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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瀚是沈韬的表字。
只有及其亲密的人,才会这样喊他。
许妙芸前世和沈韬交往了一段时日,才知道他还有这个表字,可见这位花老板和沈韬的关系确实不一般。
花子君还是中式打扮,穿着宝蓝色的长袍,胸口别着怀表,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大约是因为常年在台前幕后的关系,脸色略显苍白,总让人觉得有些脂粉气。在许妙芸从小看过的奇人异志小书里,这样的男子都是很得人喜欢的。他有一双丹凤眼,瞳眸尤其明亮,一眼就看见了站在沈韬面前的许妙芸。
“这位是?”
“联合商会许副会长家的三小姐。”沈韬收起了脸上玩味的表情,替许妙芸介绍,转头看着她:“你听过他的戏,总不会不认得他?”
许妙芸悄悄的扫了花子君一眼,早已经垂下眼帘,只是慢慢点了点头,小声道:“花老板的大名,我也听过。”不过最近见的比较多的,当然是在报纸上。
花子君谦逊的说了一句不敢,扭头去看沈韬,见他的眼神毫不避讳的落在许妙芸的身上,他手肘下夹着一本《圣经》,显然是刚刚找到的。
“文瀚,既然书找到了,那就走吧。”
沈韬这才反应了过来,将夹着的书拿出来,是旧式的绸缎封皮,上面连颜色都褪了,“哦对了,我来迟了,这本书应该是许小姐先找到了。”
他说着就把书递到许妙芸的面前,修剪干净的指甲,大拇指上有一个半圆形的小太阳。
“既然是花老板想找的书,那就给花老板好了,我下次再来。”
许妙芸的视线落在沈韬的手指上,她觉得有些恶心,前世这双手摸过自己,又摸过他身边的这个男人?
许妙芸说完就落荒而逃,正巧看见吴德宝夹着两本书回到座位上,两人打了一个照面,一起坐下。
沈韬的视线直到这个时候才从许妙芸的身上收回,低头看了一眼仍旧静静被自己拿在手中的《圣经》,丢给花子君:“喏,人家不要,便宜你了。”
花子君接过书,莞尔一笑,跟在沈韬的身后出了咖啡店。楼梯口只有他们两人在等电梯,沈韬点了一支烟,慢悠悠的抽了起来。
“那些日本人已经很久没来鸿运班了,巡捕房也结案了,督军府的人可以撤了。”
“那怎么行?做戏就要做全套,再说我沈韬像是那么容易始乱终弃的人吗?”沈韬吐出一串烟圈,扬头看着花子君,眼神中透出几分不羁来,“你觉得吃亏就直说,不必跟我躲躲闪闪?”
花子君涩笑,这时候正巧电梯来了,他将手里的《圣经》丢给沈韬,自己先一步跨了进去。沈韬丢下香烟,跟着他一起上了电梯。
……
许妙芸的心情却不是很好,杯子里的咖啡被搅的奶泡都不见了,她稍稍偏过头,看见楼下门口,两个男人正一前一后的穿过马路。
花子君上了沈韬的汽车,车子发动,排气管冒出一股黑烟,一眨眼就不见了。
“现在是个开放的时代,社会在进步,说不定以后男人和男人也会合法化。”
吴德宝看见许妙芸的视线一直盯着楼下,自然也瞧见了那两个人。
许妙芸扭头看了吴德宝一眼,秀气的眉眼皱了起来,拧着眉心没理他。她那红润润的小嘴扁了扁,表情中透出几分不屑来,似撒娇又似嫌弃,娇滴滴道:“他们合法不合法,关我什么事儿,毛病的……”
吴德宝见她方才分明拧着眉心,这会儿说话的口气又不像是生气的样子,心里也摸不准她是怎么想的,连忙将桌上一叠糕点推到她的面前,笑着道:“你尝尝看这个,正宗西洋甜点师傅做的。”
许妙芸拿起小叉子戳了一小块,一口口的吃了起来,兀自细想:既然沈韬有了喜欢的人,那这辈子大约是不会再跟她什么瓜葛了?自己去念女校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总归比闷在家里强一些的。
……
晚上全家吃饭的时候,许妙芸就说起了要去中西女学上课的事情。她这个年纪也不算小了,要是再不去的话,等将来毕业了还想继续进学的时候,年纪就大了。
以许妙芸现在的认知,已经完全明白了当初许长栋要送她去女校的初衷。其实学得好不好不是关键,而是将来她的交际圈里,就会有上海滩众多商界名流家中的女眷。
有些男人生意场上难以启齿的话,请家中的女眷代为传达,往往是事半功倍的效果。许妙芸前世则成为了上海滩名副其实的名媛,不但帮助许长栋成为了联合商会的会长,最后还嫁入了沈家,成为少帅夫人。
这其中固然有不少艰辛,但这样的结局,其实还是让大多数人艳羡的。
“既然你也想去女校,那就要趁早复习起来,我这几天替你物色一个家庭教师,帮你补习一下课业。”
中西女学的入学考试主要有三项:国文、算学、洋文。以许妙芸现在的水平,通过入学考试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这些都是不能让许长栋知道的,她便也只好乖乖的答应下来。
许妙芸又吃了几口饭,忽然想到一件事情,抬起头来对许长栋道:“要是可以的话,爹爹能帮我请个年长些的男老师行吗?”
倒不是许妙芸喜欢男人,而是前世许长栋也替许妙芸找过一个家庭教师,还是复旦大学的女大学生。许长栋是商界名人,家中只有一个老派的原配妻子,这样的人在别人的眼中自然是高大又让人敬仰的。
虽然后来许长栋和那女学生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但终究是发生了一些让冯氏伤心的事情。许妙芸那时候却因吸纳了不少洋人的思维,崇尚自由恋爱,并没有觉得这事情有多么的严重,没能在冯氏最伤心的时候安慰她。
此时忽然又想起这件事情来,她心里忍不住就懊恼了起来,抬起头看了冯氏一眼,娇声道:“今天这道西湖醋鱼,一定是母亲亲自下厨的。”
冯氏见自己闺女忽然向自己撒起娇来,只当她是小孩子心性,笑着道:“你父亲喜欢吃,我就免不得就亲自动手了。”
这样相濡以沫的感情实在难能可贵,若是因为那家庭教师的事情又有了裂痕,许妙芸怕是要自责一辈子的。
……
接下去的日子,许妙芸当真就复习起了功课来。杨月每天都要上课,洪诗雨便打了电话过来,约许妙芸一起去鸿运楼听戏。
许妙芸实在不明白,如今这个时代,还有喜欢听戏的女孩子。上回在鸿运班遇上洪诗语的时候,她就听得津津有味的。
许妙芸不想去,但洪诗雨说有杨月托她带给自己的书,她才答应了下来。她们两家人都住在租界里,往来方便,等许家的小洋楼装修好了,许妙芸就也能搬过去了。
鸿运班出了新戏码,这次唱的是《霸王别姬》,花子君扮演虞姬。
两个各自带了一个丫鬟,在二楼寻了一个靠窗的小包间。许妙芸先前不想来是因为怕遇上沈韬,不过今日见他包下的那间屋子关着窗,想来是并没有过来。
还当他真的对花子君动了真情,谁知道也是三分钟热度的?
许妙芸漫不经心的想着,听到虞姬自刎的地方,宾客们都拍手叫好,洪诗雨已经难过的落下了眼泪。
即便许妙芸并不懂京剧这门国粹,但她也觉得花子君唱得好,那种凄婉决绝、毅然赴死的慷慨激昂,都在他的唱词和动作中表现了出来。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而又有多少英雄豪杰,可以将江山美人,全都掌握在股掌之中呢?
其实不管虞姬死不死,项羽终究只能当他的西楚霸王,这就是命。
可惜虞姬没有她许妙芸这样的好运气,能从头再来。
“这场戏我听了十来遍了,但每听一次,还是照样会流泪,花老板唱得真好。”
洪诗雨呆呆的看着楼下的戏台,“虞姬”已经死在了“项羽”的怀中。
“我要是虞姬,一定舍不得去死,项羽那么爱她,她怎么忍心留下他一个人活着?”
许妙芸听洪诗雨说完,眉心稍稍皱了皱,她一时想不出要拿什么接话,便索性摸了几颗碟子里的瓜子在手上剥了起来。
戏台拉上了帷幕,休息片刻就到最后一场项羽乌江自刎的戏目。
洪诗雨擦了擦脸上的泪珠,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许妙芸一眼,见她正伸手剥瓜子,笑着道:“我请你来听戏的,你就知道嗑瓜子!”
许妙芸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放了一颗瓜子在唇上,轻咬了一下,娇小道:“听戏用耳朵的,又不用嘴巴。”
外头忽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丫鬟过去开了门,见是跑堂的端着红漆雕花的小茶盘,里面放着各色的干果茶点。
那跑堂的一边把东西放下,一边笑着道:“这是花班主请两位小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