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丧家之犬

一指流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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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许是因为医院太安静了,我睡的很深

    而且,我又做了一个梦

    这个梦,我不知道该怎么定义,是好梦还是噩梦

    在梦里,我见到了小雪,不是郭雪,是白梦雪。

    依旧是那片黑暗的世界,还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

    这一次,我竟然没有上次的彷徨和无助。

    可能是因为心里接受了一些现实,这次也没有萌萌和诗曼姐还有肥龙的出现。

    前方一片黑暗,我就这么漫无目的的前行着

    虽然是梦,可是我感觉无比的真实,可能我真的注定就要生活在这样的黑暗中没有方向,没有永伴,只有自己

    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没有任何疲倦的感觉

    突然,一道朦胧的光亮出现在这片黑暗中,在如此漆黑的世界中这一抹光亮就好比是一座灯塔,我下意识的就朝着那里走了过去。

    一个娇弱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是背影,可却是那么的熟悉

    曾几何时,这背影深深的刻在了我的骨子里。

    “小雪”

    我梦呓般的唤出这名字,而她,像是听到了一般,缓缓的转过身来

    是小雪还是那般的惊艳,美中不足的就是眉宇间那抹冷漠。

    “林晨,你为什么还没走?”

    “走?我要去哪?”

    “我不是告诉过你,让你离开这座城市吗?”小雪的语气冷漠,带着一股高高在上的威严。

    “离开这里可可是我我舍不得你我舍不得你!”我放声说出了这句藏在心里许久的话。

    也只有在梦里,我才敢这么说。

    “林晨,看清现实,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这样无能的懦夫配不上我,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哈哈!小雪是我的女人,你这个废物离她远点!趁早离开这座城市吧!”

    一道身影突然出现在小雪身边,一双大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而她脸上竟然露出了笑容,然后就这么靠在了那男人的肩膀上。

    是他!我认得他!袁世勋!那个经常出现在小雪身边的富家子弟,也是上次在夜总会买通几个流氓想对小雪不利的人!

    “小雪!他不是好人!上次在夜总会那几个流氓就是他花钱雇来的!”

    “够了林晨!”

    小雪的语气凶狠,极其厌恶的看了我一眼,只是这一眼,我感觉心无比疼痛。

    “世勋才是我喜欢的男人,他英勇,有男子气概,也是他救了我。你这样的废物只会让我赶到恶心,滚出这个城市!”

    “哈哈哈!”袁世勋笑的无比张狂,我看到他挑起小雪的下巴,然后就把那张大嘴凑上去。

    “不!!放开小雪!”我发疯一般的冲了上去,却是被袁世勋一脚踹开。

    “听到没有,废物!滚出这个城市!”

    滚出这个城市滚出这个城市

    林晨,你这个废物你这个废物

    小雪的声音和袁世勋的笑声像是魔音般充斥在整个黑暗世界中,我要疯了!

    “不要!!”

    我大喊一声,猛的坐起身来。

    “呼呼呼”我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感觉整个人仿佛虚脱了一般。

    稳下心神后这才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依旧是一片黑暗,我下意识的以为自己还处在梦境中。

    直到我看见外面走廊的光亮才知道自己这一觉已经睡到了晚上

    我瘫倒在床上,也不开灯,就这么在黑暗中仰躺着

    “林晨,这个城市不适合你,去找一个适合你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

    和小雪最后一次见面时,她是这么对我说的。

    “林晨!滚出这个城市!”

    这是在梦里小雪对我说的话。

    虽然有些不同,但本质上是相同的

    我看了看依旧大开的房门,看来诗曼姐他们还是没来看我

    这一刻,我无比的冷静,所以我做出的决定也并非冲动之举,我觉得小雪说得对,我该离开这个城市了。

    上一次决定离开,我承认自己是在逃避,我在逃避小雪,因为我害怕再次面对她。

    但这次我不是逃避

    上次在火车站,我打算离开,却阴差阳错的碰到了萌萌,也因此结识了肥龙和红黄绿,还有诗曼姐

    不同于小雪,他们几个人带给我的是美好友情亲情

    这些我从未感受过的东西,是他们让我感受到了。

    我很珍惜我真的很珍惜。我好想把这些牢牢的抓在手里,真的好像。

    可是我总有一种患得患失的感觉,我承认自己是个很缺乏安全感的人,因为从小到大从未拥有过任何东西,所以才会让我无比珍惜,也很害怕失去。

    可是我还是没能把握住因为我草包,因为我无能因为我懦弱

    我让所有人失望

    我痛恨自己的无能,可是又无能为力去改变

    真是可笑,天真的我以为自己现在摆脱了瘸腿,就能和正常人一样,就可以融入到肥龙和诗曼姐他们的生活

    就算不是瘸子了,可我还是改变不了一点。

    我是一个废物,是一个软弱无能的懦夫!

    罢了,可能我真的不适合这里,事实再次证明小雪说的是对的,我应该找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默默无闻的开始我自己的生活。

    我坐起身来,打开灯,不急不缓的收拾好行李,换上衣服。

    从背包里我拿出一套崭新的衣服,是一个品牌的衣服,很好看,很时尚,这是诗曼姐上次庆祝我出院给我买的,我一直没舍得穿。

    还有一部智能手机,也是诗曼姐送给我的。

    我把它们小心翼翼的放到了病床上。

    背上包,我缓缓走到病房门口。

    “再见”

    关上灯,我像个丧家之犬,落魄的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