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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原主是个娇生惯养的小丫头, 而她是个糙妹子,她糙就糙吧,胃口还特别小, 就是属于那种厌食症把自己胃饿到极小的那种,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 她的愿望就是自己胃口能好点, 能吃多点。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开玩笑,竟然把她送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来节约粮食。
厨房里面果然飘着鸡汤的香味, 这种鸡,就是城市里面买都买不到的土鸡,何小丽以前旅游的时候去过一个山沟沟里面,人家用一只鸡,炖出好大一锅鸡汤来, 且里面除了盐和胡椒以外什么都没放。
当时她眼珠子都要掉了, 这么点鸡,炖这么大锅汤,还能有味儿吗?
但是见证奇迹的时刻出现了, 不仅有味儿,那味道简直让人受不了。今天何直家炖的这一锅鸡,可比那一天的还香了, 香味儿从厨房一直飘到这里来, 简直刺激人满身的毛孔都要打开了。
她穿越到的, 可是一个神奇的时代啊, 这个时代没有饲料, 没有大量使用化肥,吃的都是土产品,有机蔬菜啊。
竟然激动的都要哭起来了!
这样好的伙食,不蹭上一顿才是傻叻!
既然醒过来了,也不能装死人,何小丽走出去,抱起哭哭啼啼的小堂弟拍了拍,狗蛋最喜欢这个漂亮又大方的堂姐姐,被她这样一抱可不就不哭了嘛:
“婶子,家里短粮食我是知道的,今天不是磕到了头才在这里躺着歇一歇,等大军哥回来我见他一眼就回知青点去。”她刻意提到磕到了头,也是为了自己以后跟何小丽的反差做个铺垫,说到底她只能用心去体会书中何小丽的心情,可真不能完完全全成为那个人。
见缝插针的卖好可是一个白莲花的本色啊,二十一世纪的何小丽最擅长这个,只是七十年代的何小丽不懂,她总是脸红脖子粗的跟刘恩慈争辩,跟李桂花吵吵,谁知道这样最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
到最后,连原主的亲叔叔都有些烦她了。
既然让白骨精附身,这种蠢事必然不会再来一回,拿捏着李桂花的神色,何小丽表现出面带愧疚的样子。
李桂花果然没说话,看着这个性情突变的侄女,再这样下去,何小丽就该崩人设了。
她清了清嗓子:“我是吃不了苦,可我还有几分脸面在的,叔叔家都这么困难了,我真的不该总来家里蹭吃蹭喝。”
总算搞清楚这小妖精想什么了,搞半天是打感情牌。
果然,狗蛋不依了,他最喜欢这个城里来的小姐姐。她会讲三郎救母,会讲哪吒大战龙王三太子,他才不要姐姐走啦,狗蛋肉呼呼的小胳膊抱着何小丽的脖子不撒手:“不成,娘,让姐姐在这里玩,不要让姐姐走。”
李桂花气的简直要锤墙,偏偏这个侄女,没生过闺女的丈夫稀罕,几个儿子更稀罕,每次她来了,家里都热闹的不行。
“啧啧啧,我说桂花嫂子,你干嘛总跟小丽过不去啊,想想你们家老太太还在的那几年,你沾着正子哥的风,可没少享福啦,怎么地?”
隔壁家刘彩闻着肉香过来,探头探脑的在外面看着,本着“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的立场,她对隔壁家李桂花有多厌烦,就有多同情这个娇花一样的小侄女了。
男人去下地了,李桂花在家还要捯饬自家的这台纺线车。
家里有一台纺线车,屋子里面还有一台老旧的织布机,以前婆婆还在的时候,队里但凡分了棉花,大部分都拿来纺线织成老粗布了,家里孩子多,发的布票哪里够孩子们用的,这会儿李桂花,就在纺去年分下来的那五斤棉花呢。
这日子过的是一年不如一年,她记得小时候自己家有地,种出来结出来的都是自己的,多劳多得,不用像现在这样紧巴巴的过日子,不过这话啊,也只能留在肚子里面,连男人都不能说了。
“我哪里跟她过不去了,还是孙队长过来跟我说的,说她割了一大片麦子,那麦子又还没有熟,在旱地那边呢,你说这死丫头,这账还不记在知青点,给记在我家了,你说这是咋回事。”
李桂花气呼呼的,手还没停下,这个女人做事利索的很,不用多久,五斤棉花就会变成线,纺成布,穿戴在孩子身上。
“我听说还是你家男人自己去说的,不然,队里要扣她粮食呐。”知青点的知青们按供应分,像何小丽这个月才六斤米的供应,扣了她十斤粮,她得憋着两月不吃饭才行。
李桂花才不管侄女两月不吃饭会不会饿死,嘴都要气歪了:“听谁说的?”胆子还挺大的,这么大的事儿,居然也不跟她商量。
别的生产队都怕知青饿死,偏大河村的大队长孙有为胆子大,一个月才给知青六斤米,其他的就配时下的杂粮,秋冬红薯,春夏土豆,菜叶子煮汤,咸菜拌饭。
保证一个原则,基本饿不死就成。
按孙有为的说法,这个大队知青也不多,就五六个人,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知青们有命回没命回都不知道了,谁管的了他们。
最开始也有人抗议,但孙队长有本事,谁敢闹就给谁扣帽子□□。
这些供应,只是同样挣工分的村民的一半都不到,知青也不怕,男娃子会游泳的,夏秋就去塘子里面摸鱼,到了冬天,山里面还有野物,运气好一天能猎一些回来。
慢慢日子也就这样过下去了,一年年的,有些知青也嫁了人,到现在只剩下何小丽、刘恩慈、和书里面的男主王有志了。
何小丽看过书,三个人如果拎成一股绳倒也罢了,偏偏这几个人,内部还有些矛盾。
刘恩慈比何小丽大了一岁,有十九岁了,按说也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看看村里一堆泥腿子,也只有王有志看着比较顺眼,好歹他父母也是大学教授,家里的文化气息渲染,让这个男人看上去比较有文化底蕴。
这如果是一本正剧,男主应该是满满正能量的,偏生这部小说充满了狗血的气息,男主也就是个渣男。
王有志开始对刘恩慈有意思,但小山村里面来了一个更漂亮的何小丽,他就有点看不上刘恩慈了。
其实刘恩慈也未必多喜欢王有志,只是女孩子间的虚荣和嫉妒心理,引得她对何小丽很不满,这才引的刘恩慈一而再再而三的报复何小丽。
一步步的,将何小丽这样一个单纯美好的少女,变成了炮灰女配。
这个故事就是这么简单明了。
作为七十年代的何小丽,当然是太单纯(sha)。
但原主既然不知道去了哪里,现在是二十一世纪的何小丽,那么她就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要怎么杜绝这种操蛋的事情再一次发生,她总结了一下,最有效的,还是要远离王有志这个渣男。
到明年十月份,全国招生会议就会做出会议决定,恢复高考,招生对象有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高中毕业生。
这一次恢复高考的通知下达,到高考的开始,不到两个月,也就是说,这些懵懂无知的年轻人在内部斗争的时候,其实就是错过了人生最有利的时机了。
仗着自己还有三分当年冲上985的底蕴,何小丽觉得高考对她来说不算太难,但总归是要复习的。
刘彩抱着哭哭啼啼要肉吃的孩子,扭了扭屁股看着灶房里面:“谁?你男人去找孙队长的时候,我们家娃娃她爹刚好在呢,哎嫂子,不是我说你,这孩子来这里也大半年了,怎么啥也不会啊,照这样下去,不仅不能帮队里做贡献,我们这些人都要帮她做贡献了。”
说着颇有些不屑的撇了撇嘴,她的嘴本来就微微往下撇着,这一扁嘴,更像一条大鲢鱼。
其实这话说的冤,知青是比村民的劳动力弱一些,但合着这个大年纪的大姑娘大小伙,多少一个月还是能干点活,给六斤米,是远低于队里的平均水平的,这样埋汰别人,也确实是不厚道了些。
两人说着话,何小丽寻思着何大军还没回来,李桂花也没那么快能把那一锅鸡干掉,索性抱着狗蛋走到外面去了。
刚走到河岸边,就看见河里有人在扑腾,像是有人落水了。
狗蛋刚洗了澡,光着个屁股蛋子站在河岸边拍手笑:“旱鸭子落水咯,旱鸭子洗澡咯。”
刚好几个大队长去公社开会,汇报了这里的情况,公社书记也觉得这事儿有些严重,忙组织了紧急会议。
不识字,肯定是不行的,社会的发展需要进步青年,要进步必须要学习啊!
初中还是要搞起来的,起码让孩子们把初中读完,但以前只有公社有初中,很多家庭并没有把孩子送去公社读书的条件,大部分的青年,都辍学去队里挣工分了,长期下去,只能给社会主义新中国培养出一批目不识丁的文盲。
于是便组织相邻的几个大队,联合组织一个临时初中,初中所需的教学物资和费用,由公社承担,至于老师,暂时从知青、以及村民里面有文化的青年里面选。
但条件是至少读到过高中的青年,优先女青年。
因为女青年在农村能干的活毕竟不如男性,少一个壮劳力比损失一个女性劳动力损失大得多。
第一个得知这个消息的就是比较活跃的余敏了。
“那啥,余敏,这个消息你先别到处传播。”
“为啥,这么好的事儿当然要告诉所有人啊!”
“瞎,万一是假的,到时候开□□会说你动摇劳动群众的积极和热情,看你怎么办!”也不管这句话到底多少语病,忽悠一个初中都经常不及格的小姑娘是够了的。
余敏成分不好,队里开会的时候她还挂过牌牌,最怕的就是别人给她戴帽子了,听刘恩慈这样说,心里简直要生出360分感激出来。
“哎呀,恩慈姐,幸好我跟你说了,要是跟何小丽那个大嘴巴说了,没准还没吃晚饭,全村就得知道了。”要招初中老师,那么起码要高中学历,或者读过高中吧,余敏自己初中都没读完,百分百是没戏了。
刘恩慈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论起没心没肺,这两位其实有的一拼。
“你知道就好了啊,我出去看看。”说完这话,刘恩慈撒腿就往外面跑。
出了门,刘恩慈脸上的惊讶和兴奋,简直盖都盖不住。
要招老师,也就是说大家都有机会!
双抢结束,所有人都晒炸了一层皮。弯腰割稻子的时候她就在想,这种日子她不要再来一回,她不像何小丽一样还小,她都有十九岁了,早就到了适婚年龄,家里又不管她,自己还不为自己做打算的话,就只能做困兽之斗了。
刘恩慈想到自己读书的时候成绩也不算很差,就有些跃跃欲试了。
“有没有听到更细节的内容?”刘恩慈问。
“那我哪能知道呢?”余敏显然对这种打破了平衡的状态,觉得不是很安心,本来五个知青,靠着自己的努力,慢慢的再改变着生活,但眼下如果其中一个当了老师,明显就有人要跟大家不一样了,大家也不会像以前这样齐心。
“那到底是谁告诉你的嘛!”刘恩慈拿不准何小丽在学校的时候成绩到底怎么样,但是很明显,何小丽这个女孩子,是平时被大人惯坏了的,脾气和风评都不如她。
当然,这里面有她可以为之的纵容,更有一些是她刻意散播出去的。
两个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一起,总有人会拿她们做比较,何小丽长相也比较漂亮,家庭条件也好,爸爸妈妈还是大学生,刚刚来大河村的时候,所有人几乎谈论到这个女孩子,都是赞不绝口的。
时间才短短半年,就有何小丽这个女孩子脾气特别骄纵的传言从村里传开。
当然,何家的五个兄弟平时又那么维护这个姐妹,别人便先入为主的觉得何小丽这样的性格,肯定是要欺负刘恩慈的。
这一点,在这次双抢中,又被何小丽给扳回来一局了。
刘恩慈想出门打听一下招老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就碰到两个闲话家常的妇女。
要说人小丽还是个十七岁的女娃娃,太阳底下晒着抢收稻谷,可是没少比大人更少出力气。
不说自然不知道,一起干活的人,也对何小丽赞不绝口。
原来有些人,要相处了以后才知道是好是赖了。
“也不知道之前是谁在村里面总说小丽,我看人小丽就很好,那天她嚷嚷着要收谷子了,我还半信半疑,谁知道刚收好,瓢泼的大雨就下了下来,这要是晚了半小时都不得了。”这是村口赵阿婆讲的。
那天付欧看见有一片乌云往村口飘来,就跟小丽讲,要她赶紧去找赵阿婆收稻谷,果然收好没多久,雨水就来了。
“也是那丫头,以前回来的时候那么娇嫩嫩一个姑娘,现在每天要去地里干活,刚来哪有那么容易适应,有点脾气也是正常的。”说这话的是陈嫂子,她嫁给何小丽远房的堂兄,算是本家了,见赵阿婆这样说,当然要帮小丽说几句话了。
远远见到小丽背着一筐子东西过来,背篓似乎很重,把她的背都压弯了,看到三个人在路边瞎聊,小丽也把背篓搁在地上喘口气。
手往上抬了抬,擦了一把脸上的汗,身上大概也湿透了,幸好这个时代不流行紧凑型胸罩,否则厚厚的海绵包裹着胸,没准要长痱子。
说真的,原主的身子也太娇嫩了些,二十一世纪过来的何小丽虽然也是职场白骨精,但也经常去健身房健身的,背这么一篓子确实难不倒她。
为了不崩人设,还是要佯装娇柔,偶尔还要撒点无伤大雅的小脾气,对于二十多岁心里年龄的何小丽来说,稍微有那么一点点难。
也不知道怎么一回事,这丫头就死活晒不黑,刘恩慈看着自己被晒黑的手臂,也能想象到自己脸上有多黑。
“队里收了玉米,还嫩着呢,晚上一人分两根玉米棒子,人人都有,知青点的我领了啊,赵阿婆,陈嫂子,赶紧去吧。”知青点五个人,也就是一天十个棒子,一次发了三天的,就有三十根,加起来二十来斤,沉沉的背在背上。
陈嫂子见状,问:“怎么没人帮你呢。”
以前的何小丽,有的躲就躲,有的推就推,哪里会主动背东西啊,这行为简直就是崩人设。
不过生活磨平了多少人的性格,大家也不觉得有什么了。
不过既然是磕到了脑袋的何小丽,解释就可以合理的多。
大家都感觉自从她受伤以后,性情都变了,或者说孩子大了潜移默化的在变化,旁人看着也只会觉得高兴。
玉米棒子是这个季节成熟,每到这个时候,各家各户都能分上一些,新鲜的玉米棒子不仅仅是好吃,更重要的功能是果腹啊,一天两个玉米棒子,起码一顿饭的口粮就解决了。
这里的人一般都不太喜欢吃玉米、番薯这些,但何小丽不一样。
从二十一世纪翻墙过来的她,无比喜欢香喷喷的玉米,毕竟这种没有加催生素自然长大的玉米,跟二十一世纪暖棚里面长大的玉米不一样,格外的甜,上次有人掰了半根给她,那味道格外的甜。
被人嫌弃无比的番薯叶,在七十年代是猪草啊,她买了块猪油化了炒来吃,那味道简直了!
而其他被别人嫌弃的杂粮,在她眼里是不得了的饮食啊,哎,上天赐予我一个养生的机会,真是太难得了。
阿婆和婶子哪里知道她的心思。
“这不是刚刚去地里看了一圈,没碰见王有志他们嘛,我就自己背回来了,这一篓子也不多,你们快去吧,一家家的领,领完了就没了啊。”小丽露出银月一样的牙齿,笑容跟春风一般的和睦,她长得白,又好看,谁见到都喜欢。
刘恩慈简直都要黑了脸了,她想打点形象分,简直也无从下手啊。
赵阿婆听完,赶紧拿上旁边的背篓要走,生怕去的晚了大点的棒子被人挑完了,更有甚者干脆就没有了。
一张皱皱巴巴的脸上,灿烂的跟菊花一样:“幸好在这里遇见你了,你看这孩子,长得真好。”是的,很多妇女,自己家吃的哪怕肚子爆了,也不会便宜别人,有几个人能像小丽这样实在,还一路喊人过去领了。
赵阿婆家里有七口人,领三天的就是四十二个,这可不得了,万一没了可是要人命的。
所以她跑的比兔子还快了。
陈嫂子也是赶紧回家叫男人去了,她家孩子更多,最近队里分的粮食总是不够吃,孩子们都去塘子里面摸螺丝去了。
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过的久了,自然格外珍惜粮食。
“我也走了啊小丽,你看看能弄回去就自己弄,弄不回去就在路边歇歇,我领完棒子再给你叫人了。”说完陈嫂子也走了。
“没事,我等下也要回知青点,我帮她就好了。”刘恩慈这样说。
剩下何小丽跟刘恩慈面面相觑。
到底帮她不帮她了,刘恩慈这样想着,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呢,她想找人打听一下招老师的事情,但又不想叫何小丽也知道。
虽然知道瞒不住,但晚一点知道总归是好些,她可以多做点准备。
“那你要不要回知青点?”
“不好意思啊,我还有点其他的事情。”没有旁人在场,刘恩慈溜的比赵阿婆还快。
什么人啊,人前人后两个样,真是难掩白莲花绿茶婊本色。
如果不是看透此人本质,早有心里准备,何小丽简直都要吐出来。
不管了,等下一定要烤个夹生玉米给她吃!
能分享食物,说明这人还是非常给力的了。
基于这个考虑,她对付欧此人还是颇有好感的。
他一走过来,就感觉把何小丽此人笼罩在阴影里面,相比于个子小小的何小丽,他有些太高大了些。
背篓背人一把抓起来。
等何小丽回过神来,他已经把背篓背到了自己背上。
不知道是不是幻觉,好像还看到他皱眉了:“怎么就你一个人出来,其他人的。”他一说话,就有强烈的压迫感。
这人不简单。
“我也是刚才出去准备扯点猪草,听见有人在喊着说分玉米了,这才跑到玉米地那头去领玉米,这不刚走出来。”她补充了一句:“其实也不重,我能背得动。”
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上次回来以后就养了几只小鸡,说后院地方大,养点鸡以后可以捡鸡蛋吃,所以每天下了工,还要背着背篓去打猪草给鸡吃。
另外还种了很多小菜。
这些知青也都是半大的娃娃,在此之前没有人想过要在知青点种菜和养鸡,真的浪费了很多地方,就冲着这一点,他都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绝对不像传言说的那样骄纵。
能背得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