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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业有专攻。
樊伉思来想去, 觉得自己还是回去折腾育苗的准备工作更让他心情愉快。
闳翁再聪明, 可他知道什么叫波尔多溶液, EM菌液的原理吗?他知道怎么才能更加有效地进行田间管理, 预防病虫害, 提高产量吗?
他何必拿自己的短处去跟别人的长处比呢?岂不是自找没趣。
想明白之后, 樊伉顿时头脑清晰,目标明确, 被现实打得七零八落的自信也勉强拢回了一丢丢,振作精神准备春耕事宜。
当吴征带着礼物名着探望兴平侯实则是想刺探军情的时候,隔得老远就看见樊伉挽着袖子, 领着一堆人围着一口大缸不知道在做什么,空气里漂着一股难闻的酸腐味儿。
“兴平侯这是做什么呢?”吴征掩着鼻口, 一脸好奇地问。
忙得热火朝天的无名率先抬起头, 发现是吴征,用胳膊肘轻轻撞了撞樊伉, 一脸冷漠地道:“郎君, 有人来了。”
吴征听得脸皮一抽。
虽然自己有点不请自来的意思,原来自己在别人眼里连客人都不是吗?
还真是有点伤自尊呢!
樊伉立起身,抬起胳膊擦了下额头上的汗水, 笑着道:“原来是吴先生, 屋里请。”
说着将手中的竹筒交给身边的人,乘光立刻端来清水, 樊伉净了手, 招呼吴征在屋里坐定, 阿沅上前送来热汤。
两人喝了两盏热汤,待得身上都暖和起来,吴征实在忍不住了才佯装无意地问道:“兴平侯方才在做什么?”
“哦,闲着无事,做点肥料。”樊伉毫不以为意地道。
“肥料?”吴征满脸狐疑,“潲水可以做肥料?”
“可以。”樊伉说。
吴征倾身,抬手给樊伉斟了一碗热汤,道:“愿闻其详。”
樊伉也不藏私,尽量用能让人听懂的话浅白地解释说:“别看这潲水闻着味儿不好,可是只要经过妥善处理就能变成一种非常有用的肥料,不仅能改良土壤,还能防治病虫害,增产粮食。”
“当真?”吴征骨子里显然是个怀疑论者,很快就提出他的疑问,“老夫活了四十载,为何却从未听说过潲水还有这种效用?”
樊伉道:“也不是所有的潲水都有这个作用的。”樊伉想也没想地道,“我们看着潲水虽然都是一样,但其实静置的潲水也是分很多层的,只有特定位置的潲水能做肥料,我刚才当然是为了将能做肥料的那层潲水分离抽出来呀。”
吴征:“……”
第一次听到同一桶潲水居然种类还不同的,跟听故事一样新鲜,吴征顿时被樊伉的话勾起了一丝兴趣:“兴平侯这些时日每每着人去各家各户收淘米水就是为了抽这个肥料吗?”
樊伉点头:“对呀。”
没想到樊伉回答得如此爽快,吴征愣了一下:“那兴平侯你这么轻易地告诉我,就不怕我把这个秘密泄露出去吗?”
樊伉笑道:“大汉疆域无边,淘米水我一个人收得完吗?就算吴先生说出去于我也没甚影响。再说了,若当真有人能够像我一样培养出EM菌液,让地里的粮食增产,大家都有饭吃,岂不是一件天大的美事?民富则国强,民贫则国弱,我身为大汉的子民,自然是希望大汉国富民强,永盛不衰。”
吴征听得不由动容,站起身向樊伉抱躬身行了一礼,肃然道:“兴平侯胸怀宽广,吴征自愧不如,惭愧。”
樊伉狡黠一笑,突然道:“不知吴先生有没有兴趣做个交易?”
话题转换略快,吴征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什么交易?”
“EM菌液呀!”樊伉笑得眉眼弯弯,像只偷了腥的小狐狸,“怎么样?我这个EM菌液若是用的时间和方法恰当,至少能让田地增产百分之十,我听说张氏有良田万顷,不知道你们家公子有没有兴趣。”
“……”吴征一脸日了樊伉家大黑的表情,刚才内心白感动了,“这个……此事事关重大,老夫委实不能做主,还要回禀家主,看家主的意思。”
樊伉道:“那是那是。”
吴征也跟着笑得一脸和气,完全没有刺探完别人的军情结果又不做交易的不好意思,笑眯眯地问:“敢问兴平侯是如何知道这个EM菌液的?”
“哦,这个呀——”樊伉想也没想地道,“神仙告诉我的呀。”
“神仙?”吴征惊了一下,“这个世上当真有神仙?兴平侯见过?”
“我在梦里见过。”樊伉撒起谎来现在真的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可能吴先生不知道,我其实有癫疾,每当癫疾发作的时候,会人事不知,神魂却会四处游荡,有的时候会荡到神仙的国度,然后看到很多神仙们人做的事,当我清醒过来的,有些事情会记得,有些事情则毫无印象。”
吴征顿时激动了:“那这个神仙长得什么样?”
樊伉说:“神仙们看着和我们的长相也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两个肩膀抬一个脑袋,不多一个鼻子也不少一个眼睛。那些神仙们同样也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想来神仙们也是会老的,想来这个世上能长生不老的只有永恒的星辰与天地了。”
听到神仙们也会老,吴征显然有些失望,然而这些失望很快就被他抛在脑后,迫切地打听更多关于神仙们的事情。
“那神仙们住的仙宫呢?又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仙气缭绕,到处都是芝兰玉树,宫殿的瓦片都是宝石做成的?那些仙人们穿的什么法衣?是不是都能呼风唤雨?”
“……”樊伉心想,果然撒谎是要不得的,撒了一个谎,就要用九十九个谎言来圆这个谎言,一个谎言说得多了,连他自己都快要相信了。
“神仙们住的仙宫高耸入云,墙面是用比宝石还要透明剔亮的东西做成的,漂亮极了,仙宫到处都有一种神奇的灯,即使是夜晚整个仙宫也亮如白昼,不用马拉也能在平坦的马路上奔路的马车……”
神仙都没有,他又怎么会知道神仙们住的仙宫是什么样子呢?
樊伉只能把现代社会的样子浅显地描述了一下,却听得吴征心迷神醉的,心生向往,不仅如此,就连向来老成,似乎对什么都毫无兴趣的无名兄也听得入迷了。
玻璃墙面的高楼大厦、时速能超百里的汽车、只要按下开关便能让驱散黑暗,迎来光明的电灯……
对于这些从未接触过现代便利生活的大汉人来说,可不就跟仙宫一样么?
“还有呢还有呢?”吴征正听得入迷,樊伉一停下,就迫不及待地追问他。
“我也只见过两次,反正就算知道那么多也没什么用,神仙到底住在哪儿我们也不知道。”樊伉笑着说道。
“兴平侯说的是。”吴征满脸怅然,“当年秦皇当政,徐市上书说海中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座仙山,有神仙居住。于是秦皇派徐巿率领童男童女数千人,以及粮食、衣履、药品和耕具若干入海求仙,耗资巨大,徐市奉秦皇之命两度率众出海数年,皆未曾找到神山,甚至最后音信杳无,想必寻仙之路危机四伏,道路险阻,非常人能达。他日若兴平侯有缘得窥神山真貌,还望兴平侯不要吝啬,予老夫一观。”
樊伉灵机一动,建议道:“不若哪天我命人将梦中神仙的世界画出来,到时吴先生便能知晓了。”
吴征捋须颔首:“如此甚好,一切有劳兴平侯了。”
得到仙宫的消息,吴征也不打听EM菌液的事了,和樊伉寒喧几句,便匆匆告辞离去。
看着吴征急匆匆的身影消失,樊伉笑得眉眼弯弯,眼睛亮晶晶的:“无名兄,咱们不用愁钱了。”
“……”无名多了解他啊,一看他这个小表情就知道他心里肯定又在冒坏水,道,“郎君又想坑谁?”
坑这个词还是他不久前向樊伉学来的。
“卖仙宫画啊!我敢肯定一定会有不少人愿意花高价购买。”樊伉拨着桌上的陶碗,满脸恍然大悟的表情,“我怎么这么笨呢?居然忘了这个,简直就是守着宝山而不自知。”
自从秦皇为求长生不老到处求仙问道之后,这股求仙热潮就一直不退,这个时候他若是能印一批仙宫的画出来,岂不是要财源广进,那他还愁什么。
“……”无兄顿时在心里为那些即将被樊伉坑的人鞠了一把同情的泪。
晚上,樊伉照例头沾枕头就很快呼呼入睡了,待得他睡熟之后,无名才微微倾身,凑近他,手指戳戳他的脸,一脸的若有所思:“原来妖怪们住的地方是那个样子。”
他想了想,又说:“比人住的世界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