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回不去了(五千)

公子浪无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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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3:回不去了(五千)    失去了孩子,或许是天意。有孩子便会有牵绊,而老天爷将这最后一点牵绊也收回了,或许,对她对莫不知都是最好的结局!

    “我还有一个镯子!”说到这里,苏霁月将自己手腕上的玉镯取了下来,放到案上,“这个就当我会南朝的费用,如何?”

    楼宸扫了一眼那镯子,唇角笑意更浓了些:“闵月国的血玉?莫四王爷给你的吧?你如此决绝,就不怕伤他的心?”

    苏霁月眸底并没有什么波动,只是看着他:“你知道我的身份?”

    “算不得。”楼宸摇了摇头,“我连你的名字都没有兴趣,对你的身份就更没有兴趣了。我不喜欢女人同路,收回你的镯子,出去。”

    但见他眉目倏尔就冷淡了下去,寒眸里的冰冷顷刻就将人拒之千里之外。苏霁月甚至丝毫不怀疑,如果她还要继续在这里留下去,他会不会动手杀人。

    “告辞。不管怎么说,还是谢谢楼公子的救命之恩,这镯子,就当送给你了!”

    话音落,她便转身走了出去,空留那血玉静静落在案上,鲜红的血色鲜艳欲滴。

    回到房间,苏霁月第一件事就是收拾自己的随身之物。

    那嫁衣已经洗干净放在床头了,不知道那客栈的人用的什么法子,竟让那上头没有半点血色,但即便那衣服被熏得如何清香,她所闻到的却只是当时那满口鼻的血腥之气,那是她……还有她孩儿的。

    苏霁月伸出手来摸上那血红的嫁衣,眉目之中全是悲凉之色。

    “是娘没有保护好你,既然这辈子没有缘分,那就下辈子好了。下辈子,娘一定保护好你。”

    她轻轻说完,便伸手移向旁边的一个木匣子,打开,里头还有一些当日出嫁时的首饰。

    那些都是宫中的物品,是皇后所赐,听说随便一样拿出来都价值连城。

    说起来也是讽刺,她如今没有盘缠,竟只能靠这些首饰来助她离开。

    找来客栈的三娘,苏霁月取出其中一样给她,又取了一根金簪道:“这几日,谢谢三娘的照顾,这两枚珠花就当我送给三娘了,至于这簪子,眼下我行动不便,还请三娘去一趟街上帮我换一些银钱来。”

    “这几日都是那二位公子为我付着客栈的住宿和药钱,我总不能让他们救了我,还吃亏。”

    三娘见那珠花的成色极好,当即不肯收:“姑娘如此心肠,这叫吉人自有天相。姑娘放心,这簪子一会儿我便去街上换,只是这珠花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苏霁月看着她清浅的笑:“三娘,这几日,你尽心尽力照顾着我,这份恩情我无以为报,这两枚珠花只是一点心意。三娘不是还说令爱快要出嫁了,却苦于没有拿得出手的嫁妆吗?这对珠花成色极好,就当我送给令爱的嫁妆,希望他们夫妻百年好合。”

    三娘听了,眼睛竟隐隐红了:“姑娘如此心肠……那妇人替女儿谢谢姑娘了!”

    苏霁月轻轻摇了摇头:“这世间,到底还是有情人多,若能成全也是一桩美事。”

    三娘看着她,一时又觉得心疼,却又不知如何劝慰只能道:“姑娘还年轻,切莫说出如此伤情的话,等你到了我这个岁数就知道人生不知只有坎坷,知足常乐才能快活。”

    苏霁月只是轻轻的笑:“多谢三娘,我记下了。”

    三娘看了看她,终是在心里轻叹口气,拿着那簪子走了。

    等她傍晚回来的时候果然是拿了不少银钱回来。

    苏霁月只觉得奇怪:“三娘,一根簪子有这么多银两吗?”

    三娘一顿,方才道:“姑娘那簪子是上好货色,那掌柜的说是活了这么长时间都没见过这么好的货,便给了高价钱让我死当。我想着姑娘昔日说过要离开的话,所以便擅自做了住,那掌柜的便多给了一些,姑娘看着可够。”

    她这般说,倒是合情合理了,毕竟那是宫里的东西。

    苏霁月点了点头:“足够了,多谢三娘!”

    苏霁月又委托三娘给她打听马车的事情,很快,三娘便找了一个熟人来,说是自己的远房亲戚,刚好要回昌州一趟,而昌州是去往通州的必经之路,便捎她一程,同时那远方亲戚的嫂嫂也在,她这会儿赶路身子不适的情况下刚好可以照顾她。

    这份心意,苏霁月自是感激。那三娘握着她的手轻叹了一声:“只是希望姑娘看开,像姑娘这么年轻的人,人生才刚刚开始,三娘也只能做到这儿了!”

    次日一早,三娘来给她送早点,因为那位远方亲戚三日后便会到京城,所以她打算三日后就走。而这天到了午时,苏霁月也没见着云深他们,心里猜测着他们应该是走了,等问过三娘竟果然如此。

    看来,那人还真的是嫌弃自己呢!

    不过这也正常,他们已经救过自己的性命,已经是莫大的恩情了。

    “姑娘,刚刚小二跟我说,这是楼公子他们留给你的。”

    午后,三娘取了一个匣子进来,苏霁月觉出好奇,便打开了匣子,却看见里头的镯子和她还过去的银两原封不动的全在里头,竟是原原本本全退了回来。

    苏霁月怔了一瞬,随后嗤笑一声:“这个楼公子,看来也是个嘴硬心软的。这意思,是怕我没钱花?”

    她关上匣子,一笑置之。

    每日的补品养着,一周下来,身子好了不少。如今她已经可以下床行走做简单的动作活动胫骨,而约定离开的时间也到了。

    离开的那一日,三娘怕她吹了风,送给她一顶纱帽,同时将她送上马车叮嘱道:“我这嫂子人实在,说话嗓门是大了些,但是心肠好着,也容易相处,姑娘有什么事情只管吩咐她,早前我便与她交代过,这一路,姑娘可得保重身子!”

    苏霁月握住三娘的手:“谢谢三娘,保重。”

    那三娘看了看她,又取了一个食篮给她:“我看姑娘挺喜欢糕点,便做了一些,姑娘路上吃。”

    这模样竟似母亲送远去的孩子一般,无端的让苏霁月又想起了那个未出世的孩子。她应了一声,只觉眼前这画面太伤感,便干净道:“三娘你回去吧,我都记下了!有大娘照顾,你放心吧!”

    三娘又叮嘱了她几句,直至马车离开,她立在风中挥手作别的身影几乎让苏霁月落下泪来。

    她没有记忆,既不知道母爱该是怎样也不知道怎样去疼自己的孩子,只觉得如三娘这般,当她的儿女必定幸福。

    马车做了很严密的处理,人坐在里头又软和又温暖无风,很是周到。

    然而一行人刚刚出得城门,马车却陡然停了下来,苏霁月甚至来不及去问发生何事,马车外忽然就有人掀开帘子而入,苏霁月眸色一顿,这才看清竟是一身劲装的莫丽莎。

    “四嫂。”莫丽莎入了马车看了她一眼,当目光触及她苍白的脸色眸底一暗,道,“四嫂真的就这样走了吗?不给四哥机会了?”

    “丽莎,我已经不是你四嫂了。”苏霁月说着,手指缓缓抚上平坦的小腹,“你看,连孩子老天爷都收走了。”

    莫丽莎眸底一红,低下头去,片刻后抬起头来已是竭力忍住眼泪。

    “四嫂。”她猛然伸出手来握住苏霁月的手,“四哥他不能没有你,你离开这几天,他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再这么下去,我只怕他……”

    “与我无关。”苏霁月淡淡收回自己的手,“人各有命,是男儿就不该为了这样的事情寻死觅活,倘若他真的就这么死了,我想,一定是我当初看错了人。”

    莫丽莎眸底一动,眼泪已经落了下来:“你同四哥那么艰难才在一起,就不能原谅他吗?”

    “原谅?”苏霁月淡淡笑了笑,“丽莎,你是真的不懂吗?我今日能被你们皇家人李代桃僵,明日就会身首异处。皇家的是是非非我很厌倦不想理会,我只是小女子,只求你们 放过我,可以吗?”

    “那四哥呢?他也是受害者!”莫丽莎哭着道,“我从小跟随四哥长大,与他的感情最好,那么多年,我从未见他对一个女子动过心,如今他这般模样,叫我如何忍心?四嫂,就当我求你,原谅四哥这一次好不好?”

    苏霁月看着她,目露悲凉:“丽莎,你不懂……”

    “我怎么会不懂?正是因为经历过,我才知道两情相悦和相守有多难!四嫂,你一路走得如此决绝,你真的爱四哥吗?如果你爱他,怎么舍得让他如此痛苦煎熬?”

    手腕被她擒得发痛,苏霁月静静看着她,良久才清淡道:“孩子没了,丽莎,这是老天爷的安排,回不去了。”

    丽莎一僵,苏霁月已然抽回手来。

    “天色不早了,你回去吧。代我转告他,今生与他,再也不见。”

    莫丽莎几乎哭成了泪人,可苏霁月只是坐在那里静立不动。

    风将帘子吹开的一瞬,苏霁月看清了远方马背之上,那一袭青衫脊背挺得笔直之人。

    刚刚的话,他是听到了吧?

    也好,相识一场,亲自道别总比代传的好。更何况长痛不如短痛,这样对他们都好。

    马车重新启动之后,苏霁月将卷帘也放了下来,一并遮住了窗户。马车的四面顿时严严实实密不透风。

    这样也好,看不到外面的景象,也可以安安心心睡上一觉。

    待一觉醒来,应该已经里帝都两三百里地了吧?

    或许是因为身体依旧虚弱着,或许是因为刚刚与人谈了那一番话伤了心神。苏霁月靠在车壁上没过多久便睡了过去。

    她做了个梦,梦里有乖巧可爱的宝宝,一遍一遍唤她娘亲,待醒过来时才发现自己泪流满面。

    而等她打开帘子看向外面,果不其然,帝都早已不知去向,她与那个人,彻底结束了。

    苏霁月眯起眼睛,看向外面已经开始发芽的春树,渐渐,眉目平和。

    既然决定要告别过去,那她就一定会跟过去做别。

    如三娘所言,她还年轻,人生的路还很长!

    *

    睡了醒,醒了睡,到了繁华的镇上,大爷大娘考虑她的身体便会挑一家客栈让她休息。

    所以原本计划好的半月之期,到达昌州之时足足用了一个月。

    而有关于那天出城门口的事情二人竟都没有多问,苏霁月也乐得轻松。

    苏霁月的身子也好得差不多了,但是大爷大娘怕她一个小姑娘路上出事,便将她接下来的车程也安排还了,如此一来,苏霁月省了许多事。

    昌州到通州,再从通州到南朝,苏霁月一共用了三个月的时间。

    而这一路,她也感受到了从春寒料峭到春暖花开,偶尔还能感受几分酷暑炎夏,竟让她的心境也慢慢开阔了起来。

    那一路的山川美景,一路的自然奇观,倒叫人觉得人类的世界十分渺小。人的一生甚至不及那些花草树木来得坚韧不拔来得辽远平阔。

    “姑娘真的要去南朝吗?南朝这段时日可不太平,兵荒马乱的。如今你瞧着通州城安居乐业那是莫四王爷治理有风,但是一旦过了国界,那一头,可就是人间地狱了!”

    苏霁月静默几分:“无论多凶险,那里都是我的家乡,有我的亲人,我必须得去!”

    老伯轻叹一声:“既然姑娘心意已决,我送你去便是。”

    马车一路前行,在一段黄土坡地停了下来。

    “姑娘,前面就是城安门了,我只能送你到这儿了!”

    苏霁月看向前方,果然看见了高高的城墙,“城安门”三个字若隐若现,熟悉又陌生。

    “谢谢老伯了!”

    她付了剩下的银两,便背上包裹,独自一人往前而去。

    城门守将见她一个女子样貌普通又不会武功,一听说她是之前流离失所的难民,如今想回到自己故国,当即便放了她进去。

    苏霁月本未想着有这么顺利,原本准备好的说辞倒成了无用处了。

    进了城安门之后才发觉形势似乎并没有老伯说的坏,这里纵然不及通州城繁华,但也不差。至少商客络绎不绝,商贩成街。

    她找了一间客栈住了下来,又特意让店小二给她准备了一套男装。

    既然已经到了南朝,那她也就不急着赶路了。毕竟她也不清楚自己下一站该去哪儿,既然如此倒不如走一段算一段。

    “听说了没?鬼王这一路势如破竹,已经攻打到淮河了!过了河便离京城不远了,朝廷此番更是联和了北林来抗敌,看来这鬼王很难应付啊!”

    “当今皇上自登基这几年来,南朝便越发不像样子了。北林分明屠杀过尼古塔几十万人,可到了皇上眼里,竟都不算事,转眼就跟北林打得火热,此番还同北林合作!不是我说,虽说这‘鬼王’被定的是乱党的罪名,但我倒是希望这‘鬼王’赢,因为啊,听说这位‘鬼王’很体恤百姓,接连攻入十几座城,不但安抚百姓还给流离失所的百姓提供住处,开仓放梁,半点没有扰民的举措,很是亲民啊!”

    “这样的话可不能乱说!”旁人比了个杀头的动作。

    那之前说话的人顿时笑道:“怕什么,这城安门眼下不是成了‘鬼王’的地盘么,我又没说坏话!”

    “是啊!”那人闻言,轻叹一声,“只可惜啊,‘鬼王’不是战王,若是战王还在,我可是举双手欢迎!”

    “我也是啊,只可惜啊,一年前那场大战,战王早已战亡了。你们是不知道,当日那场大爆炸,哎呀,半边天都亮了,吓死人了!”

    “可不是!百里外京城都能感觉到那地动山摇啊!跟大地震似的!当时很多人都以为是地震了,后来才知道是大爆炸,听说啊,当时被炸死的人尸骨无存,连毛发都找不到了呢!而且还有传言,战王之所以战败,就是那位南疆公主,也死在了里头,战王心绪大恸,这才输了那场战事,战死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