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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着手电筒, 准备把何小丽送回知青点, 好在一路上都是走大路,并不从草丛里面经过,遇到蛇的可能性大大的降低了, 但外面蚊子比较多,一路上她都在啪啪的打蚊子。
“咋这么多蚊子呢?”何小丽又拍了一个吸血鬼, 心想大概原主的血是O型血吧,而且她肉嫩, 好吸。
“你小时候就招蚊子,所以刚来村里, 我爹就叫我娘给你装上蚊帐了,家里就这一床蚊帐, 以前还是奶奶用的。”何大军的声音里面充满了快活, 他还真的是个又勤快, 又乐观的青年。
还好有蚊帐, 否则今天得喂蚊子了, 何小丽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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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点其实就是村口一处小破房子, 附近都没有人,据说是解放前一个绝户的房子, 本来队里要拆掉的,因为前几年有个五保户的房子塌了,给她住了几年, 住到那人过世, 就到了□□。
后来断断续续的有知青过来, 大队长孙有才便把这房子,分给了新来的知青了。
最开始来的是王有志,因此他独占了一间。
到后面又来了一个青年,但跟这些高中还未毕业的青年不一样,他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毕业的大学生,毕业以后分配到研究所上班,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分配到乡下地方来学习。但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很少跟知青交流,也比不得这些青年娇气,他是每天都要下地干活的。
另外的那间主屋,就住了三个女生,,女生胆子小就住在一间屋,因此挪了主屋出来给她们。里面放了三个木板搭出来的架子床,上面铺着两层棉絮,上面那层棉絮到冬天要盖的,这里也没有柜子可以收,到了夏天不需要盖,便铺在床板上面做垫絮。
何小丽回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已经吃完饭收拾好了。
她虽然不帮忙做饭,但米和油都是发到知青点的,因为她也不往外拿,所以其他几个知青也不说什么闲话。
按书里面的节奏,因为刘恩慈暗刀子使得好,何小丽经常会找刘恩慈的麻烦,而刘恩慈,则是很好的扮演了白莲花的角色,从不从正面攻击何小丽,但是温柔刀,刀刀割肉。
比起何小丽那张娇俏可人又怎么都晒不黑的小脸,刘恩慈只能算得上清秀了,难怪书里面的男主王有志,见到了何小丽以后会移情别恋。
“小丽,又去你叔家了?”王有志在院子里面劈柴,他本来是大学教授的孩子,斯斯文文的,却叫生活磨砺成这样,劈柴砍柴这样的活,对他来说都不算事了。
何小丽对王有志不算有什么感情,但两个女孩子在一起,因为一个男生争风吃醋是常有的,这才显得王有志金贵了些。
更何况他父母是教授,总体来说他身上的气质和素养还是不错的。
刘恩慈和另外一个知青余敏在廊下搓洗着衣服,衣服并不是很脏,只有尘土,这里也没有洗衣粉或者肥皂,用皂角搓一搓就好。这处屋子离溪水边有点远,大晚上的女孩子家家不敢单独出门,都要两两结伴而行。
看见何小丽回来了,刘恩慈脸上挂起来笑来:“才回来啊,早点去洗吧,等会儿我们一起去溪边。”
书里面的何小丽有点懒,所以也不能太快崩人设。
何小丽懒懒的坐在廊下,伸了伸懒腰:“走太远路了,我要歇一会儿。”其实从叔叔家到知青点才一两里路,不至于太远,但这样才符合原主的性格嘛。
刘恩慈的嘴角不可察觉的笑了一下,说:“那等你过会儿去溪边,就没有人陪你了。”
这个时候农村还没有通电,桐油也不便宜,但凡有点月光的夜,都不会点桐油灯,蜡烛就更奢侈了。
借着亮堂的月光,刘恩慈的这一抹不易察觉的笑,被何小丽尽收眼底。
这个白莲花,大概是想趁这个机会表现自己吧。
这个刘恩慈,大概是天蝎座少女,无时无刻都要表现出自己很腹黑的那一面,腹黑,而又执着。
何小丽微微一笑:“那我也不怕,从这里到溪边才几百米,万一有蛇什么的,王同学也能听得到的吧。”
她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了,王有志但凡对她有点意思,应该都会陪她一起去溪边了。
反正在这漆黑无边际的夜,没有手机电脑,没有抖音吃鸡,还能干什么嘛,知青们晚上聚在一起读读诗,唱一唱进步歌曲,打发漫长而又无聊的时光。
刚刚开始来到大河村的时候,知青们还一腔热血,满怀激情的朗诵诗歌,度过一夜夜空虚无聊的生活,可渐渐的,被生活磨灭了棱角的青年们,渐渐在闲暇的时光中,去山上捡柴禾,利用晚上不用干活的时间,把散乱的木柴捆成一小捆一小捆的,第二天烧火要用。
晚上怕地里有蛇,知青们也不敢去地里打野菜。
王有志眼底里露出一抹不可察觉的笑来,看来他倒是很愿意陪何小丽去溪边洗衣服的。
“王同学今天劈柴,我和余敏答应帮他洗衣服的,你忙完了赶紧去洗澡吧,等会儿天气凉了,再用冷水洗澡就不太好了。”
虽然是夏天,但山上的树木也不能随便砍。
全村人都烧柴,山上的枯枝烂叶早就被砍完了,树木都是队里的,轻易不能砍伐,所以一到夏天,不论男女,都是用冷水淋浴。
女孩子特殊的那几天除外。
王有志见木柴劈得也差不多了,便搬到灶房里面去了,这个季节雨水多,放在屋檐下会淋到雨。
刘恩慈跟另外那个小知青,名叫余敏的那位小声聊着天,讲的无非就是白天下地碰到的事。
无非是这个婶子出了什么丑,那家的嫂子又怎样怎样了。
隔壁屋的那位还没有回来。
聊了一会儿,何小丽也觉得听这些琐琐碎碎的事情确实没意思了,便走进屋里去洗澡,冷水冲一冲,两分钟就能完事。
只是她每天用沐浴液洗习惯了,突如其来的,就这样冲一冲,总觉得没冲干净一样。
于是再冲了一次。
依稀仿佛听见外面的刘恩慈在说:“有什么冲不干净的,每次都要洗好几遍,她倒是爱干净,别人从溪边挑水过来也是很辛苦的呀。”
声音不大,但胜在安静,一字不差的都让何小丽给听见了。
紧接着便是余敏低声压住刘恩慈的话:“好了别说了。”
刘恩慈继续抱怨:“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每次都要洗那么久,这里也就是只有这个条件,难道跟我们以前一样,还能天天用香皂不成?”
她总描绘以前在城里时间的幸福生活,每次都有天天用香皂洗脸洗身子。
因为原主经常听到这些,何小丽便想起来了。
想到这里,她都觉得好笑,香皂刺激性比较大,即使用香皂,她也不会天天都用香皂擦身体的,这样对皮肤不好。
但是冲的干干净净,这是她觉得很必要的。
再冲洗了一次,穿好衣服出来时,刘恩慈已经换了另外一幅面孔。
“洗好了,等着你一起去溪边呢。”她是害怕王有志真的陪同何小丽去溪边了,她要给王有志洗衣服,一边可以献殷情,一边还可以防止何小丽跟王有志独处,一举两得。
借着月色,何小丽用手搓起衣服来。
这种地方,即使下地干活也不会要女孩子做最粗笨的活,因此她们身上的衣服都不脏,只是沾了些尘土,倒是王有志身上的衣服充满了汗味跟泥土的味道,搓得刘恩慈手疼。
但看了看何小丽的好打算落空,她觉得值得了。
被人丢到这个穷山沟沟里面能怎么样呢,她觉得王有志是一个很不错的托付对象,尽管他现在还没有出头,但他好歹也是教授的儿子,总有一天他父母,还是会把他从这穷山沟沟里面弄出去的。
这样的人也不是没有过。
刘恩慈不像其他的知青,从小她家里条件就不怎么好,父亲因为患病做不了重活,只能在一家仓库给人看大门,这工作还是单位照顾家属才给的,待遇自然不好。
因此她格外珍惜读书的机会,谁知道刚读到高二,就被分配到这个小山村里面来了。
她也不是没见过其他嫁人的知青是什么样子,生了娃,就跟农村里面的妇女一模一样了,两口子经常因为柴米油盐吵架,那就是好一番鸡飞狗跳。
她是实在是无法想象自己从城里过来,嫁给一个满腿是泥的乡下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