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虽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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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特琴是吟游诗人的惯用乐器, 因为这种琴较为轻巧,外表华美, 并且有着特有的、银铃一样清脆的音节,特别适合用于人声演唱的伴奏。

    用它作为独奏很容易显得虚浮和无重心,当然,这是普遍说法,高明的演奏者从来不会受乐器的拘束,他们依然能够依靠精湛的技巧完美地规避这个小缺陷,或者巧妙地运用它的虚浮,创造性地演绎出某种特定的感情。

    文卿从来不会刻意降低自己的水平去迎合别人的演奏。

    所以现在他也没有。

    如果他的音乐里缺少某种元素, 只能说明这种元素就应当在此缺失。

    他演奏的是一首合奏曲。

    那是三百年后每一个吟游诗人都会弹唱的故事, 关于历史上一位特殊的吟游诗人。

    某些念头在文卿的脑海中一闪而过,然而他没有再深想下去,只是在杰克的鼓声响起时指尖一按。

    片刻的停顿犹如海啸升高到极点之后的凝滞。

    而后澎湃的乐音终于以铺天盖地、摧枯拉朽的气势遮蔽了天空, 当头压下!

    他的手指愈发的快了, 闪动之间无数个音节混合在一起,然而他的手指一如始终地稳, 那种从容不迫而又全力以赴的架势平白让人想起“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之类的形容。

    猖獗的琴音里充满了想要挣脱束缚的骚动,然而鲁特琴清澈的、少女吟唱一般沁人心脾的音色又中和了这种狂躁,让它显得不那么咄咄逼人。

    这首歌里饱含激情, 好像是迷惘的少年想要突破某些限制——但不,它想要突破的绝不是音乐中沉稳的鼓声。

    因为这段音乐里不能没有鼓声,它是少年的心跳和呼吸, 是少年的生命;它看似四平八稳毫无变化,然而实际上,它的节奏却随着音乐的心情展现着微妙的不同,就像一个少年从平静到血脉贲张——如果没有它,音乐中通篇都只剩下狂躁和愤怒——因而它也就成为了音乐的生命力。

    这鼓声串联起全部的感情,并且让乐曲更为饱满和完整。

    他们配合得太默契了,一曲终了之后,杰克仍旧有些反应不过来。

    窗外暖烘烘的光照在他多毛的面孔上……按照言情小说的老套形容,他毛茸茸的脑袋边线中,每一根卷曲的毛发都被镀上一层金边。

    文卿收起鲁特琴,对着杰克怔神的脸哈哈大笑起来:“别傻了,杰克,虽然你傻起来其实挺帅的。”

    杰克转过头看他,像是忽然间陷入某种巨大的惘然里,喃喃说:“我不明白。”

    “不明白?正常情况。”文卿懒洋洋地回答他,“你不需要明白。我们不了解音乐——是音乐了解我们。在外行和音乐家里皆然如此1。何况我们既不是外行也不是音乐家,我们只是音乐爱好者。”

    杰克若有所思地盯着文卿,问他:“你觉得我也是个吟游诗人吗?”

    “噢杰克,别傻了,你肯定是。”文卿的态度有种理当如此的漫不经心。

    “我从来没见过用鼓的吟游诗人。”

    “那就从你开始。”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我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我也不会读谱,而且我不知道怎么用鼓单独演奏。”

    “那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想怎么敲就怎么敲——你刚才不是敲得挺好的吗?”文卿终于抬头看了看杰克,“我也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我会读谱不过现在还没有鼓谱,所以这个问题不存在,要想有谱,你以后自己写。”

    从杰克的语调里能听出他的喉咙有些发干:“我自己写鼓谱?自己写?!”

    文卿终于叹了口气:“别这样大惊小怪,杰克,不就是自己写鼓谱吗?你是首创者!光是这个想法就价值万金,足够你在音乐史上留名了!随便写写就好,杰克,改进是后人的事情。”

    杰克看上去还想说些什么,但文卿已经干脆利落地用一个手势阻止了他张口的动作。

    然后他笑了一下,像是自言自语一样说:“行吧,正好人多,趁热打铁。杰克!起立!”

    杰克没等反应过来文卿说的话是什么意思,身体就不由自主地按照文卿的指令站了起来。文卿没有解释的意思,只是迈着他一贯的弹跳般的步伐走过来,轻轻巧巧地一推一带。

    和他在火山口要扶起杰克时所做的一样。

    不过这一次,他把杰克推出了门。

    杰克一脸懵逼地顺着文卿的力道停在门口,随即被聚拢在门前的人们吓了一跳。

    一片都是人头,各色的眼睛都望了过来……隔壁家时常照顾他的大婶,怀里还搂着摆摊布的小贩,吸着鼻涕舔着糖果的小孩,穿着粗糙自制铠甲的佣兵,兽人、人类,成群结队,拥挤不堪,他们待在门口不肯离开,其中甚至还有一两个索格镇中为数不多的矮人。杰克认得这两个矮人,他们是索格镇里最好的工匠,打造的铁器售价高昂,长年累月供不应求。

    他傻乎乎地看着他们,不知作何反应,只好搂紧了怀中的鼓。

    而人们安静又热切地望着他,用期待和盼望的眼神。

    “你是敲鼓的那一个吗?”忽然有人问。

    杰克转过头,看见一个笑容灿烂的吟游诗人。

    他看上去三十岁左右,并且一看就是吟游诗人,抱着一把鲁特琴,打扮得也像时下的吟游诗人,穿贴身的细麻布长衣长裤,外罩防风防尘的袍子,脚踩利于长时间行走的那种筒靴,浑身上下都以棕色为主,只是在发间、腰带和鞋边有一些鲜艳好闪亮的装饰。

    “是、是我。”杰克说。

    他突然有些紧张,大概是头一回和吟游诗人说话的缘故。哈利不算,他想,哈利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一个吟游诗人。

    或者说,他看上去根本不像是那种普通的、本质上说用演奏和歌舞来讨好听众赚生活的吟游诗人。

    但是眼前这一个也不像。他想。这时候他的思维忽然就变得敏捷了,不,或许是出于一种直觉,他觉得眼前这个吟游诗人和文卿有点像,也有一点像他年幼时念念不忘的那个吟游诗人。

    “太好了!”这个刚见过一面的吟游诗人说,“我听完你们的演奏忽然有了灵感——你真是个天才,我从来没见过对节奏的把握这么精准的人!另外三个演奏者也非常优秀,但是这首曲子你才是核心,没有你,它什么也不是!来吧,我为你写了一首歌,我们可以合奏一曲!”

    杰克说:“啊?”而后徒劳地试图解释,“第一我不是天才,第二……”另外的演奏者只有一个。

    但他看见趴在窗户上看他的文卿笑嘻嘻地竖起食指放在唇边,于是下意识地闭上嘴。

    “去吧。”他看见文卿夸张的口型。

    于是他缓慢地眨了一下眼,对这个邀请他的吟游诗人说:“好吧。”

    文卿在窗口前目送他们远去。

    传说中命中注定的旅伴,果然是命中注定吗?他默默地笑起来。

    哎呀呀,现实好甜。

    他在窗口出神地望着杰克和那群听众走远,心说这果然是三百年前,人们将音乐融入了生活的时代。他们对吟游诗人的态度也果然就和历史中记载的一样,兼具有鄙夷和崇拜。

    有点像是科举横行的朝代中,同样是穷得响叮当,人们会鄙夷只会死读书的穷秀才,却会崇拜具有真才实学的文豪。

    不知过了多久,太阳渐渐下沉,杰克还没有回来。

    索格镇不大,城墙外篝火燃烧的“噼里啪啦”声若隐若现,还有不间断的弹唱和欢笑。他们听起来渐入佳境,文卿想,杰克大概不会很快就回来。

    身后的门轻轻开了,又轻轻地合上。

    脚步声不紧不慢地接近,最后停在他的身边。

    “我们该走了。”特蕾莎说。

    大概是月色将近的缘故,她的嗓音听起来有些清冷。

    然而她清冷的嗓音反而比柔弱、活跃或爽利的时候要动人得多。

    “嗯好。”文卿说,“走吧。”

    他们离开杰克的家,肩并着肩走在空旷的街道上,走向索格镇中最高大的法师塔。

    城墙的另一边嘈杂吵闹沸反盈天,所有的声和影都很清晰,距离他们也不远。

    但没有人转头去看。

    “不告别?”特蕾莎说,“杰克会哭的。”

    文卿叹了口气:“这天色白日夜晚的也没什么差别,酝酿不出离别气氛,还是算了。”

    “我们从索拉森林走的时候还是清早呢。”特蕾莎说。

    文卿就笑:“不去,太远。”

    特蕾莎不再说话。

    他们穿过巷道,或许是觉得这种安静难以忍受,文卿主动搭话:“你不问我火山是怎么回事?你不是一向问题很多吗?”

    “我的问题从来都不多。”特蕾莎慢条斯理地说,“是你的问题很多。”

    “那你得到答案了吗?”

    特蕾莎为这个幼稚的发问感到好笑。

    于是她顺从本心地笑了一下。

    “从来没有。”她说。

    从来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今天晚了_(:зゝ∠)_

    不过还是比平常早对不对?值得鼓励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