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乐小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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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是我爱过的人,一个是我嫁过的人。

    后来,据胡冬朵告诉我,那天夜里,我借着酒劲不仅无常地哭闹,而且还开始唱一些奇怪的歌——五音不全间,却见肝肠寸断。

    结果,引来更多人看热闹。

    被拥在人群中央的胡巴面对着我毫无形象的哭闹,更觉得自己的老脸都没地方搁了,他哆哆嗦嗦地跟旁边的胡冬朵说,你快那啥、啥、管管她吧!好歹跟你们公司也有过合作的一文艺女青年啊,虽说不是签约作者,不是亲孩子,也不能让她堕落成这样,瞧瞧弄得跟乡村非主流似的。MB的顾朗,老子非弄死他不可!

    胡冬朵当时正忙着踹唯恐天下不乱的康天桥,胡巴一说,她就立马回过神来劝解我,天涯,你说你这是闹哪出啊?你这是为写小说放下身价来体验生活?马小卓可不会给你加稿费啊!有这些闲工夫闹,不如回家早点把稿子完结了。

    她一提我还有拖欠的稿子,我就哭得更伤心了。

    李梦露就在后面吃吃地笑,看足了热闹的她,依然不忘记消遣我,捏着嗓子诗朗诵一样,哎,天涯,别看我读书少啊,可我们家辛一百好歹也是文豪。我觉得吧,你们文艺青年闹情伤的话,起码应该在大雨滂沱的夜里,默默割腕自杀殉情更合适;要不就去楼顶拉一阵子小提琴,然后再跳下去,也够凄美啊,说不定没跌死,跌得半身不遂,而顾朗一感动,照顾你后半生呢……

    胡冬朵瞪了她一眼,胡巴连忙推搡了一下李梦露,说,一个艾天涯就够人头大的了!你少叽歪两句好不好!

    我并不理李梦露,不过她一提“辛一百”——我曾经的小初恋,我竟突然莫名其妙地恨起来!MB的文豪!要是当初他不为了那个富家女刘芸芸跟我分手的话,估计我还徜徉在同他那半吊子的爱情之中。本着小时候看的爱情小说里的“忠贞”二字,就是再次遇到了顾朗,我也不会陷入其中,不必这么痛苦,我肯定安守着辛一百,一对2B文艺青年,“一三五分手、二四六和好”,吟吟诗,弄弄词,矫情至死地过这一辈子了,更不必说半路上会遇到一个坑爹级别的冤家——江寒江大爷。

    想起江寒,我的脑袋跟打了一剂杜冷丁似的,突然清醒了起来——我都自身节操不保地跟江寒“结婚”了,甚至都“搬到”他家里去了,我还质问顾朗什么呢?

    是啊,我还能质问他什么呢?

    我还有资格质问他什么吗?

    难道要他哭着对我说,天涯,我爱你!然后,我含着热泪对他说,欧巴,对不起!我结婚了!要不,欧巴啊,我们一起自杀殉情吧!

    这一刻,我发现自己真的很可笑,而思想在这冷静的夜里突然清醒得可怕,是的,我和江寒结婚了啊。

    想到这里,我的眼泪流得更欢畅了,那是一种回天无力的绝望感。

    我一边落泪,一边冷静下来,默默地转身,默默地推开那群看热闹的人,从顾朗门前走开,走出了唐绘。

    而身后那几个活宝,也只道我是被顾朗伤透了心,却不知我是在为和江大爷那张无力回天的“结婚证”而深深绝望。

    我刚走出门口,大雨毫无预兆地倾盆而至。

    胡巴和胡冬朵异口同声地大喊道,天涯,快回来,小心淋成注水猪啊。

    我心里多懊恼啊,你们俩是多心有灵犀地挤兑我啊!你们有同情心的话应该说“落汤鸡”啊。

    我走在滂沱大雨里,想起了李梦露的话。

    她刚才还说,我们这些文艺青年闹情伤的话,起码应该在大雨滂沱的夜里,默默割腕自杀殉情更合适。

    老天到底有多爱她啊,马上就赐给我一场大雨;要是天上再掉下一把刀来的话,我二话不说立刻割腕。

    一个人走在雨地里,被大雨点砸得头疼,我真想回头看看,怎么这群贱人也没一个追上来给我送伞啊。

    以后谁跟我说友谊万岁我就跟谁急。

    胡冬朵跟崔九要雨伞,要来追我,胡巴拦住了她,说,让这傻逼孩子冷静冷静也好。

    康天桥说,对啊,你脑袋上还有伤口呢,别淋雨。

    胡冬朵连声叹气,说,她要是感冒了怎么办?

    李梦露说,感冒?我怎么觉得她一个人走得挺High呢,多情调啊。此情此景,男主角要是出现的话,看着纤细无依的女主淋雨,怎么也得抱头痛哭吧?肝肠那啥……不按照寸断了,怎么也得按厘米断!

    崔九说,都别哔哔了,快!快!那儿……那儿……你们瞧,那个摇摇晃晃的人……是不是老大?

    这时,一个孤单的影子摇摇晃晃地出现在雨地里。

    大雨倾盆之下,形单影只。

    影子之后,不远处跟着的是一辆黑色的轿车,闪烁着隐约的雾灯,跟随着这个绝望的影子缓缓前行,车厢内似乎有一双猎鹰般黑色的眼眸一直注视着这个孤单而绝望的身影,小心窥视。

    我的呼吸骤然不清晰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