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俊俏的金衣小公子

陌上阿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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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既明要娶江采苓的事情板上钉钉,就算族长再偏爱贺鸣海一支,也断不会开罪顾既明,狠狠地瞪了江采苓一眼,此事只能作罢。

    江采苓思考如何摆脱这件婚事的时候,发现有一个灼热的视线盯着自己,抬头便对上贺湘湘不甘的眸子。

    一双美眸中全然没有之前的温柔动人,全是嫉妒与幽怨。

    看样子是心中记恨了她,江采苓只觉得好笑,族长也是这样,贺湘湘也是这样,她明明什么也没有做,即使要选择怨恨一个人也应该怨恨顾既明才对,是他不愿娶的,怎么也不该对她不满。

    族长虽然不满江采苓没有站出来为贺湘湘说话,但是毕竟是一族之长,顾既明既然认定了江采苓,那也是保障了贺家的未来,长须一捋,“既然如此,老夫和鸣海一家就先告辞了,鸣山好好招待顾相!”

    “本相还有公务在身,就不叨扰了。”言此,顾既明起身,走到江采苓身前,嗅到清幽的兰花味道。

    顾既明广袖拂动抬起手臂,修长如葱白的手指掐着一张花笺,递到她手中,“不日之后就是千灯会,此次举办千灯会的正是顾家,贺五小姐若是有时间可以来。”

    五色渲染,干花烙印,这是顾家专制的花笺,有着浅浅香气,纸上行云流水地写着千灯会三字,黑墨金粉,无比精致。

    他曾写“卿道落花难再回,怎知流水不西归”的花笺,用的就是这种。

    千灯会……

    江采苓心中一刺,面上没有流露出过多的神色,敛眸接过来花笺,微微点头,算是应下来。

    众人离开之后,江采苓对贺鸣山孟云说身体不适,先行回房。

    二人以为女儿是在伤心和苏清城的姻缘无果,眸中染上无奈。

    回到房间之后,江采苓坐在桌案前,看着花笺上熟悉的字体,心中觉得苦涩。

    她原本以为自己足够强大,可以忘记对顾既明的情愫,然而每一次遇到顾既明,她总是会莫名想起往事。

    元德元年的千灯会,是在袁将军的将军府中办的,她也去了。

    烛火璀璨,灯火通明,映得假山森森,河水粼粼。

    初看千灯会会觉得十分震撼惊艳,然而对于看了多年花灯会的她来说实在兴致索然,准备去角落歇一歇,转头在灯火阑珊处一眼就看到了顾既明。

    顾既明穿着一件白衣,腰间系着红色束腰,配着一个玉佩,红樱珞在风中翩翩。与平日在朝廷中老成的样子不同,额前没有刻意梳起的碎发垂在两侧,柔和了刚毅的俊脸,一双如画眉目映着万火千灯,好似藏着浩瀚星河。

    平日她垂帘听政,竟然没有发现这顾相竟是如此俊美风流。

    在宫中冷了多年的心,不知不觉重新活了过来。

    她在千灯会对顾既明一见倾心,重生一世成了贺翎儿,又被他邀请去千灯会。

    命运有时还真的弄人。

    有资格参加千灯会的人都是洛阳顶尖名流,由举办人誊写请涵,对人数有着严苛的把关,除了皇家成员之外,二十人不多也不能少,而且要求都是年轻人,有了正室的人是不在邀请范围内的,所以也是相当于用来给士族子弟和名门千金相识相知的。

    顾既明邀请她去千灯会,在旁人眼中的意味已经很明显了。

    可是她总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顾既明做事有着考量,目光长远,能算计到别人算计不到的一步,请涵可以差人送来,大可不用如此高调,他这般让大家都知道顾既明和她的关系,一定有着更深层的意义。

    她,看不透他。

    前生如此,现在亦如此。

    千灯会在即,江采苓没有充足时间制作灯笼,索性就不做了。

    锁阳入药,经过多次药量的增减甄选,春风十里制作出来,比起之前的药效要更猛烈,而且对身体的损害降到了最低。

    除了春风十里,她又改良了一些猛烈的毒药,降低了本身的致命危害,又不影响药本身的作用。

    药品制作得差不多,接下来就是成立店面了。

    江采苓准备在洛阳城看看哪一个地方最适合开店,但是身为贺家千金,抛头露面卖这种药会招来非议不说,一旦被贺鸣山知道,她的店铺一定开不成。

    她现在身边并无可以信任的人,凡事只能亲力亲为。

    她自然不能如此去,扮成男装更是天方夜谭,大家又不是瞎子,男子和女子难道还分不清?

    思来想去,江采苓看到了挂在墙壁上的虢国夫人游春图摹图,眸光一亮。

    坐在金丝楠梳妆台前,在脸上敷了一层白色妆粉,眉毛颜色浅淡被白色妆粉遮住,之后又在略高于本身眉毛的地方画了一对圆眉,食指指腹沾着红粉在双颊打圈,又抿了一口颜色最艳丽的胭脂。之后,高挽云鬓,在额头和两侧放了支撑头发的小梳,在耳边的髻上插了一朵娇艳牡丹金步摇。

    最后又换了一件缕金挑线大红抹胸长裙,外披一件轻薄几近透明的菊纹浅黄素纱,露出精致纤细的锁骨,其上挂着一个红宝石项链,和白皙的肤色形成强烈对比,更显得娇艳明媚。通身颜色艳丽,衬得江采苓肤如凝脂,丰腴高贵,远远看去和唐时仕女图上的女子不差毫分。

    在洛阳旧唐的复古妆容并不少见,而且因为旧唐的衣着艳丽,能衬托出女子独有的娇艳神秘,不少姑娘都会尝试,尤其每到一些节日,她们还会举办唐服宴会,每一个同好都盛装出席,仿若梦回盛唐,所以江采苓就算穿这身出门也不会被怪异的目光看待。

    “没想到这个豆芽身材穿这身衣服倒是显得有几分丰腴。”江采苓看着镜中明艳的女子不禁笑了笑,自言自语着,最后伸手又拿着脂粉在脸上轻轻涂抹,直到红得赛猴屁股,破坏了整体美感之后才满意收手。

    这样的夸张妆容、仿古衣着,就算是孟云站在她近前也看不出是她的亲生女儿。

    穿戴整齐之后,头戴着白色帷帽就从后门离开。

    洛阳街上依旧繁华热闹,小贩的吆喝声不绝于耳,东市买卖宝剑骏马,西市挑选首饰金银,南集聚集天下奇珍,北集包揽千万美食。

    江采苓看好了南集,南集买卖的都是奇珍异宝,她走进了一家以奇货自居的铺子,牌匾上苍劲有力写着“奇珍居”三个大字,刷着金粉,配着雕着凤凰的黄梨木镂空花雕和放在门口一人高的金身雕刻九天玄女,只觉得富丽堂皇。

    奇珍居里面有十来个正在选购的男女,店伙计介绍得天花乱坠,引得那几个客人连连称奇。

    一个高瘦小公子坐在金椅上,乌亮的头发高束头顶,用镶金玉冠束着,齐眉勒着金丝双鱼抹额,白里透着嫩,有着一双紫葡萄一样黑亮的大眼睛,一身金缕大褂,手中摇着金折扇,幸好小公子长得眉清目秀,让这金光闪闪的打扮不显得半分俗气,反而还透着一丝俊秀清贵。

    小公子见一通身贵气的姑娘走进来,热情迎上来,带三分自来熟稔,唇边挂着没有攻击性的微笑。

    “姑娘身形窈窕,可面带帷帽,莫不是面容受损,我们小店正好有一种药膏能让姑娘药到病除,不留疤痕。”

    帷帽的白纱晃动,江采苓却能清楚地看到眼前人的面容,对上对方的眼睛,一时间愣在原地。

    ——娘娘,你真好看。

    ——娘娘身上香香的,我好喜欢娘娘。

    那双葡萄般的眼睛,她曾在一个可爱的孩子身上见过,明澈清亮,干净纯洁。只是那个孩子成为了帝王攻心的牺牲品,因为是前皇后之子,昭弘帝恐前皇后外戚专政。

    幼小的身子从高高的秋千上摔了下来,好看稚嫩的小脸上满是污血,旁人只当是意外,却不知是她暗地执行的任务。

    对于那个孩子,她心中始终是有愧疚和不忍的。如今看到了眼前十七八岁的小公子有着白皙的皮肤、黑亮的圆眼睛和嫣红的嘴唇,仿佛就是那个可爱孩子长大后的模样,唇红齿白,活泼开朗。

    “姑娘?”

    江采苓被这声音拉了回来,心中对这个奇珍居的小公子不仅有着天然好感,更将对小孩的愧疚下意识转移到他身上,“看小公子年纪轻轻,就坐拥这奇珍居,真是少年英雄。”

    小公子金扇一摇,听来极为受用,“姑娘谬赞。”

    没过一会儿,就见少年亲自拿着一个红色镶金绒盒走到了江采苓面前,一双眸子像是猫儿一样藏着精光,因为模样好看不显得市侩,神秘开口,“这可是祖传秘方制作的焕颜膏,一般人想用都用不到呢,姑娘与我有缘,柳某想与姑娘交一个朋友,这一两金卖你了。”

    一两金可是够一大家子百姓过一辈子了,江采苓抬手接过小盒,揭开盖子放在鼻尖轻轻嗅着,眸子中的暖色消失殆尽,唇角不禁露出一抹冷意。

    这药膏里面含有大量铅粉,能遮掩一时伤疤,但是绝对做不到不留疤痕,常年累月使用反而会让疤痕溃烂生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