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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
某个偏僻的小镇子。
坐在小镇上唯一的酒馆内,就可以看到镇外的沙漠。
夕阳给沙漠染上了一层如血的颜色。
“再来一杯。”
一个五官完美如神的男子,在这样热的天气里,还是穿着白衬衫灰色西裤,棕色的鞋子。
老板又给了他一杯自制的酒。
就放在他手边那本书旁。
书名叫做,论非洲的流行疾病。
男子刚要拿起酒杯,外面就风风火火的进来一位老人。
“文轩,可算找到你了,快点跟我回去。”老人迫不及待的说。
“义父,我来这里之前,已经跟您说清楚了,我要留在这里当医生,永远不会回去了。”男子说道。
“墨文轩!”这老人不是别人,正是郑啸天。
自打他和辛小乐断绝了关系之后,后来也听说了辛小乐是被冤枉的。
他找过辛小乐。
但是辛小乐执意不肯回来继承郑氏的产业。
因为辛小乐已经有三个孩子了。
还很骄傲的对他说,“我现在又怀了第四个了哦,将来能凑一桌麻将,老爷子你要是闲的没事,就来伺候牌局,每局结束后宝宝们都会给你打赏的哦。”
郑啸天气的胡子撅起老高。
萧子越还帮着辛小乐说,“他这老胳膊老腿的,还能伺候牌局?别把孩子们教坏了,倒是家里现在缺个给园丁帮忙的下手,我看倒合适。”
给园丁打下手,就是在园丁修建草坪和灌木的时候,把碎草和碎叶子什么的捡起来。
郑啸天气的掉头就走。
老头虽然也喜欢孩子,但是才不像萧战庭夫妇那么没节操,墨文轩是他义子,将来义子的孩子就是他的孙子。
可结果墨文轩直接撂挑子走人了。
郑啸天找了大半年,才找到这里。
“我已经对外宣布了你是我的继承人了。”至于以前帮墨文轩和辛小乐订婚的那场闹剧,老头自然能摆平媒体。
“我对钱财没兴趣。”墨文轩一脸的淡漠。
“那你对什么有兴趣?”郑啸天问。
“在这里悬壶济世。”墨文轩淡淡的说。
“把辛倩倩那个毁了容没有脸的女人,带在身边,就是你的悬壶济世?”郑啸天吼道。
他就不明白了。
墨文轩要是带个美女,啊不,不用美女,哪怕带个最普通的女孩在身边,他都可以理解。
但是辛倩倩那种人,难道这小子看上她了?
墨文轩在这样条件落后,四处透风的酒馆里,品一口酒,就像坐在豪华大饭店里一样。
咽下烈酒,脸部变色心不跳,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
当然,也当没听见郑啸天的话。
“你不是要当医生吗?医生就是救人的,现在婉柔精神很不好,每天胡言乱语的,你给回来给婉柔看看病吧。”郑啸天换个角度,想骗墨文轩回巴黎。
不过郑婉柔是真的不对劲。
每天都念叨要嫁给萧子越,梁飞鸿因为蓄意谋杀许天天,即使他自己是最好的大状,能为自己辩护,也被判了很多年的刑,不到头发都白了是出不来的。
但是梁飞鸿几乎每个星期都从监狱里寄信给郑婉柔,郑婉柔看都不看就撕了。
郑婉柔到底也是他孙女,郑啸天很着急。
至于郑创业夫妇和张义夫妇,四个人流浪到一个边远的山区,死在了一场瘟疫中。
郑啸天再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现在墨文轩就是他全部的希望。
而且以他这么多年人生的经验来看,墨文轩别看是学医的,但绝对是个罕见的商界奇才。
墨文轩拿出口袋里的黑色钢笔,找酒馆老板要了个纸片,写下一串字。
“这是我认识的最好的精神科医生,可以说是真正的神医,你可以带婉柔去找他。”墨文轩把纸片交给郑啸天。
“小子,你别以为我现在只剩下你,你就可以给我拿架子了。”郑啸天把纸片撕了个粉碎。
这份人情他不要。
墨文轩很耐心的又写了一张纸片,塞到郑啸天手里,神情还是那么冷漠,“婉柔也是你的子孙,别和自己过不去。”
“……”郑啸天。
现在他算是明白了。
墨文轩是说什么都不会回去了。
他可不是授人以柄的人。
那么大的家业不要,以为我就没办法了吗?
郑啸天回到巴黎后,亲自出山,重掌乾坤,又在商海沉浮里拼杀了,把郑氏企业管理的井井有条。
直到十多年后,得罪了一个后起之秀的天才少年,那少年一夜之间就把郑氏股份给收购了。
后来郑啸天一打听,特么的原来这所谓的天才少年,是辛小乐的第三个儿子。
当然,这都是后话。
墨文轩看着郑啸天离开后,继续喝酒。
身边的座位上忽然来了个人。
“老板,一杯烈酒。”来人是个男子,声音空灵唯美。
墨文轩目不斜视。
但是那来人却和墨文轩说起话来了。
没有问候,很直接的那种话,“你真的看上辛倩倩了?”
“天皇巨星蓝羽扬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是自我放逐,还是看上这里的美女了?”墨文轩面无表情,没有喜,也没有乐,也没有嘲讽,只是一句问话。
蓝羽扬桃花眼的余光看到酒馆老板的女儿,一个黑人胖妞,这大概就是墨文轩说的美女吧。
“我对任何美女都不感兴趣。”只对一个不是美女的人感兴趣,辛小乐。一想到辛小乐他俊美的容颜上就是灿然一笑。
这些年,他的演艺事业登峰造极。
田蜜一直守候着他。
不过怕是要让这个姑娘失望了。
有句老话说的好,曾经沧海难为水。
没有人可以代替辛小乐。
两个大帅哥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却让整个酒馆,整个小镇增辉。
墨文轩看到蓝羽扬的笑容,就猜到了他肯定在想辛小乐。
因为他自己也只有在想到辛小乐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笑容。
生性淡漠的墨文轩吃醋了。
他对蓝羽扬说,“我把辛倩倩带在身边,因为可以看到辛小乐。”
“辛小乐只是辛家的养女,和辛倩倩没有血缘关系。”蓝羽扬诧异的看着墨文轩,以为这小子在这荒凉的地方待久了,精神错乱了。
墨文轩有自己的理由,“血缘关系有用吗?我看中的是辛倩倩曾经整容成辛小乐的样子,从样貌到身材无一不像,就算她毁了容,但至少也曾经和辛小乐那样的相似。”
爱一个人,情到深处,就会做出一些在外人看来荒唐,而自己快乐的事情。
也是一种无奈。
蓝羽扬动容了。
他连这样荒唐的行为都没的做。
顿时黯然伤神。
默默的端起酒杯,走出了酒馆。
沙漠的最尽头,和黄昏的天相交接的地方一片绚烂的夕阳红。
蓝羽扬举杯遥祝,“愿你开心,一切无愁,我愿为你遮挡一切风雨。”
这句话是辛小乐做蓝羽扬的助理时,在一个客串的角色中蓝羽扬的台词。
那是一部修仙的片子,他饰演一位爱而不得的上仙。
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
当时的一句台词,成了人生的写照。
一语成谶就是这么沧桑。
蓝羽扬饮下烈酒,酒入愁肠,视线有些模糊。
落日消失在地平线,大地一片苍凉凄楚。
“喂,你是不是想拐了我的酒杯?酒钱还没给呢!”酒馆老板追了出来,用蹩脚的英文喊道。
墨文轩听到后,看了一眼外面。
蓝羽扬的身形是那么多萧索黯然。
这何尝又不是他自己的写照?
“他的酒钱算在我的账上。”墨文轩说道。
但是蓝羽扬已经把酒杯丢到了地上,地是沙地,所以没有摔坏。
和酒杯一起丢下的,还有一张高面额的美金,正是当地最紧俏的货币。
酒馆老板宝贝似的捡了起来。
而蓝羽扬走进了清苍色的暮霭中。
以前和辛小乐聊天的时候,无意中听她说过,很喜欢沙漠。
所以,蓝羽扬来了这里。
走在沙漠里,走在辛小乐喜欢的地方。
呼吸带着沙尘和清凉夜风的空气。
在某种程度上,也许可以离辛小乐近一点。
每个人有每个人爱的方式。
在这种最无奈中,蓝羽扬有一种悲凉的辛酸的快乐。
墨文轩看着蓝羽扬走的不见了影子。
他结了帐。
走出酒馆。
以前辛小乐在他的书上恶作剧画乌龟的时候。
他永远记得那只乌龟。
辛小乐的画技实在不怎么样,怎么看那乌龟的贝壳都像一片沙漠。
所以,他来了这里。
还有一个原因。
在这里,没有人会围观辛倩倩,她的脸已经没有办法修补了,只能这样活一辈子。
夜色来的很快。
沙漠的星空比大都市格外干净。
墨文轩也走进了沙漠里。
星光璀璨下,墨文轩看到了蓝羽扬。
蓝羽扬正在抬头问夜空,“辛小乐到底有什么好?我为什么要那么喜欢她?”
“因为和她相处很轻松,任何烦恼都会跑光。”墨文轩在风里说。
蓝羽扬听到了。
可惜得不到。
现在的辛小乐正幸福的生活在萧子越身边。
两个如此优秀的男人,在沙漠里疯狂的跑着,直到精疲力尽,躺在沙漠上。
半夜里爬起来,在酒馆里过了一宿。
天亮后。
墨文轩还是小镇上的神医,悬壶济世。
蓝羽扬回到舞台上,还是那个绽放万千光彩的大明星。
爱情,藏在心底里。
只要辛小乐过的开心就好。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