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幕.勘察地形

无火的余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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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无事,罗森倒也没有真的就睡着,他身为亡灵,已经不需要进食睡眠,只用一定时间静坐恢复精神力就好,住店的理由一方面是找个没人注意的角落等待,另一方面则是打探消息。

    昨晚的骚动对他而言根本没有任何影响,他在与老板娘交流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几个不怀好意的眼神,亡灵无需休息,他坐在床上,感知着周围的风吹草动。

    斯拉克那引以为傲的潜行功夫哪里比得上亡灵这夜晚的主人,从最开始,罗森便发现了这偷偷摸摸的家伙,之后的一切不过是顺手而为罢了。

    不过托斯拉克的福,昨夜其他的好事者见状再也没敢打扰罗森,让他度过了清净的一夜。

    他不敢太过张扬,罗森尽管感觉昨夜旅店中有几个实力还算不错的家伙,但毕竟没有实际交过手,因此无法得到准确的判断。

    只不过就在零点刚过的时候,罗森突然感到一丝微妙的异样,他下意识打开系统面板,只见到自己个人属性中的【灵魂】一栏,唰地少了一个灵魂。

    “难道这灵魂每天还需要消耗一个的吗,这系统神坑啊!”

    如此算算,自己也不过就能维持十几天,谁知道灵魂若是变成零的话会有什么问题,如此看来,无论如何这任务罗森都得要全力以赴才行。

    一大清早,罗森便下楼,以五个银币的代价打探了一些简单的情报,然后趁着人少的时候离开了旅店,他可不是来公费旅游的,尽快确认任务的情况才是最优先目标。

    大部分店铺都已开业,可大街上只有寥寥数名普通人,剩下的几乎都是身着甲胄的雇佣兵。

    有人注意到了罗森的装束,发出窃窃私语,但更多的人视而不见,毕竟在这布纳吉恩城里,雇佣兵甚至比城市的卫队数量还要多,没人会特地留心一个雇佣兵的来历。

    事实上,根据罗森打听到的消息,这座城市鱼龙混杂,有一些在王国腹地犯了事的家伙也会流窜到这里,隐姓埋名做一个雇佣兵,借此躲避追捕。

    临近永夜森林,布纳吉恩却靠着这片荒原之上的黑森林变得富庶起来,相比较起临近的雷吉欧斯这座依靠矿产兴盛也因资源枯竭而逐渐没落的城市,布纳吉恩俨然已经变成这一片区域的核心城镇。

    圣堂的势力也因为阿斯特尔王国支持法师而被削弱许多,至少在这布纳吉恩,就只有一个象征性的小教堂,传说中的异端审判庭之类的组织根本见不到踪影,这对罗森而言是个相当利好的消息。

    亡灵已经有千年未出现在秩序之地,这些不死者尽管同样属于女神的造物,但生性邪恶,与四大种族常年争战,最终于千年前的第二次圣战彻底败北,被驱逐进荒原深处。

    因而现在根本没人会想到,这穿着铠甲大摇大摆的骑士罗森,居然会是一个亡灵。

    至于任务提示的广场,就位于城市中心,罗森来到这里的时候,周围已经有许多摊位正在卖力吆喝,贩卖着各种千奇百怪的玩意儿了。

    既有不知名野兽的尖牙和利爪,也有看起来崭新的盾牌和利剑,这些摊主大多是雇佣兵,他们将自己的战利品摆出来,待价而沽,希望赚取一点额外的收入。

    看来这里的确挺适合招揽雇佣兵的。

    罗森想到,停在了一个摆着一张巨大白色皮毛的小摊前。

    “这位老爷,您的眼力可真好,这可是上好的冬狼皮,我们小队和那头冬狼厮杀半天才辛苦得到的,价格公道,童叟无欺,只要五十个银币。您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摊主是个瘦小的青年,丝毫看不出是能和野兽搏斗的家伙,他刚说完,一旁摊位的长发女子便开口嘲笑道。

    “小子,吹牛之前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冬狼?那可是黑铁下游的魔物,就凭你们几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鬼,怎么可能敌得过真正的冬狼?恐怕你们遇到的不过是一匹普通的狼,只是恰好在石灰里打了个滚?”

    她绯色的头发宛若一团火焰,暴露的皮甲衬托出诱人的弧线,短裙之下,一双修长的美腿就这么裸.露在外,引人遐想。

    如此抨击瘦小青年,女子又凑近到罗森面前,若隐若现的沟壑在罗森眼中晃荡,不过亡灵的特性让他心如止水。

    “不如来看看我这边的好东西,成色极佳的迷魂水,用冬棘草制成,质量保证,只要一小杯,就连最桀骜的女子也会拜倒在这药水的威力之下,化为绕指柔情,只要二十五个银币哟。”

    女子以魅惑的声音说道,看来平常没少干类似的事。

    罗森没有什么反应,只将手轻轻放在灰白的毛皮上,透过甲胄感受着它的质地。

    然而罗森醉翁之意不在酒,他看似在考察两人的货物,实际上则是在观察周围来来往往的行人。

    亡灵感知生者气息的能力此刻就如同雷达,罗森能够清楚地了解到周围五十码内所有人的动向,甚至能够透过人们的心跳,皮肤分泌的汗水来推测他们心中所想。

    此时的罗森,双眼之中仿佛形成了一幅立体的地图,将周围人的一举一动都囊括在其中。

    看来自己还算一个活体雷达,罗森自嘲道,很快就发现了几分不对。

    在广场的东南角,有一名男子心跳要稍快几分,他看似在四处打量,但实际上留意的几个点都是相当适合埋伏偷袭的,当然,从外表来看,旁人只会当他是寻常的冒险者。

    罗森眼角的余光瞥向那个男子,棕发,鹰钩鼻,颧骨很高,削瘦但十分精练,右手比左手略粗一些,看来是用剑的好手。

    这些念头本能般闪现于罗森的脑海中,他的这具身体似乎有着很丰富的战斗经验,仅仅是粗略的一眼,便能摸清那人大概的底细。

    记住了对方的容貌后,罗森一边注意他的动向,另一边则从钱袋里掏出了一枚金币扔在桌上。

    “这一张狼皮,还有这两瓶迷魂水,我都要了。”

    看到那亮闪闪的金币,无论是瘦小的青年还是身材火辣的女子都瞪大了双眼,他们倒不是没有见过金币,不过出手如此阔绰的人还是头一回遇上。

    两人又争执了一番,才终于凑齐零钱瓜分掉这枚金币,最后女子收下了金币,而瘦小青年也拿到了一大把银币,这可抵得上在永夜森林边缘干上两个月了。

    他们还沉浸在大赚一笔的余韵中,才发现这穿着滑稽铠甲的骑士已经走远,根本没有给他们将其他的货物推销给这位金主的机会,不禁有些后悔。

    罗森倒是没有在意这些细节,他将狼皮塞进背上的小兜里,装有迷魂水的瓶子则扔进了腰间的皮袋中,他用迂回的方式向着那个相当有嫌疑的男子走去,对方并未发现罗森,但也在向角落的小巷移动。

    转眼间,对方便侧身闪入小巷,罗森不声不响,紧随其后。

    然而,进入小巷之后,等待他的却早已不是那个棕发男子。

    “你这家伙,可让我们一阵好找呀。”

    寸头的干练男子,斯拉克说道,他脸上还有点点淤青,身边跟着两名身材高大的雇佣兵,看来是为了报昨晚的仇才找上了罗森。

    他满脸阴翳,语调中透着危险的气息。

    “看老子今天不废了你这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