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一军五帮

常有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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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尴尬的不是秦源一个人,目睹了这一幕的所有人都尴尬。强者为自己造势,做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这本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面前这位.....咋看上去就跟脑子里面缺了根筋一样呢?

    尤其那名字,邪王暗炎使?龙.业蚩天化.路西菲斯.冯.魔之夜.傲天?这个这个,这这这...这是哪个世界脑残称号和姓名,扯淡都没有见过能扯到如此清新脱俗的说。

    偏偏此君一副煞有其事的样子,态度万分认真,貌似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扯天下之大蛋。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原来是个傻子,也好,今天算老子做件好事,让你解脱吧。”

    猥琐男人说着,抽出一柄金瓜大锤,大叫:“轰天锤!”

    面对敌手的悍猛攻势,秦源轻声一叹:“愚昧无耻的蛆虫啊......”

    漆黑的火龙应声而出,一口吞下了金瓜大锤。猥琐男子一身功夫全用在锤上,自然而然的被破了招。

    等到秦源收回漆黑火龙,金瓜大锤也只剩下锤柄。

    “汝,还要如蚍蜉撼树一般,做无谓抗争么?”

    其实秦源很想露出一个关爱智障的微笑,告诉他腐草之荧光岂能相比天空之皓月,或者其实威猛的大喝一声还有谁。但现在为了演戏,只能强忍住这些自己最喜欢的装逼方式。

    猥琐男子全身冷汗直流,那火龙速度快得不及眨眼,更一口让自己的金瓜大锤化为青烟。他的速度比不上黑龙,身体强度更比不上金瓜锤,再过手一招,妥妥的是个死。

    “大侠饶命,小的有眼无珠冒犯了大侠,真个是该灭门九族夷平祖坟,还请大侠大人不记小人过,拿小的当个屁,把我放了吧!”

    这厮竟然为了自己活命,把全家和祖宗给卖得一干二净。

    “嗯?!”

    秦源勃然大怒,吓得一众吃瓜群众群鸟兽散,猥琐男子的实力比他们强,都是这个下场,他们就更不用说了。

    猥琐男子更是亡魂皆冒,下身屎尿齐流。

    “作吾的屁,汝有此资格吗!”

    “大侠说的是,我连个屁都不算,我就是您说的蛆虫,专门吃屎的!饶命,饶命啊!”

    他扑通一声跪下,连磕十几个响头。

    见对方如此上道,秦源也乐得省事,冷哼一声道:“原本汝冒犯吾邪王暗炎使,焚为灰烬亦不为过。不过此城罪恶滔天,远离那恼人的光明与正义,吾很是有兴趣。只是初来乍到…..”

    “小的愿做奴才,为大人开路!”

    猥琐男子抓到一线生机,忙不迭的求饶。

    “简直放肆,一只蛆虫,也敢高攀做吾邪王暗炎使的奴才吗?不过养一只探路的狗,倒未尝不可。”

    猥琐男子跪在地上狂抽自己大嘴巴子:“大人,不,主人说得太对了。我正要教训这张不会说话的臭嘴。从今往后,我便是主人面前的一条狗!”

    “哼,不错,有点狗的样子了,这些垃圾便先赏给你吧。报上你的贱名。”

    秦源随手掏出十几颗血灵晶扔了过去,扔的那叫一个居高临下。面上虽有笑意,厌弃与鄙夷也毫不收敛,誓将中二进行到底。

    猥琐男子又是连连磕头:“谢主人,谢主人赏赐!小的贱名马老四。”

    他原以为自己这一次阴沟里翻船,多半要凶多吉少。可现在看来,此人实力强悍,出手大方,反倒能成一种机缘。就从他那信手拈来的黑焰火龙来看,至少至少是个筑府境界,罪城之中除了那些圣人老怪物,就没什么人是其对手了。而诺大个罪城之中,圣人又能有多少?

    自己不但没什么损失,反而可以狗仗人势,为自己弄到不少好处。更能让往常那些自己根本不敢招惹的狠人都客气相待,正所谓打狗也要看主人。

    至于尊严、良心,那些就更不是问题,罪城之中,这些东西本就是万万要不得的。

    这一次,可以说是因祸得福。想到这里,马老四不禁有些眉开眼笑。

    秦源见他竟然抱着血灵晶有舔又啃又闻,不由得一阵反胃。他哪里看不出这血灵晶的主要原料乃是人的血和精气,还有一些灵力。

    “这东西,又是什么玩意?”

    马老四愕然:“主人不知血灵晶?”

    “有些兴趣,顺手杀死几个人,拿了些来。吾邪王暗炎使看上的,竟敢不主动孝敬上来,死不足惜!”

    “主人说的是,他们死不足惜,主人魔威赫赫,天下无敌,就算要这万里河山,哪一个敢不给?”

    “魔威?吾乃邪王!”

    “是是是,主人邪气凛然,天下震服。”

    马老四认为他已经摸透了秦源的脾气,狂妄自大,爱听好话,外加脑子缺点东西。这种主子,太好伺候了,甚是很有可能成为他手里的刀。

    秦源命令道:“说说这血灵晶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马老四赶紧细心讲解,果然,这玩意的主材料就是人血。而且唯有在一处名为血炎池的所在,才能制作出来。血灵晶算是罪城一种特产了,它在罪城的地位,如同货币。这血灵晶要一边吃,一边用灵力吸收、炼化,有帮助修炼、强化肉身、壮大气血等多种功效。

    至于怎么获取原料,那办法可就多了,有出城抓人的,有直接在城里抓的,还有养血奴的。

    秦源在路上见过,瘦骨嶙峋被人赶着走的,那都是血奴。这些血奴全是在罪城混不下去也活不下去的人,只能靠给别人当血奴。他们失去自由而被圈养,每月定期献出鲜血、灵力给人制造血灵晶,这样苟延残喘的活到被活活抽成干尸为止。

    这放在源世界,是黑道、邪道的做法,但这罪城之中根本没有什么黑道和地下世界,因为全城都是黑的。无论什么罪恶行径,都可以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光明正大的做。

    至于这血灵晶的滋味,据马老四交待是令人欲罢不能。但秦源却是清楚,这玩意儿不能吃。血灵晶之所以让人上瘾,是因为里面还有不少斑驳不纯的邪力。这不是什么好东西,虽能对修炼有帮助,但时间一长积累的多了,反倒会影响进境,还会腐蚀身体。虽然这些都相当的潜移默化,很少有人能感觉出来,但日后折寿是免不了的。

    一边走,秦源一边命令马老四为他解答问题,了解了不少有关罪城的事情,比如罪城的实力划分。罪城最顶尖的势力,乃是一军五帮,那一军自然就是罪王军,在一军五帮之中拥有数量最多的圣人,整整四名。其中罪王军的领袖,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罪王,乃是整个罪城的最强者。

    而那五帮,则分别是鬼刀帮、飞虎帮、狂魔帮、血恶帮以及横云帮。

    五帮之中,每一帮也各自拥有至少一个圣人坐镇,全部加起来足有十几个。一军五帮,彼此牵制又相互合作,共同支配着整个罪城。

    当然,也有少数的几个圣人没有加入任何势力,独来独往。

    秦宇暗自寻思,这罪城果真是一股不容小视的力量。所有圣人加起来,二十个有没有?整个源世界之中的人族,明面上的隐世的全加起来,粗略估计一下顶死了也就能有几百个,罪城这一隅之地,竟然就占了将近十分之一。

    “主人,前方就是吃人酒馆,它们的酒菜可相当不错。”马老九满脸堆笑,一副标准的狗奴才样子。

    秦源不用问都知道,这所谓的吃人酒馆,“吃人”二字多半不是噱头,而是真的将人肉做成菜来吃。因此一听到这个名字就没来由的一阵反胃,怒道:“贱狗,汝想挑动吾之怒火,结束自己那卑贱的性命吗?人肉腐酸难吃,怎样烹调都不能入口,向吾献敬这等垃圾,你是何居心?况且区区人类,根本没有入吾邪王暗炎使肠胃的资格!”

    马老四吓得跪下磕头,胳膊抡圆了左右开弓给自己十几个大嘴巴,连道:“主人息怒,吃人酒馆中不仅有人肉,灵妖兽的烧烤手艺也是不错,酒更是上品。虽对于主人高贵的身份而言是屈尊降贵,但或许能勉强入口。”

    心里那叫一个怕,本想要摇着尾巴讨好一下,谁知这位主人挑食不爱吃人肉。这马屁,算是拍到马蹄子上了。

    “那不是马老四吗?一段时间不见,他竟然放下发财大计,做了那小白脸的狗奴才。还以为他会趁着罪城之中众多新人涌入之际,多坑害几个入城的新人呢。不过这一副标准的狗奴才样子,还真是适合他。老大,您说是不是?”

    阵阵讥笑声响起,迎面走来三个凶神恶煞满面横肉的大汉,他们身后,还跟着一名相貌恐怖的长发男子。

    方长发男长相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稀松平常。但恐怖就恐怖在,他的脸只有半张,另外半张脸完全就是骷髅上面覆盖了些红肉,连皮肤都没有。若不是在罪城,这幅尊容绝对是能吓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