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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
我搬了张椅子坐在家门口,看着外面游泳池粼粼的波光,心中一片平静。
少女依旧是那个粘人的样子,坐在我身边的地上,用爪子托着香腮,竖起尖尖的耳朵,抬头看着我。绝美的脸上满是好奇的神色。
我看了她一眼,就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摇了摇头。
我又问:“你家在哪?”
她又摇了摇头。
我继续问:“你会说话吗?”
少女歪着头看我,迟疑了一下,嘴唇动动,说道:“海。”
我笑了起来,尽管鼻梁一阵剧痛。
“既然你没有名字,那干脆就跟我姓刘吧,单名一个霜字,怎么样?”
少女睁大了眼睛,绝美的脸上满是惊喜,连忙点着头,随即又动动嘴唇,用很生硬的语气说:“刘……霜。”
我摸了摸她俨然野兽般、柔柔软软的耳朵,轻声道:“你跟我以前一样,也没有家,那以后便跟我一起住了。我住哪你住哪,我吃啥,你就吃啥。”
刘霜笑颜如花,又喊了一声:“海。”这一次,声音轻灵,那股生硬感也已经消退了不少。
我把她那双还保持着野兽爪子的双手拿上来,仔细端详着,发现她爪上指甲很锋利,不过可以伸缩自如,平时都缩着,只有像刚才那样受到威胁时,才会外放出来。
好在,除了手之外,她一双脚丫已经跟正常人没有区别,十趾修长白嫩,裸骨浑圆,肌肤白里透红,薄薄纤弱的胶片而,柔弱无骨,浑然一体,似乎完全是肉,没有一点毛孔、疤痕,更无常见的青筋,瞧着像是羊脂玉一般完美无瑕。
“以后上街的话,你记得带上一双手套。”我伸出手,摸摸她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柔声道:“耳朵跟尾巴的话,则不用管,对人说是cosplay就好了。”
刘霜看着我,尾巴轻轻在光滑无尘的木质地板上扫动着,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放心,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会帮你找到一个叫柳生的人,让他帮你把双手也变得跟正常人一样。”我暗自叹了口气,轻声道。
其实,换在一个月之前,我用自己的能力,也可以帮她把双手变回来,只是很不幸,我如今八门系统已然全毁,没法再把热能抽调出来了。
而且,八门系统没了之后,我的身体也已经一天比一天差,只怕过不了几年,就会自然暴毙了。
张狂也说得不错,我本来只是一个暴发户,全副身家,也就只有陈雨她爸给的一个亿而已。买车买房已经用了差不多两千万,这段时间里,各种挥霍撒钱,也用去了两千多万,再就是把刘霜买回来,花了整整五千万,可以说我如今真的没有几个钱了。
我无奈地笑笑,心说像我这样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的人,果然还是不适合做一个有钱人啊。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怅然说道:“刘霜,如果,以后我们住不起洋房了,开不起豪车了,甚至是……连饭都吃不起了,你就找个有钱的好男人嫁了吧。虽然不知道你从哪里来,但以你的外在条件,丰衣足食地过完下半身,还是很简单的。”
结果刘霜听我说完之后,罕见地朝我呲起了嘴唇,露出尖尖的的四条虎牙,一副凶巴巴的样子。
我唉了一声,只好摸摸她的耳朵,无奈道:“既然你不喜欢听,那以后我便再也不说了。咱们哪怕饿死,也一定在一起。”
刘霜这才把牙齿收了回去,重新变回那副乖乖而恬静的模样。
我看向远处的夜空,心里知道,这个女孩儿虽然还不习惯说话,但她心里堂如明镜,对我的心思是一清二楚的。
虽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粘我,但是我何尝又不是从她身上,找到了某种熟悉的感觉呢?
终于,困意上涌,我沉沉的倚着椅子睡了过去。恍惚间,刘霜把她的尾巴絮在了我胸口,很暖,很暖。
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银行打来的一个电话吵醒了。银行的工作人员告知我,说我卡里剩余的五百多万存款,被人举报说来源不明,有洗钱的嫌疑,所以暂时被冻结了。
而过了没多久,一小队警察就找上了门来,把我带回局里,让我就账户里的资金做一个解释。我说了钱是别人送我的,可他们不信,不过他们也找不到我洗钱的证据,让我昨晚了笔录之后,就把我放了。只是银行的几百万资金,依旧处于冻结状态。
至此,我彻底被打回原形,以往那种夜夜笙歌的日子,再也不复存在了。
好在,家里还放着几万块现金,所以不至于饿肚子。
我也去过几次西施会所,不过自从徐晓东那几个富二代知道我的底细之后,已经从我往日的所谓兄弟,彻底变成了仇人,其中孙斌尤其恨我,所以当着我的面,把颜灵兰给叫来陪酒,对她搂搂抱抱的,一边还对我露出挑衅的目光,别提有多势利。
对于这三人只能共富贵,没法共患难的墙头草本质,我早就看清了,所以也没有在意。
西施会所,从此之后我也没有再去了。
但是我心里的颓废更重,二十四小时酒不离身,每天喝得烂醉如泥。好在刘霜这几天慢慢适应了正常人的生活,虽然不会做饭,但却能够打扫卫生了,不至于让家里太过狼狈。
终于,几万块的现金也用完了,我彻底的身无分文,但是饭可以不吃,酒却必须得继续喝,由于以前经常光顾的那些会所,看到我没钱之后,都不再待见我,所以我只好省吃俭用,花很少的钱,去买一些劣酒喝。只是俗话说假酒害人,并不是空穴来风的,喝多了劣酒,人的脾气就坏多了,经常发酒疯似的跟人撒泼,为此还没少在街上挨人家的打,每每还被打得头破血流的,可我还是乐此不疲,依旧日日买醉。
那天,我路过一条行人不多的旧街道时,突然发现了一个熟面孔,此人七十多岁了,干干瘦瘦的,典型衣服农村庄稼汉的模样,说话或者笑时,总会露出满嘴的大黄牙。
而刚好的是,他是开酒铺的,卖一种自酿的白米酒,度数还挺高,虽然跟那些高档洋酒相比,连入流都算不上,不过喝了几天假酒之后,再喝这个白米酒,居然异常的顺喉,一时惊为佳酿。
那老头不知是胆小怕事,还是天生的奴才相,我没有钱了,总会去他铺子里喝霸王酒,一喝醉了还吐得到处都是,撒泼打砸东西,更是家常便饭,可他却怎么也不会生气,既不撵我,又不骂我,自顾自坐在门槛上,吧嗒吧嗒抽着旱烟。
一来二去,老头的酒铺就开不下去了,酒也基本被我喝光了,最后只能关门大吉。
可我的脸皮已经顶天的厚,喝惯了白米酒,一时离不开了,于是嚷嚷着等要花一笔钱,雇老头做仆人,以后就跟在我身边,专门给我酿酒喝。
当然,我也不吹牛皮,因为我手上还戴着个劳力士手表,三十多万买来的,贱卖了,拿回八万块钱,一甩甩在了老头脸上。
而老头也很懂事,果然就跟在了我身边,整天点头哈腰的,一口一个少爷的叫,让我很是舒爽。
如此,又过去了四五天。
家家户户开始张灯结彩,准备迎接春节的来临。
整个市在短短的几天里,便被厚重的喜庆气氛笼罩住了。
正月二十九那天,我在老头店铺里,喝完了他最新酿出来的一瓶白米酒,整个人摇摇晃晃的出了门,自此,便再也没有回去。
有些人,总是那么难忘。
有些记忆,总是那么清晰。
而身为一个男人,总有一些事,需要亲自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