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 相见

清都山水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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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周玫是真的想要杀了我,还是只想做个样子给他看。

    但在男人嘶吼出声后,已然破开我风衣的尖刀险险停住,她凄厉地笑:“你终于来了。”

    男人素来打理得一丝不苟的头发因为焦灼而凌乱,他风度尽失,喘着粗气,慢慢站直了身子,沉声道:“你根本不屑隐藏自己的行迹,我若再不来,岂不是辜负了你的期待?”

    “你总是这么聪明。”周玫用欣赏的眼光看着程嘉溯,而后脸色倏然一变,“可你为什么不更加聪明一点!你为什么要来?”

    如果他不来,她就可以在处理掉一切障碍之后,回到他的身边,装作一切都不曾发生,继续经营属于他们的幸福。

    可他来这里只意味着一件事情——在感情的天平上,他在不断地远离她,选择别人。

    作为那个“别人”,我在周玫的刀下微微颤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能以眼神示意程嘉溯:“危险!”

    程嘉溯拍掉手上的灰尘,站在破屋当中,英俊得仿佛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整间屋子都被他的容光照亮。

    他给了我一个安抚的眼神,打量着四周:“一开始我的确没想到你会选择这里……”

    周玫微微动容:“没错,我很讨厌这个地方。可是,不论我多么讨厌这里,这里始终是我的故乡。我第一次与你相见,也是在这里。”

    因为她出生在这里,所以她对一切都无比熟悉。这个破败村落承载的是她不愉快的童年记忆:

    人人都知道周玫小姐是周汉林先生的远方侄女,可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血缘远到了周汉林几乎已经想不起自己还有这么一门亲戚的程度。

    周玫对人世间的第一次记忆,源于她父亲的死亡。不过是被地里生锈的铁钉划伤了脚,谁也不会在意这种事情,有谁能料到,就是那一个小小的伤口,能让那么高大的汉子吐着白沫,痛苦蜷缩着死去?

    后来,就是无尽的饿,她似乎从来没有吃饱过,永远都在挨饿,饿到眼睛泛着绿光看向村子里别人家的小孩子,看向从身边经过的猫猫狗狗。

    村里人都说,周家的小囡有鬼一样的眼神,是克父的孩子。

    光靠一个女人,是养不活自己和年幼的女儿的,慢慢地,村子里就流传一个说法——一顿饭、十块钱,就能换来和周家寡妇过一晚上。

    村妇们不敢去恨自己的丈夫,因为那会引发他们的愤怒,导致醋钵大小的拳头落到她们身上。但她们可以去孤立周家的寡妇,在经过她身边时,深深地啐一口,说一句“脏死了!”

    她们也可以鼓动自己的孩子去欺负周家寡妇的孩子,反正那不过是个眼神像鬼一样的小囡,瘦得像是活不长,谁看了都不会喜欢。

    然而周家小囡居然一点点长大了,虽然每天在外面被孩子们围殴之后,回家还会被妈妈责打。

    她长得居然很不错,越城附近山明水秀,就是村子里的姑娘,也个个水秀。然而周家小囡生得格外好一些,竟然有几分城里人的品格。

    村子里的男人总是对她指指点点,说着什么“长大了又是个美人胚子”,然后哄堂大笑“有福了”。那些总是逗她“叫爸爸”的男人们,他们的孩子则戳她、掐她、用石块和泥土砸她,说她“长大了是和你妈一样的贱货”,“千人骑万人压的婊·子”……

    七八岁上头,就有人在窒闷的夏夜,在声声蛙鸣里捂着她的嘴,摸遍她全身……她咬了那个人,咬得他后半辈子再也做不了那样的事情。

    当夜,那个男人的妻子打上门,带着她的兄弟,用扁担和火箸劈头盖脸地砸向周家寡妇,斥骂她不仅自己骚到要勾引男人,就连养出来的女儿也骚得离不开男人。

    第二天早上,周家小囡在茫茫大雾中悄悄溜回家,打开门的那一瞬,她看到的不是怒气勃发要打她的母亲,而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周家寡妇,喝下了整整一瓶农药。

    从那以后,每到农忙时节,每一次闻到农药的气味,周家小囡都会想吐,而后,对周围人露出鬼一样的眼神。

    这个村子毕竟是姓周的,怎么欺负一个寡妇都不为过,但这个小囡也是姓周,不能任由她饿死。就在这所瓦房里,村里人决定每家轮流给她饭吃,作为代价,他们收走了周寡妇手里的几十亩地,床头秘密藏着的存折,衣柜里半旧的衣裳也不要紧,还可以改一下给小孩子穿……

    最后,只留下一间破茅屋,不过不要紧,宅基地也是村里的了。

    村里人偶尔会提及有一个同族的人在做生意,做得很大,很有钱。但他们只是这么说说罢了,没有人会觉得四代以前就迁出村子的人会记得他们的存在,谁也没想到,周家小囡默默把这些话记在心里,在她十二岁那年,偷了这座大瓦房里的钱,一个人踏上前往越城的路。

    两个月后周家小囡回来,就不是一个人,她带回了人们口口相传的做生意的远亲,杏林集团的董事周汉林。

    也许是周汉林被这个小囡所打动,也许是他不愿意看自己的亲戚受穷,他让自己的秘书为这个村子奔走了很长时间——小囡向他求助的时候,没有提到自己的处境,只说村子里的人想要搬迁到更好的地方去。

    然后,杏林集团的太子因为父亲将一个不速之客带回家,逼着他承认那个人是他的弟弟而离家出走,他比较不那么反感周汉林,于是在他那里听说有这样一个偏僻的村子之后,跟着周汉林的秘书到了村里。

    按照周汉林的打算,他会将这个村子里的人迁徙到比较靠近越城的地方,给他们提供一条生路,然后就不再管他们。周家小囡以为自己找到了救星,却不清楚自己在救星的眼里分文不值,他不会管她的死活。

    但杏林的小太子看上了周家的小囡,他要求周家小囡做他的玩伴。

    那时候顽劣的程嘉溯并不知道自己一句话就能够更改很多人的命运,不过,周家小囡始终感激他更改了她的命运。因为只要在这个村子里,她活不到自己能够报仇的那一天——所有人都知道,她终有一天是要报仇的。

    再后来,一天学都没有上过的十二岁小姑娘,疯了一样学习各种知识,她不断跳级,短短几年时间,就追上了同龄人的进度。她擅长数学,精通一切需要计算的东西。

    她还抓住一切机会多学一点——钢琴、舞蹈、骑马、高尔夫、潜水……都不过是为了陪程嘉溯玩耍。她每一样都做得很好,比起学了好几年的人来说,也不差什么。

    周汉林逐渐看重她,多次宣布她是他的远房侄女,有时候,甚至连“远房”这两个字都不再提。

    她学习一切需要的东西,进入杏林集团,抓住一切机会往上爬,只为了跟在程嘉溯身后,成为他永远的伴侣。她只是抽空报复了那些逼死她妈妈的人,对她来说,报复没那么要紧,要紧的是她的王子。

    当年在那座大房子里,已经进过一次城的她,第一次见到干净又矜贵的少年,宛如见到天神,从此把一颗心奉献给他,永不收回。

    他当着她的面夸奖过玫瑰花,所以没有名字的周家小囡给自己起名叫周玫,一开始她不喜欢玫瑰,可是他喜欢,她就逼着自己喜欢。

    后来她才发现,他其实也不是那么喜欢玫瑰花。

    他换过一个又一个女伴,不过她不在乎,因为他终究会是她的,她是如此笃定,以至于程嘉溯对一个不如她出色的女人上心的时候,她误以为自己还有一争之力。

    却不料,步步败退,早在她无知无觉的时候,她的国王已经成了别人的爱人。

    周玫诉说着童年的点点滴滴,那些黑暗的过往,黑暗里照进她生命的光,她怎样追逐着那束光又怎么失去他……

    “为什么……”她喃喃地问,“是我哪里不好么?是我哪里不如她么?”

    程嘉溯脸上浮现出一点痛楚的表情,那是被自己最信任的人所背叛的表情,是手臂被斩断的痛苦。

    他盯着周玫,低声说:“我不想骗你,小玫,在引起我的怀疑之前,你始终是我最信任的人,我可以把自己的后背放心托付给你。”

    “你可以这样信任我,为什么不能爱我?”

    “我曾想过,如果不得不结婚,在玩累之后,我应该会选择你。毕竟,你最懂我,最明白我需要什么,我们相处得非常愉快。”

    “那你为什么变卦?!”

    程嘉溯对周玫说这话,眼睛却望着我,“那是因为,选择你的前提是,我不会去爱任何一个人——在这之前,我没有料到我程嘉溯这辈子也会爱上一个女人。”

    “可是我遇到了张梓潼,我爱她,骗不过自己,更不应该骗你。我只爱她,只想也只能娶她,你明白么,小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