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美)卡勒德·胡赛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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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里德警告过我。他警告过,可是,到头来,他不过是白费唇舌。

    我们沿着弹坑密布的道路,从贾拉拉巴特,一路蜿蜒驶向喀布尔。我上一次踏上这条征途,是在盖着帆布的卡车中,往相反的方向而去。爸爸差点被那个嗑了毒品的、唱着歌曲的俄国兵射杀——那晚爸爸真让我抓狂,我吓坏了,而最终为他感到骄傲。喀布尔到贾拉拉巴特的车程非常崎岖,道路在山岩之间逶迤颠簸,足以震得人们的骨头咔咔响。如今沿途景象荒凉,正是两次战争遗下的残迹。二十年前,我目睹了第一场战争的一部分。路边散落的东西无情地提醒着它的存在:焚毁的旧俄军坦克残骸、锈蚀的倾覆的军车,还有一辆陷在山脚被撞得粉碎的俄军吉普。至于第二次战争,我曾在电视上见过,现在正透过法里德的眼睛审视着它。

    法里德驾轻就熟地避开那条破路上的坑洞。他显然是个性情中人。自从我们在瓦希德家借宿之后,他的话多起来了。他让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说话的时候看着我。他甚至还微笑了一两次。他用那只残废的手熟练地把着方向盘,指着路边座座泥屋组成的村落,说多年以前,他就认得那里的村民,他们中多数不是死了,就是聚集在巴基斯坦的难民营。“而有时候死掉的那些更幸运一些。”他说。

    他指着一座遭受祝融之灾的小村落,现在它只是一些黑色的墙壁,没有屋顶。我看见有条狗睡在那些墙壁之下。“我在这里有过一个朋友,”法里德说,“他修理自行车的手艺很棒,手鼓也弹得不错。塔利班杀了他全家,放火烧掉这座村子。”

    我们驶过焚毁的村子,那条狗一动不动。

    曾几何时,贾拉拉巴特到喀布尔只要两个小时的车程,也许多一些。法里德和我开了四个小时才抵达喀布尔。而当我们到达……我们刚驶过玛希帕水库的时候,法里德便警告我。

    “喀布尔不是你记忆中那样了。”他说。

    “我听说过。”

    法里德看了我一眼,仿佛在说听见和看到不是一回事。他是对的。因为当我们最终驶进喀布尔,我敢肯定,绝对肯定,他一定开错路了。法里德肯定见到我目瞪口呆的表情,也许在累次载人进出喀布尔之后,他对这种久违了喀布尔的人脸上出现的神情早已习以为常。

    他拍拍我的肩头,“欢迎你回来。”他忧郁地说。

    废墟和乞丐,触目皆是这种景象。我记得从前也有乞丐——爸爸身上总是额外带着一把阿富汗尼硬币,分发给他们;我从不曾见过他拒绝乞讨的人。可是如今,街头巷尾都能见到他们,身披破麻布,伸出脏兮兮的手,乞讨一个铜板。而如今乞食的多数是儿童,瘦小,脸色冷漠,有些不超过五六岁。妇女裹着长袍,坐在繁忙街道的水沟边,膝盖上是她们的儿子,一遍遍念着:“行行好,行行好!”还有别的,某种我一开始没有注意到的事情:几乎见不到有任何成年男子在他们身边——战争把父亲变成阿富汗的稀缺物品。

    我们开在一条朝西通往卡德察区的街道上,我记得在1970年代,这可是主要的商业街:雅德梅湾。干涸的喀布尔河就在我们北边。那边的山麓之上,耸立着残破的旧城墙。它东边紧邻的巴拉·希萨堡垒——1992年军阀多斯敦[1]Abdul Rashid Dostum(1954~),北方联盟领导人之一。[1]一度占领这座古代城堡——坐落在雪达瓦扎山脉上。1992年到1996年间,人民圣战者组织的火箭如雨点般从那座山脉射出来,落进喀布尔城里,造成如今摆在我眼前的浩劫。雪达瓦扎山脉朝西逶迤而去。我记得,“午炮”也是从这些山峦中发出来的,它每天响起,宣告中午来临;在斋月期间,它也是一声信号,意味着白天的禁食可以结束了。那些天,整座城市都能听见午炮的轰鸣。

    “我小时候常常路过这儿,前往雅德梅湾。”我喃喃说,“过去这儿商店宾馆林立,遍地食肆和霓虹灯。我经常向一个叫做塞弗的老人买风筝。他在旧警察局旁边开了间小小的风筝铺。”

    “警察局还在那儿。”法里德说,“这座城市不缺警察。但你在雅德梅湾,或者喀布尔任何地方,再也找不到风筝或者风筝铺了。那样的日子已经结束。”

    雅德梅湾业已变成一座巨大的废墟。那些尚未被彻底摧毁的屋宇赤条条竖在那儿,屋顶破了大洞,墙壁嵌满火箭的弹片。整个街区已经化为瓦砾。我看见一个带着弹孔的招牌斜斜埋在一堆残骸中,上面写着“请喝可口可……”。我看见在那些犬牙交错的砖石废墟中,有座没有窗户的破房子,儿童在里面玩耍。自行车和骡车在孩子、流浪狗和一堆堆废物中穿梭。城市上方是灰蒙蒙的尘雾,河那边,一道青烟袅袅升上天空。

    “那些树呢?”我说。

    “冬天的时候被人们砍成柴火了。”法里德说,“俄国佬也砍了不少。”

    “为什么?”

    “树上经常躲着狙击手。”

    一阵悲哀向我袭来。重返喀布尔,犹如去拜访一个多年未遇的老朋友,却发现他潦倒凄戚,发现他无家可归、身无分文。

    “我爸爸过去在沙里诺区盖了个恤孤院,旧城那边,就在这里南面。”我说。

    “我有印象,”法里德说,“它在几年前被毁了。”

    “你可以停车吗?”我说,“我想在这里走走,很快就好。”

    法里德把车停在一条小巷,旁边有座摇摇欲坠的房子,没有门。“那过去是间药房。”我们下车时法里德咕哝着说。我们走上雅德梅湾,转右,朝西走去。“什么味道?”我说。某些东西熏得我眼泪直流。

    “柴油。”法里德回答说,“这座城市的发电厂总是出毛病,用电得不到保证,人们烧柴油。”

    “柴油。你记得从前这条街道散发着什么味道吗?”

    法里德笑着说:“烤肉。”

    “烤羊羔肉。”我说。

    “羊羔肉。”法里德说,舔了舔嘴唇。“现在喀布尔城里只有塔利班吃得上羊羔肉啦。”他拉拉我的衣袖,“说起……”

    一辆汽车朝我们开来。“大胡子巡逻队。”法里德低声说。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塔利班。我在电视上、互联网上、杂志封面上、报纸上见过他们。但如今我站在这里,离他们不到五十英尺,告诉自己心里突然涌起的并非纯粹的赤裸裸的恐惧;告诉自己我的血肉没有突然之间压着我的骨头,我的心跳没有加速。他们来了,趾高气扬。

    红色的丰田皮卡慢慢驶过我们。几个脸色严峻的青年人蹲在车斗上,肩膀扛着俄制步枪。他们全都留着大胡子,穿着黑色长袍。有个皮肤黝黑的家伙,看上去二十出头,皱着一双浓眉,手中挥舞着鞭子,有节奏地甩打车身一侧。他溜转的眼睛看见我,和我对望。终我一生,我从未觉得自己如此无遮无拦。接着那个塔利班吐了一口沾有烟丝的口水,眼睛移开。我发现自己又能呼吸了。皮卡沿雅德梅湾驶去,在车后卷起一阵尘雾。

    “你怎么回事?”法里德嘘声说。

    “什么?”

    “永远不要瞪着他们!你听到了吗?永远不要!”

    “我不是故意的。”我说。

    “你的朋友说得对,老爷。好像你不该用棍子去捅一条疯狗。”有人说。声音来自一个老乞丐,赤足坐在一座弹印斑斑的建筑的台阶上。他身上的旧衣磨得破烂不堪,戴着肮脏的头巾。他左边眼眶空空如也,眼皮耷拉。他举起患关节炎的手,指着红色皮卡驶去的方向。“他们开着车,四处寻找。希望找到那些激怒他们的人,他们迟早会找到,然后那些疯狗就有得吃了,整天的沉闷终于被打破,每个人都高呼‘真主至尊!’而在那些没人冒犯他们的日子里,嗯,他们就随便发泄。对吧?”

    “塔利班走近的时候,你的眼睛要看着地面。”法里德说。

    “你的朋友提了个好建议。”老乞丐插嘴说。他咳了一声,把痰吐在油污的手帕上。“原谅我,你能施舍几个阿富汗尼吗?”他喘着气说。

    “别理他。我们走。”法里德说,拉着我的手臂。

    我给了那个老人一张十万阿富汗尼的钞票,大约相等于三美元。他倾着身子过来取钱,身上的臭气——好像酸牛奶和几个星期没洗的臭脚——扑鼻而来,令我欲呕。他匆忙把钱塞在腰间,独眼滴溜溜转。“谢谢你的慷慨布施,老爷。”

    “你知道卡德察的恤孤院在哪里吗?”我问。

    “它不难找,就在达鲁拉曼大道西端。”他说,“自从火箭炸毁老恤孤院之后,孩子们就搬到那边去了。真是才脱狼群,又落虎口。”

    “谢谢你,老爷。”我说,转身走开。

    “你这是第一次吗?”

    “什么?”

    “你第一次看到塔利班。”

    我一语不发。老乞丐点点头,露出微笑。嘴里剩下的牙齿屈指可数,泛黄且弯曲。“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他们席卷喀布尔的情景,那天多么高兴!”他说,“杀戮结束了!哇,哇!但就像诗人说的:‘爱情看似美好,但带来麻烦。’”

    我脸上绽出笑容,“我知道那首诗,哈菲兹写的。”

    “对对,是他写的。”那老人回答说,“我知道。我过去在大学教过它。”

    “你教大学?”

    老人咳嗽,“从1958年到1996年。我教哈菲兹、迦亚谟、鲁米、贝德尔[1]Abdul Qader Baydel(1644~1720),生活在印度莫卧儿帝国,但用法里语写作,通常被当成阿富汗诗人。原书作Beydel,有误。[1]、雅米[2]Ahmad Jami(1048~1141),古代波斯诗人。[2]、萨迪。我甚至还在德黑兰开过讲座,那是在1971年,关于神秘的贝德尔。我还记得他们都起立鼓掌。哈!”他摇摇头,“但你看到车上那些年轻人。你认为在他们眼里,苏菲主义[3]Sufism,伊斯兰教一个奉行神秘主义的派别。[3]有什么价值?”

    “我妈妈也在大学教书。”我说。

    “她叫什么名字?”

    “索菲亚·阿卡拉米。”

    他那患白内障的眼睛闪出光芒:“‘大漠荒草生息不绝,反教春花盛放凋零。’她那么优雅,那么高贵。真是悲剧啊。”

    “你认识我妈妈?”我问,在他身边蹲下。

    “是的,我认识。”老乞丐说,“过去下课后我们常坐在一起交谈。最后一次是下雨天,隔天就期末考试,我们分享一块美味的杏仁蛋糕。杏仁蛋糕,热茶,还有蜂蜜。那时她肚子很大了,变得更加美丽。我永远不会忘记她那天对我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