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暂别

桃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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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很是宽敞,坐五六个尚且绰绰有余。

    如今,这里不过只有两人而已,花挽月却觉得有些呼吸困难了。从未有过的感受,让他总想偷偷看上她一眼。哪怕看到的只有她那风淡云清的冷淡表情,也会觉得安心。

    被人这样肆无忌惮的打量着,凌弃哪里不知,不过只想到还有一段路程,自己的小黑也在夜楼寄放罢了。

    一路上晃晃悠悠的,却也走了六日。

    但对花挽月来说,这六日却比当初来的路上还要煎熬。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她连半点反应都没有,好似自己这个人就根本不存在一样。

    “主上,到了。”

    马车外传来了夜月的声音。假寐中的凌弃亦是睁开双眸,第一次便跳下了马车。而她的目的也很明确,“我的马在哪里?”

    夜月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她身后一脸怒容的花挽月,踟躇了下,才说道:“有什么事还是进去再说吧,在门口让人看了不好。”没想到他夜月也有当和事佬的一天啊!

    刚过辰时,街道上还算热闹。他们这一伙人站在这门前,当真是有够引人注目的。

    凌弃蹙眉,听从了夜月的建议,走进门去。

    随即,花挽月便起身跟上。细看下,会发现他那双潋滟的凤眸中,分明是毫不掩饰的怒意。

    一到小楼下,花挽月便再也无法忍耐,他一把抱住眼前冷漠的女子,轻声问道:“是要离开?”

    这些日子的相处,让凌弃对于偶尔的搂搂抱抱已经能够泰然自若了,因此脸上并无异色。“自然是要离开的。”她淡淡说。

    花挽月陡然不满道:“你都已经是我的人了,还要去哪里?”

    “嗯?”怀里人儿毫不费力便挣脱了他的束缚,一脸冷漠的看着他说:“谁看到我是你的人?就算是,那又如何!”

    “你……”花挽月真想掐死眼前这个女人,就不能聪明一点吗!他已经让人着手去准备婚礼,只差她这名新娘了。

    凌弃对上他的眼睛,微微皱眉,而后很快的移开了视线。“花挽月,那夜的事你我都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吧!”

    “为什么!”他忍耐着怒气,追问道。

    “不为什么。”凌弃轻轻摇头,“大概也许除了你,只要能帮我解毒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吧!”

    果然是这个答案!那夜他已经隐隐有了答案,为何如今听到她一说,心口会这样的难过。好像有一把大手紧紧捏着他的心房,让他无法呼吸,痛苦极了。

    但这还未完,因为凌弃紧接着又说:“况且江湖儿女,对于这种事本就无需太过介怀。还请楼主将凌弃的马还来,也让我好点快些离去才是!”

    又提到了离开!你就一点都不想待在这里吗?花挽月眨了眨眼睛,收起脸上的怒容,问道:“你对我,便没有一点的好感吗?”

    凌弃蹙眉,“怎么会有好感。你我初见,你扮作女子,我虽扮作男儿,但心中还是喜爱男子的,自然不会对你有任何好感。在这之后,虽然知晓了你的身份,但随后也被你陷害了一次,累的自己被仇家追杀,还险些中毒死去。若是说起来,你我互相称作死对头还差不多,又岂止会生出好感来?”

    原来竟然是他自作多情了吗?花挽月惨笑一声,喃喃道:“这便是惩罚吗?”当初,灵儿的爱他没有珍惜,最后后悔已经晚矣。如今,他又心悦一人,但对方却将他视作仇人……

    凌弃见他精神不佳,便说:“放心,我是不会找你报仇的。毕竟,若是没有你的帮忙,如今凌弃已经是一名死人了。”言语中稍稍带上了几分感激。但若是对陌生人便也罢了,偏偏是对已经有了肌肤之亲的花挽月。

    心口骤然一痛,那种被刻意划分出的界限,让花挽月难过极了。可除了放她离开外,他别无他法。

    目送着一人一马远去,花挽月的凤眸微敛,脸色一白,竟生生呕出了一口鲜血。

    看的一旁夜月连忙大呼:“主上,您这是怎么了?”

    花挽月不甚在意的擦了擦嘴角的血迹,淡然一笑,说道:“方才,我的功力突破瓶颈,又精进了一层。”未曾想到,凌弃竟然在自己的心中这么重要。他捂住胸口,感受着那里有些失序的跳动,眼底一片黯然。但随即,他好像又想通了什么,唇角微勾,终于露出了一抹淡笑。

    以小弃的性子要喜欢上一个人不容易,那么只要自己持之以恒,总有一日会抱得美人归的!

    翻身上马的凌弃其实并没有离开多远,她从怀里取出一封前几日刚刚拿到的一张江湖快报,上面赫然有着一条醒目的消息。京城花家七少,将不日同某世家小姐完婚。

    别人不知这花家七少是谁,她又如何不知?那花家七少,指的便是花挽月罢了。可笑他早已经要成为别人的夫君,竟然还对自己百般哄骗。以为自己失了身子,便一定要跟在他身边吗?这个男人,未免太看得起他自己了。

    这世间的女人大多得依附男人才能活得下去,但她凌弃并不是。这也是为何她扮作男子的目的,以男子的身份在这世间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但若是让她学一名寻常的妇人被拴在后宅。每日里只围着自己的丈夫嘘寒问暖,那种事她是绝对做不了的。况且,让她同一个或者是多个女人分享自己的丈夫,她自觉脏得很。就像小依说过的论调,亵裤同男人是不能与其他人共用的。

    既然大费周章在江湖快报上刊登喜闻,想必这次的婚礼定是十分盛大的。门当户对,男才女貌,不是吗?可她是什么人,一个孤儿,一个杀手罢了……纵然喜欢,那又如何。像她这样的人,是绝对不会有男人想要真心迎娶的。而花挽月,也从未说过想要求娶这样类似的话来,一次都没有。

    那夜之事,凌弃的心里可不如脸上表现的这么轻松。她已经习惯将一切心情都藏起来,哪里会让别人窥到一二。

    她自然知晓,即便是江湖女子,对于名节一事看的也是极为重要的。她已经失身于人,除了委身此人,便只有一死了之了。而对于这两个结果,凌弃都不满意。所以,才会将那落红藏起,便是打算毁灭证据。她是凌弃,只是凌弃,不会是任何一个人的附属,只做她自己。

    凌弃的离去看似并没有给花挽月带来任何影响,但只有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夜月才能发现那一丝一缕的细微变化。

    主上多年来一直扮作女装,行事中难免会带有一丝女气。但现在,他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都是淡淡的优雅,分明是一名俊美男儿,哪里能看到女气半分。

    从小便娇生惯养,也十分懂得享受。但自从那日起,每日天还未亮,便能看到主上一人在空地上打拳。

    饭食也简单多了,每日不过几个小菜,外加白饭罢了。好似,对于享乐一事看淡了不少。但还有件事,是夜月一直弄不清楚的。为何主上吩咐人去准备嫁衣,难道是有人成婚打算拿这个当贺礼不成?

    之所以没有联想到花挽月自己身上,大约是因为还没有未婚夫给未婚妻送嫁衣这种事。

    “主上,擦擦汗。”见花挽月收了拳,夜月连忙送上干净的帕子。

    初升的日光下,花挽月穿着一袭绯色短衫,长发高高束起。虽然面容依旧,却也有了些许的不同。这些年,花挽月一直不愿意继续练功的很大原因是因为,这两种功法会让人越来越粗犷,浑身充满阳刚之气。而这些,是以前的花挽月所不需要的。

    如今,依旧是那张美的不敢逼视的容颜。却因为男子健硕的身段,而平添了几分英武,更显俊美非凡了。

    花挽月甚至惊奇的发现,他的个子竟然也有了显著的变化。这个变化,他自然是十分欣喜的。花挽月的身高在男子中并不算低了,只是凌弃那身高却刚及他的脖颈处,让花挽月每每想要看佳人效仿一下小鸟依人,都是无法实现。

    “她,怎么样了?”

    忽然听到花挽月发问,让夜月一怔。他以为主上是不会主动打听他的动向,于是便说:“据探子来报,人已经归家。”

    花挽月挑眉,“怕是不止这些吧?”

    夜月额上的冷汗一下子便流了下来,忙道:“凌弃在途中,又去到一间客栈杀了一人,随后才离去的。”

    若非是花挽月知晓凌弃这次是为了杀人才出门的,便也不会多此一问。但偶尔看看夜月变脸,感觉还不赖。

    “对了,最近还有什么大事发生?”

    夜月看了他一眼,踟躇了一下,取出了一份江湖快报。这乃是日常记录江湖大小事的一本册子,很是有趣。

    花挽月注意到了那册子左上角的日期,展开来一看,便勃然大怒道:“这是怎么回事!”

    夜月赫然看到那上面有完婚二字,见花挽月动怒,便知道了原委。定然是花家人瞒着主上将这门亲事定了下来,即便主上不回去拜堂成亲,但有了这江湖快报的宣传,怕是所有人都知道花家七少是有妇之夫了。怕是用不了多久,这上面还会揭露花家七少便是夜楼楼主之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