你的死来激怒整个八极宗,以此来对付人屠疯子。”

    高锦安是个聪明人,听闻此话,先前的所有谜团全都迎刃而解。

    “柴龙是你杀的?”

    “不错,你手下的四名扈从也是我杀的,否则怎能把你引来。在我的计划中,你已是一个死人。”

    高锦安只觉得后背发凉,此人实在是太阴险,太恶毒。

    “哼,想要杀我,凭你只怕还没那个本事。”

    他知道,自己一定不能死,否则一旦八极宗必然会陷入李问天的阴谋当中。人屠疯子何其可怕,真的惹怒了他,恐怕又是一场血雨腥风。

    但他也知道,李问天之所以将计划全盘托出,那他心中确实已起了必杀之心。

    汗水浸湿了高锦安的手心,同是通脉宗师境界,他自问不怕任何人。但,问世枪的名气太大,而他体内还有唐晨以阎王三点手所留下的暗劲,这一战最多只有五成胜算。

    李问天忽然踏前,出枪。

    仓皇之下,高锦安也急忙出拳。

    一道胜过月光,胜过灯光,胜过一切的枪芒在房间一扫而去。

    空中有鲜血喷溅,洒满墙壁。

    高锦安捂着脖子连连后退,帅气的面庞上尽是不可置信。在他的推算中,即使自己状况不佳,至少也应有五成胜算,但为何却连一招都没挡住?

    或许是临死前的顿悟,他忽地笑了,也明白了。

    生死对决,根本没有退路而言,有的只是拼尽一切,包括性命。

    他出身高贵,一路上根本没遇过什么巨大、波折。而李问天不同,他自幼经历了家族被灭的惨剧,半生都浸泡在仇恨中,对于他来说,不报仇生不如死。

    因此,李问天出枪便不求活命,只求杀敌。

    一开始他就已经败了!

    “惹了那个疯子,你会不得好死的。”说完这句话,高锦安用仅剩的力气,在沙发上坐下,静悄悄地死了。生来是个体面人,死的时候他同样不想太过狼狈。

    “你才不得好死,等我将你挫骨扬灰,看看还敢不敢乱说。”郭雪茹嗔怒道。

    李问天叹了口气,道:“罢了,此人好歹也是一代才俊,若非不得已我也不想杀他。”他看向外面,月光皎洁,却似乎又透露着阴狠之气,“真正的风雨才刚刚要来。”

    ……

    唐晨回到小卖铺,却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站在柜台后面清点存货。才几天不见,她似乎就长高,长大了。唐晨甚至有一种恍如隔日的感觉。

    女人转过头,看着唐晨,咧嘴一笑。

    唐晨板着脸,道:“回来干嘛?”

    王小鹿道:“这是我家,我干嘛不回来。”

    她说的理直气壮。

    唐晨道:“竹林园住着多舒服,潼阳最好的别墅。”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我承认,那是一场非常美好的梦,但梦总会醒的,那样的生活并不属于我。”

    “你回来,二狗子知道吗?”

    王小鹿轻轻摇头。

    这时,一个人影缓缓走了过来,正是二狗子。

    “小鹿,不晚了,该回家啦。”

    王小鹿轻淡而又坚决地摇头道:“我不回去了,二狗子,谢谢你让我做了一场这么美好的梦。但是啊,这里才真正的属于我,也只有这里有家的感觉。”

    二狗子道:“你若是念旧,可以回来住几天,到时我再来接你。”

    “不是的,我不会再回去了。我想跟唐晨生活在一起。他虽然有时很讨厌,但若是真要天天看不到他,一定会蛮不自在的。”

    二狗子不知该如此再劝说。

    默然了良久,王小鹿又道:“我去铺床了。”

    唐晨跟二狗子在门口的台阶上席地而坐,抽着廉价的烟,说着最糙的话。

    “唐疯子,你说你有什么好,凭什么让小鹿这么念念不忘?当初我就不该让他从小跟你生活在一起。”二狗子又痛恨又后悔。

    “可能是人格魅力吧。”唐晨一脸无奈。

    “人格魅力个屁,她就是习惯了原来的一切,就你这样的,谁会喜欢你。”

    “你们两个吵起架来,真像夫妻俩。唐晨,要不——”屋里的王小鹿笑着道。

    唐晨与二狗子一起打了个寒颤,各自往一边挪了挪,道了句“恶心”!

    唐晨打了个响指,一个无形的“波”将两人罩在其中。这时,他们再说话,外人便无人能听到。

    “小鹿回来了,你准备怎么办?”唐晨问。

    “还能怎么办,没了小鹿,我留在那里有什么屁意思。”

    “二狗子,我可要好好教育教育你了。你以后的路还很长,不能只为她一个人而活呀。”

    “你管不着。还说我,你难道不是吗?”

    唐晨自知没有资格教育二狗子,但还是拿出老大的强势,道:“我跟你不同,我无牵无挂。”

    二狗子道:“以前的你的确无牵无挂,但现在,小鹿就是你的牵,也是你的挂。有她在,你的血刀就有了情。”

    唐晨道:“有她在,可诛仙杀魔的狗头军师也有了人情味。”

    两个男人相视而笑。

    他们本都是舍弃一切之人,活在世上似乎根本没有任何色彩,任何意义而言。十年前,王小鹿的出现,让他们这些断决生念的人有了新的希望。

    看着她长大,要比征服世界更有趣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