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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川锦绣,鸟语花香,沿着蜿蜒的山路,一队车马缓缓行来。
这一世的李白,是一个走镖的镖师,跟随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镖局,护送一些小商队,走过青山绿水,百里大漠,渡过长河大江,穿过草地森林。
虽说无奸不商,但他所遇见的很多商人还都挺讲究诚信的,不为别的,只因为没有诚信,在这个时代是真的无法立足。
镖局叫作渭阳,一看就不是什么文化人儿起得名,因为渭阳在一些地方,是文人墨客对舅舅的称呼......舅舅镖局!你听这又算个什么事儿?
李白不知道这一点,还一度以为渭阳是个地名,而名字前能冠以地名的镖局,则往往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大镖局,不然肯定会迎来许多来砸招牌的同行。
他也是这么稀里糊涂被糊弄进来的,而在这时,他才会感叹有没有文化真的不影响人的狡诈。
他的记忆相比较上一生,已经模糊了许多。
他只能隐约记起一张张模糊的脸,像是梦中的经历一般,如镜中月,水中花,偶尔会跳出英武的女将军,在梦中向他倾诉着什么......
他依旧固执地选择了剑作为他的武器。
尽管他依旧没有什么剑道天赋。
只是这一生,他的天赋要比上一世强了不少,不在于剑道,而在于武道。
当他跟随渭阳镖局干到了第三个年头的时候,渭阳镖局的总镖头将女儿嫁给了他,并且传授给了他一份武道秘典......说是秘典,其实也就是最普通的大路货。
名字叫做——伏虎擒龙诀!
然而这本武道秘典既不能伏虎,也不能擒龙,甚至连武道宗师都注定不可能突破。
但这一生的李白仍旧甘之如饴,以前的他从来没有想象过,一个天赋普通的,又没有系统傍身的普通人,要想走上真正的武道之巅,又有多难。
三年后,总镖头葬身于一次押镖的路程中,人货两失,不仅折了人,连招牌也砸了。
在出发之前,其实便有人看到了其中的危险,然而那丰厚到足以他们金盆洗手,从此远离刀兵与冒险的酬金仍旧动了人的心魄。
自此,他们的镖局只剩下了李白一人勉力支撑,老牌镖师纷纷树倒猢狲散,生意也每况愈下,只能选择与别家镖局一同搭伙,取其中十一的报酬。
李白忙碌着,像是任何一个庸庸碌碌的凡人,在为自己的生活而奔波,走南闯北,晒黑了一张俊俏的脸蛋,双鬓也在日复一日的辛劳中变得斑白。
但每次他回到家的时候,他仍旧会穿得很齐整,一袭白衫,戴着黑色的高冠,束起长发,见到邻里乡亲会笑得露出两排大白牙,拱手问好。
并大方地排出几颗铜子儿,递给那些鼻涕娃儿去买些零嘴儿,只是他不会写茴字的四种写法,也不是个读书人。
等他到了家里,他就会放下沉甸甸串起的铜钱或兑票,张开手抱起自家有点怕生的小奶娃,用胡须蹭他粉嘟嘟的脸蛋,自豪地说道。
“爹娘,孩儿挣钱了!”
“媳妇儿,你夫君我挣钱了!”
“儿子,你爹爹我挣钱了!”
坐在门庭,他支起小桌,妻子跪坐在他的身边为他燃起红泥小炉,温上一壶酒,嗅着灶台火苗舔舐间渐渐散发出香气的炖肉,顿时感觉一身疲惫尽数消散。
妻子温柔地捧起他的脚,放到木盆中,洗好后又放在自己的双腿上,用针一下下挑破那一个个水泡。
“谢谢媳妇儿。”他眯起眼,哪怕黑了很多,仍旧笑得很灿烂。
妻子白了他一眼,温柔的笑容渐渐敛去,略带心疼道:“在外面苦不苦?”
李白哼哼唧唧,指手画脚道:“先给夫君我把酒满上,再听为夫给你慢慢道来。”
于是,借着三两小酒,他就开始吹嘘起一路的见闻,什么商队小姐爱上他啊,什么稷下学子爱上他啊,什么长城女将军爱上他啊......
反正都是爱上他。
妻子忍不住狠狠地戳破了他的一个水泡,虽然知道明知道自家这货就好个口花花,嘴上也没一句实话,但心底下还是有点吃味。
等到李白叫上一句“诶哟”,她又立刻心疼了起来,小心翼翼揉着那满是老茧的脚底板,自家男人又立刻舒服地眯起眼睛哼哼起来。
晚上,男人醉得醺醺然,被女人拉到床上,揉肩捏腿,伺候了好一阵儿,才睡下。
第一天没晃荡床,第二天晃荡了,晃荡了半宿,第二天腰酸背痛起来,李白就会揉揉太阳穴,贼兮兮道:“媳妇儿,我每次跟你睡觉,都会梦到我跟你讲的那个女将军来砍我!”
“你看咱魅力大不大!哈哈哈!”
“诶哟,老婆别打!”
“你这贼婆娘,为夫辛辛苦苦在外做活,你居然敢撕为夫的耳朵!”
“嘿嘿嘿,我逗你的,我梦里那个长城女将.....你猜她叫什么?”
“巧了,她也叫木兰!哈哈!”他叉着腰,像个孩子般笑道,“只是她可没咱家木兰贤惠,动不动就拿门板那么大的剑砍人。”
只是在家呆不了多久,他就又要出发了。
行镖者,一年有十一个月都不沾家,大年夜能否赶回来都是一件说不准的事儿。
告别父母,狠狠亲了自家孩儿两下脸蛋,换上一双结实耐磨,能连续走一百里山路都不破的新鞋。
他便会对硬要往褡裢里给他塞钱的妻子说:“你放心,媳妇儿,咱大老爷们有的是钱,给你们放的就那么九牛一毛,你可不知道咱在外面那可都是吃香喝辣的,省城那么大地界,你夫君我也是里面的名人!”
妻子则会笑着听他吹牛,然后自顾自地把钱缝到他的前襟衣袖,在他前脚出门,后脚就湿了眼眶,再好的衣衫也遮不住那股子风尘仆仆的气息。
居移气,养移体。
对于自己夫君在外面究竟是怎么度过的,她心里面其实门儿清。
然而转眼刚出门的男人又闯了进来,搂着自家媳妇儿狠狠亲了一口,大声道:“别哭哭啼啼的,等你夫君我回来,给你们挣点钱,住大房子,买红袖庄的裙,周福记的钗!”
男人挥斥方遒,指点江山。
言罢,大步走开。
走得脚步有些急了,因为怕晚了,止不住将落的泪水,他这人嘴上从来不饶人,说不出儿女情长的话,有一副不错的皮囊,也骗不得深闺少妇。
因为骨头太硬。
这个人太轴!
再次坐上出远门的马车,合着镖局几个年轻镖师,他晃荡着黄澄澄的酒葫芦,没事就酌两口小酒儿,眼神有些飘忽。
想家对于他们这行人来说是件丢人的事,但实际上哪个出了门儿又不想家的?
翠红坊的姐儿再怎么水嫩,终究不是自家的婆娘,没那方小桌,没那盏红泥小炉,没那个贤惠的媳妇儿,没光着屁股在庭院里跑来跑去的娃儿。
再好的姐儿上起来也不舒坦!
想着想着,眼眶发红,于是干脆利落又灌下一大口酒水,辣得满面通红,眼泪滚滚,才敢抬起头,骂骂咧咧道:“好辣的酒水嘞!”
他早就爱上了喝酒的滋味儿,不是为谋一醉,而是因为酒有酸甜苦辣咸淡香臭。
没错,真的有臭烘烘的酒——没事喝上两口,便感觉人这一生就浓缩于其中。
只是那放的发臭的酒往往会丢给那几个年轻镖师,然后借着满面风霜烘托出来的可靠表情,告诉他们那本就是酒的味道,直到后来他们又喝到了新鲜的酒,还会皱眉觉得这酒是坏的。
这一生仍旧谈不上多么平淡,他就像是最普通的那些镖师一样,一次次出货,一次次归来,被劫过,但更多是安然将护送目标送达。
而这就是镖师的人生。
那些惊心动魄的场景在这一行并不罕见,然而一旦碰上这条命就送进去了,索性他也是个幸运的人,几次踩到死亡的边儿上,终究是凭借着手中不成体系的剑法又把自己拉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