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浮云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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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姬被丢下了。

    毕竟, 嬴异人他们是去逃命的, 根本无法带着一个身怀六甲的妇人连夜奔逃。

    赵姬留在赵国,反而比去秦国更安全一点,且不说她的身子无法在马上长时间颠簸, 如果因为劳累而滑胎,反而得不偿失。

    她自己也是知道这一点, 所以看上去十分镇定, 起码比嬴异人看上去要镇定多了,赵国还不至于对一个孕妇动手,即使她怀着秦国公子的骨血, 也不会行下作之事,古老的时代民风较后代淳朴许多, 对于有生殖力的女性,抱有相当程度的尊重。

    嬴异人反而有些不堪大用的模样,就差抱着赵姬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叶孤城冷眼瞧着, 起码知道这对夫妻之间应该是真的有些情感。

    稍微知道一些后世传言的他略带些好奇地打量吕不韦一眼,这赵姬原本是吕不韦的未婚妻, 都上升到谈婚论嫁的那种, 不知道他现在心情怎么样?

    吕不韦的心情不怎么样,或许有女人的缘故在里面, 但更多则是嬴异人表现出的孱弱。

    哭哭啼啼,当断不断,非大丈夫所为。

    以他的心情很不得直接把人敲晕了捆在马上, 他们是要逃命的,而且是千里奔逃,时间怎么经得起这样浪费。

    好在嬴异人告别的时间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长,虽然心中不舍,还是快速上马,想来他也是怕大计功亏一篑。

    来之前荆云已经告诉了叶孤城他们准备逃跑的路线。

    从邯郸西门出赵国国都,飞驰向西北方的武安官道,出武安要塞,过滏口陉峡谷,穿越上党再东南直下安邑渡河入秦。

    眼下距天大亮还有三个时辰,赵国的军队就算是有心拦截嬴异人也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调集人口,只要顺利一些,在雾气消散之前他们能到上党,那里虽然是赵国的领地,却没有多少赵军把守。

    只要到了上党,就一定能逃回秦国!

    真正危机四伏的,是到上当之前的路途,以及半路中可能会杀出来的追兵。

    想到这里,叶孤城竟然有一丝丝的兴奋,也不枉他换下白衣混在死士队伍中帮吕不韦嬴异人渡过难关,这可是真正意义上的历史转折点,且不说下一任秦王,赵姬的肚子里还塞着一个真正的宝贝蛋。

    他又暗戳戳瞅了赵姬一眼,更准确一点,是对方的肚子一眼,他对秦始皇的印象除了教科书式的千古一帝之外,剩下的就是在秦皇地宫中相貌年轻英俊威严的男子。

    不过,现在在他面前的秦始皇甚至还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包子,一个没有出生的包子。

    叶孤城:莫名感觉有点爽。

    至于为什么他愿意帮荆云一个忙,护送嬴异人回国,这就有关于另外一番计较了。

    所谓的封神之路,除了炼体,还要炼心。

    炼体是让身体,让武功达到极致,那么炼心?

    是追求道吗?是实现自己的理想吗?

    他的道是王道,他的理想是什么?

    叶孤城想,一开始他的理想很简单,保护好白云城,挣脱自己的命运。

    这是小道,但是一开始,他的力量只能做到这些。

    但是当力量越来越大,能量越来越多,他甚至能够辐射一个国家,拔剑便能震动整个江湖,理想也随之扩大。

    所以他同小皇帝协力颁布了《侠法》。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他所在乎的根本就不是什么皇权统治,而是在这畸形的,普通人与武林人并存,朝廷与江湖两立的时代,塑造出一种新的平衡。

    拥有力量的人能够欺辱没有力量的人,按照丛林法则,这是正确的,但是这不是丛林,这是天下。

    所以,就算拥有力量都不能肆无忌惮,都要被约束。

    他已经重新划定了平衡,如此看来,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那么现在,他应该将理想扩大到哪个方向?

    叶孤城想到了春秋,这宏伟到能够称之为野心的理想,还是他周游列国之后才隐隐产生的。

    四分五裂的国家需要统一。

    这是顺应历史的想法,也是迟早会出现的,但叶孤城希望,这个过程能够走得更加平稳一点,当秦统一六国之后,带来的也不是□□,而是长久的和平。

    法家治理民风剽悍的国家还好,但是治理六国,每个国家的人有不同的民族习惯,严刑峻法只会激起人心中的不满与反抗。

    这或许是一个很自大的想法,叶孤城想,然而,这是在战国末期,但凡是进入了稷下学宫的学子都与他的想法差不了多少,甚至面前的吕不韦也是如此。

    他们的区别,不过就是有的人能够做到,有的人不能做到,有的人能够改变天下,有的人不能改变天下罢了。

    叶孤城想,他比其他人都知道的要多,起码他知道,这未来的统一大业究竟是怎么被做到的,人究竟是谁。

    他会出现在这里,只不过是想见证一下,顺便让既定的历史能够更平稳地过渡罢了。

    他远远看向赵姬的腹部,表情不知道是该说复杂也好,还是欣喜也好。

    血统无法改变,想要突然自立为王也是异想天开。

    但如果,他能把王者教导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某种意义上也不是改变天下?

    叶孤城想,他也是个狂傲的人啊,比原著的叶孤城更加骄傲。

    因为感受到高处不胜寒的无聊,所以想要改朝换代?

    他所做的,不也是这件事吗?

    而且他还更加过分。

    赵姬忽然打了个寒颤。

    她是在恐惧吗?不知道,只不过某一瞬间她忽然汗毛倒立,毛骨悚然。

    这是柔弱的小动物被大型猛兽盯上才会有的反应。

    但她这人偏偏又与吕不韦不一样,就算知道自己被大型猛兽盯上了,也没有足够的洞察力,发现大型猛兽来自何方。

    应该是她的错觉吧?

    赵姬想。

    毕竟,她内心的惶恐一点都不少,远远比不上面上表现出来的镇定。

    不过,就算是紧张也无所谓,叶孤城想。

    就算是吕不韦带着他的人跑了,还有一股更加隐秘的力量保护着怀胎的赵姬。

    因为这些人与秦国与吕不韦并没有什么关系,就算是赵国进行地毯式搜查,怕都发现不了什么。

    位于巴蜀之地的丹药大商,垄断了六国的水银朱砂,就算是名满天下的吕不韦,都没办法与之抗衡。

    走了!马在嘶鸣,人趴伏在马背上,生怕自己被甩下来。

    □□无一不是难得一见的好马,如果马不好,甚至支撑不了跑到秦国。

    逃亡过程本身是十分无聊的,不过就是一群人骑着马极速地飞驰。

    “勒马慢行!”

    忽然听见荆云一声高呼,几乎是瞬间,所有人都放慢了速度。

    叶孤城眯着眼睛,便看见远处武安要道上黑压压的人与马。

    赵国的军队在明,他们在暗,这距离只有他们能看得见赵国的军队,而对方一行人,是万万看不见他们的。

    反应好快!就算是他,也在心中惊呼,想来赵国已经知道了他们逃跑的消息,在要道处严防死守。

    这就是逃亡过程中所出现的意外之一,人生在世,不能事事顺心。

    叶孤城想,如此看来,只能临时转道。

    在叶孤城的心中,已经有一幅地图缓缓展开,其中标注了从赵国到秦国的各种大小关隘以及出口。

    他想了想,好像手持红笔,在其中一个点上画了一个圈。

    改道,走阏与谷口。

    阏与谷口是赵国屯兵之地,有大量赵军驻守,然而,如果有一支精锐军队能够如同刀尖一般刺穿阏与谷口,出去经晋阳山道一路狂奔,便能看见秦国的离石要塞。

    各种意义上,是最难走的一条路,也是最好走的一条路,只要能冲出来,便与秦国最近,但如果冲不出来,只有死在阏与谷口。

    50%的几率。

    他看向荆云,不知道对方会拿什么主意,叶孤城心知肚明,此人为将才,又是吕不韦最信任的死士,无论走哪条路都要看他的主意。

    荆云也是个有担当的,只是想了一下便道:“走阏与谷口。”

    他抬头,也不知是不是凑巧,眼神正好同叶孤城四目相对,荆云的眼中划过一丝抱歉与痛惜,明明叶孤城是贵人之子,特意来帮他,但现在他们竟然要走最危险的一条路,他猜,就算叶孤城身手非同于常人,都无法全身而退。

    他自己是早就有了为吕不韦殒身的觉悟,跟着的其他死士也是一样,但就一个叶孤城是外援,自己竟然将他陷于了不利之地,是谓不义。

    对任侠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义。

    义,是驱使他们行动的根本。

    叶孤城摇摇头,动动嘴皮子道:“不要多想。”

    随后竟然跟着一众死士一起掉头,即使身穿黑衣带黑布巾,他还用上了隐蔽之术,只因为叶孤城本人的眼睛太亮,就好像是天上的星星。

    对他来说,泯然众人,是很困难的一件事。

    天生的发光体。

    嗯?

    叶孤城忽然一顿,对荆云喊道:“有埋伏!”

    他的声音低沉却有穿透力,就算是吕不韦都听见了。

    他当时就一愣,因为这不是荆云的声音。

    那一队死士中,还有人会越过荆云说话的?

    更不要说他们前后无人能看见敌人的影子。

    然而叶孤城的感知力,荆云是见识过的,他立刻勒马打了个手势,全队的人都停了下来。

    荆云道:“埋伏人几何?”

    叶孤城道:“百人左右。”

    荆云道:“是胡马飞骑!”

    胡马飞骑是平原君亲兵,两百人上下,赵王虽谈不上昏聩,也绝对不是马上的好手,更没有平原君那样敏锐的洞察力。

    身为战国四公子之一的赵国平原君,还是很有能力的。

    然而此时就算有埋伏,也不得不走,荆云想了想道:“越剑无三骑护人脱身!马队埋伏截杀!”

    他看向叶孤城道:“你也同吕公一起走!”

    他不敢贸然暴露叶孤城的身份,甚至没有办法对他用敬称,然而叶孤城的本事他是知道的,有这人在,绝对能保吕不韦与嬴异人不死。

    马队中留下殿后的人都心存死志,绝不可能活着离开,他们唯一的用处就是拖住赵**队,叶孤城身份高贵,怎么能与他们一起死在这里?

    然而叶孤城却道:“我先同马队同行,后再追赶吕公。”

    他看向荆云道:“以你之力,拖不住赵军许久。”

    如果能拖住他们更多的时间,吕不韦逃跑也会更有把握。

    两人的对话时间其实很短,因为是在逃命途中,就算是商量对策也不能话太多时间,但是叶孤城说得话都很有分量,只要是他开口的,荆云都不太做反驳,原本让他同吕不韦他们一起走了,不想才说两句话,就将荆云轻飘飘地打了回去。

    吕不韦虽然知道形势危急,但是听了两人的话却还是有点好奇,想着这说话的究竟是何人,一回头,正好看见叶孤城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这世界上大约有一种人,你就算是才看见他的眼睛,就知道他和别人不一样。

    叶孤城显然就是这种人。

    他互在马队最外侧,这是最危险的地方,无论是胡马飞骑射箭还好,还是拼杀也好,最显受敌的一定是他。

    常人就算是死士都不愿意在这位置,能护在最外面的无一不是武功高强之辈,但是他却主动站在最外侧,显然是对自己的实力充满了自信。

    吕不韦看了一眼,发现他的腰间别着两把剑,无一不是名剑。

    虽然与他所知道的大家之作不同,但光看刀鞘就知道与众不同。

    等等……

    他忽然觉得其中有把剑有些眼熟。

    但是还没有等他想起来那把剑究竟是什么,就听见荆云高呵一声道:“冲阵!”

    他们面前,是世界上最精锐的部队之一。

    平原君的胡马飞骑人数是荆云下死士的一倍。

    阏与谷,是奇诡的山谷之路,道路崎岖,多有遮蔽,就算是站在山巅,也不一定能看清下面人在做些什么。

    荆云的队伍中大部分人身穿黑衣,只有一小部分同赵**队一样身穿红衣,为的是在过关的时候可以扮作赵**队打开城门,之前过邯郸门的时候便是如此。

    当时方便,现在却成了催命符,平原君的飞骑军站在半山腰向下眺望。

    “报,红衣骑士不见了!”

    “不见?”

    平原君倒吸一口冷气,已经进入了山谷,怎么会突然不见?

    他到底是战国闻名的四公子之一,短暂的错愕之后一下子就镇定下来,这里是赵国,是他熟悉的土地,不可能不见。

    只有可能是他们借助遮蔽物,藏了起来。

    他道:“出山守住要道!”

    管他们藏在哪里,只要是要出山的,只有一条道路,只要盯着这条道不放,还怕他们从眼皮子底下溜出去?

    然而平原君却没有想到,还没有等他们守住出山要道,竟然就遭到了伏击。

    山路奇险,半山腰中有一石块突兀地将山阴山阳分开,远远看着,竟然像是将山劈成了两半。

    也正是因为这巨石菜导致赵国的胡马飞骑察觉不到吕不韦手下马队的踪影。

    他们前进的路上也小心翼翼,生怕碰见了敌人。

    斥候开路,六名斥候先到了巨石附近,似乎准备看看有无敌人,这条路可否通行,却想不到仅仅是向前探脑袋,就看见白光一闪,人头落地。

    六个人头在地上咕噜咕噜地转,甚至都没有发出呼救声。

    剑太快。

    斥候没有发声,身后人怎么可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在那里等着斥候回来报告。

    就算有埋伏,呼喊几声,也能提早做准备。

    荆云低声道:“三骑冲杀,其余放箭。”

    “越剑无三骑护人奔走,冲破飞骑队!”

    赵军实在没有想到,他们并没有等到斥候回来报告,反而等到了铺天盖地的箭雨。

    等到反应过来,前面的骑士已经被箭雨射中,倒在地上。

    平原君神色一凛道:“有埋伏!”

    “三骑并行,战马衔尾,尽速通过山嘴巨石弯!”

    但荆云的队伍岂是那么好打发的?

    只看见三骑兵忽然冲了出来,手上或持刀,或持剑,来不及躲闪的骑兵被正中胸口,斩于马下。

    跟在平原君身边的人眯了眯眼睛,他并非是飞骑队的成员,而是平原君门下食客。

    平原君好养士,门下食客数千,虽然被嘲讽为鸡鸣狗盗之辈尔,但其中却有几个有能力的人。

    邹胜就是他养的食客。

    这人名不见经传,但是家里却有个非常有名的人物,开创了阴阳家的邹衍就是他的族兄。

    如果叶孤城愿意往前考考据,就会发现,邹家一脉曾经在吴国呆过,做得是相术营生,当年摆摊与专诸相邻的邹老,就是邹家的祖宗。

    或许是家学渊源,这人虽然不像邹衍那么能言善辩,还提出了五行学说,但人家可是一个实干家。

    简单说来,名气很大的邹衍擅长天文地理,夜观星象,这人则是画个符之类的,可以咒杀他人。

    要不然,平原君才不会将这人呆在身边,合着就是一个保镖啊!

    追随至远古时代,邹家是大巫的后代,传说中尧舜禹的时代曾经有巫咸国存在,巫咸国的人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龙,地处大荒之中,可以呼风唤雨,主长咒杀祭祀,后来经过多年的演变,这个国家自然是不存在了,甚至连是否真实存在过都不可考,但是邹家的历史中却记载着,他们的先祖是巫咸国的子民。

    邹衍从小学习咒术,同时也顺应时代变化,读了满肚子的经书,然而这人天生就对治学不感兴趣,就算是读了经书,也不同他族兄邹衍一样,想要研究什么天地阴阳之理,他所要做的,不过就是如同这时代大部□□怀异能之人一样,选择一个合适的主人,成为他的门客,帮助完成大业。

    投入平原君门下不过是机缘巧合,但既然已经决定了,他自然会好好辅佐对方。

    与常人不同,他的眼中所能看见的,并不是浮于表面的图像,正如同刚才明明出现了三骑士冲阵,后又有无数的箭雨跟上,但是他所能看见的也不过就是一个人,一道光罢了。

    邹胜眯起了眼睛,仿佛被某种光芒闪瞎了眼,至于在场其他人,留下来对付那三个骑士的,无不被对方有如奇迹一般的剑法所折服。

    这里真的只有三个人吗?

    挡在最前面的骑士想到,就算有三十个人,都没有这么难对付。

    微妙的气势笼罩在几人身上,他们知道,秦国不要命的打法确实可怕,但他们也都是虎狼之师,没道理连三个人都拦不住。

    这样想着,挥刀的速度更快,更加用力,围住他们的人更多,不多时,其中俩剑客身上便挂彩,从马上坠下。

    只有一个人了。

    然而真正接触到这人的视线,赵国的骑士却齐齐咽了口口水。

    他们忽然知道,为什么三人的压迫感给他们如此之重,就是因为这人。

    其他两个,不过是陪衬罢了,就算只有这一个人,仿佛就能把他们压得喘不过气。

    这是怎么回事?

    心中生出恐惧,然而身体还是要一味向前,手上的刀已经被高高扬起,四面八方的骑士将一个人团团围住。

    !

    白光一现,人头起起落地。

    四个人头如同小孩子手上拍得皮球,整齐地落在地上,都没有弹起来,便咕噜噜地滚走。

    你甚至没有看出,他是怎么挥剑,又怎么一个人杀了死人。

    怪物!喉头滚动,一口口水吞咽下去,瞳孔不由自主地睁大,手因为恐惧而在不断颤抖。

    怪物!

    然而那怪物,好像没有与他们周旋下去的心,杀了足够多的人,拖延了足够多的时间,竟然就转头走了。

    平原君如大梦初醒,立刻道:“放箭!”

    没有箭可以落在那人的头上。

    平原君也将那人的举动看在眼中,谁叫最后只剩下叶孤城一个人,他一个人对多名骑士,几乎是必死的棋局,然而,他不仅没有死,还让其他人都死了,简直就是笑谈。

    他不由自主看向身边通晓鬼神之事的邹胜道:“你怎么看?”

    邹胜却没有多惊讶,只是对平原君道:“初见我沟通鬼神,咒杀仇人时,平原君可惊讶否?”

    平原君一顿道:“自然。”

    邹胜道:“人尚且能够沟通鬼神,如果剑术修行到了极致,为何不能以一当十?”

    他道:“百年以前,专诸尚且有一人抵万人之势,天下异人何其多也,以一当十又有何惧?”

    听了这两番话,平原君稍有些不安的心终于放松下来,确实是这样,天下拥有一样才能的人太多,只不过有的在他手里,有的不在他手里,就比如说秦国的白气,虽然杀孽深重,又有谁敢不说他是难得的将才?

    然而难得的将才又如何,还不是死了?

    只要是人,都终有一死,只不过看方法对没有对罢了。

    他沉声道:“三骑前行清道,全数上马追击,务必在出谷口前包抄截杀!”

    叶孤城快马加鞭,赶上了先头大部队。

    荆云看见他稍微有点惊讶,随后心情就恢复了平静。

    如果是叶孤城的话,能在人群中杀出一道血路并不是什么难事。

    然而,另外两个死士没有跟上,定然是折损在哪里了。

    足够了。

    荆云想,一开始他以为要赔掉起码五十骑才能冲杀过赵国的飞骑君,哪里知道,叶孤城一个人,竟然就抵得上四十骑、五十骑,他定然是时间拖延得差不多才会赶上先头部队。

    荆云已经看见了,他们能逃回秦国的曙光。

    !

    山体两侧忽然有大石滚落,他立刻勒马道:“躲闪!”

    然而落石来得毫无挣扎,还是有不少骑被压在了巨石底下。

    怎么回事?!

    荆云想,这条路怎么会天降巨石?难不成赵国的军队有那么多,竟然都能到他们头顶上推石头了?

    自然是不可能的。

    距离他们还挺远的地方,邹衍擦了擦自己额头上的冷汗。

    他虽然能够沟通鬼神,通晓阴阳之理,但是借鬼神之力改变自然,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很大的负担,就比如说他刚才利用咒的力量催动不远处的巨石,让其滑落,就令他面色煞白,额头上有豆大的汗珠。

    然而以他的全部力气,也没有办法将道路全堵住,如果所谓的阴阳之学真有这么大的作用,天下早就是他们阴阳家一家独大了,邹衍也不需要在学宫中讲学,还靠辩倒公孙龙在世上扬名。

    终究是笑道。

    荆云道:“全员听令,绕过碎石!”

    碎石防不胜防。

    也还好,从天上滚落入地的碎石并没有伤到吕不韦与嬴异人,如果他们两人真的被巨石杀了,就得不偿失。

    然而,两人还是抬头看天,一脸诧异。

    吕不韦还算是镇定,只是脸色变得不好看一点,但是嬴异人,就面有菜色了。

    还好他有点老秦人的血脉,虽然算得上是多愁善感,但比起其他不堪教化的秦国公子,还是很有些本事的。

    荆云低声道:“上面没人。”

    他的目力比一般人好多了,所以才比常人更加清晰地察觉到了这起灵异事件。

    叶孤城也有了莫名的预感,不说别的,这手段就是让他联想到了徐福。

    气场挺像的。

    果然,下一秒脸色并不是很好的吕不韦便道:“是邹胜!”

    这人的名号在各国中虽然不是很响亮,也不是没有人知道,毕竟他是平原君的门客,还经常被平原君带在身边。

    有人嘲笑平原君年纪大了,竟然也相信神鬼之说开始求仙问道,然而即使面对这样的冷嘲热讽,平原君偏偏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不在意的笑笑,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只不过那邹胜还是被他带着。

    吕不韦知道的比别人更多一些,就比如说他知道邹胜是邹衍的族弟,也知道比起擅长研究提出阴阳家学说的邹衍,这邹胜更擅长于巫术。

    巫术中最有杀伤力的不就是咒杀之术?想来大巫都能沟通自然,他能够击落碎石也是正常。

    吕不韦道:“会不会还有后手?”

    荆云回答不上来,他虽然是将才,到底没有接触过巫术一流,对这些神秘莫测的手段并不了解。

    然而叶孤城却道:“不会。”

    他第一次在吕不韦以及嬴异人面前开口,表现出他不同于其他死士的一面。

    吕不韦的洞察力很强,早就发现了他的与众不同,又从荆云的态度上意识到了叶孤城并不是死士,说不定是他找来的友人也说不定。

    吕不韦对任侠向来敬重,知道这群人不仅很有本事,而且还很神秘,你甚至无法发现他们的行踪,想要结识,也只能凭借机缘巧合。

    叶孤城在他心中已经成了神秘主义任侠的代表。

    他道:“足下何意?”

    叶孤城道:“沟通天地,需要精气。”

    “一个人,就算有大巫血统,精气都是有限的,我观邹胜,见他身上并无大师之气,想来也不过就是比普通方士高出一筹,再来一次巨石滚落,他还没有这能耐。”

    更何况,要是有这本事,定然早就用出来了,而不是等到现在,想来这大概是最后的杀招。

    吕不韦听了,直点头,想这死士队伍中竟然混了一个深藏不漏的高手,等到度过危机,此人拿下面罩,定要好好畅谈一番。

    他已经感觉到了叶孤城的与众不同,又加上这次他竟然愿意参合此事,对他等施以援手,就知道此人对他们的印象定然不会太差。

    既然没有什么太大危险,也不用担心神鬼莫测的手段再现江湖,那就没有什么需要害怕的,只不过是小心翼翼地绕过巨石,接着向前冲罢了。

    马在飞速奔腾,赵国的飞骑队也在紧追不舍,叶孤城之前争取的时间因为巨石滚落被拉回来了不少,跑在最前面的赵**人已经能看见死士队伍的尾巴。

    平原君哪里有什么多余的话要说,当时就一抬手道:“放箭!”

    荆云镇定道:“后三骑抵挡,其余人冲阵。”

    他们已经具有了优势,只要能够出谷,长驱直行一段路,便能进入秦国的离石要塞。

    胜利已经在眼前。

    叶孤城并不在后三队伍之中,因为他现在已经没有必要留下来拖延时间,至于现在就把平原君留在此地,这可不是他想要做的,平原君要好好地回到赵国,否则秦国与赵国之间定然会不死不休。

    他绝对不能死在这里。

    平原君道:“可行否?”

    他看向身边的邹胜,表情严肃。

    平原君是要让所有人都清楚,他们已经没有办法把嬴异人追回来,但是真这样任凭他们离去,之前的一切努力不久功亏一篑?正常手段不行,非常正常手段能不能把人留下来?

    在阴阳之学大盛之前,平原君原本也不相信什么巫术方士等等诸如此类的事务,但见识过一次邹胜的咒杀之术,他不得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是有超越常规的力量的。

    也罢,春秋战国能人异士太多,不说是乘奔御风,就算在武道上,能够以一敌百的人绝对不少。

    刚才那神秘骑士就是一个。

    邹胜的脸色已经很苍白了,但是在平原君问他的时候,他还是咬咬牙道:“可以!”

    这时候,就算是不可以也要可以。

    邹胜想,失败了大不了就一死,但如果成功了,他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对赵国有功。

    他渴求俗世的名利。

    咬破手指,逼出一滴鲜血,这血珠每往外一分,邹胜的脸就苍白一瞬,等到一滴血珠停留在手指间时,他的脸白得像鬼,端的是气若游丝。

    平原君发誓,那一定不是他的错觉,明明是鲜红的血,他竟然在血珠的周围看见了一层淡淡的金光。

    这是精血。

    是人的心头血。

    一个人能有多少滴心头血?

    修行几十载的邹胜负责任地告诉你,别人不知道,反正他知道,自己只有四滴。

    所以他真是用自己四分之一的命,来杀嬴异人,讲道理要是没有成功,他剩下的生命估计都不足以支撑自己活下去。

    怒极攻心,当场倒地什么的。

    口中念念有词,手一弹道:“去!”

    金光裹挟着血液,当离开邹胜手的时候,忽然化作一堆黑色的烟雾,光是以肉眼看,似乎就能看见这雾中的不详。

    这是什么?

    有死士发现了不详的烟雾,伸手想要挡住,然而这无形之物却好像有灵智似的,轻轻一散开就能躲开这些人的攻击。

    钝器对它来说什么都不是,对它造不成哪怕一丁点儿的伤害。

    糟糕!

    吕不韦心中警铃作响,他能猜到对方的真正目标到底是谁,除了嬴异人,还有谁值得邹胜大费周章?

    然而,他们真的能挡得住这一击?

    心中有无数雷从半空中落下,炸出一堆堆绚烂的火花。

    这已经不是人类可以触碰的境界,是神,是鬼!吕不韦第一次后悔自己身边竟然没有带一个方士,原本他是从来不相信这些方士有什么手段的,更不相信他们能够沟通鬼神,制造延年益寿的丹药这些个鬼话,但现在他不得不相信,这世界上真有无法理解之物的存在。

    丹药的作用打个问号,但是咒术,已经亲眼见识到了。

    怎么办?

    他心中一阵慌乱,比他更加慌乱的,是已经感觉到危机临头的嬴异人。

    他应该怎么躲过?

    “!”

    白色的光划破天空。

    不,那不是什么白色的光,只不过是剑在黑夜之中折射出了无与伦比的色彩。

    是谁,挥动剑的到底是谁?

    是叶孤城。

    吕不韦盯着他□□的那把剑,与凡剑不同,那把剑身上仿佛沐浴着异样的光辉,其他死士再怎么努力想要斩断黑雾都无济于事,但偏偏叶孤城的剑,却能将其劈散。

    他忽然知道,为什么最开始会觉得叶孤城手上的剑有些眼熟,因为他已经想起了这把剑的来历。

    龙渊剑,诚信高洁之剑!

    他看向叶孤城,眼中带有隐隐的探究,为什么,这把宝剑会在他的手上?

    叶孤城可不管吕不韦脑补了些什么,他右手才以龙渊剑将黑雾打散,左手就顺势拔出了荆云腰间的剑。

    他道:“借我一用。”

    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手腕一翻,寸劲打入剑柄之中。

    百步穿杨!

    剑在半空中,一路飞驰,速度快得像是闪电,无论是死士还是赵军,个个都呆若木鸡,没有人能挡得住叶孤城的剑。

    剑如活物,只能看得见自己的目标。

    它穿透了邹胜的眼眶,钉在了他的脑子里。

    荆云想,怪不得叶孤城不用他自己的剑啊。

    因为这一下子,剑肯定是有去无回啊!

    还要荆云的剑是消耗品,被扔出去多少把都没事,只要能够将飞骑军拖住,无论是扔出了多少把剑,他都不在乎啊!现在已经不用在乎了,荆云想。

    反正,赵国的军队已经不可能追上他们了。

    他们成功了。

    离石要塞的大门静静放下,等待飞奔的马队进去之后再重重地落下。

    东方,有熹微染亮天空,昭示着新一天的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耍了一会儿帅

    马上要去观察还没有出生的政包子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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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地雷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