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章 阎王奶奶

贰把菜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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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流利的英文,清脆如同雨打芭蕉,干净利落,没有半点拖泥带水,一个个单词,敲击着大家的耳膜。纯正的口音,像是瞬间将大家拉到异域他乡。

    林如心睁大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叶欢的背影。这些单词,真的是从叶欢口中发出来的吗?她甚至会怀疑,叶欢是不是随身携带录音笔,否则,当年不学无术的叶欢,如何能讲出一口流利的英文。

    起哄的声音越来越小,大家呆呆的看着讲台上的叶欢。他身上还是那套破旧的迷彩服,纯正的英语口音从他嘴中发出,是那样的不伦不类。其感觉如美国代表团,来到东北黑土地,随便抓一位老乡,飚出一口纯正的伦敦腔一般。

    更有几人的脸色变得难看,有些人侧耳倾听,想要吹毛求疵,从中揪出叶欢的某个发音错误。但结果却是一无所获。最后就连全校水平最高的英文老师也不得不承认,叶欢的英文远在自己之上。

    叶欢略微顿了顿,含笑道:“我的英文水平还是不错的,就不劳刚才那位男生上台替本校长念了。”

    众人笑,刚才讲话的男生羞愧的低下头去。

    叶欢又道:“但我觉得,在一个母语是中文的国度,与大家的初次见面,我还是应该讲中文。毕竟,英文说的再好也只是工具,而母语才是文化。”

    众人笑,有人自发的鼓起掌来。掌声渐渐汇聚,充斥整座礼堂。

    在大家的掌声中,叶欢侃侃而谈,不时引经据典,抛出一两个包袱,逗得大家笑出声来。

    那些起哄的声音消失了,留下的只有掌声,有人的手都拍红了。叶欢站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的目光像是在看着每一个人一般。有些女生脸红得低下头去,叶欢的目光让他们脸上发烧。她们现在也觉得,叶欢有些帅气了,虽然身上还穿着那件破旧的迷彩服,但现在谁还在乎这些。叶欢身上气质,并不是一套破衣服可以遮挡住的。

    而一些老师显然能看出更多的东西。在众人之前讲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们都记得自己第一次上课的时候,手心发汗,结结巴巴,连一句话都说不完整。而这还是备课很长时间之后的效果。叶欢这次肯定没有任何准备,而且面对的是数千师生。

    他却没有半点怯场,可以从容应对,用声音牢牢抓住每一个人的心。

    这个校长,并不简单。

    一些本来对叶欢观感不好的老师,也在悄悄改变自己心中的印象。

    站在叶欢身后,注视着他的背影,林如心露出激动的目光。五年前的叶欢,便是与他最亲密的林如心,也不得不承认,身上没有任何优点。而现在,五年不见,他已经磨练的长大,可以面对众人的目光,坦然应对。没有什么,能比看到自己喜欢的男人成长,更让女人觉得欣慰。

    那一瞬间,林如心恍惚觉得叶欢身上有光。

    在众人的掌声中,叶欢落下结束语:“很突然,不仅是大家,也包括我,莫名成了你们的校长。可悴不及防,就是缘分,希望我这个不才的校长,可以陪伴大家走一程。我想,现在应该没人对我当校长有意见了吧。”

    没有人说话,只有自发的掌声,这一次,叶欢用自己的气度折服了众人。

    “我反对!”

    一个刺耳的声音突然响起。

    其实现在大家都在鼓掌,掌声汇聚起来,一个人的声音时很容易被淹没的。可这个声音却十分响亮,响亮到可以被每个人都听见。

    之所以如此的原因是,讲话这人手里拿着一个大功率的扩音器,也就是俗称的电喇叭。

    刹那间,整座礼堂,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往声音的源头看去。

    “我反对叶欢当校长!”

    伴随着这个声音,是鞋跟敲击地板的哒哒声,一人缓步走来,脚步坚定,眼神愤怒。

    林如心呆了一呆,心想这是谁来砸场子啊。要知道,叶欢在龙城胡作非为这么多年,还是有很多仇人的。今天叶欢回来,有人过来报仇,一点也不奇怪。

    不过,若将梧桐中学当成谁想来便来的,那便错了。林如心目光一冷,想要看看谁来闹事。

    叶欢也是呆了呆,嚯,刚回来就有人上门找事,五年不见,龙城是个人就能欺我一头嘛。

    叶欢和林如心的目光同时看过去。

    “是她!”林如心的目光由愤怒变得恐惧。

    “是她!”叶欢的目光由兴奋变得恐惧。

    过道上,一个身材高挑的少女身着红色皮衣,右手掐腰,左手持着电喇叭,冲叶欢吼道。

    “叶欢,你给姑奶奶滚下来。”

    叶欢咽口吐沫,双腿不自觉的颤抖。林如心的心脏也是砰砰直跳,下意识道:“叶欢,快跑!”

    “对,快跑!”叶欢恍然大悟,拔腿跳下舞台,没命的向远处跑去。

    “叶欢,你给我站住,给我站住!”红衣女子在叶欢身后紧紧追赶。

    全校所有人,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惊呆了。刚才还侃侃而谈,仿佛有光环在身的叶校长,怎么瞬间就变成了丧家之犬。

    凡人皆有一怕。

    作为龙城第一恶少,五年前,叶欢在龙城是欺男霸女,坏事做尽,自号胭脂状元,浪子班头。人送外号净街阎罗,当真是到了人见人躲,神见神烦的地步。

    可即便臭名昭著的叶阎王,在龙城也有一怕。

    他怕的便是身后这紧追不舍的红衣女子。

    朱宝宝,龙城市长的千金。朱家两代人,四龙八虎,一门却独独这一个掌上明珠。朱家一门,尽是贵胄,在政商两界,都有强大的势力。而作为朱家唯一的千金公主,朱宝宝会被宠溺到什么地步,也就可想而知。

    朱宝宝,姓朱,喜着红衣,性格刁蛮任性,嚣张跋扈,在龙城也是无法无天,鬼见愁的人物。大家半卖半送,给她一个外号——阎王奶奶。

    五年前,醉酒之后,叶欢灌醉朱宝宝,将她推上床,扒光了这多带刺玫瑰。

    也因此,叶欢被赶出家门,流落江湖,五年不得归家。

    叶欢前面逃,朱宝宝后面追,一帮师生看得目瞪口呆。

    二人从礼堂跑到校园,跑过草坪,跑过小桥,跑过教学楼……

    脚踩高跟鞋,朱宝宝奔跑不方便,她将鞋踢掉,赤脚踩在草坪上。

    “叶欢,你给我站住,再不站住我开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