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而已

银子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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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靠在墙边的洛于墨抬起头来,看见这个气踹嘘嘘冒失的丫头,只是抿唇一笑,丝毫没有责怪的意思,只是柔声说道:“不是你来晚了,是我早到了而已。”

    像流星的坠落灿烂夺去了轮廓

    可是,崔云衣不知道自己是怎样了,反而是踮起脚,在洛于墨的脸颊上落下轻轻一吻,如蜻蜓点水般轻柔,却足以让洛于墨缴械投降了。

    “林老师,你那天走得这么急,我和我朋友都没来得及道谢你就走了,搞得我内心歉意满满啊!今天无论如何,我得正式谢谢你,谢谢你的帮忙。”崔云衣脸带如春日和煦阳光般温暖的笑容,神情无比认真地向林杰道谢。

    崔云衣靠在江维之的怀里,也不愿意挪动身体了,是江维之温暖的胸膛,有属于江维之淡淡的木质香,还夹杂着一丝烟草的味道,估计是抽过烟,或者别人抽过烟了,把气味落在衣裳上了。

    很简单的三个字,不过这是洛于墨一贯的风格。

    嫌学历高?这还是崔云衣头一回听到的,看来天下真的是无奇不有啊!

    只要身边陪着他的是崔云衣,那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了。

    “那时哪样啊?”

    崔云衣捧着新书在怀里,如获珍宝,满心欢喜。

    按照课程的编排,崔云衣今天要讲的是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

    “对,我叫洛于墨,你叫?”

    本来林杰在送完东西给崔云衣便打算走的,可是还在吃饭的他们,又迎来新一轮的忙碌了,大家都在午休的时间都花店来订花,一时间花店沸腾起来了,大家各自忙着。而林杰看到大家都这么忙,索性也流了下来帮忙,虽然他不太懂具体的流程,可是在看了一次崔云衣怎操作后,便上手了,学着帮忙招呼客人,帮忙听电话,填单子,等一系列琐碎的事情。

    崔云衣整个人都愣住了,双眼失去了焦距,茫然得不知看着台上。

    只想要记住这永恒的瞬间

    闻言,江维之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认真地说道:“就是养猪,还准备养一只大胖猪了。”

    “那张纸呢?”崔云衣问道。

    “老师,我给你买了一盒红笔,以后你尽管在我的作业本上留言吧。对了,我叫王晓明,王晓明啊!”

    该死的崔云衣,今天又喊自己做“老墨”了,他今天势必要好好“教育”一下她,不然以后他还有位置站的?

    下午。

    闻言,崔云衣聪明地立马闭嘴,不再和安小贝这个恶霸争论这个问题。

    “那你打算怎么叫我啊?”崔云衣好奇地反问道。

    “没见过这么帅的,我能……上去求合影吗?”

    洛于墨瞳孔里只有崔云衣,他知道他目前心里仅有一个想法,就是——要崔云衣。

    哈哈,应该的,不然安小贝总是闲着在花店,迟早会变老姑婆的。是时候把她推出去了,林杰老师是一个相当不错的选择。

    面对这群热情的学生,崔云衣有点站不住脚了,他们都别出心裁地为她准备了教师节礼物,她是感动不已啊!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有时候你看的只是别家光鲜亮丽的外表,可是内里的痛,你有知道多少呢?

    偌大的礼堂早已坐满了师生,这是学校最大的礼堂,能容乃上万人,而全校师生都出席的会议是学校非常罕见的事。

    崔云衣坐在大哥哥身旁,空气中还漂浮着属于大哥哥身上的那股清新怡然的龙涎香。

    “想给你一个惊喜。”江维之脸上带笑,温文尔雅地回答。

    “云衣老师。”

    “知道了,每个月十四号,我有哪一次不是忙完了花店的事,再去忙我自己的事啊!你都把需要的花提前预定好了吗?还有人手,应该在那天多请两个送花的,不然会忙不过来。”崔云衣提议道,花店的事,大多都是安小贝在负责,而她只会给一些建议她,使店更好地运转。

    闻言,崔云衣笑了,是傻笑。

    崔云衣快手快脚地收好包包,不和安小贝这个恶霸聊下去。

    看来他真的是脑袋进水了。

    “不行。”洛于墨斩钉截铁地回答。

    “听到了,都听到心坎去了。”崔云衣没好气地回答道,这个安小贝真的是急性子,自己只是稍稍慢了一点回答她而已,就在这里吹,唠叨死了。

    崔云衣无助地窝在江维之怀里。

    想想崔云衣都觉得气炸了!

    “洛先生,还有五分钟就要开始会议了。”坐在前排副驾座上的蒋俊提醒道。

    洛于墨清了清嗓子,故作淡定地问道:“云衣,你……”

    “你了半天,想说什么呢?”

    那可以告诉天衣哥哥,不行!要是他知道自己恋爱了,他一定会从美国飞回来的,那到时候爹地和妈咪不是就知道了吗?

    台下的女生一片哗然,看着男神步步向她们逼近,近距离看男神,更是觉得他帅的不像人了,强压下心中的尖叫,心却要跳出来了。

    崔云衣闻言乖巧地点了点头,见大哥哥这幅模样,便解释道:“我爹地和妈咪今晚有饭局了,而家里的阿姨今天又放假,如果我回家也只能吃泡面了。不过现在有你陪,我不用吃泡面,我们可以去吃大餐,我哥哥可是给了很多零花钱我啊。”

    握手?想都也不要想!

    “女人还没嫁就急着护着男人,这可不好!”

    这套是崔云衣为他挑的西装,那他有不喜欢的道理吗?

    “嗯,饱了,怎么呢?”崔云衣好奇地问道,安小贝绝对不会平白无故地问她的,一定还有什么原因的。

    会是哪个高大的男人给崔云衣送的花,而且还是崔云衣喜欢的满天星,应该不会是江维之,要是他早光明正大进来花店帮忙了,怎么可能还会叫临时工帮忙了。

    “大哥哥,我们要买点爆米花和可乐进去吃吗?”崔云衣还小,最喜欢的就是边看电影边吃爆米花,可是又怕大哥哥会不喜欢,所以也只能提议着,征询大哥哥的意见。

    “云衣,我知道,你能听到哥哥的话,你曾经答应过我,要好好活下去的,你还说要看着我牙齿都掉了的怂样的,你还说等你暑假了,我们一家人一起去旅游的,你都忘记了吗?”

    愉快的时间总过得飞快,不经不觉又到了下课的时间了。

    洛于墨扯动了一下唇角,淡然一笑,大手怜爱地抚上崔云衣柔顺得发丝上,宠溺地说道:“傻丫头,想多了。”顿了顿,轻笑了一声,“不是说有几道数学作业不会吗?哪几道?”

    “我要吃肉!”崔云衣笑嘻嘻地看着洛于墨。

    洛于墨,这个又帅气又聪明的男人是她崔云衣的男朋友,每次想到这点,崔云衣都会觉得不太真实,可是一睁开眼看到洛于墨,或者就算是闭着眼闻到属于洛于墨的气息,她就知道是真的,一切都是着的,洛于墨真的是她的男朋友。

    崔云衣歪着头,盯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真的是她认识的洛于墨吗?喊他“老墨”,他竟这么轻易就放过她?这是洛于墨吗?

    崔云衣害羞地低下头,覆在洛于墨搂着自己的手上,把玩着他的大手,他的手相比崔云衣的小手真的是格外得大,就像是个大巨人的手,不过能清晰看到他那条划过整个手掌的智慧线。

    今天崔云衣只有早上一节课,十点钟过后她就有空了,但今天早已被恶霸安小贝给预约了回Efychia帮忙。

    不过,面对这即将发生的,崔云衣采取一种豁然的态度,既来之,则安之。再痛的苦,她也一样能走过来,这一点点变化,她还害怕什么呢?

    衣儿,好久不见了?

    可是她的腿却挪动不了半步,像被钉子死死地钉在地上了。她只能睁着双眼,看着男人步步逼近,而她却无动于衷地愣在原地了。

    他们在家里看书,也懒得出去吃饭了,而家里的佣人也早早被洛于墨叫回家休息了,本想着制造个浪漫的两人约会的时间,没想到崔云衣脑里除了是书,还是书,搞到他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魅力退减了。而最苦的是便是两人的午餐,第一次崔云衣还兴高采烈地说要大显身手的,而洛于墨则是满怀开心的,可是在看到她的厨艺他是真的不敢恭维了,特别是她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子在切菜时候,他站在一旁都替她捏了好几把汗了,真怕她一个不小心,把自己手指都给切了。那最后心痛的还是他,洛于墨。

    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股危险的气息。

    “什么事啊?大哥哥,你有什么就尽管说啊,不要吞吞吐吐的。”

    老墨,这个名字是崔云衣给洛于墨取的,目的就是反抗洛于墨叫她傻丫头,每一次洛于墨叫她傻丫头或者是笨丫头,崔云衣就会叫他“老墨”。第一次,洛于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整个人楞了足足好几分钟,他是万万没想到崔云衣会给自己起这么特殊的名字,“老墨”这不是明显在取笑他比她要老吗?

    奈何崔云衣还是置若罔闻,连手指头也没有动一下。

    “你看你的小脸,又瘦了,我真怕有朝一日打台风把你刮走了,你说我到时候去哪里把你寻回来啊?”江维之呵斥道。

    心里因为这个新认识的朋友洛于墨而美滋滋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这么一本经典的文学巨著,她崔云衣怎么能错过了!

    崔云衣闻言,收起脸上的笑,呆头呆脑地看着洛于墨,“回答你什么啊?”

    “这个周末可以吗?我要去书店找一下《少年维特之烦恼》这本书。”

    “为什么呢?”

    崔云衣并不打算和这个男人再有任何交集。

    这完全称得上是一个秘密,知道的人,加上当事人,也就只有四个人,而大家都达成一致的协议,对此事缄口不言。

    洛琳回到家便迫不及待地把今天给哥哥新买的西装拿出来了。

    “云衣老师啊,你还记得她吗?就是上次你来接我放学的时候,见到的那个美女老师啊,我今天诳街的时候刚好碰到她和朋友在诳街,好巧哦!”一说到崔云衣,洛琳脸上会不自觉地浮现出灿烂的笑容,甚至连手上的衣服顾不上了,看着自己的哥哥,傻傻地笑着。

    全场师生都惊呆了,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他们能想到的就是金童玉女,天造地设这一类词语了。

    崔云衣坐在椅子上,拿过自己的包包,翻来翻去都没找到她的手机,干脆把包反过来,一倒,“哗啦啦”地,把所有东西都倒在地上了。

    “哥哥,是云衣老师啊!”洛琳兴高采烈地指着一个方向,高声呼喊道。

    崔云衣只觉得自己耳膜快被安小贝震破了,她还真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嗓门啊!说话的音量就不能控制一下,为别人的耳膜着想一下吗?

    一句话,崔云衣整个人都愣住了,像是被电击了一般,呆滞住了。

    对于曾经在课堂上发言的学生,崔云衣还是有点记忆的。只是这个小女生当时好奇地问她为什么不喜欢记日记,她的印象便更加深了,加上这个小女生长得还相当的出众,所以,记住她也不是一件难事。

    洛于墨闻言点了点头,收起脸上的笑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而这套西装是洛琳前几天给他买的,是崔云衣挑的,在这特别的一天,洛于墨当然是得把这套特别的衣服穿上了。眼睛却情不自禁地再度看向崔云衣刚刚消失的地方,嘴角往上一扯,露出好看、迷人的笑。

    安小贝买东西是从来不看价钱的,看中了,便指着那件商品,云淡风轻地问崔云衣的意见,三言两语,也不用亲自试一下,就这样一个二十几万的包包,“嘀”一声地被她刷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