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

聂小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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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京城的空气中飘散着白色的柳絮,像片片雪花似的到处飞扬,轻盈美丽。然而在普通老百姓眼中它就不那么讨喜,刚洗好的衣服,挂起来,风这么轻轻一吹,便粘上满衣的柳絮,着识让老百姓们头痛,好在每年中也就那么几天,忍忍就这么过了。

    京城郊外军营里的士兵们可忍不了,特别是今天负责洗衣服的宋翊,衣服扔进水里,捞起来沾的全是白色的柳絮,过了水怎么甩都甩不掉?宋翊提着衣服只看了一眼,像是见了什么怪物,直接‘扑通’一声扔回河里。

    他身后的孙三眼疾手快,手臂一挥,捞起衣服喊:“宋翊你不洗衣服别扔啊。”说着他拿起棒槌在衣服上敲了几下,动作熟练麻利。

    宋翊不说话,蹲下来看着河上如烟的柳絮,这会飞来几片,他用手赶了下问:“明天我们是喂马?”

    孙三边敲打边应道:“是啊。”

    宋翊站起道:“明天我一人喂马,你休息,今天的衣服就麻烦你了。”

    孙三比宋翊先来军营半年,在军营这种力量至上的地方,他瘦得像猴子的五短身材,就成了大家欺负的对像。

    宋翊来军营的第一天,就看不惯他们以强欺弱的行径,直接提拳打了欺负他的四五人。他身高九尺,肩宽腰窄,五官冷峻,生了一双凤眼,眼睛狭长,眼尾微微上扬,眼稍眯便见不到上下眼白,往那边一站不开口说话都给人无形的威压。打起人来更是不留情,拳如铁锤,打得这四五人鼻青脸肿,哭爹喊娘。

    从那以后再也没人欺负孙三,他自主的成了宋翊的小跟班,两人的床铺挨在一起,经常一起当值。

    周国建国十余年,边关未稳,崇尚武道,在京城郊外驻扎的军队,更是以精锐著称,直属皇上。不同于边关的将士,他们无需务农,一月领着三两银子的俸禄,若想往上爬,一要么立战功,二要么有绝对力量。因此,底层士兵小型斗殴,上面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练兵。

    宋翊一来就以绝对的力量压倒众人,大家都以为他会在他们中间称王称霸,结果他打人后便不多话,跟着大家练兵,像这种轮到他当值洗衣,喂马的事从不假手于人。

    不管对方是谁,今天他自己的事你帮他做了,明天他决对会补回,对人对事公平且公义。来军营仅一两个月的时间,便在一群士兵中建立起了威信,不是百夫长,胜似百夫长。

    孙三知他性子,不推脱,手下加快又锤了几下衣服,一百人的衣服,最少也得洗到中午,再不快点中饭赶不上,可就要饿肚子。

    宋翊瞥了眼他手上沾满柳絮的湿衣服,打了个寒颤,这东西像极了爬满衣服的‘白’虱子。他讨厌虱子,源于儿时不愉快的经历,好在他这个小秘密没人知道。

    宋翊走到不远的地方打拳,打完一套甚觉无趣,抽出随身带的匕首,砍了一根树枝,一头削尖,脱掉鞋子,撸起裤腿和衣袖,手持木棍,跳入水中。

    四月的河水带着刺骨的凉意,他浑然不觉,纹丝不动,手提木棍紧盯水面。

    一刻钟后,河边架起了火堆,烤鱼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

    宋翊拿起一只烤好的鱼扔给孙三:“孙三。”

    孙三回头,准确无误地接住他扔来的鱼,快速地啃完,接着洗衣服。

    宋翊吃得慢,筷子长的鱼只吃了一小半,又吃了几口,不远的地方传来‘哒哒哒’急促的马蹄声。

    宋翊寻声望去,隐隐约约看见那马背上坐着个身着玄色长衫的男人。

    孙三放下手上的衣服站起道:“是我们的马。”

    孙三有一绝技,听声辨人,只要他见过的人,仅凭耳朵就能辫出百仗之外来的是什么人。当初他应征入伍,靠的就是这辫声识人。

    宋翊听他略略说过,这马鞍踏下的声音有它特有的旋律,再具体他也说不上来,只道是和外处的不一样。

    听马蹄声急,想必是有很重要的事,两人神色微紧,正要上前相迎。来人骑马走进,宋翊看清面孔,向孙三做了个安抚的手势,孙三瞥了眼来人,五官端正,玄色丝绸长衫,脚踏牛皮靴,腰间系了条暗色刺绣腰带。

    在离宋翊几尺外的距离,他跃身而下,弯身向宋翊行礼。

    孙三在见到宋翊的第一眼,就觉得他和他们不一样,同样的粗布麻衣和布鞋穿在他身上,气质斐然,像是个误入军营的世家公子。接触后才发现,他和他们一样都是穷苦出生,只不过皮相生的好看些罢了。

    现在看来并不是,若是穷人家的孩子,这华服男人怎会如此行礼?

    孙三又不觉意外,好像他原本就该这样,就此又多看了几眼,只见来人在他耳畔说了些什么,他脸色大变跃身上马,调转马头,往京城的方向跑去。

    ………………

    京城镇国府前两具威严的大狮子下,各坐了两个乞丐,拿着破碗乞讨,行人路过,瞟了眼‘镇国府’金字招牌下红漆脱落的大门。往乞丐碗里扔了个铜板,走到另一头他又扔下了一个。不一会又有人路过,和前面的人一样,瞟了一眼镇国府的大门扔了两个铜板给乞丐。

    京城里的家家户户都知道,镇国府穷,穷得耗子都绕道走,在镇国府门前行乞,都比别处讨得多。

    原因嘛,自是普通人的那点小心思,看,镇国公封王封候,位高权重,可是穷啊,比我们平头百姓都穷。家门破烂,乞丐每日蹲守,我就发发善心,好像施舍的不是乞丐而是镇国公,还有他那年过二十,还没娶上媳妇的儿子。

    人比人,优越感就这么出来了。

    宋翊疾马而至,人未下马,左边的乞丐喊道:“世子您回来了,候爷昨天回来的,带了两个女人。”

    宋翊嘴唇紧抿不说话,他那不靠谱的爹,自从他懂事起就开始作死,把皇上赏封的银两和田地,都分给了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部下们,这无可厚非。剩下一些也够他们爷俩花销,有一次他爹收了一个门客,两人相谈甚欢,推心置腹,结果就是这个人变卖了他爹手头上所有的家产,卷款逃了,过去了十年到现在人都还没抓到。

    高宗听到此事,想要再赏封些,他爹豪言壮志道:“男儿保家卫国理所当然,臣孜然一身无所求,每月俸禄便够。”

    当朝官员像他这种武将,俸禄每月有个百两,他爹每月领了俸禄,还没在口袋里捂热,就把这些钱送到了他旧时死去部下亲眷的手上,远在千里之外的都有。

    起先他爹还装点下门面,后来破罐子破摔,破旧就随他去了,不花这个没用的钱,屋子里面能遮风挡雨就够。

    当初陪着高宗一起打天下的人,哪个不是大富大贵,就他穷困潦倒,如果有人敢买他家的宅子,宋翊估计他爹立马就卖掉,换座三房小院,够他爷俩住就行。

    宋翊时常想:他娘当初是不是被他爹活活气死的?

    京城中无人不知他爹的秉性,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钱的那种,当然他现在已没钱让人骗。

    只是他一个四十多穷得叮当响,空有名号的人,别人嫁他图什么?家里饭都快吃上不了,这事必有阴谋。

    得知消息的太子替他着急,急急地派近卫陈子仓前来报信。

    宋翊这才马不停蹄赶回家。

    栓好马他直奔堂屋,踏进门便见一个人坐在堂中,她身着粉色对襟马甲,下身粉色拖地儒裙,脚上穿着着双芙蓉面绣花鞋,低头着看不清脸,只见她身量不高,皮肤白皙吹弹可破。

    听闻声音她抬头往堂屋门口这边看,露出整张脸,芙蓉面,柳叶眉,朱唇不点就红,一双杏眼黑白分明,湿漉漉地看着宋翊。小小的一只,看上去约莫十二三岁的模样。

    宋翊心中一动,愣了半响,忽而大喊:“宋峻山你给我出来!”

    宋峻山慢悠悠地从西侧走出来,怒目道:“没大没小。”他身高八尺,长相不似宋翊俊美,正方脸五官大气有棱角,眼角微微下垂,久经沙场平添了几分肃穆之气,训宋翊的话像是在训部下。

    关于直呼父亲的名讳,宋翊自觉理亏,可他爹干的事是人能干的出来的吗?宋翊挺直腰板,指着堂中的少女道:“你要点脸好吧,她的年龄都可以做你孙女了,你不要脸,我还要脸。”

    被指的少女,身子颤了下,头快要低到胸部。

    宋峻山稍微一怔,咳嗽几声道:“她是瓶儿的女儿,以后就是你的妹妹,别再说这种浑话,传到别人耳中,不知要如何编排。”

    这时,从西侧走出位美妇人,约莫三十出头的年纪,一身素色儒裙,身段婀娜多姿,和那厅中少女长的有七八分像,可又不像。细看是那双眼晴,少女双眼圆而大,而她的微微上挑了些,带上几分媚气。

    江瓶儿打量了下堂下的宋翊,伸手喊女儿:“如意过来。”

    如意乖巧地走到母亲身边,江瓶儿拉住女儿的手,在她手背上拍了两下:“叫哥哥。”

    “哥哥。”她抬头怯怯地喊了声,随后躲到母亲身后,像只受惊的小鹿打量宋翊。

    宋翊脸面一红,竟是一句质问的话也说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