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谁惹锋芒(下)

丁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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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场有抽奖互动活动,工作人员提示:距离朝暮乐队上场,还有5分钟。

    赵潭“啪”一声关掉电视,一时间没有人说话。辉子舔了舔舌头,连一向日天日地满口大话的张海,都不知说什么好。

    许寻笙神色倒是平静如初,双手放在膝盖上,又伸展活动了一下十指,而后把鸭舌帽檐扣得更低。

    张天遥说:“草,他们是不错,不过我们也不差。”

    岑野嚼着口香糖,突然一口吐在垃圾桶里,抬头说:“他们强才有意思,要都是些软蛋,老子好寂寞。”

    他的话叫兄弟们都笑骂起来,岑野却忽然又看向许寻笙,说:“你说呢,许老师?”

    许寻笙低头活动十指不变,神色一刹那比他还云淡风轻:“他们歌词是写得很不错,现场气氛跟你们发挥最好时差不多,其实我想今天他们也是背水一战,发挥出了最高水平。但是大熊比不上小野,还有他们要表达的整体精神还是颓了,不如你们明亮、热血。再加上我,赢面大概6成。”

    她的话让所有男孩都愣了一下,然后她脑袋上的帽子忽然被人一拨弄,差点掉下来。岑野这么弄完之后,人已起身,说:“那就看老子,把6成,变成10成10。”

    许寻笙抬头刚想瞪他,却瞧见其他人面上都是热血决然之色,刚刚的不安紧张早已一扫而光,眼里都有了决心和杀意。再望向岑野,他的表情与别人不同,与平时也不同,更加冷酷。他们是热的,他却是最冷的。像是什么对手都不会被他看进眼里。

    登场了。

    贝斯手、吉他手、鼓手、键盘手,走在前面,然后是琴手,岑野在最后。在走出那道幕布前,许寻笙已听到山呼海啸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朝暮、朝暮……”“小野、小野……”的呼喊声,虽不如黑格的粉丝群庞大,响亮激情却是不输的,甚至更疯狂一些。

    许寻笙忽然听到身后那人,轻声说:“许寻笙,今天跟着老子,遇神杀神,遇魔杀魔。”

    “……好。”

    许寻笙压低帽檐,快步走到舞台最角落,坐到古琴旁。对于朝暮乐队多出一个琴手这件事,观众都很惊讶,议论纷纷,但更多是好奇和期待。许寻笙决意全程都低着头,她是绝对不想看到自己清晰的脸,出现在网络上的。

    岑野一走上前,就有粉丝喜极而泣的尖叫,也有人在大声喊“天遥”。两个男孩都是一笑。岑野今天穿的是件黑色卫衣,黑色长裤,胸口戴了条闪亮的银链,手上戴了个绿色亮石戒指,整个人看着又高又酷,最简单的装扮,却是最帅最醒目的样子。其他几个人走的也是同样风格路线,于是与之前上场的黑格悖论一下子区分开,整支乐队显得更年轻、时尚。连坐在正中的女评委,都看得心跳微微加速,露出老姨母般的笑容。

    岑野拾起话筒,抬起那帅得足以媲美顶级偶像明星的脸,低声说:“我们是……朝暮乐队。一曲《城兽》,献给你们。”

    他转过头,目光扫过贝斯、吉他、鼓手、键盘,一一彼此点头示意,最后落在许寻笙脸上。她目光清浅笃定地望着他,却见他忽然对她一笑。聚光灯下,千人环绕,肃静无声,他却笑得就像坐在她家的烤火炉前,懒散、孤独、温暖。

    他转过头去,许寻笙低下头,手拂琴沿。真不想承认,她居然也被这小子的笑容感染,想要赢,想要放手一搏。血脉中隐隐有某种疯狂的东西,仿佛正在被唤醒。

    她抬起一只手,轻抚心口,心道:这样不好,不好。

    岑野也举起一只手,然后缓缓放下。吉他和贝斯同时响起,伴随着沉稳的鼓点。键盘弹出一段精妙流畅的旋律,整段前奏就很有节奏感,很燃,一下子抓住了台下所有观众的注意力。

    这又是个与黑格悖论全然不同的开场。

    就在这时,许寻笙的古琴加入了。她同样轻弹一段旋律,附和着他们。于是你就可以看到观众们神色的变化,因为在那完美的旋律中,忽然就有了古意,有了某种悠扬隽永的味道。

    若说观众总是为何种音乐倾倒,只有一种音乐。

    那就是动听,且动心。

    几个评委也露出赞赏表情,当然也有人想看清这新琴手,还是个女人的脸。只可惜许寻笙面目始终低垂,他们只能瞧见一抹红唇和白皙似玉的下巴而已。

    岑野拿起麦克风,你甚至听不出他的气息从何而生,那样一把如同月光照在水中岩石上的嗓音,那一把清澈却不单薄,温柔却不肤浅的声音,就这么融入了乐曲中。

    “他们说这个城市曾经有过古兽,

    踏破城墙饮尽江水,

    古兽孤独守望远方。

    他们说这个城市曾经燃起战火,

    满城尽毁众生流离,

    说战便战血满湘江。”

    那旋律太动听,小野谱的曲太动听,只简单几句愁肠,便叫全场观众彻底安静,甚至大多数人屏住呼吸,生怕错过一句佳音。

    这时许寻笙的古琴声渐亮,张天遥的吉他紧紧附和,一道古朴,一道清亮,交相呼应,而键盘伴奏着一段淡淡的旋律。仿佛也能叫你看到千百年前,这城市晨雾笼罩、传奇仍在的盛景。

    “我背着一把吉他,

    就来到这里。

    看到高架一段段升起,

    楼房一座座矗立。

    白日万物穿梭,

    众生灯火夜行。

    疲惫的蝼蚁抬头,

    楼顶的贵人点灯,

    同见岳麓山常青,

    湘江温柔水如玉。

    我从不想求什么天降奇迹,

    不想要荣华美人身边绕。

    千古岁月琴中过,

    我只要弹好这一首歌,

    让你看到花依旧开在满山上,

    酒依然暖在玉壶里,

    我依然热爱一切拥抱一切梦想一切不曾潦倒。”

    最后一句,旋律加快,而岑野的嗓音,虽然清亮,却在这时丝毫不失力量,辉子的鼓逐渐加重,仿佛要伴随着歌声,将所有人的心引入一片浓厚如同灯火繁世的温暖、明亮的世界里。

    许寻笙眉角微微一敛,手已起逝,就在鼓声中,岑野歌喉的余韵中,一段快如灵鹿、繁复似锦的古琴声响起,这一段几乎是她的Solo,只有鼓声相合,张天遥的吉他拨出几个唱和的音。而她坐在千人面前,坐在灯光明暗的舞台上,也如同一人独坐旷野,身姿挺立,眉目低垂,双手越拨越快,台下响起惊呼声和喝彩声,那是为她的精妙琴艺和不可思议的诡巧旋律折服。而以许寻笙的古琴声为引,键盘声渐起,贝斯、吉他,渐起,旋律越来越重,就在这时,一直在前方主唱的岑野突然转过身,抓起吉他,面朝许寻笙,他的面目清冷流光,他的眼神放肆孤旷,他的嘴角有不可一世的笑,竟也随着她的琴音,开始弹奏。

    台下响起一阵爆炸般的欢呼和尖叫,然后某种强烈的情绪,仿佛无形的火花,迅速在观众们的头顶点燃、蔓延。伴随着音乐,所有人竟然都站了起来,开始摇摆,开始鼓掌,开始欢呼。

    可是许寻笙的眼里空无一物,只有手下被她激烈拨弄的琴弦。岑野的眼里也近乎空无一物,只有眼前的许寻笙。他看到了她眼中的放肆,也看到了她满脸的无情与满身即将被唤醒的多情。她整个人都已经在音乐里,他的音乐里。岑野忽然感觉到一种更热烈、更悸动、更加义无反顾的情绪,将自己包裹住。他的眼眶竟隐隐发热。那感觉是陌生的,可竟也是他期待了小半生的。他几乎来不及捕捉那是什么,整个人已被淹没,被这一曲,被这个舞台淹没。

    一个琴音,一个吉他音,越来越清亮,越来越激昂,渐渐超越了所有声音,相互追逐、相互放纵,缠绕在一起。岑野看着许寻笙,许寻笙没有看他,只看着琴,可这毫不妨碍他们俩的琴声如同两只飞鸟,交颈飞翔在剧院上空。

    人群再次爆发出激烈的欢呼。几个评委甚至都一副听傻了的模样。

    这和他们排练时不太一样,那时这两个人的音乐,还没有这样水乳交融,锋芒尽显。张天遥一愣,下意识看向舞台上的那两个人,手上竟弹错了一个音,惊得他心底一凉,好在没有人发现。辉子、赵潭、张海也有些意外,但大家表演经验都丰富,也排练过无数次,只坚持自己的演奏不变,竟也算配合得天衣无缝。

    在某个瞬间,岑野丢下吉他,一把抓起话筒,闭上双眼。他的表情是幸福的,他的表情是痛苦的,在许寻笙忘乎所以的琴声中,在所有兄弟的齐心演奏中,那是自他肺腑中发出的最热烈的嘶吼——

    “我就是困在这城市里的兽,

    上古繁华于我梦中,

    血与火铭刻在我骨上。

    每一天都是战场,

    贫穷、病痛、饥饿、孤独,

    都不能令我回头。

    我就是让你害怕让你热爱的兽,

    城市听到我的怒吼,

    未来会听到我的怒吼。

    没人可以回头,

    看到我踏破千山穿越万水,

    看到我的名字终于铭刻在荣耀碑上。”

    ……

    灯光亮起。

    掌声雷动。

    满场欢呼,久久不息。

    ……

    黑格悖论乐队等在休息室里,大熊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年龄最大的那名贝斯手,戴着厚眼镜的工科男,忽然低头,用手按住了脸。

    朝暮乐队同样等候着,就在刚刚退场的台下。每一张映着光芒的脸庞,再无一丝胆怯,甚至仿佛经过这场比赛的洗礼,这群人看起来比比赛前还要沉稳、骄傲和不屈。许寻笙站在他们当中,帽檐依然压得很低,面容清秀无比。可现在她和他们在一起,平生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身体里、骨骼四肢里、每一寸血管肌肤里,那被唤醒的热血,仿佛久久也不能平息。

    ……

    “我宣布,经过评委打分和观众投票,今天的胜者……能够进入湘城区决赛争夺区域冠军……同时获得全国赛出线资格的那支乐队是——

    朝暮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