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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生隙
沈母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且细细说来。”
于是阮红云就将前段时日自己好不容易托人寻来的兔宠,本想给沈母一个惊喜,谁料却被苏映雪抢走,还下了锅成了食物之事说了一遍。
说完又道:“想来夫人也是无心之举,红云本以为夫人喜爱兔子,本想着将之前备好的笼子器具一并送去给夫人,谁料问了丫鬟才知,那些兔子都已被入了膳。”
沈母脸色阴郁,放下手中的茶盏,眸光微闪动着,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阮红云在沈母院子里待了小半个时辰才离开,途径春波庭,她的脚步停顿了一下,目光中带着一丝不甘和嫉妒。
沈沛白当上丞相之后,皇帝赐下了府邸,沈家人丁单薄,沈仲合离京后,觉得沈宅这般空着,着实浪费,所以就将沈宅给卖了,沈宅仆从一部分被带回老家,另一部分搬迁到相府,沈母属兔,平素喜好养兔,以前在沈宅还专门僻了一个院子养兔,这是相府很多的老奴仆都知道的事情。
阮红云自从春波庭之事后,丫鬟被赶出了府外,她也失去了见沈沛白的资格,以往沈沛白对她虽谈不上太好,但是并没有阻止她进主院,她时常做羹汤糕点缝制衣袍给沈沛白送去,虽沈沛白十分冷漠,但是他对所有人都是这般,如同冰山雪峰,她自小就暗恋着沈沛白,想着能陪伴左右就是平生最大的幸福。
但自苏映雪嫁入相府之后,以前主院服侍沈沛白的贴身丫鬟都被遣到外院,而她更是被禁止进入主院,这让阮红云如何不嫉妒不怨恨,她把这一切都推到了苏映雪的头上,没错,也不知道这个苏映雪使了什么狐猸子手段,把相爷迷得团团转!
“红云姑娘。”
一个声音从旁边冒了出来。
阮红云被惊了一下,连忙抬头看到一个穿着半旧长袍的书生站在他面前,原来自己不知不觉走到了西厢房的偏院来了。
这书生用竹节玉束着发,面色发白,身形消瘦,颇有几分形销骨立的气息,看着她的眸中带着一丝关切:“红云姑娘,你看起来脸色不太好,可是身体有恙?”
阮红云回过神来,将眼中的不甘隐去,对着那个书生微微笑道:“无妨,只是最近有些失眠罢了,姚公子,你近日看着气色倒是好了几分。”
姚公子见她眉目婉转,肤若脂凝,一身红衣如洛阳牡丹一般娇艳昳丽,眼睛好像被烫了一下,耳垂微红,有些慌乱的撇开了目光,心道姚复啊姚复,你身负家仇大恨,竟对仇人的侍女产生不入流的感情,你如何
“没、没什么大碍,多亏上次姑娘的规劝,为了替我父亲洗刷冤屈,小生自会爱惜自己的身体。”姚公子叹息,眼底满是痛楚和恨意,说完又发现自己失言了,对方虽然心地善良,但毕竟也是奸臣的丫鬟,连忙转移话题道,“对了,上次姑娘送过来的书小生已经看完了,我去给姑娘拿过来。”
阮红云略有些惊奇道:“这般快?”
姚公子脸上满是失落:“若非发生这般事故,小生本要参加今年的秋闱,姑娘拿过来的书,我在家中亦熟读了几遍。”
这位姚公子三个月前,正被相爷关押在相府中的,他的父亲正是洛北的一个县丞,半年前洛北知州韦益彬借着土地新改之策,勾结乡绅,强行兼并乡民的土地,将好十来个反抗的百姓打断手脚,关在牢狱中,那些百姓家人聚众讨说法,结果被韦益彬强行镇压。
姚公子的父亲只是底下的一个小县丞,却是一个刚正清明的好官,为了揭发贪官罪行,他暗中弄了一份万民请命状书,想连夜离开洛北,进京告状,谁料却被支持韦益彬的人发现,那韦益彬为了让姚县丞交出万民书,用他家人性命威胁与他,姚县丞宁死不屈服,韦益彬竟派人放火把姚县丞一家六口活活烧死。
只有姚公子一人侥幸脱逃,一路被人追杀,狼狈躲窜,花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才抵达京城,将那状纸交到了洛北清吏司宋大人手中,谁料得,那宋大人乃是沈沛白的属下,一拿到万民书就把姚公子关押起来,送到了沈沛白手中。
姚公子见到沈沛白的时候,觉得自己吾命休矣,谁知沈沛白只是问了他几个问题,然后就把他关在这个院子里,倒是没有把他禁锢在房中,他每天能在院子里走动走动。
一开始这位姚公子以绝食自戮,表明自己要以死明志的决心,被沈沛白一句本相等着你来报仇,打消了念头,是啊,他身负血海深仇,自己这条命不值得一提,但是父母亲,还有百姓的冤屈都压在他一人的身上,他怎么能死呢!
于是他改变了策略,开始写血书,写完血书后就站在墙下痛诉沈沛白十大罪状,只是他是个书生,骂来骂去也只有佞幸之辈,恨不能生啖其肉之类。
看守他的人听得耳朵都长茧了,每次听到他开始骂,就走远一些,等他骂完了再走回去。
这姚公子倒也算条好汉,只是每日用瓷瓶割手指,两只手伤痕累累,血放多了,导致身体虚弱不堪,沈沛白还得给他请大夫。
阮红云也是一次无意间撞到姚公子的,第一次听到姚公子在骂沈沛白,她气得浑身发抖,见那两个守卫一脸淡定的时候她心中甚是惊讶,后来她略施小计让姚公子安静下来,还得到了沈沛白嘉奖。
在姚公子心中,阮红云是个身不由己的丫鬟,跟他一般是个命苦之人,所以对她颇为亲近,有什么话都跟她说。
阮红云宽慰了姚公子一番,她平日偶尔会过来看一下姚公子,本来是为了让他安静一些,后来发现这个姚公子虽然颇为刚烈,实际上却是个书愣子,对处世交际尤其懵懂,而且对方看自己的眼神总是十分的温情脉脉,也十分关心自己。
没有一个女人会抗拒另一个男人对自己的关心,更何况对方相貌俊朗,性子温和,阮红云在他这里体会到了从未体会到过的感觉。
“红云姑娘。”姚公子有些吞吞吐吐道,“小生,小生有一件事情想要拜托红云姑娘。”
“何事?”
姚公子声音低了几分道:“我有一个小厮与我一同进京,如今我无法出府,想让你给我送一封信,我放他离去,以后他就是自由身,不再是我的奴仆。”
阮红云犹豫道:“这……”
姚公子目光满是渴求:“我那小厮从未进京,身上带的盘缠也不多,估计早已花光殆尽,如今这天寒地冻,我怕他会冻死街头,红云姑娘,拜托你发发善心,我只能求你了。”
阮红云心道只是送一封信罢了,应该无甚大碍,于是就答应了下来。
……
转眼时光飞逝,又过去了半个月。
年关将至,相府上上下下开始忙碌起来,苏映雪自从有身孕之后,府内大半事务又落回了老管家的身上,可怜老管家已年近六十,还要从头忙到晚。
这一日中午,吃罢午膳,苏映雪觉得有些困倦,打算午睡一会。
也不知道是不是怀孕的人都嗜睡,苏映雪感觉自己最近越来越容易困倦了,明明早上比以前还晚半个时辰起床,到了下午就开始打哈欠,要知道她以前可很少午睡的。
刚躺在榻上眯了一会眼睛,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哐”的一声门被人粗暴的打开,接着沈铃音急迫声音在门口响起:“大嫂,赵延玦走了。”
她手中拿着一张纸条,脸色又急又气,呼吸有些急促。
苏映雪先是一怔,坐起身来,开口道:“他什么时候离开京城的?”
赵延玦的婚礼就在三日之后,昨日裘真的父亲裘虎率受令离京,为巩固西川关边疆,赵延玦莫不是掩藏了身份跟裘家军出城去的?
“我跟他约好了昨晚离京,谁知我在约好的地点等了两个多时辰都未等到他,今日我去翎王府却没见到他,王府下人把此信给我——”沈铃音说到一半,停下来看着苏映雪,狐疑地看着苏映雪,“你如何知道他是离开了京城,映雪,你怎么一点都不吃惊,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一着急之下,好不容易改口的大嫂,又变成了名字。
苏映雪微微叹了一口气,她以为铃音会把自己之前的话听进去几句,谁知完全无效。
她斟酌了一下,道:“铃音,你有没有想过,你和小王爷离开京城之后怎么生活。”
沈铃音觉得苏映雪在岔开话题:“他现在都负约,你还跟我说这个?”
“铃音!”苏映雪的眼神冷厉起来,“你可以不畏流言蜚语,与王爷远走天涯,但是你让那位尚书家的千金如何自处!被皇上赐婚有多荣耀,被自己未来夫婿逃婚就有多屈辱绝望。你走了,皇上或许不会对相府怎么样,但是赵延玦他是一个王爷,身份高贵,本可以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却是因为你,去过餐风露宿的贫苦日子,你真得以为这样会幸福快乐吗?”
这里不是什么现代,女子需要三从四德,在家从府,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不是每个女子都如沈铃音这般洒脱率真,想做什么事情就去做,沈铃音自小受尽宠爱,要风得雨,那位尚书小姐又何曾不是呢,此事若是发生,不仅仅是毁了尚书小姐的名誉,沈铃音更会被千夫所指,万人所唾!
沈铃音僵住片刻,继而大怒:“苏映雪,你早就知道赵延玦要去参军!你为什么不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