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锐齿森林

闲坐听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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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帆城城卫军20个小队,要说哪个小队长最不得意,熟悉城卫军的人都知道,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海德。

    海德没有姓氏,因为他是一个平民。

    作为已经迈入中阶的4级战士,当一名只管辖10个卫兵的小队长,显然是有点屈才了。要知道,城卫军的小队长基本都是3级战士,其中还有几个贵族出身的2级战士。

    海德是小队长中唯一的中阶。

    海德混得如此失意,也并非没有理由。谁叫他不擅言辞,为人又不懂变通。曾经有一个贵族把自己不成器的亲戚安插到海德的小队,结果仅仅因为训练的时候偷懒,就被海德大骂一顿赶走了。

    这种犟牛一样的性格,市政厅的大人们大多都欣赏不来,自然也不太愿意提拔他,再加上城卫军中队长以上的职务竞争激烈,海德满肚子的牢骚也只能在酒馆里发泄了。假如不是城卫军的薪水还算丰厚,他早就生出跳槽的打算了。

    像海德这种没有后台,能力又不差的人物,自然而然就会被分配一些吃力不讨好,但又不能出差错的苦活、累活——比如说清剿地精。

    地精这种生物,就像地球的蟑螂一样,无论怎样杀都杀不完的。

    泰坦尼亚大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土地都是荒野,这些地区是各种野兽和怪物的乐园,战乱频繁的人类诸王国目前仍然没有能力开发。地精个体虽然弱小,但凭借强大的繁殖能力和变态的适应性,堪称是整个大陆分布最广的物种。从大陆北境的冰原,到南域的沙漠,处处可见地精瘦小的身影成群结队地出没。

    即使是千帆城这样拥有近四万人口的商业大港,也只能尽量维护周边商路的安全。具体的做法,就是一旦在商路附近发现地精的踪迹,及时派出卫兵清剿,仅此而已。

    冬天的太阳出来得比较晚,天刚蒙蒙亮,海德带着手下,早早来到千帆城北门外等候。因为清剿地精这个工作既危险,又没有油水,士兵们都有点无精打采。

    “海德队长,你们来得可真早。”姗姗来迟的自然是格里菲斯,还有他的三个手下。

    虽然格里菲斯已经决定回乡,但为了给杰拉德留下个好印象,被指派的任务仍然是要好好完成的。

    格里菲斯的装束,跟往日并无太大差别,仍然是一身整洁的见习法师袍,只是手里多了一根一人高的手杖。

    三名手下,分别是贝利、维森特两个小厮,还有安娜。

    今天的安娜,完全看不出侍女的模样,接近1米9的身高,身穿板甲,左手持盾,右手提剑,看起来就像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巨人。这位与格里菲斯亲如姐弟的侍女,其实是加洛林男爵手下一名爵士的私生女,虽然其身份没有获得承认,但从小接受训练,是离晋升中阶只有一步之遥的3级战士。

    与安娜相比,跟班模样的贝利可以称得上是毫不起眼。他相貌平凡,是那种放在人堆里就找不到的长相。由于小时候营养不良,身材矮小,只有1米65左右,穿一身半旧不新的软皮甲,脸上笑眯眯的,右手牵着一匹马,马背上驮着几人的给养。

    维森特勉强算得上英俊,有着深邃的五官,金色的短发,比贝利高半个头,但仍然给人瘦弱的感觉。他身上穿的是锁子甲,腰带上悬着钉头锤,背后是一面钢制的圆盾。

    圆盾中央画着金币的图案——那是商业女神教会的圣徽。跟贝利类似,维森特被格里菲斯送进了财富女士的教会,只是现在仍然没有获得牧师等级,无法施展神术。

    这个世界的牧师,并不是日式文化中的奶妈职业,大多都是能披甲上阵的猛人。以维森特为例,虽然还不是正式牧师,但在教会中也接受了足够的战斗训练,并不比城卫队中的1级战士差太多。

    “这一次报告发现地精部落的是黑岩村,就在锐齿森林的边上。我们先到那里去了解一下情况,再决定下一步行动,您看可以吗?格里菲斯爵士。”海德见格里菲斯带了三个手下,态度越发的恭敬。他跟格里菲斯也是老熟人了,以前合作过好几次,知道这位年轻人并不像其他法师学徒那样趾高气扬,是个比较好相处的。

    一行人沿着商路往北,然后在一处岔口转向西面的小路,大约中午时分,来到了黑岩村。

    黑岩村的领主是一位男爵,名义上是格里芬侯爵的封臣。因其领地紧靠千帆城,早就被市政厅用金龙收买过来,如今更是直接住进了千帆城的贵族区,甚至有传言说这位男爵在议会中获得了一个不公开的席位。若非这样,清剿地精这差事,也轮不到千帆城的城卫军来管。

    黑岩村很小,人口不到三百,也没有值得一提的特产。因为就在锐齿森林边上,平日要提防野兽,因此村长是一位四十来岁的2级战士,青壮组成的民兵里,也有两三个人有职业等级,对于这种偏僻的村庄来说,武力算是很可观了。

    “快去准备午餐,我们吃了就进森林!”刚到黑岩村,海德就带人直接进了村公所,然后对村长提出各种要求,搞得整个村公所一阵鸡飞狗跳。

    “照顾好我们的马。”格里菲斯也不客气,“马上的东西不要动,那不是你们能碰的。”

    “还是我去看着吧。”贝利提议道。

    格里菲斯点了点头,同意了这个建议:“维森特吃完后,去换你。”

    因为这群恶客的到来,村子里好一阵扰攘。等诸人吃完饭,又休息了一阵,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

    锐齿森林是一片方圆数十里的山丘,因多针叶树而得名。不过既没有精灵部落,也没有德鲁伊居住,只是一处很普通的山林。

    休整过后重新出发的格里菲斯等人,沿着一条宽不到半米的溪流进入了锐齿森林。

    “这条小溪,是锐齿森林最重要的水源,我们平时打猎也是沿着这里寻找动物的足迹。”说话的年轻人名叫汉森,二十出头,是黑岩村提供的向导,虽然没有认证过,但据说是1级的巡林客。

    “新来的那伙地精,巢穴在东北面,走快一点的话,黄昏前应该能到达。”汉森走在队伍的最前头,一边警戒一边介绍道。

    “东北面的话,不就是离商路也不远了吗?”海德皱眉沉思,“连黑岩村都发现了,怎么还没有商人报告损失?”

    千帆城的商路往北辐射大半个伊利亚半岛,黑岩村位于商路西面,而地精巢穴却在黑岩村的东北。地精的智力虽然不高,但也相当于十岁左右的人类,抢劫之类的黑活更是其天性。指望它们不骚扰过路的商人,就像期望狐狸不吃鸡一样。

    “这不是好事吗?”贝利插嘴道:“这伙地精的威胁越大,海德队长你们的功劳就越大。”要是能找到证据证明这伙地精的危害比预计的大,也能从市政厅拿到更多的奖励。否则的话,一个地精头皮换10个铜角子,辛苦几天还不如守一天城门拿到的贿赂。

    听到贝利的话,一直显得无精打采的士兵们,也稍稍振奋了一些。

    贝利这小子,干得好。格里菲斯心中默默对手下点个赞,故作小心地说道:“这种情况,很可能是被攻击的商人一个都没逃出来。从现在开始,都给我打起精神来!回到千帆城,我请诸位喝酒。”

    格里菲斯话音刚落,汉森忽然停下脚步,抽箭、拉弓一气呵成,“嗖”的一声,箭矢向着林中的灌木丛后射去。

    “狼。”汉森呼了一口气,淡淡说道。

    两个士兵在海德的命令下,小心翼翼地往灌木丛走去,不多时,两人扛着一头灰狼跑了回来。树林深处,远远传来几声愤怒的狼嚎。

    “狼群被吓走了。这些野兽并不笨,我们人多,它们不敢贸然攻击,会一直吊着我们,不赶走的话也挺麻烦。”汉森让士兵把狼尸放在溪边的石头上,一边解释,一边用探询的目光看向格里菲斯。

    “好箭术。”格里菲斯赞叹道。

    只见箭矢从灰狼的眼眶射入,一箭入脑,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在格里菲斯的印象中,加洛林男爵手下有这个本事的,也仅有寥寥数人。这也让格里菲斯生出了爱才之心。

    这个年轻人,留在黑岩村这种小村庄,实在是太浪费了。

    收买人心的事,格里菲斯早就驾轻就熟:“这头狼是汉森你的战利品,都归你。不过我们还有任务在身,不可能整头狼都带走。汉森你会剥皮的吧?赶紧处理一下,狼皮可以由我的马带着。”

    狼肉不好吃,整头狼最值钱的,就是狼皮。品相好的完整狼皮,能卖一枚金龙,对汉森这种小人物来说,是很大一笔钱了。

    既然格里菲斯开了口,海德自然也不好反对。两人是合作关系,表面上地位平等,但格里菲斯不但是贵族,还是尊贵的法师,底气稳稳压了海德一头。海德虽然有点不爽,也只能让队伍就地休息、警戒。

    汉森的动作很利索,不到一刻钟就把整张狼皮剥了下来,顺手还把值点钱的狼牙分给了其他士兵,让格里菲斯对他的评价更高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