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羊圈

叶子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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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姐挑选的地方,是一个大山里的穷乡僻壤,村子里的人大部分一辈子都不会走到大山外。她专门挑那种女孩家多的家庭,每个月出钱,养到了十几岁,再付一笔钱,把这些女孩接出来。

    然后,就像是如男口中的“其他人”一样,她们或是为了生活,或是感激巧姐的恩情,最终无一例外地都入了这一行。

    这就像是在山上建立一个羊圈,随意弄一点干草养着,时候到了就能够出栏,卖个好价钱。

    当巧姐再次进来的时候,我重重地将笔砸在了桌上,轰然一响,“这就是你找新货的方法?”

    优雅地坐在我对面,她一点也不以为意,手指扶着额头,烟嗓撩人,“我这是在帮她们,互惠互利。小苏,你不也是这样被我拉出来的吗?”

    不得不承认,当我看着女孩涉世未深的眼神时,不由得看到了当年的自己,根本不知这火坑多深,凭着一腔莽撞跳了进来。

    巧姐继续说,“我刚接如男出来的时候,她死命不同意,我本来也不打算强求的。但是最近她爸得了病,需要钱,她不得不来再来求我。”

    沉默了一会儿,我沙哑地说,“她自己还是个孩子。”

    微微嘲弄地一笑,她拿起我桌上的香烟,“介意我抽一支吗?”

    没有等我回答,她已经抽了一根出来,点上火之后,深深地洗了几口,吐出了幽蓝色的烟雾。

    在烟雾背后,她的表情变得有点缥缈,声音也是,“你不知道山里的样子,苏扇,那是不是人呆的地方。”

    接着,她给我说了一个故事。

    在山里,很少有女人愿意嫁进去,有的是几家人砸锅卖铁凑了一份钱,一起买一个老婆回来。当时,有一户人家好不容易娶了一个老婆,两年下来,却连是一个孩子都没生出来。

    于是,这家人往女人的床上又塞了两个人,一个是丈夫的表叔,一个丈夫的堂兄,全都是那种打了半辈子光棍的。

    很快,那女人就跟着两个人各自生了一个孩子,大的是儿子,小的是女儿,一家六口住在一张床上。

    后来,家里的儿子又长大了,也到了要讨老婆的年纪。这时候没有了办法,家里实在太穷了,就想出个不是法子的法子——让十五岁的女儿,给十七岁的儿子当老婆。

    结果,这种近亲在一起,孩子生一个死一个,到女儿二十岁的时候,这家人也死了心,就拿两头羊把女儿给换了出去,卖给了另一个村里的老瞎子。没一年,瞎子不小心在山上摔了下去,死了好几天才被发现,那个女儿也不知所踪。

    故事说完,一根烟也抽完了,巧姐捻灭了烟头,无声一笑,“很不巧,我就是那个女儿。”

    “你现在说说,这些女孩是在大山里被卖来卖去好,还是来这里当小姐好?”不知道是不是烟气熏的,巧姐的眼睛微微有点发红,“苏扇,你当夜场是火坑,但是有的人却终其一生都想跳进来。”

    哑然无声,我久久没有从那个故事里跳出来,带着悲伤气息的烟味儿始终不散。

    然而,巧姐不愧是巧姐,很快就恢复了优雅无虞的模样,“不过你放心,如男我暂时不打算出栏,留在你身边——孟佐先生还有用处。”

    “我没说要去。”我说。

    她只是饱含深意地一笑,“你会去的,因为你和我一样,心里有恨啊。”

    蛊惑的眼神,深深的喘息,我像是入了迷一样,被她揭开了内心最深处的伪装——是啊,我已经被痛苦磨得麻木,可是一腔滚烫鲜血却难凉。

    两天后,我跟着斌哥一起,以物流公司老板的身份,参加了饭局。

    一路上,斌哥有点心不在焉,时不时拿出手机看着,仿佛在等什么人的电话。

    等我问他,他才说,“小妙这两天回了家一趟,一直都没有联系上。”

    “也许是有事情耽搁了,”我说,“晚上结束之后,你亲自去接一趟吧。”

    来到包间里,里面已经到了几个客人,有面熟的,也是有头一次见的。闲聊了一会儿,大门处传来了孟佐的声音,微微含笑,“我来晚了,各位不要见怪。”

    侧头望去,门口站着一身条纹西装的男人,笑意盈盈,而他身边还挽着杏色礼服的宋佳雅,两个人看上去无比登对。

    有人打趣,“原来大慈善家晾着我们这么久,却是去接这位佳人了啊!”

    当然,也有人神情有点微妙,盯着宋佳雅久久不挪开。

    不管别人是怎么看的,两人却是举止得体地走了进来。

    拉开我身边的座椅,孟佐安排宋佳雅坐下,低下头凑到了她耳边,看似是在说话,可是距离也刻意挨得太近,一说话就能碰到鬓角。

    我看了宋佳雅一眼,她似乎比之前那段歇斯底里的状态要好很多,得体的妆容称得她肤白如瓷,在灯光的映照下都透着亮。

    我们默契地装着不认识,同时举起杯子,微微相撞,彼此笑得意味深长。

    酒过三巡,气氛慢慢放松下来,孟佐就像是一个天生的交谈家,几乎抛出什么话题,都能完美接下,从不担心会有卡壳的出现。

    我握着高脚杯,摇晃着杯中的酒液,暗红互相碰撞,变得格外旖旎。

    微微一笑,我说,“还没恭喜你呢,成功成为了孟氏的副董。”

    当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都忍不住给她鼓个掌,果然是孟若棠心里的挚爱,作到这个地步,还能够分到半壁江山。

    嗤笑一声,女人不以为意,轻飘飘地扔出来一句,“这是我该得的,要不是我救了孟若棠的命,怎么会有今天的孟氏。”

    被这种强盗逻辑弄得失笑,我说,“对,你说得再对不过了。”

    摇晃的动作一顿,我继续问,“你现在算是跟了孟佐?你不会不知道吧,他和孟若棠可是势同水火。”

    耸耸肩,宋佳雅撩了撩长发,逸散出了茉莉的清香味道,红唇轻翘,“那又怎么样?”

    我眯眼看她,就听她继续说,“孟若棠能睡你,我便能去睡他弟弟,我们这叫一报还一报。而且,他已经和我提出离婚了,是他先招惹我!”

    我面上不动神色,但是心里已经溅起了一片涟漪。

    宋佳雅冷笑了一声,仿佛呕了一口气,狠狠地又灌了一口酒。

    对话不欢而散,我在心里估算着宋佳雅的话,微微入神之际,外面就响起了叩门声。

    服务员侧身进来,念了一声斌哥的名字,“请问这位先生在吗,有您的快件。”

    快件怎么会送到这里?

    没等我琢磨清楚,斌哥站起身,“我就是。”

    目送他走出去,一转头,正巧听到孟佐说了一句,“那么,这一次的活动,就恭候各位大驾光临了。”

    那几个客人哈哈大笑,“我是没什么兴趣,不过我有个老朋友倒是喜欢这些,方便我来多讨个便宜吗?”

    孟佐爽快地碰杯,“多多益善!”

    看着他们彼此心知肚明地大笑着,我渐渐生出了一种森寒的感觉。

    过了好一会儿,斌哥都没有回来,我站起身,打算去看看的时候,就见到斌哥破门而入。

    他的脸色煞白,手里还握着一个透明的塑料袋,里面赫然装着根女人的手指!

    “小妙……小妙她出事了!”

    坐上车,斌哥的手不停发抖,连钥匙都插不进孔里。我一把将他拉开,自己跨身坐了进去,“你到旁边去,我来开!”

    一脚油门,车子如同箭般射了出去,在马路上飞快地疾驰着。

    手上的方向盘打得毫不犹豫,我盯着前方,口中问,“快件里除了手指,还有没有别的东西?”

    斌哥喑哑地说,“还有一个内存卡和一张纸条,说两个小时后会再联系我……”

    听他说完,我同时一个急转弯,“这里离嘉仇那里更近,我们去找他,他一定比我们办法!”

    等我们赶到的时候,嘉仇已经把手下都派了出去,分头去找陈妙,“一处地方都不要放过!”

    见到嘉仇,斌哥一下子跪在了他面前,“少东家,我没求过你什么,这一次我求你,我的命都能给你……你千万救救小妙!”

    一把拽住他,嘉仇呵斥道,“起来,你的命留给陈妙,现在我们要赶紧找到她!既然对方这么大费周章,说明陈妙只是棋子,他们一定另有目的!”

    说话间,我已经拆开了塑料袋,拿出了那张内存卡。当碰到那只血淋漓的手指时,我仍旧是忍不住眼底一烫。

    那手指上套着一个银色的戒指,最最朴素的那种银圈,没有一点装饰,但我曾见陈妙视它如珍宝。

    这是她的结婚戒指,她曾说,要传给自己的孩子,到死都不会摘下来。

    内存卡被传到电脑里,里面孤零零放着一个视频文件,我控制着鼠标的箭头,在上面碰了碰,终于咬牙按了下气。

    然后,它的第一声,就是一道陈妙的惨叫,令人头皮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