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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厢里光线很暗,只有过道里微弱的灯光奄奄一息的散落了进来。
‘哐当、哐当’的火车声,在寂静的夜里更显刺耳。我适应了一阵,眼睛逐渐能够看清楚车厢内的景象了。
四下环顾了一圈,只见对面床铺上的凌云子正发出了轻微的鼾声,而他下铺的周平之也呼吸平稳,睡得正香。
我把莫邪剑从裤腿上摸了出来,攥在了手里,轻手轻脚的下了地。周遭检查了一圈,他们三个都还在自己的床铺上睡觉,那么刚刚在我耳边说话的又是谁?
难道是个噩梦不成?不过我马上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即便我睡的迷迷糊糊也断然能够分清楚到底是现实还是梦境。
可是我又解释不通到底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我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周平之的身前,仔细看了看。只见他的阳气仍旧很弱,眉宇间的黑气愈发的浓烈了一些。
此时我睡意全无,心头乱糟糟的说不出来的烦闷,掏出手机来一看,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半了。
在床铺上坐了一会,感觉车厢里倒没有什么异样,干脆起身去通道里点燃了一根香烟。
一根烟还没抽几口,毗邻的车厢拉门突然开了,睡眼惺忪的林若雨从车厢里走了出来。见我一个人在抽着烟,林若雨走到我身边道:“你怎么不睡觉呢?”
我想了想,把周平之的经历,还有刚刚发生的事情同她学了一遍。
林若雨听了之后,皱着眉头沉吟了一会,对我说道:“想不通就不要想了,虽然我们是茅山派的门人,除魔卫道乃是分内之事。可是你也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毕竟能力再强也终究会有个限度的。”
我点了点头,随手把烟蒂掐灭,说道:“那你呢,怎么也不再车厢里睡觉?”
林若雨笑了笑道:“我认床,再说和陌生人住在一起,总是觉得心里不踏实,索性就不睡了出来透透气。”
看着林若雨绝美的容貌,一颦一笑都让我忍不住在心底生出了一股子难以名状的幸福感。其实在我的心里,经常会问自己,这么漂亮的女孩怎么就莫名其妙的成了我的未婚妻呢?
不过思来想去,只能又一个解释,那就是我走了狗屎运。虽然这么说有点侮辱林若雨的嫌疑,可是除了这个理由,我还真想不出来其他的原因。
我这个人有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想不通的事情,就不再去想。平白浪费那些脑细胞,还不如洒洒脱脱的选择性遗忘来的痛快。
就这样坐在车厢里,我们俩一直聊到了天色大亮。
接下来的一天时间,我们所乘坐的火车,已经出了山海关,一路朝着东北的方向疾驰而去。车窗外的景色,仿佛也带着一股子浓浓的东北气息。
有句话叫做近乡情怯,老马便是典型的代表。火车一进入到东北的地界之后,也不知道这货是激动还是怎么样,每天在我们身边唠唠叨叨的念叨他家乡怎么怎么好,听的我们的耳朵都起了茧子。
就在所有人的耐性都要快被消磨一空之际,火车终于停在了这次的终点站,一个位于东北之北最边陲的小县城富锦。
如果从地图上看,这地方实在是太偏僻了,隔着一条松花江对面就是俄罗斯广袤无垠的远东大草原。
虽然此时已经是盛夏的季节,可是一走出车厢,一股子清凉的威风顿时扑面而来。凉凉爽爽的让人十分受用。
和没个小县城一样,这里的人们生活节奏很慢。明亮的街道上,全都是表情慵懒的行人。不大的县城,仿佛隔绝了尘世的喧嚣一般,让人忍不住生出了一股安详的意味。
我使劲抽了抽鼻子,吸进了一大口清凉的空气,对林若雨说道:“等咱们俩老了之后,就来这里定居好了。”
林若雨的俏脸上浮起了一片绯红,轻轻的点了点头。
小玉把脑袋伸在了我们俩中间,道:“那我呢?那我呢?”
老马生生的把她从我们俩中间拽到了一边,道:“我说你怎么这么没眼力劲呢,人家小两口搞搞暧昧,你说你凑什么热闹?走,马哥带你买好吃的去。”
本来还噘着嘴的小玉,一听有好吃的,顿时欢天喜地的和老马去了。
凌云子背着一个双肩背包,举目远眺了一会,说道:“好一处人杰地灵的所在!东西两座大山,遥相呼应,中间则是一片千里沃土。再加上背靠水龙,我敢断言,不出二十年,此处一定会生出一个惊天动地的人物。”
我对风水堪舆之术,涉猎的不深,完全不能和凌云子这个活了几千年的怪物相比,只能是不置可否。
不过不能否认的是,这里的确很养人。
我们三个站在火车站的门口,等了好半天,才见到老马领着小玉朝我们走了过来。他们两个人身上大包小裹的背满了东西。
还没走到地方呢,小玉就大声叫嚷道:“不干了,不干了,你骗人,只给我买了一块棒棒糖,就骗我给你做苦力。”
老马陪着笑道:“常言道,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我这是带着你健身呢。哎,我的姑奶奶啊,你可别扔啊,这都是我给村子里的亲戚买的礼物。”
我们三个对视了一眼,上前两步,把小玉身上的东西一人拿了两件。小玉这才破涕为笑,不过仍旧气咻咻的警告老马,等到了他家所在的村子里,一定要给她做一大桌子的好吃的。
得到了老马的答应折后,小玉才没事人似的,嘻嘻哈哈的左蹦右跳的看起了热闹。
我心里这个无语,怎么我遇见的凌云子和小玉,无论是人还是圣人的后裔,全都是属饭桶的呢?
再想起茅山典籍中记载的古时候有道天师收的妖宠,哪个不是威震四方。看着一副天真无邪的小玉,我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从火车站出来,我们一行五人步行了不到十分钟,便来到了长途汽车站,赶上了第一班公共汽车。
出了县城,公共汽车一路朝着东北的方向行驶而去。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颠簸了大半天的时间,差不多都已经快到了傍晚的时分,我们才在一个破旧的乡镇下了车。
老马告诉我,从这里开始,就没有车子坐了。剩下的差不多二十多公里的山路,只能靠两条腿跋涉。他征求我的意见,是在镇子里的小旅馆里住上一夜,还是连夜赶路。
我无语的看了看众人脚下的包裹,忍不住道:“你既然知道接下来还要开十一号进山,还买这么多东西干嘛?”
老马道:“我这不是准备找一找衣锦还乡的感觉么,山里人和大城市的人不一样,回趟家买的东西越多,才证明你混的越有实力。”
我叹了口气,挥了挥手道:“既然都已经到这了,咱们就咬咬牙,坚持一下连夜赶路好了。不过常言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赶路之前总归是要吃点饭吧?”
“这个好办!”老马道:“我知道镇子上有一家混沌馆包的混沌特别好吃,而且还经济实惠,干脆咱们就去吃一碗好了。”
镇子的规模不大,撑死了说大概也就几百户人家的模样。在镇子的中间,是一条铺着砂石凹凸不平的路面。
两旁尽是低矮的砖瓦房,诸如理发店、小吃部之类的小买卖比比皆是。我们一行人走在路上,惹得镇子中的居民不住的张望。
说实话这种感觉很操蛋,就好像我们五个是动物园的大猩猩一样,这帮人就差朝我们扔两只香蕉了。
我被看的浑身难受,好不容易挨了十多分钟,这才走到了镇子边缘的一家混沌馆的门口。老马拿手一指道:“就是这家。”
他话音一落,众人赶忙一股脑的钻了进去。
混沌店门脸虽然很破,可是内里却收拾的整洁明亮,六七张小桌擦的光可鉴人,上头摆了诸如陈醋、酱油、辣椒之类的调味品、
不过奇怪的是,这店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众人挑了一张靠里的桌子坐定了,老马扯开了嗓子叫道:“老板,有客人上门了,赶紧出来招呼啊。”
接连招呼了好几声,吧台旁边的白色门帘才一抖,随后一个长的精瘦的中年男人从后头走了出来。
精瘦的男人同老马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是惊讶的长大了嘴巴。
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精瘦的男人上前两步,猛的拽住了老马的手,一副惊喜万分的表情道:“唉呀妈呀,这不是大侄子么,你咋回来了?”
我心中一动,难怪老马这货一个劲的说这里的混沌好吃,原来却是他家亲戚开的。不过这小子瞪大了眼睛,一句话不说又是怎么个情况,赶紧要碗混沌啊,我这都饿的前心贴后背了。
精瘦的男人不由分手的扭头冲着后厨叫道:“家里的,你快出来看看,咱们家侄子回来了。我说你磨磨蹭蹭的干啥呢,赶快出来啊。”
他话音一落,门帘又动了一下,一个白白胖胖,少说也得一百八十斤上下的中年女人也从后厨走了出来。
她看了看男人,又看了看被他握着的老马,道:“当家的,这就是你一直说的大侄子?”
精瘦男人点头道:“可不是么,我从村子里出来一晃都快二十年了,没想到在这里还能见到大侄子。”
顿了顿,精瘦男人又对老马说道:“今儿个你说什么也不能走,老叔这就给你炒菜去,咱们爷俩可得好好喝点。”
说着他不由分说的从吧台里掏出了一只铁链,‘哗啦啦’的把门锁了个结结实实,随后招呼了白胖女人,两个人转身进了后厨。
等到两个人的身影都消失在了门帘后头,我问老马道:“你小子也太不地道了,既然镇子上有亲戚,干嘛还要非得连夜赶路呢?”
凌云子忽然压低了声音道:“我看此人浑身黑气笼罩,内中却是大有蹊跷!”
老马这是才回过神来,他激灵灵的打了个寒颤,脸色苍白道:“卧槽,小凡我这可真是见了鬼了,我老叔都已经死了十多年了,怎么还会在这里看到他?!”