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闺名

似水年华流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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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里,余颖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其实颖娘就是憋屈死的,甚至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活成这个惨样子?难道她做的不好?她实在不知道自己那里做错了,只知道感觉自己活的不好。

    余颖看到别人说国公对原配情深意重,就想冷笑,情深意重就不会划拉这么多女的,左拥右抱。

    就如同后世上某部武侠书里大名鼎鼎的大理王爷段正淳,看上去好像对每一个情人都付出真正的情感,实则就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渣男。

    其实对于颖娘来说,萧誉的行为并不见得比那位花心的段王爷好,甚至更恶劣。

    尤其在后期,一个做丈夫的和一个做儿子的,都如此冷淡地对待自己最应该亲近的人,种种行为已经构成家庭冷暴力。

    看上去不打不骂,实则是让当事人没有活下去的欲望,就如同颖娘最后的时光一样。

    而颖娘的委托愿望竟然不是抢回夫君的心,而是能过一段舒心的日子。原来颖娘对自己的夫君已经是彻底失望,甚至连亲生儿子也没有提一下。

    一看是这个任务,余颖决定接下,如果是那种哭着喊着要把男人抢回来的任务,余颖宁可和玛丽苏女主开战。

    就听一个机械声音道:“请选择穿越过去的时间。”

    余颖可不打算穿过去和种马男卿卿我我的,于是指定穿越时间为颖娘怀孕后,“穿越到颖娘怀孕二个月的时候。”

    一阵头晕目眩之后,余颖已经发现自己的换了一个环境,躺在一张还算是精致的床上,床的帷幔已经被撩起,外面天光大亮。

    “夫人,天已经亮了,今儿早上天气不错,奴婢服侍夫人起床。”一个丫环模样的少女双手放在腹前,眼睛半垂,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

    可惜的是恭敬有余,忠心不足。她的忠心不是给颖娘这个名义上的主人,这就是颖娘的大丫环玳瑁。

    “嗯,起吧。”说完,余颖不等玳瑁来扶,缓缓坐起,长长的黑发披散下来,还好,没有孕吐,不知道是没有还是不到时间?

    换好衣服,余颖坐在梳妆台前,从铜镜模糊的影像中,看见颖娘长着一张鹅蛋脸,细长弯弯的眉毛,还有一双杏眼,不大不小正合适的嘴唇,加上洁白细腻的皮肤,算的上是天然的美女级人物。

    原本颖娘是很满意自己容貌的,但是在夫君考中进士之后,到了京城之后,颖娘才发现那些夫人、小娘子们,都裹的是三寸金莲。

    偏偏颖娘是天足,也就是大脚,

    对此有不少人在后面指指点点的,因为她的夫君是皇帝的心腹中心腹,不少人家都想和他打好关系,最好的办法就是联姻,可惜萧誉竟然有原配正妻,像他们的官宦人家的小娘子怎么嫁过来为妾?

    于是颖娘很是吃了不少苦头,因为有不少人希望她把位置腾出来,纷纷出手在颖娘不擅长的地方,沉重打击着颖娘的自尊心。这样颖娘就会郁郁而终,说不定就把正房夫人的宝座给腾出来。

    其中颖娘的天足就成了不少人攻击的地方,因为那种小脚女人是上流社会的主流。

    对此余颖有些无语,这时候的美人不是看脸,而是看脚,就算一个女人的脸蛋、身材长的再好,要是有双大脚,就不是美人。

    对此,余颖只有一个想法:擦!这时代的审美观可真够畸形的,一个个好生生的脚愣是裹成三寸金莲,丑陋不说,还大大损害了身体。

    但是,颖娘是土著,自然不知道裹脚是一种陋习,在后世遭到很大的抨击。

    颖娘甚至为此黯然神伤,无数次后悔自己没有裹成小脚,可是作为一个乡村里出来的姑娘,甚至可能会下田耕种的她,怎么会裹脚?

    不过这件事被萧誉知道之后,在很多人面前力挺自己的原配,说很满意自己夫人是天足,而不是裹成三寸金莲的小脚。

    对此颖娘深深记在心里,这也是她无怨无悔熬了很多年的原因之一。只是后来再多的情分,也挡不住当中有人挥锄头,最后一点点消失殆尽。

    而余颖看到一些这样记忆,微微一笑,只是半垂的眼帘遮住她冷冷的目光。

    余颖在心里吐槽着:一个穿越男怎么可能喜欢小脚女人?这也许是国公大人一直坚持原配夫人的地位,甚至连皇家公主都无法取代的原因。

    可怜的颖娘还因此感动了很久,哈,余颖都要感到无比的滑稽。事情的真相,就这样被掩盖在萧誉对原配正妻的深情厚谊之下。

    果然,有句话说得好: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不过颖娘的那双天足,对余颖来说,却是个好消息。

    天足好啊!要是裹成三寸金莲的脚就麻烦了,三寸金莲连走路都走不好,需要人扶车载,将来跑路的时候就会很麻烦。

    正想到这里,一个轻柔的声音将余颖在沉思中惊醒过来,“夫人,这发型还满意吧。”身后的丫环珍珠在后面举着镜子,服务很周到。

    “不错,就这样吧。”余颖知道,这一个个丫环名义上奉她这个做夫人的为主,实则各有其主。

    其中就应该有人效忠的是凌雪仙,凌雪仙就是出身暗杀组织的前暗杀头子,后来被国公所救,她就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用来辅佐国公。

    也怨不得颖娘被压得死死的,凌雪仙这个女人实在是厉害,简直就是文能帮着国公出谋划策,武能够上阵杀敌,到了晚上还可以上床陪睡,后世的三*陪人员都没有凌雪仙这样敬业的。

    当然凌雪仙不是完人,有个大大的缺点,就是凌雪仙不知道怎么搞得,竟然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不过凌雪仙手腕高明,直接把颖娘生的嫡长子拿下。

    于是颖娘的便宜儿子,对凌雪仙竟然比对自己亲娘好,对颖娘是一种敷衍了事,对凌雪仙是真心敬爱。

    这里面,要说凌雪仙没有在颖娘母子中间搞鬼的话,母子两个人是绝不可能走到那一步。这也是余颖用比较刻薄的语言,形容凌雪仙的原因,早晚要对上凌雪仙,就看谁的段位厉害。

    很快就有人把早餐送上,品种很是丰富,余颖倒是捡了几样爱吃的吃了点,很快就有点饱了的感觉。

    于是余颖放在手中的碗筷,用帕子擦擦嘴唇,准备起身。

    这时,一直跟在一旁的玳瑁很是殷勤地说:“夫人,再多吃点东西。现在夫人是一人吃两人补。今天夫人吃的少了点,还是多吃几口。”

    说着玳瑁很殷勤,又盛了一碗小馄饨放在余颖眼前,余颖不由的想起颖娘的这次生育,孩子出生的时候特别胖大,差点把颖娘的命给送掉。

    当然颖娘至死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余颖心中有数,怀孕期间营养还是不要过剩好,也就是说不要顿顿吃得太饱。

    吃的多不仅仅是孩子太大不好生,一不小心就是难产,就是孕妇也容易胖的走了型。

    总之一句话,怀孕期间还是不要吃的太多太好,营养够了就成。

    想当初颖娘生完孩子之后,不单单是因为难产而变得体虚起来,整个人看上去胖胖乎的,看上去健壮,实则是虚胖。吃了很长时间的药,但是再也没有恢复窈窕的身材。

    这个玳瑁是谁的人?余颖一边琢磨着,一边拿起汤勺,在小馄饨的碗里挖出一个馄饨,就见玳瑁很是殷勤的说:“夫人,这可是特地为夫人准备的,味道特别好。”

    说实话这碗馄饨卖相是不错,可是在这下面掩饰的恶意,颖娘看不出来,余颖可看的真真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她余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但是,余颖不打算吃。

    于是余颖抬头看了一眼玳瑁,玳瑁正满脸微笑,眼睛中带着一种欣喜。

    两个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玳瑁不知道为什么笑容变得勉强起来,今天起床的夫人感觉有所变化,但是她一直是陪在一旁,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啊。

    “吃饱了。”余颖说着把手中的汤勺扔下,同时扔下的是手里脏了的帕子。

    不过她猛地想起一件事,于是就见她的手指一伸,把帕子拿起展开一看,上面竟然绣着颖娘闺名中的一个字:颖。

    余颖已经发现那个叫珍珠的大丫环,眼睛虽然没有直视她,但是却一直注意观察着自己。这些丫环是干服侍人的,还是干密探的?

    在这些人眼底下活着,这日子就没有过了。算了,现在一个好借口自动送上门,正好发作,顺便也可以让那些人收起那些小心思。

    “这是怎么一回事?”于是余颖点着手帕上的字,虽然她不是土著,但是也知道女人的闺名一般是不能被外人知道的,这么大咧咧绣在上面,万一出了事,是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