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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加入了浩然正气帮以后,林雨也认识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正所谓有光明的地方,就必然会有黑暗,别看沈城明面上繁华似锦,实际上也是金玉在外,败絮其中。
明面上的沈城确实是个美好的童话世界,而暗地里,各种罪案,黑市交易层出不穷。
黑道并不是人们只是想象中的那样,身上纹着纹身,光着头,脖子上带着大金链子。
然后大晚上的一群这样的人坐在烧烤摊上,吆五喝六。
那些不叫做黑道,是小混混。
真正的在黑道上面有名望的人全部都是,穿着打扮光鲜亮丽,衣衫整洁,看起来表里如一。
男的风度翩翩,一身西装革履,像极了商业界成功人士。
而女的则是仪态端正,举手投足之间,尽显高雅富贵。
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吃人不吐骨头。
他们就不需要拿枪,也不需要对法律有任何触犯,但是钱确实大把大把的来。
而周礼和张成就是这样的人,即使在沈城明面上,也是高等地位的存在,不然郑延也不会对他们那么的客气。
所以,只要他们注意点,不去做天怒人怨的事情的话,一生都可以活得十分安稳。
林雨这种现象也没有任何反感,主要是靠自己努力赚得的,那就是应该得到的。
如果有人眼红,那也跟着去做啊,就跟投资一样,有本事的人家投资赚大钱,没本事的,连裤衩都赔掉。
整个沈城只有一个浩然正气帮,可以说是称霸了整个沈城底下交易场。
所以,如果想要得到些什么,或者是想要了解到些什么,都可以通过这个地下交易场从中获得的。
当然了,一定的代价是必须要付出来的。
而他现在就是要去找张老头,也正是因为加入了浩然正气帮,才知道这么一位名不见经传,窝在一个漆黑的小修锁铺的老人,来头竟然比张成周礼还要大得多。
浩然正气帮的地盘分布于天朝许多个城市,每个城市里面都会落下一个浩然堂和正气堂。
原本正气堂主要任务是扩大关系网,给浩然堂拉生意。
不过后来正因为关系网太大,所以许多城市的正气堂才开始做起了生意。
那生意一旦做大,来的钱就比浩然堂赚的还要多,这时候就很容易的激化了两个堂的矛盾。
虽然林雨和张成还有周礼的交情还没有那么的深,也不知道这两人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
但是他可以察觉到,周礼对张成并不是那么的友好,因为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会自动的拉开一点距离。
从心理学方面讲,这是在面对陌生人或者不喜欢的人的时候,潜意识做出的反应,如果刻意避免的话不会让人发现,但是人不可能时刻的都注意自己的所有行为。
而那个张老头则是沈城中浩然堂和正气堂的裁决者。
如果两个堂里面有人做出一些不符合帮规的事情的话,就会由张老头出面裁决。
张老头权力甚至可以罢免堂主。
上一次林雨被暗杀的事情就是浩然堂有人私下里面接了私活,张老头把与这件事有关的人全部都可以按帮规处置。
就连周礼也被严厉的批评了一顿。
正是因为有了张老头的存在,沈城才能保持明面上的安稳。
不然的话,两个堂难免会有一些摩擦,事情一旦被激化开来,必然会产生内讧,这样很容易被别的小势力给渔翁得利。
因此,张老头的地位在沈城黑道中绝对是无法撼动的。
林雨这次去找张老头,也是为了了解一些事情。
老街修锁铺还是那样的寂静,昏暗的灯光,还有那孤零零的身影伏在案台前。
“张……张老先生!”
林雨对其打了个招呼,得到的却是冷漠的回应,
“说!”
“那个,我想向你打听一些事情可以吗?”
“浩然堂里面有的是消息,别在这儿烦我,我没那个时间。”
张老头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道。
林雨又说,
“这个我知道,但是我还是想从你这里得知。”
张老头停下手中的工作抬起头问道,
“那你可知道规矩?”
“知道!可以刷卡吗?”
“先看看你的问题值多少钱把。”
林雨点点头,他从边上拿起纸和笔,在上面写了一行字递给对方。
张老头一手拿纸,一手拿眼镜,看了下,
“二十万,三天后带钱过来。”
“嗯,好的!谢谢张老先生。”
他微微欠身,表示尊敬,但对方却不喜欢这样,
“别给我搞那些虚的,叫我张老头就行了,叫什么老先生,好像我有多高贵似的。”
“嘿嘿,您这是真人不露相,这沈城之中,身份能比你高的,估计屈指可数啊。”
“别在这给我卖嘴皮子,没事的赶紧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张老头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脸上却还带着淡淡的笑容,他这么多年来,一直孤苦伶仃,要说不感到寂寞,那是不可能的。
如今能够有一个年轻人愿意和他说说话,倒也感觉不错。
“对了,你平时难道一直在这里吗?”
林雨突然问。
张老头鄙视的看了他一眼,
“我又不是没腿,要是天天窝在这里,憋也得给我憋死。”
“也是,像你这样身体这么好,应该多出去转转,呃……你平时喝酒不?”
“现在老了,喝的少了,也就是时而尝上两口。”
张老头回答道,说这话的时候,他嘴还咂了两下,在回味酒的味道。
林雨听了,欣喜的说,
“能喝就行,下次再来的时候,我带两坛好酒,咱俩碰一杯?”
张老头顿时哈哈大笑,他一手指着林雨说,
“你小子想的可是真美呀,想当初年轻的时候,有多少人想跟我喝酒,都没那个机会。就连省里的那几个人也得主动找我来敬酒,而你一句话,就想跟我一起喝?”
林雨本来对于这个老人的来头有些心理准备,但没想到竟然远远超乎他的想象。
像张老头,这么大年纪的人肯定不屑于说大话。
那么也就是说,张老头当年在整个天朝都算是一位风云人物。
林雨嘿嘿笑道,
“你就当我有眼不识泰山,我还是斗胆的想跟你喝一杯。可以不?”
张老头笑了笑,
“行吧,不过我要看你能带什么好酒,若只是一般的茅台,拉菲,人头马一类的话,那就算了吧,这些酒喝的太多了,都腻了。”
林雨立时傻眼了,这可都是世界名酒啊,都能喝腻?
他相信张老头所说的茅台,绝对不是他在唐朝卖的那种最低级的。
这可是把他难住了,道过别后,就离开了修锁铺。
虽然碰了点壁,但心情还是十分的愉快,张老头的身份地位越高,那他的选择就越正确。
他即使不是那种野心勃勃的人物,但也绝对不会跟着张成干事。
自古以来都是老大吃肉,小弟喝汤,他可不想沦为小弟,成为别人的鹰犬。
因此要想往上爬,就必须有一个足够的靠山。
白道上,得有个高级点的官员罩着,黑道上,也得有个德高望重的人物提拔他。
张老头无意就是这个人的最佳人选。
他开车到半路,去找了个三星级的酒店买了几只做熟的澳洲大龙虾,每一只都有九寸长。
又买了两只帝王蟹,带上钳子,确实跟古代洗漱用的铜盆有一拼。
回到公司,他跟兰莹打了个招呼,借口说是晚上有一个酒席,然后就带着东西立即回到了唐朝。程处默见到澳洲大龙虾和帝王蟹的时候,激动的差点抱着林雨的大腿叫爹,对他来说,林雨简直就是再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