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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 那书子跑了。”任梅去后没多久就回来了。
“跑了?”青筝是真惊讶了。
“是啊。我问过村子里的人, 他也是从外面过来,说是要进京赶考,路过这里, 看到柳条湾风景好才留下的,已经住了半个多月了,住的跟咱们就隔了两个院子。每天不是看书,就是去山上看风景,要么就是在河边钓鱼,村子里的人都没见他练过武, 都说不知道他有武功, 看着也不像是会武功的样子,倒是对书本儿痴迷得很。”任梅办事儿还是稳当的,周围的人都问过了才来回话儿。
“进京赶考?离会试还有一年半呢,这么早就进京赶考?”青筝没有问任梅为啥能确定那书生已经走了。
“他是那么说的, 至于是不是真的,就不知道了。”任梅合理推测了一下。
“既然他要进京,那咱们也往京城走吧。不留了, 明天就起程。”既然有了一个方向,那就往京城去看看吧,反正去哪还不是溜达。
“是, 属下这就下去准备。”任林在边儿上回话。
于是, 就这么匆匆忙忙的, 住了一晚上, 第二天一大早的,青筝一行人就又着急忙慌的开始赶路,向京城行进。
青筝原本没以为进京前还能遇到小书生,就是进京之后,能不能见到,还得看运气,虽然说是进京赶考,是不是真的进京赶考都不好说啊。明明功力深厚,却要做出一幅书生的样子,也是让人想不到,谁知道他真实的目的是什么呢!
“咦?那不是小书生吗?”青筝正在车上晃得迷迷糊糊差点睡过去,突然感觉到有股强大的气息传过来,还在感慨,这世上果然高人多,随便看了那么一眼,居然是小书生。
“停车停车,咱们也去茶寮喝个茶。”青筝赶紧叫停车。
这地方是一个松阳县的县城,离城门还有二三里路的样子,已经能看到城墙了,周围官道边上开始有零零散散的小贩在摆摊,卖米的卖菜的,卖柴的都有。小书生所在是路边的一个小茶寮,只是支个小茶棚,边儿上放着两张桌子,每张桌子配着四个长条儿凳子。小书生就在其中的一张桌子边儿上坐着,一边儿喝茶,一边儿看书。
“公子,咱们又见面啦,幸会幸会。”青筝直接坐到了书生的桌子边上。
“呃,您好。”小书生显然也是认识青筝的,看了一眼,行了个礼,马上就低下了头,耳朵都红了。
还没见过这么腼腆的男人,青筝被书生的样子逗得笑。
“已经第二次遇到了,还不知道公子尊姓大名。”青筝开始套进乎了。
“小姐有礼,小生叶进。”小书生连头都没赶抬。
“原来是叶公子,妾身姓任。这厢有礼了。”青筝像模像样的行了个礼,既然是守礼的书生,那她就做个贤良吧,谁让看上人家了呢。
不是青筝不想抢啊,他要是个真的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那青筝上回就直接抢了,还等什么呀。关键人家深藏不露,抢不了啊。打的话,青筝也不是打不过,问题是原主都被坑死一回了,这身上有功夫的人,她可不敢用强的。就算是她不像原主那么小白,也架不住防不胜防啊。万一小书生再给她来一掌,可不是要了亲命儿了嘛。
“小生还有事,先走了,告辞。”小书生也不傻,这是明白青筝啥意思了,那茶才喝了一小半,把书往随身的笈里一放,提起来匆匆的行了个礼,再次的落荒而逃了。
“哎,叶公子,叶公子……”青筝出声喊了两声儿,结果,越喊越跑,看那意思,轻功都要用上了。
“这人,我又不吃人,干嘛呀。”青筝就服气了,想她这个身体也是千娇百媚的大美女一枚,怎么还有人送上门儿的便宜都不占呢?
“这样,任林,我自个儿上路追小书生去,你们别跟着了。”青筝考虑了一下,可能是自个儿的排场实在大了点儿,把质朴的小书生给吓住了。
“大小姐,那可不行。左护法派我们出来,就是要保护大小姐的安全,我们不跟着怎么行。”任林立马就不乐意了。
“咳,笨不笨啊!非得这么明晃晃的跟着啊。就不会由明转暗,偷偷的保护着?”青筝也是服气了。
“呃……是属下愚钝了。”任林愣了片刻,自个儿也笑了,枉他还是这辈儿人里的翘楚呢,这脑子,也有不灵的时候。
“不过你们可要离得远一点儿,小书生功力深厚,让他看出来,跟明着跟也没什么区别了。”青筝又补了一句。
“是。”这回任林很痛快的就同意了,他也想明白了,能伤到青筝的人,他们在边儿上也没啥用了。既然小姐想要自在,那他何必惹她不高兴呢。
青筝也没急着进城找人去,坐下来把剩下的那半杯茶喝了,又回到马车上,换了一身儿简洁点儿的衣服,青筝一路上也看了,时不时的也能看到个把侠女的行走江湖,到是没有什么男女大防啥的。但是她之前的衣服确实太张扬了点,好看是好看,动手也跟跳舞似的,就是走路啥的不太方便。
青筝选的是一身儿正红的劲装,红红火火的热烈。可能是过去的几辈子多多少少不是在勾心斗角的,就是忧国忧民,要么就是刨土块儿挣食儿吃,确实在是累了,这辈子,好像没那么些事儿,后面没有小鞭儿抽着了,青筝就想怎么张扬怎么活着。也可能是江湖儿女自带的洒脱吧。
红衣,再配上黑马。青筝自己别提多美了。
进城的时候,青筝在城门口又问了人,知道松阳县城一共就横三竖四七条街。进了城,也不急着找客栈,骑着马慢悠悠的一条街一条街的逛着。就不信找不到小书生。
嘿,还挺精,穿得挺穷酸的,按理是住不起什么大店的,没想到,居然在最大的一家叫云来的客栈里找到了人。
“小二,订房,要三楼东首第一间。”青筝探好了小书生的具体位置,就下楼订房间。
“这位小姐,那是天字一号房,一天五两银子,您要订多久?”小二一听来了大买卖,脸立马就笑成了菊花儿,把青筝引到掌柜的柜台前去。
“先订两天的吧。”青筝随手拿了个元宝交上去,不是她扣儿,实在是觉得小书生见了她之后,估计还是得跑,订多了也没什么用,到时候也不好意思再把钱要回来,还是省点儿是点儿吧。
“好咧。小二,快,带小姐到房间去。叫人准备热水给小姐洗漱。”掌柜的收了钱,那青筝就是上帝了,不对,这时候没上帝,叫玉皇大帝。马上小二带青筝去客房安置。
“公子……”青筝没追过别人,也不会追,虽然电影电视的看过不少,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表现得很明显,但是人家小书生见了她就跑,肯本不理她,看来的那些个招数也不好用啊,只能简单直接点儿了。
“小……小……小……任小姐?你怎么在这里?”小书生显然没想到深更半夜爬他窗户的居然会是青筝,吓得都结巴了。
“我怎么在这里,公子不知道吗?”青筝坐在窗台上,背靠着窗子,偏头笑看着小书生,手里拿着白天逛街的时候看那卖笛子老大爷可怜随手买的竹笛子,一下一下的敲着没曲起来的另一条腿。
“我……我……小生不知道任小姐在说什么。”小书生说了这一句,憋得一脸通红,手忙脚乱的掀了被子下床,只拿着外衣抱在身前,又不好意思直接在青筝面前穿。
“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那我就跟公子说得清楚明白点儿,公子今年贵庚啊?仙乡何处?可曾嫁娶?小女子今年双十,上无双亲,下无兄弟姐妹,家在西南,刚出了孝,也没有长辈帮着张罗亲事,只好自己留意,那日与公子一见,便觉得是前世有缘,愿与公子相亲相爱共度今生,不知公子可愿意?”青筝直接“提亲”。
“这……这……这……非礼勿听,非礼勿听,小姐怎么这样的话都能宣之于口,什么亲不亲,爱不爱的。天色已晚,男女授受不轻的,小姐快些回自己房间去才好。”小书生脸都不好意思露了,拿手里的外衣来了个半遮面。
“男欢女爱,本就是人伦大事嘛,这有什么好害羞的。公子也是江湖儿女,怎么这么酸腐?”青筝步步紧逼。
“小生虽然生于江湖世家,迫于长辈的压力也曾习得一些武功剑术防身,但是并不热衷武道,只愿一生与诗词歌赋为伴,若是能觅得良偶,举案齐眉,红袖添香,更是此生无憾了,实在是对江湖之中的拼斗仇杀没有任何兴趣,实在是与小姐道不相同,无法……无法……”小书生拒绝得也算干脆,倒底说到最后,那相亲相爱的却是说不出口。
“那正好啊,公子不喜江湖争斗,妾身也不喜欢呢!妾身虽然没有读过几本书,不过嘛,正好喜欢着红衣,这不是正应了红袖之说?”青筝捂着嘴笑。
“任小姐宝马香车,身边奴仆侍女个个身手不凡,名名是出身名门,小姐修为之高,小生看不透,这般努力,怎么还说是不喜江湖?而且……而且……小姐的车上带着梨花雕刻,小生虽然对江湖上的事不熟悉,但梨花谷的大名,也听过的。你们,你们……”小书生的脸已经红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