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暗恋进行时3

熊猫的马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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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道是太平盛世,礼崩乐坏。

    因为林小三的不道德勾搭行为,杜心悠原配男友罗鹏益开始了全面爆发。两人见面话没说几句就捋袖子上手近身肉搏了。

    周末时分,接到杜心悠的求助电话后,我赶到了事发地点。

    到的时候罗鹏益正被林嫣按倒在地,杜心悠捂住了眼睛和围观群众一起尖叫。有些话,说了等于没说,比如这句:“别打了,快别打了。”

    在肾上腺素激增的那两人耳里,和空气没有什么区别。眼看林嫣的拳头就要招呼到罗鹏益的面门上,我想都没想纵身扑了上去。

    林嫣猝不及防下被我整个扑倒,罗鹏益趁机挣脱开他的钳制。倒地的林嫣反应很快的把我推开,挡了罗鹏益一脚。看着重新扭打在一起的两人,我不敢再以身涉险,扶着扭伤的腰颤巍巍的站在旁边围观。罗鹏益显然不是林嫣的对手,他脸上见红了。至此,杜心悠终于放弃了明哲保身的态度,径自冲入了战局。

    杜心悠的介入,让林嫣和罗鹏益不约而同的停了手。

    “别打了!”她一手一边推开了两人,抱着罗鹏益的手臂,向林嫣哭叫。“求你们别打了。”

    与此同时人墙自动分开两边,三四个警察凭空出现。我心肝微颤,眼角轻跳。

    众目睽睽下,两个直接参与人和杜心悠分别被带走。在围观群众的指证下,我也作为街头打架斗殴的同伙被请上了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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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做梦都没想过,我韩真真这样一个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政府的有为青年会有进局子的一天,而且还是以“打架斗殴,破坏城市文明建设”的罪名,直接从无知群众变异成带头闹事的社会不安定份子。

    “警察叔叔,上溯三代,我家都是安分守己的良好公民。这打架的人真的不是我,我是劝架的。”在派出所,我没有放弃鸣冤。

    负责笔录的民警看了我一眼,抬了抬自己的帽檐,不悦开口:“我今年才二十三。”

    “叔叔无大小,你赚了。”我说。

    民警置若罔闻,笔耕不辍。最后,递笔给我签名的时候说了一句话:“不得非法向警务人员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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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我们从派出所出来,已经是华灯初上的傍晚时分。两个男人脸上都挂了彩,杜心悠神色憔悴,我腰酸腿痛。

    四个人谁都没有说话,杜心悠先拦了车离开。罗鹏益自己一个人往左边走,林嫣朝右。我撑着扭伤的腰,一瘸一拐跟在林嫣身后。

    夜色中,沿途商业街上霓虹光影斑斓,一路璀璨耀眼。身边不时有逆行者穿过,我不慎被人撞了个趔趄,原本走在前方不管不顾的林嫣突然掉头,很及时的向我伸出了援手。

    确保我站稳之后,他很快放手,没有任何暧昧或留恋的意思。不知是腰痛,还是腿痛,我突然不想再往前走了。

    发觉我没跟上,林嫣折回来,“怎么了?”

    “我腰痛。”我说。

    “不能走吗?”他皱眉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最后示意道:“上来。”

    没有过多的思想斗争,我双手撑在他肩头,爬了上去。林嫣轻松将我背起,在人来人往的商业街,路人纷纷侧目。饶是脸皮厚如我这种,被人围观久了也是要不好意思的。

    为了避开路人视线,我低头做忏悔状,随着他的脚步震动,额头偶尔会轻触他宽厚的背。

    如果,整个靠上去会怎么样?

    心下正意图不轨着,听到被我算计的那个人出声质疑:“今天干嘛冲出来?”

    我趴在他肩头淡然道:“你知道,我是行动派的。”从这个角度看过去,林嫣的侧脸线条美好,纤长细密的眼睫毛,随着呼吸微微震颤。

    他侧头,语气不满,“就这么简单?你该不是胳膊肘朝外拐,怕那个谁吃亏吧!”

    林嫣,我担心的人,从始至终只有你。

    “转头看路。”将那句话咽回肚中,我巴着他的脑袋转向正前方,掌心的短发刺刺划过,心头隐约泛起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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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两个最后在街边的公共长凳上坐下,他买了水过来,我拧了半天没拧开。他嘲笑了一番后,将手中那瓶开封的水换给了我。

    “你为什么,非要插足呢?世界上,不是只有杜心悠一个女的。”握着水瓶,我开口。

    林嫣喝水时似乎触动了嘴角的伤口,眉头微皱,“但是,世界上只有一个杜心悠。”

    我觉得他说话有些绕,林嫣摸了摸我的短发,“别劝了,你劝不了我。”

    “为什么?你为什么偏偏要当小三?”我不知道他的道德已经败坏到了如此程度。

    “从来不知道,你这么正义啊?想替天行道?代表月亮消灭我?”林嫣摸着嘴角的破溃处,讪笑着睨了我一眼,在迷蒙夜色中眼波流转,绝色撩人。

    “……”我不敢再看,快速收回视线,垂头看着自己的鞋尖。

    耳侧有热气拂过,林嫣搭上了我的肩膀,叹息着道:“华子旬那个八公,肯定说过我和苏然的事吧。”

    “没有。”我说。

    林嫣狐疑的望了我一眼,“真的?”

    “真的。”我点头如啄米鸡。

    “哦!”林嫣放开了我,坐正了身子。望着当夜星空,近似自语一般喃喃,“那么,就当个故事听吧。”

    在商业街的鼎沸人声中,林嫣给我讲了出人间悲剧。

    话说,当年林嫣初到美利坚,和苏然是语言班的同班同学。因为口语不利索,她主动帮他和老师沟通,周末上门帮他补习,带着他认识自己的外国朋友。积极的将他拉进了自己的生活中,之后进了UC系统的伯克利大学,因为专业不同,两人见面的时间变少。

    故事的最后,以一句“我们分手了”结尾。

    我追问:“理由呢?”

    “没有理由。”他扯起一抹笑,比哭还难看。

    看起来,华子旬告诉我的俱乐部事件,是林嫣被甩后做的蠢事。

    “你试过几种自杀方式?”我侧头看他。

    夜风骤起,林嫣眼里随之泛起微澜,眸光闪烁道:“一种都没有,因为——我怕死。”

    这个答案,现实的让我无语凝咽。望着对街络绎不绝的人流,恍惚想起在华子旬家看到过的那个神似杜心悠的背影,我确定道:“所以那天你请我跳舞。”

    看到林嫣颔首,我摇头自责不已,“我很后悔。当时没有多踩你几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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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郭云约我做头发。

    她选了个夺目的亮金色,我翻了半天色板,最终决定继续顶着一头黑毛安分的做龙的传人。染发过程中,她一边翻杂志,一边问我,“前段时间你把腰扭了?”

    “嗯。”我抽走她手中的杂志,随意翻了几页。

    “怎么回事啊?”她挤眉弄眼。

    我很严肃,“一个人在床上滚来滚去,滚过界摔地上了。”

    “……”郭云以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我,将杂志塞回她手中,我说:“我出去逛逛。”

    刚逛到门口,撞见了一个人。

    白色羊羔绒大衣,黑色牛仔裤,身形纤瘦,乌发如云,是杜心悠。

    她也看到了我,“……韩真真。”

    自从打架进派出所那次之后,我们的交谈总是以对方名字开头,中间沉默大半天,以我或她“有事先走”结尾。

    这一次,也没有意外,我“有事先走”了。

    老实说对于这个情况,心里其实挺不是滋味的。虽然说当初是林嫣半胁迫半利诱我去接近杜心悠的,但是人处久了是能处出感情的。

    逛了一圈回到原位,郭云正好站起来要去冲水,随手将她的IPHONE手机扔给了我。闲来无事,我玩起了游戏。

    正砍瓜切菜忙的不可开交,手机来电了。游戏界面切换成来电人名——冤大头。

    “冤大头是谁啊?”我举起手机屏幕面对冲完水回来的郭云。

    “哦,同事。”她眼中有什么一闪而逝,接过手机,按下了拒绝键。

    “难道是那次你那个杀父仇人?”

    看着她的神色,我决定回家的时候顺路去彩票站买注彩票。世上最难猜的人心都叫我猜中了,运气真是好的挡都挡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