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狐尼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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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你真打算跟他离婚吗,他昨天在这里呆了很久,哪怕我说话再难听,他都没走,也没提一句离婚,报纸上那事儿已经被压下去了,我看他那样子,也不像是对你没有一点儿感觉,你们——”

    “不可能了。”莫烟摸着空落落的无名指,轻声道,“不合适的,就算抓得再紧,也会丢。”

    “因为那个孩子?”

    莫烟不语,什么都有底线,爱,也一样,她不想爱到后来,把自己变得卑贱又难堪,那孩子,只是一个导火索,如果顾奕辰心里有她,哪怕前面是火坑,她也敢跳,可他不爱她,她举步维艰,裴嫣然或许不清楚,但她知道,他不在这时候认回丁丁,为的不过是她们母子的名声,而不是她莫烟的感受!

    “叮——”

    庞佳一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抿唇道,“是顾奕辰。”

    *

    紫园,厉家。

    厉绮云一边下楼,一边高声叫道,“李嫂,我的薏米莲子粥熬好了没?”

    “小火给您煨着呢,我这就帮您盛。”

    “记得别放糖。”

    李嫂应声离开。

    厉绮云拉开椅子刚要落座,就瞧见简萱宁进了餐厅,她冷笑一声,没有搭理她。

    简萱宁不在意的笑了笑,挨着她坐下,不紧不慢的拿起餐巾在腿上摊平,淡淡道,“大姐还在生我的气?”

    她不提还好,一提厉绮云就想起那天家宴上的洋相,同一艘船上的战友,结果半路被推下水,任谁也不能心平气和当做什么事也没发生。

    “当初注意是你出的,我也是为了配合你,你明知道老爷子最厌家人不和,上来就给我扣这么大一顶帽子!”

    简萱宁没生气,柔柔的笑了一下,“我不说,是因为我手上的筹码不够,贸然说了,对我们没有一点儿好处,老爷子刚把三弟接回来,正在兴头上,你说我们当面弄砸了这事儿,他会怎么想,厉家现在没有男丁,目前而言,谁都撼动不了三弟的位置。”

    “你不是说……”

    简萱宁对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压低声音道,“当年那个女人的确生有儿子,只不过……”

    厉绮云越听越心惊,她四下看了看,小声道,“那他要是一直不回来,这厉家的东西,就拱手让给这个野种?”

    简萱宁蹙了蹙眉,还想说什么,听见外面的脚步声,立刻丢给厉绮云一个眼神。

    是厉景煜推着厉峥嵘进来的,在家休养了一个月,老爷子的气色好了很多,声音也中气十足,“不过是见见面,又不要你现在娶,我跟莫家都已经打过招呼了,你要是不主动约人家姑娘,我就请她到家里。”

    厉景煜神色淡淡道,“我见过那个女人,不喜欢。”

    “那景煜喜欢什么样的,顾太太那样的?”

    厉绮云堆着笑,顺口接了这么一句,轻轻推了简萱宁一下。

    简萱宁蹙了蹙眉,起身将老爷子面前的餐具摆好,没有接话。

    厉景煜拉开椅子,坐到老爷子右手边,拿过餐巾淡淡道,“是又怎么样,大姐有合适的吗?”

    厉绮云没想到他会当面承认,一时也愣了,不过很快便道,“顾太太长得是不错,可这品行却不太端正,前几天的报纸,你没看吗?有夫之妇,居然在车里就跟男人……好人家的姑娘,谁会做这种事?太放荡了。”

    厉景煜轻笑出声,抬眸深深地看着厉绮云,漫不经心道,“男人都喜欢外表正经,骨子里放荡的,这一点,我相信姐夫更容易赞同我。”

    厉绮云脸黑了黑,还想说什么,老爷子突然问道,“哪个顾太太?”

    厉绮云抢先道,“就是您七十大寿那天,落水被景煜救的那个女孩儿,莫家的长女。”

    她故意提到那晚的事,老爷子脸色果然不是太好看,拿着筷子的手顿了顿,沉下声音,“莫家女儿是不错,但她既然已经结了婚,你以后多注意点儿分寸,莫家这边,还是去见见,实在不合适,让你大嫂再帮忙物色物色。”

    厉景煜没有反驳,算是应下了,厉绮云搅着碗里的粥,有点儿食不知味。

    *

    Masyale西餐厅,顾奕辰约她的地方,这些年除了每周要陪他回顾家吃饭外,他们两个,几乎没有单独用过餐,没想到唯一的一次,却是要分开的时候。

    莫烟随侍者进来的时候,顾奕辰已经在等着了,餐桌中央,放着瓶红酒,还有一束红玫瑰。

    顾奕辰瞧见她,立刻起身帮她拉开椅子,莫烟也没有矫情,脱掉黑色的呢子大衣,坐了下来。

    今天的她,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无袖毛衣裙,纤细的腰肢,被勾勒出两道反函数图象,美的恰到好处,因为生病,人比之前瘦了一圈,更显得那张脸小巧精致,殊丽绝色。

    她神色很平静,没有那天的歇斯底里,也没有一丝怨怼与不甘,她就这么静静地,宛如一支百合,散发着独属于她的清香,顾奕辰怔了怔,以往觉得刺激的味道,今天却多了几分宜人的感觉。

    “吃点什么?”他问。

    “随便吧。”

    莫烟伸手招来侍者,“把这束花拿走吧。”

    顾奕辰手指拿着醒酒器的手顿了一下,抬眸望着她,“你不是喜欢玫瑰吗?”

    莫烟抿着唇,没说话,她对花粉过敏,从来都不喜欢花,他会这么想,大约是因为家里的那盆山地玫瑰吧,那是她这么多年唯一养的最好,最长久的东西。

    她是一个缺乏安全感,却又固执己见的人,像她这样年轻的女孩儿,没有人会隔三差五的去庙里祈愿,而她,一去就是三年,为了寻求能让这段婚姻长久保持下去的方法,她什么都愿尝试。

    偶然一次,在论坛里听人说,绿色玫瑰象征着长长久久的爱情,在绿玫瑰开花时许愿,就一定能实现,一个很傻很幼稚的传说,她却当了真,只是这自然界里哪有什么绿玫瑰呢,她查找了所有资料,最后发现了跟绿玫瑰最相像的山地玫瑰。

    只可惜,这是一种多肉植物,不是真正的玫瑰,即便这样,她也视若珍宝,人心里总要有点寄托,日子才不会那么难过。

    结果,她养了这么多年,终究也没有守住她的爱情,他无数次从那盆山地玫瑰前经过,却从来不知道它的寓意。

    见她不说话,顾奕辰递给她一杯红酒,说,“今天冬至,一会儿我陪你回趟家,礼物我已经买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