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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好像不是蛇?
“这是……黄鳝?”陶蔚吃惊,这么大一条, 看着跟蛇一样恐怖, 吓死她了!
咬牙切齿道:“我们中午就吃了它们!”
伊尔萨斯不置可否,一手一个拧断它们扔到岸上自个蹦跶。
陶蔚还在那心有余悸, 数秒, 才后知后觉的想起自己不着寸缕。闹了个大脸红,再看伊尔萨斯面色如常, 妥妥的正人君子!
等陶蔚晾干衣服爬到岸上来, 伊尔萨斯已经烤好了他们的午餐。淡出鸟的烤肉闻着香吃起来没什么味道,好在黄鳝肉质鲜嫩, 这么大一条也不至于全是骨头。
吃着干巴巴的烤肉就着林间的泉水, 陶蔚却是满足的。如果不是带着她, 伊尔萨斯完全可以带上石锅煮肉汤,而她自己恐怕连饿死的机会都没有, 就成了野兽们的食物。
黑骨受居然就真的是黑色骨头,伊尔萨斯吃了它的肉,然后拿着最长的骨头在河边石头上研磨,制作出一根骨刺。大约有一米长, 瞧着很不错的样子。
啃了两个酸涩的野果解腻,陶蔚拿出草药帮伊尔萨斯包扎。
这是一株名为落地生根的草药, 具有止血生肌的作用,森林里物产丰富, 一路上她把仅认识的几种草药都挖了出来, 可惜懂的不多, 数量有限。
伊尔萨斯瞥一眼自己被五花大绑的右肩,觉得几个小小的血洞无需小题大做。“我们要出发了。”
“这么快?才吃完饭,而且受伤了不休息一下吗?”
“雨季要到了。”
陶蔚眨眨眼,一脸懵逼的看着他。
伊尔萨斯对她的无知无动于衷,似乎已经习惯了。“雨季一般会持续一个月,期间猎物们都会躲起来,那是它们的□□期。”
所以需要储存食物。
陶蔚懂了,伊尔萨斯送自己回部落,其实是耽误他的时间,在这个没有货币的年代,没有存粮意味着挨饿。
“谢谢你,伊尔萨斯。”陶蔚有点触动,“无用的我说不出让你不要管我的话,很抱歉耽误你储存食物的时间,如果可以,我非常想帮帮你。”
“不必介意,现在打到猎物也不能存放那么久。”
存放?对哦,这个年代没有冰箱没有防腐剂啥的……
陶蔚挠挠脑袋,提议道:“可以做成肉干菜干,腌制起来啊。”
伊尔萨斯突然转过头来,投以专注的目光:“你们部落有保存食物的方法?”
陶蔚后知后觉的想起这是比古代还古老的石器时代,顿时觉得自己可以做些什么来报答他的帮助,笑着解释道:“用盐腌制,可以很好的保存食物!”
食物的储存方法可是经过许多年积累出来的人民智慧结晶!
“盐?”
陶蔚点点头,委婉的提议道:“其实你出门应该带一点盐的……”
不然这一日三餐可真是煎熬!至少她就没有吃饱过……抬起眼,却发现眼前的帅哥面无表情望着自己。
“那个……你们不会没有吃过盐吧……”陶蔚手脚比划起来:“你们做饭时候不放点东西进去调味吗?就是咸味,咸味!”
伊尔萨斯冷峻的脸出现一丝不解的神色,“咸是什么味?”
陶蔚彻底呆愣了,这是怎样一个世界啊!说原始吧又有石锅石碗还有床,甚至是装水的皮囊,但是他们居然不吃盐?
咸是什么味她要怎么形容?陶蔚纠结的皱眉:“你们见过大海吗?或者咸水湖……盐是白色的,尝起来非常苦涩,它可以很好的保存食物。”
保存食物,这对任何部落都是诱惑力极大的事情,雨季冬季,都不会那么难捱。
伊尔萨斯皱眉沉思,不久后突然站起身:“有个地方也许可以去看看。”
二话不说背起陶蔚,拎起简单的行囊,出发。
大约三个钟头之后,他们到达了一个蔚蓝的湖泊边上。这里的湖水非常蓝,蓝得干净,让人心生愉悦。
“好漂亮啊~”
伊尔萨斯放下她,只有这里的水和平时河流里的水不一样,也许这就是咸味?
陶蔚深吸一口这咸腥的空气,这个湖十之八九就是他们要寻找的咸水湖了。
来到湖边轻尝一口,不禁眼前一亮,呸呸道:“是这个没错了,没想到含盐分这么高,今晚我们就在这夜宿吧,这里安全吗?”
伊尔萨斯点点头,“湖里面有盐吗?”
陶蔚抿嘴一笑,“等会你就知道了,现在我们需要干柴和石锅。”
伊尔萨斯没有多问,让她好好待在这里,有事情大声叫他。干柴在林子里很多,石锅却有点麻烦,再锋利的爪子也不能削石头啊。
陶蔚在湖边坐下来等待,说实话她也没有提炼过盐,在这个器具缺乏的年代,成功率得不到保证。但是她必须尝试。
现在她已经身在此处,就要适应这里,她要活下去!
伊尔萨斯回来的有点慢,估计是石锅不好弄,不过所幸都凑齐了,陶蔚让他架好火堆与石锅,往锅里添了湖水慢慢烧,一直烧到干为止。
一边烧湖水一边烤着他们今晚的晚餐,是陶蔚第一天吃过的野猪肉,现在还没有盐,只能事先在湖水里浸泡一会,沾点咸味。
事实上陶蔚觉得自己继续吃烤肉真的会便秘的……
在野猪肉泛着油花滋滋作响时,一小锅湖水终于烧干了。锅底是一些不怎么干净的白色颗粒,是盐!
“我们成功啦!虽然很多杂质但是足够使用了。”陶蔚有点兴奋,拿起一旁备好的小皮囊,把盐倒进去,郑重的收好,接着继续往锅里添湖水。
伊尔萨斯似乎感染了她的兴奋,嘴角微翘。
“有了盐我们就不用吃淡而无味的东西啦,它能让食物变得更美味,还能制作咸肉咸菜,方便储存。”
说到这里陶蔚隐晦了瞄了一眼伊尔萨斯的银色发丝,这位不会是没吃盐才变成白发的吧?
两人一直轮番烧着湖水,直到半夜,才弄了两小皮囊的盐,然后才铺上兽皮躺在火堆边休息。第二天天一亮就赶往部落方向。
路上没有再遇到猛兽,除了用餐时间没有多做停留,到傍晚时分,终于到了伊尔萨斯的部落——乌沙鲁。
看着这个搭着各种兽皮帐篷的部落,陶蔚心里偷偷松口气,还好大家不是住在山洞里……不过夏天炎热冬天寒冷……帐篷能挨得住吗?
她这么一说肯奇大爷就看明白了,上面那空着的地方,放石锅正合适呢,“瞧着好像不错,明天你用时我再来看看。”
说着他回到自己的帐篷前,那里用木棍搭着许多兽皮,是他已经揉制完毕的。还有边边角角一些小块,全都被他收起来,一片一片摊开晒干。
陶蔚好奇地看着那些零零碎碎的兽皮,有的才巴掌大,毛发都被去除干净,两面都是光秃秃的,能做什么用呢?
肯奇大爷注意到她打量的目光,不在意的笑了笑,“雨季来临,我们是分不到食物的,就靠它们活下去了。”
“它们?”陶蔚不由睁大了眼睛,“这些兽皮能吃吗?”
“用水煮久一点,煮软了喝喝汤也行。”肯奇大爷一点一点剔着毛皮,不厌其烦,小块的兽皮堆积在一起,分量也不少了。
陶蔚注意到他已经掉落了两颗牙齿,脸上的皱纹沟壑深深,这个年纪本该是儿孙满堂、怡享天年,如今却要靠啃兽皮度日,不得不说令人心酸。
这时外出的罕德鲁大叔一瘸一拐的回来了,只见他托着一只手臂粗的树干,脸上笑容满面。
“肯奇,看看我找到了什么?”
“是呦呦树啊,你运气真不错。”肯奇大爷笑着祝贺他,一边向陶蔚道:“这个树可以吃的,你又没见过吧?”
两人都已习惯了陶蔚的孤陋寡闻,罕德鲁大叔直接撕下一点树皮往前递了递,“尝尝看,可以吃的。”
陶蔚没有拒绝,好奇的塞进嘴里,想要咬下一块,谁知这树皮韧性十足,愣是怎么嚼都嚼不动。不过味蕾尝到了一点汁液,是甘甜的,大概是类似于甘蔗的存在吧,却长得完全不像。
呦呦树是因为呦呦兽喜爱啃食,所以才被叫为呦呦树,不过陶蔚没有见过呦呦兽,自然不知晓这个原因。
“你这牙口真是连幼崽都不如啊,”罕德鲁大叔摇摇头,美滋滋解释道:“这个树晒干了可以放很久,到时候那出来煮汤。”
听他这话的意思,树渣也能吃?陶蔚算是大开眼界了,不得不说为了活下去,人们挖掘食材的潜能是无限的。雌性们去采集的野草野果,也是如此吧。
临近午饭之际,齐拉姆过来找陶蔚,邀请她一道上自己家做饭吃,之前就说好的,陶蔚提上自己的余粮,跟着就出发了。
“齐拉姆阿麽,下午我想进林子一趟,可以去吗?”她问道。
齐拉姆摇摇头,后又点点头,“不要走太远就行,部落里的勇士都外出了,不安全呢。”
陶蔚皱了皱眉,这很难办,挨着部落的那一圈林子,干柴野菜都被弄光了,必须要深入一些才行,但又害怕危险……
“先在我这边吃饭吧,伊尔萨斯留下很多食物。”奇拉姆自然知道她的窘境。初来乍到,又拒绝了好些兽人的追求,没有多少存粮也正常。
“那怎么好意思。”陶蔚低叹一声,自己请求齐拉姆做兽皮衣,都是厚脸皮赊账的,压根拿不出东西来交换。
“陶蔚是个好雌性。”奇拉姆握住她的手,当真是越来越喜欢,可惜那儿子就是不为所动。部落长得漂亮的,哪有这样的好脾气?多半傲的很,自有许多兽人供着她们吃喝,来者不拒。
午饭吃的还是野菜汤和烤肉,大概这就是兽人标配的吃食,除了这些也没有其他了。陶蔚也不挑剔,囫囵把自己塞个半饱。
帮着把石碗给洗了,趁着齐拉姆拿着骨针缝制兽皮,她去隔壁找了西蒙。
西蒙得知陶蔚住进伊尔萨斯家里后,直第一反应就是问他们是不是要成为伴侣,把她弄得哭笑不得。
“我想进林子采集,你敢去吗?”
“这有什么不敢的,我知道一处很安全。”西蒙拍拍胸脯,自己都去过几次了呢!
“果然问对人了,”陶蔚笑了起来,“咱们安全第一,现在就走?”
西蒙从来都是个胆大的,当即拿出一张大的兽皮,用来包东西,就带着她出发。
两人一起来到部落的东面,据西蒙所说,敌方部落在反方向的另一边,所以这边是最安全的。
初入林子的时候,如陶蔚料想的那样,外围的东西都被部落里的人拿光了,不过这林子大,人口又少,也拿不了多少。
这一趟最主要的就是寻找食物,天知道她只剩下一天存粮,心里发慌,即便有奇拉姆在,饿不死自己,但人情欠多了总归不好。
草丛非常茂盛,陶蔚找了一根枯树枝,充当拐杖四处敲打,谨防有蛇虫鼠蚁窜出来。两个眼睛则四处巡视,渴望看到自己眼熟的植物。
然而一路深入却是一无所获,倒是西蒙采了好几棵野菜,并且教她辨认。估计是本土才有的植物,反正陶蔚不认识,细心记下。
“不能再往前走了。”没多久西蒙停了下来,她看起来胆大,其实也不缺乏细心。
“那就回去吧。”陶蔚抹了一把头上的薄汗,她们确实走了有些距离,凡事别太过冒险的好。
两人准备往回走,却也不是原路返回,而是走的另一条道,顺便能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野菜。
西蒙听着陶蔚的喘息声,一边惊叹道:“你真的跟幼崽一样弱小,他们的力气还比你大呢。”
“……”山路难走啊……这么多杂草绊腿,她一个愚蠢的人类哪有不累的。
正准备吐槽两句,忽然一抹熟悉的绿色的跃入眼帘,陶蔚倏地停下脚步,盯着那低矮的藤蔓植物。
凑过去仔细看了看,鸭掌似的叶子,不会错的,是薯类植物!“西蒙,找到了。”
“找到什么了?”西蒙走过来一看,笑道:“原来是藤藤菜。”
陶蔚一听稀奇了,“你们也吃这个?”
“食物短缺的时候,什么都吃的。”西蒙弯腰把这些薯藤挑着嫩的摘了下来,毕竟一整条太长了,接近根部的地方老的不行,根本不适合食用。
陶蔚看得静默一秒,轻声问道:“你知道这底下有东西吗?”
果然,西蒙一脸无辜的看着她,“什么东西?”
当然是白薯红薯了,甭管什么薯能吃就行!陶蔚看了看自己举的拐杖,用它先松了松泥土,太坚硬了,徒手挖很费劲。
泥土被戳的松动之后,再下手扒拉,渐渐地里头埋着的红薯,展露它羞答答的一角,她双眼一亮,高兴道:“瞧见没有,就是这个!”
“哇!原来这些野菜的根都可以吃。”西蒙也很开心,同时又很懊恼,她们往日采集,从来没有挖过根茎呢。
“也不是所有野菜的根都能吃。”陶蔚一时半会解释不清,让她帮忙把红薯挖出来要紧,毕竟是林子里,还是别耽搁太久。
有了西蒙的战斗力,挖个红薯当然是轻而易举,这一簇个头还不少,一根主藤非分了几支出,整串大大小小有二十来个,正好用大兽皮一包就能带走。
两人收获颇丰,欢欢喜喜的回到部落里,可以说是一切顺利,把野菜和红薯都对半分了,吃个两三天不成问题。
西蒙不知红薯如何食用,陶蔚干脆邀请她明日过来自己帐篷那边吃饭,正好试试新做的炉子,到明天差不多干透了,当然这个邀请不能落下齐拉姆。
奇拉姆得知她跟着西蒙两人跑进森林,不由念叨了两句,敌方部落虎视眈眈,万一过来掳人怎么办?又都是雌性。
陶蔚主动认错,向她担保下次不再私自行动,对这个世界有了初步了解,雌性和幼崽是非常珍贵的。延续后代是生物的本能,从来都是部落间争夺的目标之一。
当晚就和齐拉姆吃上了香喷喷的煮红薯,红薯这东西不需要任何佐料,煮出就能当成主食。齐拉姆对此赞不绝口,饱腹感堪比肉食,比起稀里哗啦的汤汤水水实在。
陶蔚还拿了两个不大不小的分别送给兰尼丝和祭司,前者情有可原,后者嘛……完全是她现代人的想法在作祟。
兰尼丝是族长的伴侣,祭司是部落里的神职人员,不管在哪个地方,跟拥有话语权的人处好关系,总不会错。(俗称拍马屁)
她急着把人带回去问问情况,又是担心又是害怕,没心思跟这些人辩驳许多。
伊尔萨斯跟齐拉姆先走了,其余人也散了去。陶蔚和西蒙找上阿妮塔,她的牛仔裤明晃晃的穿在对方身上,当真扎眼。
“我想你知道我是来干嘛的?”陶蔚的视线盯着她的下半身。
“干什么?这现在是我的东西。”阿妮塔后退一步,躲在她阿麽丹拉什后面。
厚起脸皮这样理直气壮,大概也就这些原始人了,陶蔚双手抱臂,“需要问问其他人吗,东西是谁的还要我来说?”
丹拉什挡在阿妮塔前面,上下扫视陶蔚一眼,笑道:“外来雌性就是不清楚部落里的规矩,你的兽皮衣很特别,好的东西应该献给族长。”
“给族长最后也是到我们手里。”阿妮塔探出脑袋轻哼一声,族长就是她阿父。
每个部落里确实是这样的,族长和祭司备受尊重,族人们会自觉把最好的东西分给他们,但通常情况下他们不会自己前来索要。
西蒙对她们所作所为也是开了眼界,克里夫一家子对比起凯多真是差远了,虽然不能否认克里夫的狩猎技巧以及经验确实丰富。对于部落的现状她无能为力,因为不管在哪个群体,都是强者为尊,除了伊尔萨斯,克里夫是最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