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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四章
一包黑色丝袜搁在包装袋内,在灯光下,有些晶莹。
现在,这包黑色丝袜搁在张白凤玉白的手中,她笑看着叶欢:“看来,你是贼心不死呐?”
叶欢这次可没退缩,某些东西,该坚持的时候,就得坚持。他正色道:“凤姐,你不懂,女富婆都穿丝袜的。”
“你,见过许多女富婆嘛?”
“这个没有!”叶欢斩钉截铁道了一声,随即笑着道:“不过我想看你穿什么样子。”
说着,叶欢又拿出一套衣物,谄笑着冲张白凤道:“凤姐,你穿上看看嘛?”
张白凤扫了一眼,冷目看着叶欢:“你就打算让我穿这些?”
张白凤面前摆着一套黑绸短裙,张白凤估计一眼,觉得这件黑裙穿上后,最少距离自己膝盖十厘米,当然,是往上。
事实上,叶欢对于张白凤是有几分畏怯的。
叶欢身边的女人虽多,但真正和他发生过关系的,也不过就是那几人而已。
叶欢向来号称胭脂状元,浪迹花丛如鱼得水。无论在哪个女人面前,叶欢也没有落过下风,就算有事低三下四,也是明弱暗强,真正掌握主导地位的,还是他。
可唯独在张白凤面前,叶欢占不了上风。
论修为,叶欢打不过张白凤。论财力,身为茅山掌门之女的张白凤,比叶欢这穷家小户,要强上百倍。论心智胆魄,张白凤比叶欢也是只强不弱。
如此情况,叶欢想要在张白凤面前,占得上风,实在难入登天。
所以叶欢在张白凤面前,是一直抬不起头的,就算以后二人成婚,估计这种情况,也得维持下去。
换作以往的时候,张白凤用这种目光看着叶欢,叶欢早就怂了。不过此时此刻,面对张白凤的目光,叶欢当真是不退不让。
语气虽然柔软,却是不减坚定:“好凤姐,穿上与我看看嘛。”
张白凤看着叶欢,叶欢看着张白凤。张白凤表情冰冷,叶欢脸上带笑。
半晌,张白凤忽然收回目光,开口道:“那我就穿上。”
说着,张白凤开始脱身上的衣物,就当着叶欢面。她没有让叶欢离开的意思,叶欢也没有避讳,就在一旁看着,二人若那成婚多年的夫妻一般。
张白凤将身上的外套褪了,鞋袜一起去了,在弯着腰,将裤子从腿上褪下。
叶欢面色平静,张白凤脸上的表情更加平静。似乎丝毫不知道,自己脱衣服的情形,正在被一个男人注视一般。
这也就是叶欢了,换作其他人,当年陈二郎多口对张白凤说了一句,最后不也是险些被杀死嘛。
片刻,张白凤就将身上衣物脱了干净,身上只着了上下内衣,包裹着紧要部位。
她身材匀称,曲线优美。若论使剑,女人中,张白凤天下无敌。但说美貌,身材,女人对男性的吸引力,张白凤也不会输了哪个。
她将黑裙罩在身上,挥了挥手,拉下来遮住了双腿。
接着,她打开那包黑色丝袜,翘起纤腿,一点点拉在身上。
叶欢又递过来一双亮面高跟鞋,张白凤白他一眼。坐在沙发上,把脚递了过去。
叶欢心领神会,微微蹲坐在地上,将张白凤的脚搁在自己膝盖上,为她着上双鞋。
张白凤这才站起身,干干脆脆站在叶欢面前。一袭黑裙罩在身上,抹着胸前雪白,裙上有琐碎的亮钻,点缀在胸前。裙摆之下,是黑色丝袜连绵,仿佛若有光晕。
叶欢微微呆了呆,呼吸在这一刻停住,半晌,竟也舍不得移开目光。
张白凤往日打扮,还是以保守的风格为首,不是白色运动服,就是笼罩住全身的衣服。
如此丽人打扮,却是历史上的头一次。今日换一套衣服,也是将她身上的魅力,发挥得淋漓尽此。
叶欢呆呆出神,若是木偶。提什么寺岛鱼,真正那祸国殃民,倾国倾城之貌,原来却是在眼前呐。
张白凤做到梳妆镜前,打量着自己此刻的模样。直到此时此刻,她脸上才浮现一抹红晕,似乎羞于见人。
叶欢站在张白凤身后,身影出现在镜中。他双手持着一条钻石项链,在张白凤身后,为其戴上。
灯光打在项链的钻石上,散发璀璨光芒,这一刻,那比星光还灿烂的钻石,成了张白凤身上,最夺目的地方。
“好看嘛?”张白凤声音微颤的问。
女为悦己者容,若是旁人敢多看张白凤一眼,张白凤一剑杀之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但此刻站在自己身边的是叶欢,她自然也想得到叶欢的夸赞。
叶欢没有吭声,但是他一动不动,搁在张白凤身上的目光,就是最好的夸赞。
半晌,叶欢从身上取出一枚口红,打开之后,递到张白凤面前。
张白凤白他一眼:“你准备的够细致的。”
“凤姐,你涂上与我看看。”
张白凤微微颦起眉梢,然后眉梢展开,扬起下巴,双唇冲着叶欢,却是没有言语。
叶欢转瞬间领悟了张白凤的心意,他目不转睛,全神贯注,小心翼翼的为张白凤涂口红。
看叶欢那小心翼翼的模样,手中拿着的不像是一枚口红,而像是世间最价值连城的宝石。
张白凤微微闭着双眼,睫毛轻轻眨动,像是初春被风拂过的桃花。
桃花如面柳如眉,两片唇瓣却是比桃花更娇艳的所在。
梳妆台的射灯打在二人脸上,二人口中都是没有言语。房间内,也是没有任何。
好安静好安静的房间,唯一轻轻跳动的,每一下,都是心颤的声音。
张白凤唇上一抹晶润,如破晓时桃花上的露珠,随时会滴落。
忽然,叶欢低下头,在张白凤唇上轻吻了一下,然后立刻抬起头来,感觉自己心脏砰砰,在以一个极快的速度跳动。
张白凤睁开了眼睛,那一双如星眸子落在叶欢脸上时,叶欢浑身僵住,冷汗却是把浑身上下都打湿了。
“不行!”张白凤开口说两个字,叶欢顿时吓得差点跌倒在地,脸色苍白无比,汗珠啪啪落。
“不行……”张白凤补充下后半句:“我要亲回来。”
叶欢一怔,瞬间感觉张白凤的双唇触到自己嘴上,一股幽香透鼻而入,沁心透肺。
一触即分,张白凤站在叶欢面前一步的距离,虽然极力掩饰,张白凤的目光是平静,脸颊却已经红透。
与得意人,做得意事。
叶欢浪迹花丛,向来风流无道。自诩也是温柔乡中的常客,销魂窟里的枭雄。也不知尝过多少粉唇,解过几多姑娘的衣衫。
可平生第一次的,只是张白凤轻吻他一下,他便呼吸发快,脸皮发烫,手脚发麻,眼神发呆,思维发乱。
“好凤姐……”叶欢呆呆道:“你若实在想推倒我,我其实可以逆来顺受的……”
“滚!”张白凤轻叱一声,一脚踹在叶欢小腹上,口中喝道:“睡觉!”
“睡觉,怎么睡哈?”叶欢捧着小腹,从地上站起来,口中还道:“凤姐,你这样家暴,我是可以起诉你的。”
这一夜,无论怎么睡,也没按得叶欢想得睡。二人躺在一张床上,叶欢竟是连张白凤的手指都没有碰一下。
到了第二天早晨,也便就是白马寺开斋的日子。
这对于整座城市来说,都是一件盛事。一年一度,五湖四海信奉白马寺的人都会来到这里拜佛。这其中,不乏富豪,名士,明星……但其中,更多的也有家境一般的普通人。
开斋放生,据传说,在今日求佛,是最最灵验的。而更重要的原因是,今天被大家视为神明的白马王,将会亲自现身,为信徒指点迷津。
当然,白马王是什么身份,那是白龙马转世,当初八十一难,取过经的。想要得到他的指点,可是极其的不容易。
在这一日,白马王将会挑选三位有缘人,各自回答他们的一个问题。不过,白马王选择有缘人,只看缘分二字,也不管对方是什么背景身份。也可能是有钱有势的富豪,也或许是普普通通的一般人。
如果无缘,就算把倾国财富摆在白马王面前,也难让白马王见一面。若是有缘,便是乞丐也会得到白马王的指点。
据说之前,有过这样的传闻。一名在白马寺前乞讨的乞丐,竟得到了白马王的指点,从此一帆风顺,短短时间,竟得了一笔大财富。
这件事,更加重了众人心中对白马王的崇拜。说不得,自己也会成为那白马王的有缘人,然后一帆风顺,平步青云。
这些话,信得人是多。谁买彩票的时候,不幻想中个五百万呢。
不过,对这些事情,叶欢是一个字也不信。说不得,那乞丐是白马王的托儿呢。
今日,叶欢便要见一见这白马王,看看他是哪路神仙,何方……妖魔!
说不得,今日叶大少就要斩妖除魔,守正僻邪一次呢。
早上八九点光景,一辆黑车从酒店立刻,缓缓向白马寺方向驶去,向那妖魔作乱的地方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