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黄裳瑾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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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吕洞宾,浑然不知家中的鸡飞狗跳。他来到了澧泉坊,据姬先生说,新婚之日莫名中邪的折冲都尉府新妇,此刻就在此坊内的灵应观。灵应观不大,也没什么名气,可这是一座女冠观,平时接待的香客也都是女性,吕洞宾连道观的大门都进不去。而且,看观门的老年女冠,似乎年轻时曾受过什么感情上的创伤,伤的还特别深,一见到吕洞宾这么个大男人前来,抡起扫帚就赶人。

    “走走走,赶紧走,你们这些臭男人,尽是些一肚子坏水的肮脏玩意,没的来玷污了我这干净地方!”

    吕洞宾走不了正门,就去走后门。永安渠从灵应观后门外经过,这里本就靠近西市,常有贩货的船只经过,有时等着装卸货物的商船,能从西市一直排到这里,常有贩夫走卒夹杂其中做生意,卖吃食等各样生活必须物品,所以里面的女冠们也时常在这里购买物品。

    但今天后门一直没有开启过,吕洞宾等了好久,最终决定爬墙。

    后门旁边长着一棵歪脖子树,他来回看看,见四下无人,先是爬到树上,沿着横伸进道院墙内的树枝,像个大鸟一样蹲在上面,借着茂密的树叶遮挡,只见灵应观内三三两两上香的女客,在女冠们的陪伴下,袅袅娜娜的走动着。灵应观虽算不得出名,但来这里进香和常年供奉的多是官宦人家的女眷,其他闲杂人等轻易也不得入。

    灵应观不大,但也景色幽雅,山房云集,实在不知道那孙小姐被安置于何处。吕洞宾蹲在树枝上观察了一会儿,看到一个娇娇俏俏,一身书卷气的年轻女子,在一个老麽麽的陪伴下,走进了西边的山房。那里有一个独立的园子,吕洞宾猜测大约那姑娘便是折冲都尉家的新妇了。

    他轻手轻脚翻了墙,进到观内。这后门处僻静,少有人走动,是一条不长的巷子,两边都是山房的山墙,吕洞宾走到巷子口,突然转身折回,拼命狂奔。

    就在他的身后,一只大黄狗风驰电掣的追过来。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大黄狗一边追,一边凶悍狂吠,惊动道观里的众人。

    吕洞宾一直被追到后门处,手忙脚乱去拔门栓,竟是几次都没能拔掉。大黄狗体型威猛,阻断吕洞宾退路,尾巴有力的甩动,发出威胁的声音。

    “我不是坏人!”吕洞宾无力的辩解。“我走,我走就是了,我马上离开这里,好不好?”

    他怕狗,非常怕,不是惧怕狗本身,而是他本人有些特殊,但凡遇到狗这种动物,通常都会对他不死不休。

    大黄狗根本不买账,追的吕洞宾上蹿下跳无处可逃,看观门的老年女冠带领数名年长的女冠,挥舞着扫把、棍棒闻声赶到,吕洞宾正扒在墙头上,奋力往上爬着,大黄狗跳起来,一口撕下他的袍角,惊得他一头一脸的汗。

    “大胆的狂徒,哪里跑来的无耻鼠子,贼杀才!”老年女冠威风凛凛,把一个扫把舞的虎虎生风,像一个女将,身后几名女冠阵列,冲着墙头上的吕洞宾叫阵一般。“有本事就别跑,臭男人,肮脏东西,弄脏我的地方,一把贼骨头,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身碎骨……”

    大黄狗疯了一样在下面又叫又咬,吕洞宾费尽全力才终于爬上墙头,跳下歪脖子树,那边老年女冠已经打开了后门,他刚从树上跳下去,大黄狗箭一样就冲了过去,他稍微慢了一点点,袖子就被咬住。

    吕洞宾低叫一声,那狗死死咬住不松口。老年女冠的大扫把也招呼过来,棍棒随之落下,一群女冠围着他打,一边打一边骂。吕洞宾左右闪躲,用劲甩,舍了一条袖子才终于脱身,拼命往下面水渠处跑。

    渠内停了货船,一块木板搭在岸上,吕洞宾跑过去,一脚踢掉木板,紧追不舍的大黄狗落入水中,在水里奋力扑腾前爪,还锲而不舍的冲着他狂吠。

    狗这种动物,真是他前世的冤家,但凡遇上,总是这样摆脱不掉。幸好货船比较高,狗在水中上不去,吕洞宾筋疲力尽的躺在甲板上,破衣烂衫,狼狈不堪,耳边依然还能听到狗吠和老年女冠的叫骂声。

    “别再教我见到你……”

    吕洞宾抹一把头上的汗,幽幽长叹:“世间女人真真奇怪,年轻时花一样,水一样,秀色可餐,含羞带怯,见了便觉欢喜,怎么上了年纪,都跟猛张飞附体似的,竟如此凶悍。”想想又出一头汗,不住摇头,“还是年轻的姑娘惹人爱啊。”

    吕洞宾灰头土脸,铩羽而归,异闻社里,也糟乱的一团,惹人爱的年轻姑娘闹翻了天。燊哥捧着被何招娣薅下来的一把毛发,哭的肝肠寸断;何招娣被人五花大绑的扔在榻上;张果被这两人闹腾的脑壳发胀,躲在角落里打坐静心。吕洞宾进门见此情景,便哀叹一声,转身想暂避,被燊哥发现死死堵在门口。

    “吕洞宾!”燊哥赤红着眼睛,咬牙切齿,“你说、这笔账,我们怎么算!”

    燊哥把脑袋抵在吕洞宾眼前,指着自己头顶给他看,只见圆溜溜地脑袋上,正中间秃了一块。原来燊哥本就毛发不算茂盛,长年累月带着一顶小圆帽,就是为了遮挡头顶上稀疏的那一块,今日倒好,本就稀少的毛发还被何招娣薅掉了一把,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燊哥不住的逼问吕洞宾,吕洞宾无奈,只得道:“你想怎么算?”

    燊哥抽泣着,一指桌上的蠃鱼:“拿鱼抵!”

    吕洞宾骇笑:“你敲诈啊。”

    燊哥握着自己的一把毛发怒吼:“别跟我装不懂,你知道,我们的毛发是多么的珍贵,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宝贝!”

    火光兽爱财如命,但最宝贝的还是自己的毛发,曾有猎妖师以火光兽的皮毛制成火鼠裘,投入火中不仅不会被焚毁,火焰更使裘皮流光溢彩,并可抵挡刀剑伤害,比起任何铠甲都要厉害,后世之人视为至宝,但火光兽极其难捕,火鼠裘世间仅此一件,后来有人发现用火光兽的毛发织布,其功效虽比不上火鼠裘,但也不惧火焚,还能护身。御城守成立之初,不周山妖族统帅白泽,便以数匹用火光兽毛发织造的布料,做为礼物赠送给了姜子牙,制成御城守特有的制服。

    张果在角落里看着,不由看了看自己身上衣物,他的制服已经脱下,留在了太乙宫,现在穿的是灰色粗布衣衫。

    吕洞宾深知燊哥见财起意的秉性,也不跟他多啰嗦,大方道:“就随你吧,拿鱼抵。”

    “真的?”燊哥反倒不敢相信了。

    吕洞宾拨开他的脑袋,径直走到榻前,皱眉看着满脸悲愤的何招娣,问:“她又是怎么回事?谁把她捆起来的?”

    燊哥对上何招娣充满杀气的眼神,顿时头皮发痛,道:“我让伙计们捆的,这小姑娘人不可貌相,发起疯癫竟比疯十八还要可怕,疯十八那个婆娘,都没有薅我毛发。”他生怕吕洞宾变卦,赶紧又确认,“真的把鱼给我?”

    吕洞宾慷慨点头:“你拿去好了。”

    张果暗自摇头,这蠃鱼,能控制自己的身形体重,它们的原型大如鲲鹏,重量堪比泰山,若非它们认定之人,谁能将它们拿走?当年,若不是重伤之下,无力抗争,怎么会被卖蒸糕的冯翁老两口捡进水缸。估计这世上能拿得动它们的,除了原来的主人,就仅吕洞宾一人。

    很明显,吕洞宾在戏弄燊哥。

    果然,吕洞宾接着道:“只要你能拿得走。”

    “吕、洞、宾!”

    燊哥无助的哭了,除了宣泄的喊叫之外,他竟拿吕洞宾毫无办法。

    “我答应把鱼给你,可没答应还要给你送过去。”吕洞宾表示爱莫能助。

    “老子这辈子,最后悔就是认识你!”燊哥紧紧握着自己那一把被薅掉的毛发,哭着离开了异闻社。

    吕洞宾目送燊哥难过的背影离去,轻声叹气,用手指揉了揉太阳穴。他现在浑身狼狈,在外面奔波了大半日,水米还未沾牙,实在没有太多的精力和体力。他不急着给何招娣松绑,盯着她看了半天,看得何招娣心里直发麻,才终于开口。

    “如果你足够聪明,就不要再想着怎么从我这里逃跑,只要我弄清楚昨晚发生的事情,只要与你无关,我自会好生让你离开,还会给你一笔钱财做为补偿。在我找回丢失的一个月记忆之前,你最好安生呆着,我保你有吃有喝,生活无忧,也绝不会对你做什么,可要是你再给我生事端,我不是什么好人君子,我不介意让你付出代价。”

    何招娣的嘴里也捆了根布条,她仰面看着吕洞宾,他没有表现的凶狠,语气也很平淡,却透着一股子寒意,何招娣知道这话他绝不是说说而已,再加上他这里处处透着古怪,所以很聪明的点了点头。

    有吃有喝,生活无忧,对她而言,就是莫大的诱惑。

    说到有吃有喝,何招娣的肚子就不争气的响了起来。

    “看来你也饿了。”吕洞宾的肚子也叫了起来,“燊哥这个吝啬的家伙,竟然连一点吃的都没给准备。”

    他给何招娣松了绑,何招娣自己解开嘴里的布条,“你的厨房还能用,只要买些粮食和菜,我会做。”

    刚才他说,他昨晚丢了记忆,何招娣不由想到自己打他的那两记闷棍,心里有些发虚,打算弥补一下。

    “我做饭的手艺还行。”

    吕洞宾的胳膊和大腿上,挨了女冠们好几下,还被大黄狗抓伤了,他又出了一身臭汗,身上黏腻,一动都不想动,只想洗个澡,舒服的躺着。“你去买?”

    “我去。”

    房间角落里忽然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吕洞宾悚然一惊,这才发现角落里还坐着一个人,看长相四十左右的岁数,容貌十分普通,放在人堆里,立刻就会让人想不起他的模样。那人半耷拉着眼皮,从角落里起身,吕洞宾暗中责怪自己,真是太大意,从进屋到现在,楞是没有察觉,但那人穿一身灰扑扑的粗布衣裳,跟背后的墙壁几乎融为一体,一点存在感都没有,如果他不动,不开口,简直感觉不到这是一个人。

    “你是?”

    张果从角落里走出来,他初看时非常不起眼,但具有一种独特的气质,透着超越常人的沉稳。

    “你不记得我了?”张果看着吕洞宾的眼睛,他刚才听吕洞宾说,丢失了一个月的记忆,通过观察他的神情,张果在进行试探。

    吕洞宾不回答,也在观察张果。两个人观察半天,彼此都难以从对方身上获取太多信息,张果主动开口。“燊哥将这屋子租给了我一半,这蠃鱼,是我跟你一起找到的。”

    他话说的恰到好处,留了一半悬念,但又能说出蠃鱼,显得不是撒谎。吕洞宾并不急着询问,虽然奇怪为何燊哥会将屋子租给别人,自己又怎么会跟他一起找到的蠃鱼,一切都需要等到他寻回丢失的记忆。

    就这样,张果出门买粮食和菜,何招娣快手快脚把厨房收拾了出来,还给吕洞宾烧好了洗澡水,待吕洞宾神清气爽的出来,张果也买好了东西回来,只是吕洞宾发现他买的全是素菜,半点荤腥都没有,更没有酒。

    “你是出家人么?”

    张果奇道:“为何会这么问?”

    吕洞宾道:“不是青菜就是萝卜,我们好像没有养兔子。”

    张果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吃东西,只是为了不会饿死,吃什么并不重要。”

    吕洞宾道:“既然吃什么不重要,为什么不吃的更好一点呢?做人本就够苦的了,何必还要自己苦自己呢?你没听过一句话么,人生苦短,及时行乐,人生几何,对酒当歌。人一辈子就只匆匆数十载,干嘛要委屈了自己。”

    张果不为所动,平声道:“觉得人生苦短,就当注重养生,清心寡欲,延长寿命才对。青菜萝卜保平安,人的病,大多都是吃出来的毛病。”

    吕洞宾仰面冲天:“那做人就更没有意思了。”

    “做人的意思就在饮食酒肉上么?”

    吕洞宾笑:“当然不。”不待张果开口,又笑着道:“做人的意思,尤其是做男人的意思,在喝最美的酒,吻最美的人,这样的滋味,你一定没有尝过吧,改日我带你去平康坊……”

    张果见他越说越没正形,遂不再搭理,将吃食交给何招娣,又递给她一床新的铺盖,是他刚才顺道一起买的。何招娣毕竟是个姑娘,用大男人用过的铺盖,总归是有些不妥。张果一句话也不多说,何招娣抱着那床新铺盖,提着各样吃食,第一次感到温暖和踏实,过久了朝不保夕的日子,忽然有一天,可以不担心吃不上下顿饭,到了夜里还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睡个踏实觉,可以把心安安稳稳放进肚子里,这是一种难以描述的落地感。

    这一夜,三个人坐在回廊下面,吃了一顿热腾腾的饭。何招娣将张果买来的青菜萝卜炒的有滋有味,还摊了面饼,她做饭的手艺让吕洞宾出乎意料,也就没再抱怨张果。

    吃完饭,她主动将铺盖在小厨房里铺好,大屋是吕洞宾跟张果住,她烧饭时用院子里野生的莽草熏过,莽草气味香烈,能驱蚊虫,那些陈年的柴火在铺盖下当床,躺下去呼吸中都是木材树枝和莽草的香,何招娣心满意足的闭上眼睛,感觉有些像做梦。而屋子里的两个男人,各自占据一半领地,张果四平八稳的在榻上打坐,吕洞宾睡在那一整面柜子旁边,盯着房顶出神。

    漫漫长夜,三个人第一次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各自想着自己的事情,怀揣着各自的情绪。何招娣好久都睡不着,她手里握着在三藏院外拾到的大坚果,放到嘴里用力咬一口,生怕这就是一场梦。

    大坚果依然硬得像个铜疙瘩,硌的牙痛,何招娣露出笑容。

    不是梦,真好。终于不是只能在梦中才可以吃上一顿饱饭了。

    可惜,这生活并不属于她,她只能偷得这短暂的安稳罢了。城外的流民营地里,还有许多双眼睛在巴巴地盼着她,许多张嘴巴等着食物来充饥。他们与她非亲非故,但她就是不忍心将他们弃之不顾。

    要寻找机会逃出去。

    何招娣将自己戴了招摇链的手腕抬起,红色的绳子,编织成复杂又好看的纹路,竟找不到解开的关节所在,中间一颗黄黑相间的古拙石头,转动时似有暗光闪过,石头不像实心的,她晃动手腕,中间的石头发出泉水溅落在山石上的声音,但听得久了,又好像风声从水面掠过,水天一色,水净鹤飞,飞珠溅玉,涌涌欲出。

    她眼前展开一幅奇妙景色,群山似岛屿一般一簇簇悬浮着,云在脚下,顶上日月同辉,千山万水尽皆在目——何招娣睡过去了,而屋里的吕洞宾,腕子上的招摇链则因为她的拨动而微微震动着。

    吕洞宾盯着自己的招摇链,忽然想到了什么,露出一个奇异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