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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哼一声,还真是一点也不意外。
等等。
愚蠢的好心?
这完全是‘阴谋爬.床’是两个概念。难不成……我得以清白了?
“你……”我真不知如何下口。
花冥眼里闪过一丝不自在,对,就是我从未见过的应该属于每一个正常人的……尴尬。
这只可能是因为……他想起了什么?那可能也包括他在厨房强吻我?强抱我上.床?
我瞬间僵住,脸上发烫发红,完全不敢抬头正眼看他。
气氛就这样,突然急转直下,尴尬到要死!
只听见他咬牙的声音:“昨晚的事永远不要再提!”
机灵如我。“昨晚……有发生什么事吗?”然后,厚起脸皮对他笑,趁机报复,“喔,对了,我被鬼压了。不过算了,我心胸宽广,就不计较了。”
花冥只有哑口的份,而我嘚瑟地往休息椅一坐,豪爽地蹬掉高跟鞋,晃荡在半空中以放松刺痛的脚底板。
“粗糙。”他瞪了我一眼。
我无所谓地撇撇嘴:“恕我只是个普通老百姓,没受过高档教育,也不知道精细两个字怎么写。”
他把手插.进裤袋里,挑了挑眉头,用一种无可奈何的目光看着我,看上去又是为我折服了。我瞬间心情转好,能让花冥无奈,我也算是个人才吧?
“你应该有话跟我说。”
“没啊。”我速答。
他送我一个冷笑:“狼心狗肺。”
我这才反应过来,不怎么乐意地清了清喉咙:“谢谢您的救命之恩,这样行了吧?”就连我自己都觉得,这阴阳怪气的,还不如不说!
只见花冥换上严肃的表情,我本以为他又生气了,不料他说:“你给我记住!除了我以外,不准对任何人卑躬屈膝!”
我先是一愣,这算是对我这条‘又昂贵又品种稀有’的狗,宣布所有权么?!
“今天这也不算卑躬屈膝。”我想了想,还是解释说,“她们是我高中同学,我们一直都是这样。不会产生什么实际性的伤害,也就是捉弄一下啊,打击一下。
“你可能觉得我有病,不过我还是忍不住要说……那个惩罚能不能减轻一点点?……要她帮别人试鞋,真的比要她死还难受。能不能……”
“不能。”花冥果断否决,“童可可,你当自己是什么人?我惩治她,是因为我高兴!你别自作多情,蹬鼻子上脸!”
我笑得尴尬:“行,不说了,我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
“知道你还三番四次地挑战我的耐心?”花冥提高了音量。
“你这人……”我不知哪来的勇气,瞅他一大眼,又是作死地说,“我知道,论地位论身份,我差你十万八千里。
“之所以成为现在这个关系,也是因为我签了卖身契,活该被你这样踩过来踩过去的。但是……”我真是身心疲惫,“就算是一只蝼蚁,也有它的尊严!更何况是活生生的人!”
我觉得他听得是一愣一愣的,但其实,他只是静静地看我……卖傻!
“像你这样的人,自然是无法体会我们的感受。有时候,你无痛无痒地说一个字,就可以让我们痛上整整一个星期,威力堪比绝世武功,内伤深重懂不懂?
“我们呢?无力反抗,无力改变,只有忍无可忍的时候,逞嘴上痛快!明知道对你没有任何杀伤力,但最起码……显得自己还算是个人吧,还有反抗的思维吧?”
“结论?”他等着。
我一口气上不来:“结论就是……不是我要挑战你的耐心,而是被逼的。”
好了,这样说完,我心里还真舒服多了。至于后果,我不在乎。
我也没看他表情,而是脑袋一歪,掌心把腮帮子一托,思绪飘到十万八千里之外去了。
“所以……其实蔡琳说的没错。”我瞄了眼身上的公主服,开始自由自语,“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不过就是条价值38万的狗!
“这世上哪来的王子,不过都是些寡情薄性的渣男。喔,对了,我比较喜欢牧羊犬,不如把我所有头像都换成它?”
我也挺佩服自己,还能这样自嘲,关键还能一脸笑。
“童可可。”
听见他声音,我神游回来,扭头看他。
他就是那么骄傲地撇了我一眼:“我是什么?”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弄得摸不着头脑,想了会儿,答:“你是……花冥。”
他蹙眉,以示对这个答案的不满。
“你是个男人。”
他眉头蹙得更深,已经是不耐烦。
我发出一阵杠铃般的笑:“你……不会是想让我说你是王子吧?”
“你脑子是用来养鱼的么?”
我当场吐血:“这算是脑筋急转弯吗?”
“你有脑子可以拿来用吗?”
“你是大魔王,吸血鬼。”
“我已经改变主意了。”
“我知道了,知道了!”我赶忙跳起来拦住他,“你是……神!”还好,没有把‘经病’这两个字连带着脱口而出。
“你是无所不能的神!”
他没再骂我,而是眉宇间都恢复了那种高傲的平淡,看样子是默认了这个答案。
我松口气,暗咒想要人拍马屁就直截了当地说,搞得人这么累!
真是神……经病啊!
看来往后的日子,我还得像古装剧一样学会揣测圣意这个本领,将拍马屁的功夫练至炉火纯青,无影无形才可以。
我正这样盘算着,听见他再一次开了口:“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是注定的!我偏要改写你的命运!”
“哈?”我不明所以地看他。
花冥冲我一笑,却是笑里藏刀:“让我把话重复第二遍太多的人,命运也要改写的。”
我神经一紧,一只手举起小白鞋:“服从!”
……
上了花冥的车,他就扔了张请柬给我。拆开来看,上面写着花翁八十岁寿宴。
我想起上次花冥对那位林女士说过,要带我去参加什么爷爷的大寿?
我想问来着,结果花冥脸上明显写着‘别烦他’。
就这样,一路安安静静的,我被花冥带到了一家形象公司。
这公司,和上次张杰生带我去的,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一看就是专门伺候富人的。
里面有个古怪的娘娘腔设计师,听见花冥说晚上要带我参加宴会的后,整张脸都绿了。
我自问,还没丑到这种被鄙视的程度。
那设计师围着我转了几圈,阴阳怪气地问:“亲爱的,平时有受过礼仪训练吗?”
我在心里切一声:“当然,我兼职过无数次餐厅迎宾。”
那设计师明显瞧不起我,又露了一个诡异的笑:“那……会跳华尔兹吗?”
我噗笑。
明明上次就和花冥跳过,可我偏偏要说:“电视上看过。不过……我会跳骑马舞。”说着,非常带感地就原地跳了起来,完全是忘我的境界。
设计师立即转身朝沙发上的花冥求饶:“冥大少爷,花总,花先生,我哪里得罪您了吗?您这是要毁了我的招牌吗?”
花冥坐沙发上,撬着二郎腿,漫不经心地翻着杂志,沉目看了看腕表,声音高冷地回:“你有三个小时。”
只见设计师露出大难临头的苦笑,深呼吸一口气,喊着“拼了!”扭着腰枝拉着我就往里面去。
进去就不停地叮嘱我……“少说话”“笑不露齿”“多说Excuseme”“宁愿高冷也不要点头哈腰”“举止放慢,就让别人等着”“不准在宴会上胡吃海喝”。
当然,更不准跳刚才那个骑马舞!
我总结,就是一个字“装”。
然后,又叫来形体师教我简单的舞步,并警告我千万不要去挑战华尔兹,只有抒情的慢舞才可以入舞池。
最后留了一小时来改变我的形象,做指甲,烫头发,挑礼服还有化妆。
这样折腾下来,我骨头离散架也差不多了。
待我重新出场的时候,那设计师扬起嘚瑟的笑容,某人也是目不转睛。
他已经换了一身衣服,是更为正式的礼服,颜色仍是黑色,但领边花了心思,隆重得恰到好处。领结出乎意料与我身上的颜色十分搭配,有种情侣装的意思。
是谁说的,人不可以以貌取人。如果这是和花冥的第一次见面,那我觉得他和‘人渣’这种字眼根本不沾边。
与他面对面,总有一种世界都跟着静止的错觉,想要从脑子里找一个最美好的词藻来形容他,却是词穷。他明明是遥不可及的,却又如此真实就在眼前。
也许像他这样的人,与生俱来就有让女人向往迷恋的东西,也注定天生就是矛盾体。高贵儒雅的背后,弹指间就可以左右他人的命运,无比残忍。
我敬畏,却又忍不住……被勾起那一份虚荣心。
这样的男人,本就是一个梦。
如果这真是一个梦,那为什么不既来之则安之,好好地做这样一个梦。
……
我是喜欢身上这套裸色礼服的,抹胸的款式,肩上配着优雅的薄纱,裙摆不复杂,走起路来很是飘逸。
走过去花冥面前,我尽量镇定如常:“怎样?过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