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心痛的滋味

我爱豆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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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清华连梦里都是项季同那张温润如玉的脸,她不可抑制的思念着他,像是着了魔一般,她想要再见到他。

    柳清华很快打听到那晚她在晚宴上见到的男子,是项家少爷。项家,她有所耳闻,本市数一数二的大企业,主要经营服装方面的生意,旗下有十多家百货公司,和自己的酒店,在广告界也有所涉足。董事长是项家老爷,而项家少爷是项家唯一的儿子,他叫项季同。

    她还打听到,他的身边已经有了爱的人,那个女孩,叫做顾绮蔓。

    原来,他叫项季同,项季同,名字真好听,像他本人一样,没想到他不仅气质温润如玉,名字也这么好听,顾绮蔓,总有一天她要亲手将他夺过来。

    那一晚,柳清华坐在书房一整夜,脑海里全部都是他温润的笑脸。

    第二天早上,管家在清理书房的时候,发现了一摞纸,每张纸上都写满了“项季同”。

    从那以后,项季同这个名字,就深深地印在了柳清华的心里。

    后来,柳家企业有机会跟项家合作,柳清华知道了以后,一阵狂喜,她的心里就莫名的腾升出一种类似于希望的感觉。

    她主动请缨,让父亲把这次的谈判交给她来负责,在双方公司见面谈判之前,她忙了一个月,只为了把这个项目的企划书完善的更加无暇,让项季同高看她一眼。

    谈判来临的那一天,柳清华早早的起床,穿上自己最美的衣服,只为让他遇见最美的她,果然,在会议室的谈判桌上,她再一次见到了项季同。

    那一天的他同那天在宴会上完全不同。

    宴会上的他是满面笑容的,觥筹交错间,充分展现着他的社交技巧,可今天,他是不苟言笑的,谈判之间他的认真和专业,让在场的人深深折服,他一丝不苟的样子让她深深沉沦,唯一没有变的是他周身温润如玉的气质,那就像是一缕淡淡的风,吹的她头晕目眩。

    那一天他们开会的内容她几乎都没有听进去,她满眼都是项季同开会讲解企划的样子,她觉得她已经深深地沉沦,无法自拔。

    还好她的秘书有帮她记录回忆内容,不然下一次交接的时候才尴尬,会议过后好多天,柳清梦一直都没有办法忘记项季同的脸,她连睡着了梦里都是那天宴会上项季同的面容,她想她是爱上了他吧。

    从来没有过哪一个人能给她这样的感觉,这样的悸动,像是要深深刻在心底里一般。

    柳清华不是没有谈过恋爱,学生时代的时候她谈过几场爱情,可每次都是以分手告终,每一次都是她提出来的。原因,就是不爱,她发现她没有办法爱上他们,即使是他们对她再好,再温柔。

    她最长的爱情持续了三年,高中的时候,那个干净羞涩的男孩,她至今都记得,他温暖的笑,和他干净的白衬衣,还有他眼角那颗小小的痣,每次笑起来的时候,他的嘴角都会有个小小的涡,好看得耀眼。

    每天早晨上学的时候,他都会在自家花园里摘一朵玫瑰花,然后迎着朝阳,递到她手里。

    他是学校里很多女生心目中的王子,经常抱着吉他静静地弹着,他低下头,刘海遮住好看的眼睛,干净的骨骼分明的手指微微拨动琴弦,一串串美好的音符就倾泻而出。

    他也曾说过要给她最好的未来,他真的很爱她,可到最后,他们还是没能走到一起。

    因为她对他说:“对不起,你对我很好,可是,我不爱你。”

    那一晚,他送她回家的路灯下,她看见他总是含笑的眼睛变得通红,他的全身弥漫着浓烈的悲伤,像是发了洪水一般要将他冲垮。

    她头也不回的走了,面容平静,没有一丝悲伤,对她而言,他只不过是一个陪伴了她三年的普通人,她不爱他,所以,也并没有多少不舍,可她不知道,那个被他留在路灯下的男孩,默默地在原地站了很久,他的肩膀微微颤抖,然后大颗大颗的泪珠从眼角滚落。

    他静静凝视着她离开的方向,心中是撕扯神经的悲伤,他觉得自己就快要被淹没,他从没有想过,他爱了三年,守护了三年的女孩,竟然说不爱他。

    从那以后柳清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他似乎从这个世界消失了,后来她听说,他出国读书了,临走的时候,站在她班级门口愣了很久,只是那一天她病了没有来学校,这些事,都是后来才听说。

    有的时候柳清华也总是在想,可能她这一辈子,是遇不到爱情了吧,她是不是一生下来心就是死的?为什么爱情对她来说那么的遥远呢?

    直到遇到了项季同,她才明白什么是爱,他是第一个让她有心动感觉的人。

    ……

    柳清华站在病房,望着病床上苍白虚弱的项季同,良久,她缓缓走过去,每一步,她的脚都仿佛有千斤重,她就这么直直的望着他,望着这张她脑海里念了三年的面孔。

    柳清华肩膀微微颤抖地走近,她缓缓坐在项季同床边,病房里静的出奇,只有心率仪滴滴滴的声音。

    柳清华抬起手,指尖轻触他的眉心,他是有什么心事吗?为什么昏迷的时候,眉毛也坏脾气的皱着,她好想轻轻的,为她抚平,她的手指轻轻向下,抚上他高挺的鼻梁。

    柳清华望着他,眼泪就这样汹涌而下,“项季同,我是柳清华,我来看你了。”柳清华心里痛的撕扯,她多希望他可以坐起来,看她一眼。

    “你还好吗?”柳清华问道,眼泪大颗大颗的向下掉,“你知道吗?见到你的第一面开始,我就爱上你了。”

    林亦在门口,静静地听着柳清华的话,心里渐渐升腾出一种怜惜和心疼,这个瘦弱的女人,平时看着大大咧咧,心思却也细腻的让人心疼。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柳清华脸上荡漾出一丝微笑,眼神温暖,陷入了深深地回忆,“我真是糊涂了,你怎么会记得呢?第一次见面只是我在人群中看到了你,而你,却没有看到我。”柳清华抚上项季同冰冷的脸。

    “你一定以为,项家和柳家的那次合作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吧,你这个大笨蛋,连我们什么时候认识的,你都不知道。”柳清华的眼泪一滴一滴,滴在洁白的床单上。窗外,树叶有些变黄了。风一吹,叶子轻轻落下,仿佛是柳清华凋零的心。

    “也难怪,你一点都不爱我,又怎么会记得我的事。”柳清华悲戚的说着,项季同依旧躺在病床上沉睡,一动不动,他听不见柳清华的悲伤。

    “你的眼里,你的心里,都只有顾绮蔓一个人……我终究,还是没有让你爱上我。”她的声音轻轻的,像是一阵风,却在门外的林亦心中炸开。顾绮蔓?他们认识顾绮蔓?

    林亦将头贴在门上,细细的听着,他心里的好奇驱使他早知道一切的答案。

    “从头到尾,你就只爱她一个人,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我,即使是顾绮蔓嫁给了傅修斯,你也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她。”柳清梦的双眼通红,她爱了他三年,可他到最后,都没有在心里,为她留一个位置。

    门外的林亦突然睁大眼睛,他们认识修斯,他们跟修斯是什么关系?

    “为什么,你会变成这个样子?你明明是那么温润,那么善良的人啊。为什么会做出这么可怕的事,这真的是你吗?”柳清华不明白,为什么,这么温润,这么好脾气的人,会为了爱情,变得这么可怕。

    他软禁她的时候,她被他吓到了,当时他的眼神就像是吃人的猛兽,像是随时要将她吞下肚,她从未见过这样疯狂可怕的项季同,那时的他,为了得要顾绮蔓,像是变成了恶魔,爱情让他从一个如玉的翩翩公子,变成了双眼猩红,没有理智的恶魔。

    “我明白,即使是你醒过来,你也永远都不会爱上我。”柳清华心里的悲伤像是要溢出来,“无论我为你做多少,你都看不到我。”

    柳清华双眼紧盯着他,心里是浓浓的绝望。

    “你早已不是我认识的项季同了。”她我紧拳,指甲深深地陷入肉里,“所以,我要忘了你。”她的心似乎在滴血。

    从第一次见到他,就注定,她要为了他而悲伤,她是那么的爱他啊,只一眼便陷入深深地苦恋,从此再也无法逃脱,现在要她忘记他,无疑是在她心里最脆弱的地方,剜下一块肉,痛的她鲜血淋漓。

    她肩膀剧烈的颤抖,拳头死死的攥紧,像是做了她平生,最最困难的决定。

    再见,项季同,希望你健康平安的度过余生,希望你早些醒来,做回那个,最最温柔的项季同,希望你余生,永远幸福。

    尽管,你的幸福里,并没有我。

    下一次再见时,希望,我们能各自,幸福给对方看。

    柳清华再一次望向项季同的脸,她样深情的痴痴望着,像是要把他的样子,深深刻在心底,她的目光贪恋的望着他,良久,她转过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