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Chapter 31 礼物

尔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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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手们都靠订阅过日子, 请大家支持正版!  詹程程心一紧, 但很快冷静下来,“有什么事吗?如果盛同学非要甲骨文, 我想办……”

    “法”字还没出口,一阵天旋地转,身子一晃, 竟然被连人带屁股下的座椅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再停下来, 脑袋就朝后黑板的方向。

    盛星河漂亮的脸近在眼前。

    她再低头躲, 都晚了。

    盛星河瞧着她。

    记忆自电光火石间浮出, 那晚曾有车灯闪过,照到她的脸,脸庞很小, 很白,衬得她眉毛细淡温婉, 光影的明灭前, 他记住了她的眉,眉头比常人眉距要远, 眉尾舒远偏长,近乎拉到眼角,颜色疏疏淡淡,像隔着氤氲雾气的山峦, 书上称为“远山眉”。

    而眼前的人, 就是那双淡淡远山眉。

    盛星河缓缓笑, “詹程程,我找你两年。”

    詹程程摇头:“我不懂你说什么……”

    “想不起来?”他还在笑,突然一把拎起了她的领子,他个子高她许多,她像只小鸡儿般被拎起来,阳光下他乌眉长睫,高鼻薄唇,五官好看至极,却笑得让人心惊,“不要紧,我会让你想起来的。”

    ……

    盛星河这话不是白说的……

    因为这话过后,等詹程程第二天一早来学校,一进教室,就发现桌子没了!

    没了!没了!!!

    还有椅子,一并消失!

    只有她的书与本子文凌乱地散在地上,像经过一场洗劫。

    而这一切,周围人全都说不清楚,尽管詹程程认定就是盛星河,但她没有证据,老师根本不信。

    老师走后,窗台阳光下盛星河盈盈对她笑,挑衅又得意。

    “你承认我就把桌子还给你!”

    詹程程有过想认,可她不知道盛星河要做什么,他这种性格,万一认了,还有更过分的在后头怎么办?她赌不起。

    没有桌椅的詹程程就这样直挺挺站了一天,脚简直要断了!

    ……

    又过了一天,更雪上加霜的事情发生了……这回不仅桌椅失踪,连所有的书籍课本都失踪了!

    课本可是学生最要紧的东西,竟然全丢了!

    詹程程回头看盛星河,盛星河耸肩,漂亮的眉眼笑靥如花。

    “你猜猜,是不是我?”

    ……

    又过了几天,桌椅书本仍旧没找到,就连老师出面都没寻到,而后面的事态越发糟糕,班上不知道哪来的传言,说詹程程人品有问题,初中时就爱打小报告,陷害同学。

    刚刚开学,学生之间都不清楚底细,还真有人信了,除了跟詹程程同为高一同学的同桌周蒙,大家都离她远远的。

    这新学期才刚开始,她就成了全班人缘最不好的人。

    詹程程憋屈极了。不过好在她没有继续“罚站”,那天后她的脚坚持不住了,桌子找不到,学校也暂时没有多余的桌子发,老师想法给她弄了张凳子来,她将凳子摆到同桌旁边,借同桌的桌子挤着用,原本高中的桌子就小,现在两个女孩共着用,拥挤感可想而知,比站着还难受,这让詹程程想找回自己桌椅的心更加迫切。然而始作俑者居然在后面幸灾乐祸,小黄毛江奇还故意刺激詹程程:“哎呀,前面好挤啊!老大,你说,课代表的桌子椅子到底去哪了呢?”

    盛星河翻着手中的时装杂志,“那就看她态度啊!”

    詹程程听后脸色一暗,小黄毛还兴致勃勃瞅她:“啧啧,课代表心情不好呢,咱换个话题啊!老大,你说,课代表物理那么差,还敢来理科班送死?”

    盛星河笑吟吟:“你问课代表啊。”

    詹程程深吸一口气,然后把气忍了。

    不止一个人好奇这个问题,她是一个文科好而理科废的人,却来了这九死一生的理科班。

    她将目光投向了前方——她来理科的原因。

    教室学霸区第三排,陈默安端端正正坐在那,普通的校服掩不住一身清隽的书卷气。

    陈默安是班长,也是詹程程的同乡兼发小。寒门子弟,因为家境而格外自强与优异。这无疑跟盛星河是两个极端。

    似乎察觉出詹程程的目光,陈默安扭过头,担忧地看了她一眼,而与这道目光相对的,还有另一端盛星河微笑里的幸灾乐祸。

    詹程程忍不住回看了眼身后的盛星河,谁料就听旁边同学一声叫唤,“詹程程!我看到你桌子了!就在学校后门!”

    ※

    风凌乱地吹,当詹程程找到桌椅时,整个人愣在当场。

    学校后门一角是个垃圾堆,高如小丘的垃圾里,她的课桌跟书本倒在哪,被横流的污渍与乱飞的蚊蝇环绕,那殿堂里被誉为神圣的授道工具这一刻污不可言。

    强忍多日的火再无法按捺,詹程程扭头就往教学楼冲,细瘦的拳头都攥了起来。

    可几步后,她身影渐停。

    正值午休时间,詹程程遥望着教学楼,三楼的走廊上是浩浩荡荡出教室的队伍。盛星河就站在最中央,楼道的男男女女都围在他身边,众星拱月。

    詹程程盯着那身影,眸光一沉,转身出了校门。

    ※

    午休后的第一节课,是与往常意义不同的一节课。高二七班作为年级最好的班,将被同行学校作为参观学习的对象,这一堂课,校长将带领着别校领导们莅临听课。

    然而,正当教室气氛认真严肃,所有人竖耳倾听之时,只听“扑啦啦”一片声响,白影横飞!

    全班震惊!

    教室里竟然窜出了鸟!

    年级之光的盛星河屉子里……竟然,飞出了一群鸟!

    鸟啊!

    盛星河起身怒指前面:“詹程程!!”

    教室里乱成一团,老师领导都震在那,几只鸟从某个女领导身上抓过,抓乱了她的头发,差点把她吓倒,一只鸟甚至在她衣服上滴下了几坨遗留物!

    女领导尖叫着躲了出去!

    “啊!!!!”

    ……

    这事的结果,用脚丫子想都知道。

    盛星河和詹程程一起被“请”了出去。

    教室走廊上,两人并排站着,盛星河扭头寒笑,“小蘑菇!连在教室里鸟都敢放,你还敢不承认当时的事是你做的!”

    詹程程摸摸自己的头发,小蘑菇?因为她是学生头,看起来像蘑菇吗?

    事到这也没什么好说的,她索性一昂头,“是,我承认当时报警的是我,但我不认为我有错,你们聚众斗殴,我既然看到,就有责任报警!你不检讨自己惹是生非,还怪别人多管闲事!你怎么不想想,你当时把人打成什么样?难道要把人打死了才满意吗!”

    盛星河大概是被这一大串训斥愣住了,少有人这么对他,他眸光一冷,扬手挥起拳头,“既然这样,那你也想想,我能这么打他,就能这么打你……”

    “打就打!”詹程程回看着他,忍到了极点,“我就不信了,你还能把我打死!”

    她指着自己,“来啊!”

    “打!!”

    她个子娇娇小小,白皙清秀,明明一副邻家少女的文静较弱,生起气来分外倔强执拗,一双大眼睛紧盯着对方,分毫不退,两人就那么对峙着,谁都分毫不让。

    还是江奇发现出不对,冲过来对盛星河道:“盛爷,别气别气,干嘛跟小丫头一般计较,体育课咱去打球啊!”

    下节课就是体育课,两人因为“鸟”的事本该重罚,但也许盛星河真如小道消息所说,家里有背景,竟然只罚了站跟写检讨……但即便这样,江奇还是怕盛行河少爷脾气发作心情不好,才喊他去打球。

    见盛星河仍是盯着詹程程,江奇道:“你别看小蘑菇了!斜方高能啊!再看孙倩要气炸了!你这么多年估计都没这样看过她吧!”

    走廊那边站着的女生就叫孙倩,穿着藕荷色连衣裙小皮鞋,她虽然不是班花,但脖颈纤长,头发拉得乌顺,富家女派头十足。传言说她是盛星河的邻居,喜欢盛星河。

    可盛星河压根没管她,江奇还在他旁边劝,末了烦不过江奇,他最后看了詹程程一眼,出了教学楼。

    ※

    球场上呐喊声鼎沸,大半都是给盛星河的。

    詹程程就站在一边,老实说,她打死都不想来,但教室里的女生一个比一个热情,一听盛星河打球一窝蜂追来,就连詹程程那个叫周蒙的同桌,也不顾詹程程的感受,非要将她拽来。

    饶是詹程程不喜欢盛星河,也不得不承认,有的人,天生就自带聚光灯。

    球场上的盛星河将头发捋了起来,他不同于一般男生发型的削短齐平,是碎长的,发梢在阳光下闪着暗金色,打球时为了不遮眼,用发带系了起来,刘海上扬,便露出饱满的额,整个脸庞在阳光下白到发光。

    球传到一半,身上紧绷的衣服局限了动作,他将衬衣一解一丢。脱衣的动作让所有女生的欢呼高了一个八度!

    白,太白了,比现场所有女生都白。先前只是露个脸就白得放光,眼下脱了衣服,身脸齐一色的白,像上等的骨瓷,再配上那副尊容,妥妥小说里的美艳受啊。偏偏气场又是攻的,高挑劲瘦的身材,眼神凌厉,像蕴含着无数能量,蓄势爆发。

    女生们的尖叫更加沸腾。

    詹程程抚额,也许女生们来看球的真正原因,是想看盛星河脱衣服吧。

    当然,她们还想给盛星河送水,哪回盛星河接了谁的水,那人得激动好半天。

    今天,盛星河接的是隔壁班某个女生的水。那女生被盛星河“翻了牌子”,娇羞地低头。周围女生则是又羡又嫉,尤其是孙倩,视线能变成扎小人的针。

    只有詹程程一脸平静,还帮场上几个没有人送水的男生递了下水跟纸巾。

    这时,一道目光直接扫了过来,詹程程抬头看去,正撞上盛星河。

    他扯扯嘴角,含着点冷笑,又转回去了。

    詹程程保持着平和,回了教学楼。

    天色碧蓝,草色嫩青,走在教室的路上,有一个人走到詹程程身边。

    是陈默安。

    这是高二分班来两人第一次单独相对。

    从小到大,陈默安都异常优秀,不管是小学初中都是班长,眼下高中他又是,分班后老师交代了不少事情他做,加上课业也忙,两人即便熟络,也是到如今才得空说上几句。

    两人在学校操场小径上走了会,都是聊入班的事,诸如在班上习不习惯,跟同桌相处的怎样,语气平和亲厚。

    直到快到教学楼,陈默安顿住了脚,从琐碎的日常落到最重要的一句,“程程,你明明文科那么好,怎么选了理科?”

    他是为她担心,她的文科高一时能排前三,而理科垫底。

    陈默安是典型的读书人模样,十七八岁的少年,有着清瘦的身形与清隽的脸,像俊秀的竹。詹程程对他轻浅一笑:“能怎么办,理科以后好找工作嘛。”

    相比起文科,理科生更好找工作。像她们这种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乡镇小家庭来说,读书就像一门朴实的手艺,手艺是为了养活自己,那就得学一门好找工作的专业。

    陈默安点头,道:“话是这么说,可你理科太薄弱,这样吧,我知道有几本理科辅导书挺好的,你有时间就去买,照书上的做,不懂的来问我。”

    詹程程点头,没有像常人般道谢。

    道谢是给外人的,她跟陈默安,不算外人。

    陈默安一笑,想起班上还有事,先行回了教室。

    ……

    微风拂过,树影摇曳,秋日的阳光洒在校园,灿金般的色泽。詹程程在后头瞧着他,看他高瘦的背影进了楼道。

    其实,他问她为什么选择理科时,她的回答有些保留。更好找工作是对的,可工作外,还有些其他因素。

    就比如眼前这个人。

    说青梅竹马有些小言范,但她跟陈默安的确是幼年相识,在乡镇上一起长大,接着同时考到城里的高中,成长一路都有他,他在她心里是不一样的。而且她是乡镇姑娘,对班里光鲜靓丽的城里孩子,难免有距离感,但身边有陈默安,就像有个伴。当初选择理科班,她就祈祷跟陈默安分到一个班,现在心愿达成,不是不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