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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闺蜜从警局了走出去,我看了一眼手上的戒指,忍不住问她:“宁靖,你什么时候和张宇认识的?”
“嗯?”闺蜜愣了一下,随即立马假装没听见,“你刚刚说什么?太吵了我没有听清楚。”
话虽这么说,可是人的下意识反应,第一秒钟一闪而过的表情才是这个人最真实的反应,我也是潜伏了一年的女特务,这点辨识能力还是有的。
闺蜜和张宇之间,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没有拆穿闺蜜,把刚刚的话又重复了一遍:“你和张宇什么时候认识的?”
“我们啊!”
闺蜜干笑了两声,我和她太熟悉了,她这个人一旦信口开河开始跑火车,总是伴随着这样的笑声:“我们啊,我们就是在局里招标会上见过。”
我点点头没有继续问下去,回头看了一眼来时的路,宏伟庄严的大门上写着的——X市公安局。
既然当着领导的面把这件事给答应下来,就不能想敷衍闺蜜那样拖时间了。上面的人已经注意到我,要是我没有拿出什么他们想要的东西,说不定下一秒就会把我换掉。
看着手上的戒指,一个清晰又沉重的思路在我面前渐渐清晰。
和闺蜜分开之后,我一鼓作气来到张宇的家里。打开门的时候,他正抱着上网本在网上查资料,看着我进来的时候,脸上是又惊又喜。
“陈沫,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
张宇眼里闪着光,忙不迭地将手中的电脑放到一边,走过来想帮我拿包。
我手紧紧抓住包,对他摇了摇头:“我来是来拿东西的,我觉得我们还是分开住比较好。毕竟我们现在都需要冷静一下。”
“分开住?”
张宇眼里的光瞬间消失,满是失望的看着我。
我点点头:“没错,之前本就是在演戏,现在已经没有演下去的必要了。”
“你难道觉得我们之间仅仅只是演戏?”
张宇拉住我的手,就像是握紧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我看着他,我生病期间他对我的照顾历历在目,可惜来之前已经下好了决定,人命关天,这些儿女情长似乎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也许,张宇在我心中的位置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我松开他的手,皱着眉头和他解释:“就算不是演戏就真的要在一起吗?你不是说我们要从头开始,从新认识吗?你见过哪个刚刚认识的人,就住进对方家里的。张宇,我需要时间和空间,我相信你也需要。”
从我说完这句话之后,到我拉着行李箱离开张宇的家,过程中张宇不再说话,一个人静默地坐在沙发上,了无生气。
我摸了摸右手中指上面的戒指,叹了口气,毫无眷恋地把门给关上了。
既然留下这个戒指,我自然是想给外人留下我和张宇还在一起的错觉,不仅仅是成哥,还有闺蜜。
但凡我要表现出一丝枫子在我心中的地位高于张宇的情绪,闺蜜就会坐立不安,对我心生隔阂。成哥就更不用说了,他会掐准我和枫子彼此间的软肋,把我们折磨致死。
这个戒指,进可攻,退可守。
万一,真的到了那万劫不复那天,至少还有个备胎在这里等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不得不为自己做好最坏的打算。
为了演戏逼真,我住到了张宇家对面的酒店。
还好我的生活方式是昼伏夜出,完全避开了和张宇相遇的时间。
有时候站在酒店的窗前,看着张宇面无表情地从小区里面走出来,戴着眼镜,常常有小姑娘对他频频回头。有时候他会开着自己的车出来,毫不留情地从我眼前掠过,雷厉风行。
我躲在这个和他很近的酒店房间里,尽可能的窥探着他的生活,渐渐地看见了那个我不熟悉的张宇。
一个快节奏、冷酷无情、只懂得利益至上的张宇,一家上市公司的决策者。
从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到一个在尸横遍野的商场上傲视群雄的企业家,这成长有多快,就有多痛。
作为在他成长路上的幕后推手,我即使欣慰也是心酸。
我渐渐地发现,这个同名同姓同温度的人,和我记忆中的那个人,越来越远。
每次等到张宇把车开进小区,我就会关上窗帘,急匆匆地穿好衣服,往酒吧赶去。
露娜从那天和我说完话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酒吧,我再次如愿以偿地回到了888,虽然和枫子依旧没有过多的交谈,但每天晚上都能看见他,就已经让我很心安。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虽然在这个场子我可以说是老司机了,可仍旧挡不住点子背。
今天一走进888,我就明显感觉到气氛和平时不大对。今天来的是新客人,没有一个我认识的。
按照之前的经验,我顺势来到最中间的那个人面前,一般这个人都是这个场子的中心人物。
倒好酒之后,我笑着对他说:“老板您好,我叫茉莉,这杯酒我先干为敬,以后还要您多多照顾。”
“好说好说!”老板很是爽快,喝完这杯酒之后,立刻拿出一叠钱放在我的盘子里。我也不是不懂事的人,立刻端起酒杯又说:“谢谢老板,那这杯就当是我给你答谢了。”
喝完两杯酒之后,我站起来,对着包厢里的人说:“各位,今天是第一次见面,这杯酒就当时我敬你了。”
我话音刚落,准备端起酒杯的时候,忽然身后窜出来一个冒冒失失的人影,我重心不稳,往前栽倒下去,幸好刚刚和我喝酒的那个男人接住了我,不然这回肯定是要出洋相。
我抬起头,微微一笑,刚想对他说剩声谢谢,可是顺着他的眼光看去,我的胸口春光乍泄,我脸上的笑容立马冷了几分,伸手拢了拢衣服,站起来冷冷地对他说:“老板,多谢了。”
凡是都有个底线,触碰到我底线的人,我从来不问“顾客就是上帝”这一条。
这种人在这种场合向来都是要敬而远之的,我端起酒杯,对他们再次说:“我就先干为敬了,祝各位老板今晚玩儿得开心,要是有什么需要,随时叫我。”
等我喝完酒,转身准备走出包厢的时候,身后有一个男人叫住了我,我下意识地转过头,整个世界立马天旋地转。
我的天,难道说刚刚那杯酒有问题吗?
我心里大叫不好,可惜脚下已经站不稳,我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看着沙发上拍手叫好,欢呼雀跃的男人们,我却使不出一丝力气。我甚至觉得我今晚就要死在这个包厢里面了,最安全的地方往往最危险。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在包厢里面出事,怕是枫子也没有想过这一点吧!
这群人里面的头走到我的面前,鼻尖上的痘痘油光发亮,格外恶心。
我刚想张嘴威胁,可舌头根本使不上力气,说话都不利索。支支吾吾说了两句,引来的都是他们的笑声。
这个男人拍拍我的脸,笑得格外猥琐:“我的小妹妹啊,你就别挣扎了,我还从来就没有失手过。”
从来就没有失手过?
那他们这次是受人之托,有备而来的咯?
枫子和成哥之间水果不容已经从暗地里转移到了名面儿上,所以,这儿酒吧方圆十里之内,只要成哥出现,枫子就会引起警觉。
现在这个时候成哥要是再想进酒吧,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所以,他才会找来这些人对付我吧!
看着男人越来越近的脸,和嘟起来的厚嘴唇,我心里全是难以抑制的恶心。想伸手打他的脸,却怎么着也使不上力气。
渐渐地,我身体开始发热。
这是什么征兆,之前听杜鹃也给我说过。在夜场混的时候,不注意这些是不可能的,没想到我一直小心翼翼,今天竟然阴沟里翻了船。
男人粗糙的手触摸到我的皮肤,我浑身就要是被电击了一样,拼命在地上蠕动,想要用次来摆脱他们的纠缠。
“滚!”
我不知道我在上爬了多久,在我身上的那只手终于离开。
我用尽最后一丝睁开眼睛,看见的是枫子猩红的眼。
被他从地上抱起来,思维有些迟缓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上披了一件他的外套,火热的皮肤接触到他冰凉的皮肤,我只想离他近一点,再近一点。
软软地趴在他的肩头,听他对里面的人说:“有种啊,不打听一下就敢接下这个活,你们回去问问你们头,问他上次欠我的那顿酒是想用血酿还是用什么酿。”
什么鬼?难道枫子和他们的头认识?难道这世界上还真的有这种组织,专门给女人下药的?
想问枫子没有力气,我仅存的力气都用来抱紧他。
因此,枫子走出包厢的时候,轻笑一声,在我耳边说:“你再这么抱紧我,待会儿出事了,我可是要你负责的啊。”
我不理会枫子,也没有细想他话里的意思,这时候,身体的需求大于一切。
“哟,真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小姐姐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