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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孟甫恶狠狠地盯着林思,她投身阮家时并没说自己姓什么,除了他,没人知道她的真名,要不是她亲口说出,阮宁怎么可能知道这个名字?他冷冷问道:“有没有你自己不清楚吗?你没说的话宁宁怎么知道你的真名!”
林思怔住了,阮宁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这个挑拨离间的贱人!
阮宁这才知道林思的真名是个秘密,心里顿时乐开了花,虽然我是一个扑街,但我偶尔运气也是满分呢!
“成功引发主线剧情波动,奖励宿主营养液一瓶。”标准女声说道。
趁着男女主掰扯的空档,阮宁连忙向系统提问:“这个病娇系统是干什么的?我穿进来要干什么?这个文有病娇吗?我完全没有印象啊!是不是找到病娇我就能回去了?能不能不回去就待这里,这里还挺不错的……”
“闭嘴!”标准女声打断她,“宿主企图诱导系统剧透,扣除营养液一瓶。”
阮宁:……
好吧,你是系统你说了算。
标准女声又说:“宿主的任务是找出每个文里隐藏的病娇并且攻略他,进而改写原文被吐槽最多的剧情。根据任务的难易程度和读者的满意程度,宿主会获得相应的营养液和霸王票,营养液和霸王票可以用来换取晋江的优质榜单,挽救宿主的扑街文。”
阮宁怔了下,挽救扑街文?都穿成如此优质的白富美了,谁还想苦哈哈地回去挽救扑街文?就留在这里不行吗?
像是洞察了她的心思,标准女声立刻补充了一句:“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任务的,系统将强行终止该剧情,强制宿主转入下一个剧情。友情提示:未完成任务转入的,下个剧情的幸福指数将大幅度降低,很大概率穿进虐文哦。”
阮宁:……
她意兴阑珊地问道:“王孟甫该不会就是病娇吧?”
标准女声:“呵呵,你觉得我有那么蠢吗?”
阮宁:……
“表少爷!”林思突然哭着叫了一声,整个人猛地撞向了板壁,“阿思愿以死明志,阿思绝对没有骗过你!”
咚一声,板壁被撞的发出闷响,林思额头上立刻肿起一大块,还透出了血迹,她整个人软软地顺着板壁倒了下来,王孟甫吓了一跳,连忙跑过去抱住她,一腔怨愤变成了心疼:“阿思,你这又是何苦?我相信你就是了。”
“表少爷,其实你心里还是不相信阿思的对不对?”林思含着眼泪,凄凄哀哀地看着他一笑,“在阿思心里表少爷比天还大,宁可我死,也绝不会坏了表少爷的大事,阿思不知道姑娘是怎么知道这回事的,但阿思愿意一死,只要阿思死了,姑娘心里没有了芥蒂,就肯嫁给你好好过日子了,表少爷,为了你,阿思宁可死。”
“阿思!”王孟甫动情地搂住了她,“我相信你!”
阮宁目瞪口呆,这样也行?果然是女主,演技担当!
“主线剧情已被矫正,宿主水平太次,收到读者差评一个。”标准女声再次响起。
喵喵喵,还有读者?
“刚刚已提示过宿主,读者满意度是评论任务成败的重要指标。”标准女声继续很标准的提醒,“你的行动将会以文字的形式在晋江同步连载,当然会收到读者评论。”
都穿了居然也没能逃脱一个写手的宿命……阮宁泪流满面地问:“差评有什么影响吗?”
“差评多到一定程度,视同任务失败。”标准女声说,“宿主要尽力让读者满意哦。”
阮宁:……
要是知道怎么让读者满意,我至于扑街吗?
“姑娘,”林思挣扎着从王孟甫怀里跳了出来,双膝跪地,抓着床沿眼泪汪汪地说,“阿思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婢子,即便将来跟了表少爷也不会碍你的事,你何必为阿思妒忌?你都私奔了,还跟表少爷睡了同一张床,除了嫁给表少爷,还有什么出路?姑娘,你要是现在反悔,唾沫星子就能把你淹死,你这辈子都没法见人了!”
阮宁捂住脸,低声抽泣起来。不愧是女主角,有分析有威胁,反正她都私奔了,还跟王孟甫睡了一张床,在这个女子名节大过生命的时代,除了嫁给王孟甫,她还能怎么办?
王孟甫见她哭的可怜,忙在她身边坐下,柔声哄她说:“宁宁别怕,回去咱们就成亲。”
阮宁索性趴到他肩头哭了起来,低声说:“表哥,我一直都想嫁你,可是阿思说你喜欢的是她不是我,我这才害怕难过……”
王孟甫刚去掉的疑心立刻又生发出来,只是看着林思渗血的额头,他默默忍了气,一言不发。
第二天阮宁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放晴了,阳光照得窗纸上泛起暖白,阮宁伸了个懒腰,看着双双坐在椅子上打盹的王孟甫和林思,露出一个得意的笑。
这两人原本计划一个私奔,强迫阮宁生米做成熟饭,另一个留在家里作为最先发现私奔的那个人,但林思没按捺住妒忌连夜赶来,反而使她摆脱了王孟甫的纠缠,又还顺利地让王孟甫起了猜疑,运气还真是不错呢!
只是现在,该如何摆脱私奔的污名,说服阮家二老不把她嫁这个渣男呢?
“系统,你有没有什么建议?”阮宁选择向系统求助。
许久才听见那个标准女声响了起来:“宿主需要用营养液和霸王票换取系统助攻。”
“我现在有多少?”阮宁眼巴巴地问。
眼前再次出现那块透明面板:霸王票0,营养液0。
阮宁:……
哪怕穿书了她依旧是得不到读者爱意的扑街呢。
匆匆吃过早饭后,三个人准备回家,阮宁留心看了并没发现林思的车子,昨晚那么大的雨,她是怎么来的?
王孟甫去结账,阮宁独自站在廊下看风景,青石铺成的路面上到处都是小水洼,庭院中的泥地也布满了深深浅浅的脚印,阮宁回头去看林思,她穿着一双浅口的鹦哥绿鞋子,鞋帮不高,更重要的是,鞋底干干净净。
看来她昨晚应该是坐车来的,车马房肯定有她的帮手。
阮宁正想的出神,忽然听到身后有人说了声“借过”,她下意识地向旁边躲了一下,回头看时,却是一群黑衣人簇拥着一个穿赭色袍的男子从客栈中走出来,那男子的容貌如希腊雕塑般棱角分明,按理说应该是极俊美的,但他脸上一丝表情也没有,目光如刀刃一般锋利,只略一对视就令人心胆生寒,阮宁下意识地又往旁边避让了一下,却没注意到半只脚已踩到了台阶边缘,于是惊呼了一声踉跄着向后倒了下去。
最前面的黑衣人眼疾手快,立刻伸手抓住她向上一带,堪堪把她从台阶下拽了上来,只是阮宁一时收不住脚,连连向后退了几步,跟着摔倒在了廊下,林思连忙跑过来,一手扶住她,一手却突然把她的鞋子脱掉,惊慌失措地说:“姑娘,让奴婢看看有没有崴到脚。”
阮宁还没反应过来,林思又一扯把她的白绫袜也脱了下来,于是在人来人往的客栈廊下,阮宁便坐在地上,光着脚蹙了眉,迷茫地看着林思,猜不透她想做什么。
所有人的目光都凝固在了阮宁身上。绝美的少女一身藕荷色衣裙,娇弱无力地倚着侍婢,微蹙的眉尖带着迷惘的轻愁,美得像误入凡间的仙子。她层叠的藕色裙摆下半掩半露着一只白生生、小巧巧、软滑滑的脚,那脚白得紧乎透明,映着阳光能清晰地看见浅蓝色的细小血管,足底与足背浑然一体,足弓是柔美的弧形,脚趾细白,指尖圆圆,像一粒粒小小粉团点缀在瘦溜的脚丫上,让人恨不得捂进怀里好好怜惜,再不让它沾染半点尘埃。
赭袍男子目光如电,久久停留在少女□□的脚上,跟着又移向少女的脸,片刻后,他迈步走下台阶,扬长而去。
结完账的王孟甫努力分开人群挤到阮宁身边,立刻解下汗巾盖住她的赤脚,低声呵斥道:“你怎么能让人看见你的脚!”
阮宁这才反应过来,原来那时候的女子是不能被人看见光脚的,她有阵子没写古言,已经忘了这个禁忌,原来林思是想坑她。
阮宁低下头,假装哭了起来,边哭边说:“表哥你别怪阿思,她大概是太害怕我受伤,所以才不管不顾地脱了我的鞋。”
林思焦急地说:“表少爷,你先检查下姑娘有没有受伤,我看她脚腕上红肿了一片。”
被这么多男人围观着,王孟甫实在不想继续纠缠,他打横抱起阮宁,黑着脸大踏步走到马车跟前,猛地掀起帘子把阮宁丢进去,跟着重重甩下帘子,挡住了无数男人垂涎的目光。
“你,跟我在外面赶车!”王孟甫憋着气对林思说。
马车驶出大门,王孟甫猛抽了一鞭,拉车的马儿飞快地跑了起来,在颠簸起伏中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阮宁,本应该只属于他一个人的阮宁,怎么能被那么多男人看见了她的脚!
林思垂头坐在他身边,一言不发。她太了解这个男人了,哪怕他知道这事怪不得阮宁,但这件事仍旧会在他心上扎下一根刺,成为他和阮宁的心结。林思唇边露出一个极浅的笑,阮宁,真想不到这个一向懦弱无能的美人灯居然暗地里刺了她一刀,使得王孟甫心里对她起了猜疑,既如此,以后就不必对她手下留情。
马车越跑越快,谁也没注意,一个黑衣人远远地跟着他们,一路追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