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乐小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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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意和周瑞拉住了暴怒的康天桥,说,好男不跟女斗,在大街上呢!然后转头跟胡冬朵理论,说,年轻人怎么开不起玩笑呢!大家玩玩而已。

    而这时,康天桥喊着,放开我,老子要把这女人和这只狗一起给剁了!

    于意对胡冬朵说,你人也打了,你想怎么办?赔个礼道个歉吧,别让我哥们儿生气。我们也不是恶人,不为难你!

    胡冬朵一听康天桥要剁了富贵,连忙伏下身将富贵抱在怀里,趁于意和周瑞拉扯康天桥,脚底抹油冲到路边的出租车上,逃了。

    临逃命,还不忘留一句话送给于意和康天桥,说,道歉?神经病!你们都去死吧!

    不幸的是,一语成谶,于意果然当晚猝死在宿舍里。

    我和夏桐追到胡冬朵那里,她正和康天桥在那里拉扯不清。这个时候,抱着遗物的江寒和周瑞也走了过来。

    周瑞小眼睛一闪,看清来者是胡冬朵,于是眉头一皱,眉心那点美人痣别样销魂。很长一段时间,对于周瑞这个人,我的印象就是他长了三只眼睛!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错觉,那是周瑞的眼睛实在太小,而眉心的那颗美人痣又实在太大。大概他也对胡冬朵离开前那句诅咒记忆很深吧。

    倒是江寒,因为当天不在场,并不知晓发生过什么。他看了看胡冬朵,问,天桥,你朋友?

    康天桥晃着满头飘逸如仙的头发,指着自己的眼睛说,是的,她的拳头和我的眼睛比朋友还亲!

    江寒大概知晓了康天桥的熊猫眼与眼前女子有关了,他看了看旁边虎视眈眈的我和夏桐,视线落到我脸上时,眼睛微微一眯,闪过一丝极其惊异的光芒,但转瞬即逝,藏匿了起来。他转头对康天桥笑,说,走吧,三只老虎啊。

    康天桥指着胡冬朵说,都是这个女人乌鸦嘴、扫把星,咒死了于意!

    胡冬朵向来就不是肯受气的主儿,直接反诘,要是我一句话就可以杀人,我干脆开个复仇公司好了!明明自己流氓,什么事都要往别人身上推!

    康天桥急了,直着小细脖子,尖着小细嗓子,指着胡冬朵的鼻子说,你骂谁流氓?

    夏桐对康天桥眨了眨桃花眼,笑笑,一字一顿,生怕康天桥听不懂:她说你是流氓。

    我这人吧,没什么出息,就是一般胡冬朵和夏桐存在的场面,我的胆子就特别大,再者也确实受不了康天桥说胡冬朵扫把星,于是我也和夏桐一起站在胡冬朵身前,说,就是嘛,你那朋友也是命不好嘛。

    有句话叫做“死者为大”。很显然,我当时的话说得有些过分了,逞了一时之快。

    男人的朋友是不能拿来说事儿的,尤其这个朋友还刚刚去世,尸骨未寒。更不要挑战男人对兄弟情谊的看重,即便这个朋友可能只是狐朋狗友。每个男人的骨子里多少都有一些“梁山情节”。

    所以,当时的江寒在离开之前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目光冷得,如同寒冬腊月里湖水结的冰一样。

    我的心紧紧缩了一下。

    很多年后,江寒跟我说,那年初冬的早晨,他第一眼看到我时,觉得这女生怎么长了一张情妇脸,情妇脸就情妇脸吧,还抱着一只小白兔装清纯。装清纯就装清纯吧,嘴巴还那么刻毒。

    那一天,江寒着急将于意的遗物早点带回去,说服了康天桥。所以,胡冬朵暂时清静了。

    夏桐看着他们离开,指着他们的车说,三个人中, 有一个人是杀手。

    杀手?我和胡冬朵面面相觑。

    夏桐笑笑,说,少女杀手!专杀你们这些无知少女。

    我和胡冬朵忙装作松了一口气,说,切!老娘不是少女!老娘是女人!是背负着梦想与生活、现实与理想的女人!胡冬朵末了还补充了一句,老娘还要拖家带口,养活富贵呢!

    那一天,夏桐预言了江寒是少女杀手,原因,就是这个男人那张脸长得太致命太诱惑了。

    我和胡冬朵故作清高地鄙视了她一顿,就准备吃饭上课了。胡冬朵拜托夏桐,如果她上午没有课的话,就去帮她照看一下富贵。说完,将宿舍钥匙扔给夏桐。

    我,夏桐,胡冬朵。

    基本上,我们三个人的相处关系是,胡冬朵是个惹事精,我就跟在她屁股后面煽风点火瞎起哄,将事儿惹大了,夏桐就给我们擦屁股。用海南岛的话说,夏桐这个倒霉孩子是属厕纸的。

    我和夏桐认识,缘于我的窥私癖。进入大学没几天,我就在一个自习室里,看到了一个女生落在自习室里的日记,日记里的文字让我后背发冷,它里面有这么一句我至今记得——“那天夜里,我在母亲杀死了父亲的房间里发呆……”

    其实,偷看别人的日记已经很不对了。可我还非常极品、非常热情洋溢地在这本日记的后面写了自己的疑问:请问同学,你这是日记还是小说啊?是小说的话,我帮你推荐编辑发表吧。联系QQ:77237837。

    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认识了一个叫“虎阿哥”的编辑。要说我这写作生涯,开始得可挺传奇。

    当时,我刚失恋,悲痛得不知东南西北,偶尔在信纸上写几句酸涩的情诗散文抒发一下悲秋伤春的心情。有人要问,为什么要往信纸上写啊?你写日记本上多好啊!

    我当时不正是一认为全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情伤少女吗?写信纸上,就是为了凸显这种“山盟虽在,锦书难托”的绝望情绪。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不是脑子中了文艺的毒,就是自己在装十三。

    不过我的十三装对了,我的同桌是一男生,叫鲁护镖,长得人高马大,一副气吞山河的强盗模样。初入大学,他对我这个跟黛玉附身似的女同桌没什么好感,一心在追求文学系的一才女。可那才女相当二五八万,看他总是不用眼睛,用鼻孔。

    后来,他十八般武艺全部用尽,玫瑰、吉他、下跪、偷袭、割腕、撞墙……总之,就差拉那女生一起跳崖了。再后来,他绝望地用信纸给那女生写了一封情书……结果吧,我同桌是个大老粗,将桌子上我写情诗的信纸给装了进去……

    谁知道,这一封错放的情书简直可谓神来之笔,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就在我同桌还为放错了情书和我斗气时,那女生终于冲他抛出了盈盈秋波。

    于是乎,我一战成名,变成了我们系里有名的情书大王兼名誉才女。这以后,不管谁有了心上人,保准跑到我这里来求情书一封。

    再后来,我同桌觉得我实在不该埋没在情书堆里,就鼓励我写作。大一第二学期的夏天,我在教室里写青春小说,他就光着膀子给我扇扇子,弄得我一看他的胸大肌就觉得我该转型去写色情小说。

    后来,半吊子的我恰好碰上一个新开始做青春杂志的小编辑虎阿哥,于是,我开始了比较系统的写字生涯。

    所谓“比较系统”就是终于有人肯为你发稿费了。虎阿哥给我发的第一笔稿费,是六十二大洋,就是这点银子,却让我欣喜得几天没睡好觉。

    那时候,应该说是,与钱无关,与梦想有染。

    于是当年被文字梦想冲昏脑袋的自己,在夏桐的日记上留下了QQ号,希望自己能结交一位朋友,一起在文字的道路上并驾齐驱、共同进步、共同努力!

    后来,日记的主人,也就是夏桐找到了我,将偷看她日记的我擂得头破血流……再后来,胡冬朵找到了她,和我一起将她擂得头破血流……再再后来,我们三人成为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